November 13, 2009
『eye七股,眼見為憑』數位攝影比賽辦法
一、宗 旨為紀錄七股鄉自然景觀、人文景觀、藝術活動、農特產品的活力與魅力,特:
舉辦本攝影比賽,其透過攝影畫面的詮釋,與全國大眾分享七股之美。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台南縣政府、台南縣數位機會中心輔導團隊。
三、承辦單位:七股數位機會中心
四、參賽單位:凡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參加。
三、題 材以七股鄉行政區域境內現有之自然景觀、人文藝術、地方產業等為主題。:
概分以下兩類
1.七股鄉地區之自然景觀、建築、景色、人物風情之美
2.七股鄉地區與“地方物產”相關,含本地歷史內容為題材
(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
四、作品規格:1電子檔(請用五百萬以上畫素相機,原始檔案大小至少為2560 x 1920 dpi以上規格之JPEG檔),張數每人限10張。.數位相片:一律繳交數位相片
2.每件作品均需註明主題,表內各項資料應詳細填寫完整,並附上報名表(如
附件一),以及簽署報名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凡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
一律不與退件。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3.相片不得翻拍、不得以任何影像軟體做修改與合成。
4.附上簡介,字數勿超過300字(第一類可以用文學方式呈現,第二類則請附上相關歷史解說)
五、報名事項:1.報名方式:將照片檔案以光碟片燒錄寄至七股數位機會中心 或是 以email寄至 sky118422@gmail.com
2.報名專線:(06)7873683 邱千華小姐
3.報名表相關檔案附件請至七股數位中心部落格下載
http://blog.yam.com/dj_doc/
六、收件日期:99年2月14日止。(以郵戳為憑)。
七、收件地址:七股數位機會中心 邱千華 收(『eye七股,眼見為憑』數位攝影比賽)
地址:台南縣七股鄉篤加村47-7號
電話:06-7873683
八、評審日期: 時間:99年2月20、21日(如遇突發事項由網站宣佈改期)
九、得獎公佈:1.於評審一週內具函通知得獎人,並在七股數位機會中心網站公佈。
2.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十、獎勵辦法:每類皆依以下規則
金牌 一 名 獨得獎品一份及獎狀乙紙。
銀牌 一 名 獨得獎品一份及獎狀乙紙。
銅牌 一 名 獨得獎品一份及獎狀乙紙。
佳作 若干名 各得紀念品一份及獎狀乙紙。
十一、參賽規則
※ 每人參賽張數10張,銅牌獎以上,不得重複得獎,每位參賽者得獎作品以最多3件為限,經公佈後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 得獎作品均須繳交數位圖檔審核,否則取消得獎資格,遺缺不予遞補。
※ 參賽作品須與附件一「eye七股,眼見為憑」攝影比賽報名表暨同意書一併交件,並詳填各項資料,以及簽署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 得獎作品著作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公開展示及使用權利,不另給酬。
※ 參加本攝影活動視同承認本簡章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視需要而修訂之。
※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 參加作品如遇郵遞途中不可抗拒之意外,主辦單位恕難負責,敬請參賽者自行包裝妥當,並以電話連絡。
※ 參賽作品內容須符合攝影主題,並符合尺寸、規格,且限「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違反者不予評審、不得有異議。
※ 所有得獎作品之原稿、數位檔案版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月曆、網站等,將不另給付報酬。
※ 參與本次攝影比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 作品評審:參加之作品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評審,參賽者須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十二、本計劃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附件一『eye七股,眼見為憑』數位攝影比賽報名表暨同意書
(本報名表可自行影印,並浮貼於作品背後)
『eye七股,眼見為憑』比賽報名表 | |||
類 別 | □ 第一類 □第二類 | ||
作品題名 | |||
作者姓名 | 性別 | □男 □女 | |
照片內容 敘 述 | (約300字) | ||
通訊地址 | |||
聯絡電話 | (行動) | ||
電子信箱 | |||
拍攝地點 | 七股鄉______________ 村 | ||
*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本人參賽作品如獲獎,本人同意將該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權讓與【七股數位機會中心】,僅此聲明。 著作權讓與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