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
文章分類
好時光貼曆
RSS 訂閱
RSS2
ATOM
贊助商
其它資訊
本部落所刊登之內容,皆由作者個人所提供,不代表 yam天空部落 本身立場。
POWERED BY
POWERED BY
會員登入免費註冊
1 2 > 下一頁 | 最後一頁 1/2    推薦這個部落格: 0
檢視方式: 列表 摘要
March 4, 2009

一、學校基本描述

1.基本資料:

校名全銜    大崙國民中學

校名全銜

大崙國民中學

校長姓名

劉邦秋

地址

桃園縣中壢市月眉路一段50號

學校電話

03-4982840

學校傳真

03-4982723

校地面積

21678.66平方公尺

班級數

普通班 33班

附幼:0班

特教:0班

學生數

男生:617人

女生:557人

總計:1174人

教師人數

男:20人

女49人

總計:69人

職員人數

男5人

女8人

總計:13人

 

 

2.班級規模

 

年級

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班級數

12

10

11

學生數

422

368

383

3. 學校行政主管人員(現況)

 

職別

教務處

主任

訓導處

主任

總務處

主任

輔導室

主任

人事室

主任

主計室

主任

姓 名

梁美珠

黃學堂

陳思嘉

袁秀芳

姚臺英

魏炳煌

服務總年資

(含本學年度)

11

18

16

24

27

29

任職本校年資

(含本學年度)

11

5

13

24

1

8

備註

 

 

 

 

 

 

4.學校人力分析(請填現況編制內,但不含校長)

 

職別

專任教師

代理教師

兼任教師

鐘點教師

非教職之

專任人員

合計

人數

59

10

0

2

13

84

5.教師學歷分析

 

學歷

師專

大學

碩士

(4學分班)

博士

留職停薪

男性教師人數

0

15

7

0

0

女性教師人數

0

39

8

0

1

說明:以現職為主(含長期代理代課教師、2688鐘點教師、鄉土教師。

 

二、學校基本條件描述 (學校背景、社區、環境等)

 

(一)崙中校史:

民國五十年前,中壢鎮內僅有省立中壢中學與縣立新明初中兩校,
不但無法容納全鎮國中小學生升學之所需,
對地方屬郊區的大崙地區學子,通學亦有所不便,遂有設校之議,
因此在民國50年成立新明初中大崙分部,
於民國52年奉准獨立為大崙初級中學,

民國57年實施九年國民教育後,奉令改為桃園縣立大崙國民中學,

至今有40多年歷史。

(二)地理位置:

本校位於中壢市區及大崙農區的交界,
鄰近中央大學,交通便利,
民風純樸,但學區範圍較廣,部分學生路途較遠。

(三)學校規模:

全校目前為33班,師生總數約一千二百餘人,學校於穩定中不斷成長。

(四)校地面積:

本校校地面積為21678.66平方公尺,大小適中,學生活動空間充足,
但長久以來欠缺室內活動中心,辦理活動甚為不便,
加上近年來增班迅速,學生人數攀升,普通教室不敷使用,
原有專科教室已不多又需改為普通教室使用,影響教學活動之進行。

(五)學區概況:

本校學生主要源自於本地區月眉里、山東里、內厝里之子弟,
即以大崙國小、山東國小畢業學生為主,

因地處鄉村,學生文化刺激較為缺乏,
但此地區孩子擁有健康率真、純樸活潑的特質,可塑性高,實具發展潛力,
另外學區家長相當信任、支持學校,成為校務推動之精神支柱。

(六)教師特質:

本校教師均係本科系畢業,老、中、青三代皆有,
彼此間能截長補短,互相切磋學習,
教師深具服務熱忱,同仁相處十分融洽,
資深教師樂於帶領新進教師一同成長。

(七)學習環境:

校園規劃完整且綠化、美化成效良好,
提供「健康又安全,溫馨又舒適」的學習環境,
逐年增購各項教學設備,以利學生學習。

(八)學校願景:

建立和諧共識之組織文化、建立藝術與人文為本位課程之學校特色、
配合社區發展加強校園整體規劃、
配合社區總體營造發展鄉土教材、力求教學品質提升。

(九)學校目標:

人文關懷之教育內涵、融入生活之課程與活動、
國際宏觀之教育導引、創造性之教育學習、傳統文化之教育陶冶。

(十)學校特色:

因本校學區單純且具傳統之倫理價值觀念,
是以可建立人文特色之校園文化,
故規劃以藝文之發展作為本校之學校本位課程,
期能發展本校之學校特色。

 

 

 

 

 


March 3, 2012
評鑑項目評鑑重點評鑑指標學校自評
學校辦理之具體成果、遭遇困難及待改進事項
壹、校務發展一、計畫與目標1.學校願景反應教育理想,共同型塑符合教育政策。
2.中長程發展計畫切實可行,並符合學校教育目標。
3.發展學校特色。
4.建立學校完整自我評鑑機制。

1.配合學校條件、社區特色,訂定具體可行之學校願景。
2.根據學校願景及本校教育目標訂定具體可行之中長程發展計畫,逐年達成階段性目標。
3.逐步落實以藝術與人文為主軸之學校本位課程計畫,並與社區結合積極發展學校特色。本校藝術與人文特色發展通過桃園縣97年度學校特色第二梯次認證。
4.校長任期中各處室不定時檢視內部相關業務,作為校務發展改進依據。
 

二、領導與管理1.行政領導圓融有效。
2.各項會議及委員會運作良好。
3.建全人事甄選及考核制度。
4.落實教職員工差假管理與福利等服務。
5.落實學校預算執行與績效。

1.校長秉持真誠、尊重、關懷的態度,以主動、積極、柔性方式,公正圓融領導學校,兼重效能與校園氣氛之和諧。
2.成立各種學校事務相關委員並舉辦各項會議,學校校務會議、行政會報、導師會議、教師評審、成績考核等委員會運作良好。
3.人事甄選、及成績考核制度健全,並兼顧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定期招開相關會議。
4.協助同仁熟悉差勤管理規定並落實差假管理、辦理同仁婚、喪、生育、子女教育補助費等各項福利服務業務。
5.依據桃園縣預算編制作業注意事項及執行作業手冊確實進行年度預算的籌編與執行,並於年度結束由會計室會同總務及業務單位清點財產。
 

三、專業與品質1.重視課程領導並有具體成效。
2.具有學習型學校理念及具體做法,帶動教師專業成長。
3.營造優質的教育環境,提昇教學效能。
4.促進學生多元學習,提昇其能力之具體作法。

1.校長明確掌握教育脈動,重視課程規劃,積極帶領教師專業成長,運用教學策略,增進學生學習氣氛,提升教學成效。
2.鼓勵同仁間重個人與組織學習,發揮各領域教學研究會功能,共同分享經驗與新知,另外成立教職員書法班,帶動教師學習風氣,並且陸續辦理藝文類研習,以增進教職員之藝文涵養。
3.結合專業教師、良好設施、密切的親師合作與社區資源,並重視學生學習境教發揮之功能,營造融洽的學習氣氛,營造優質的學習環境,提昇教學效能。
4.成立各類社團,各處室設計辦理多元活動,創造開放多元的學習空間,讓學生適性發展,歷年來均有學生升學高中體育班、美術班、音樂班。
 

四、家長與社區1.能鼓勵家長會積極支援學校辦理各項活動,及處理校園問題。
2.成立志工服務團體,並積極配合辦理親職教育。
3.校園開放並有效結合社區資源。
4.建構校園與學區安全行動方案,能確實執行且績效良好。

1.與家長會互動良好,定期召開家長委員會議。家長會積極支援學校辦理各項活動,並協助爭取經費改善教學設施,協助處理學生問題。
2.成立交通導護等志工服務團體,並積極配合辦理親職教育。
3.訂立大崙國中校園開放管理辦法,開放場地設備提供社區使用,並積極辦理社區藝文活動。
4.加強學校警衛人員巡視及校園監視系統功能,強化學校安全管理。與轄區派出所與社區民眾建立良性互動,共同維護學子安全。
 

五、其他

 

 


March 3, 2012
評鑑項目評鑑重點評鑑指標學校自評
學校辦理之具體成果、遭遇困難及待改進事項
貳、教務發展一、計畫與組織1.課程計畫切實可行。
2.發展各領域課程計畫。
3.課程發展委員會組織健全並運作良好。
4.發展學校本位課程特色。
5.依據教育部頒訂國中小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落實常態編班。

1.成立課程發展委員會,規劃學校總體課程計畫,並研擬學校本位課程發展方向。
2.每學年召開課發會協調領域課程節數,撰寫各領域課程計畫,各領域配合教學進度完成教學相關活動。
3.訂有課程發展委員會組織及運作機制,充分考量學校條件,結合社區資源,審慎擬定學校總體課程計畫,落實各領域教學研究會。
4.以藝術與人文作為學校發展特色,推動學校本位課程,並規劃陶藝教學做為一年級之彈性課程。
5.依據大崙國中編班實施要點,於每年新生報到時進行國、數測驗,並依據測驗結果呈報縣府進行S型編班,落實常態編班政策。

二、教學設備資源1.充實圖書、資訊與教學設備。
2.發展各領域教材、教學輔助教具。
3.有效運用專科教室並管理完善。

1.完成圖書館資訊化,每學期編列經費充實圖書館藏書及各項教學設備,專科教室設置單槍及螢幕,並提供筆記型電腦借用,以利資訊融入教學。規劃班級圖書角或設置圖書櫃,培養班級閱讀風氣。
2.鼓勵各領域發展自製教材、學習單及教具,互相分享,以利教學活動進行,提升教師教學活動創新能力。
3.規劃成立自然、電腦、音樂、陶藝、家政、美術專科教室(目前家政、美術挪為普通教室),訂立專科教室使用方法,充分利用專科教室並有效管理。

三、教師專業發展1.辦理教師成長研習有效提昇教師專業知能。
2.鼓勵並運用教師組織協助教師專業發展。
3.教師積極參與校內外進修,並能分享心得。
4.鼓勵教師專業對話,落實課程教學及學習檔案系統之知識管理功能。
5.發展自發性的學習成長團體,並能提昇教學品質。
6.積極參與各種教育實驗或專案研究;發展研究或創作成果,擴展專業影響。
7.辦理教師教學相關評鑑並提供改進策略。

1.積極辦理辦理校內教師研習活動,聘請校外專業講師及校內經驗豐富教師授課,並定期辦理各領域研習活動,提升教師教學專業能力。
2.訂立各領域共同研討時間,落實各領域教學研究會功能,進行專業對話。
3.公告研習資訊,鼓勵教師參加校內外研習,自我充實專業成長,並利用教學研究會進行分享。
4.每學期舉辦領域教學演示,透過領域分享,提升教學品質,並鼓勵教師建立教師歷程檔案。
5.鼓勵各領域教師辦理領域相關活動,如英語週、自然週等,成立教職員書法班,辦理陶藝種子教師研習,協助教師提升教學內涵。
6.鼓勵教師參輔導團辦理之試題研發、教案設計及行動研究活動。另外配合各大學之教育實習輔導課程,安排教程學生入校參觀及實習教師實習。
7.實施教師教學評鑑,配合各領域教學演示,結合同儕視導回饋單,協助教師教學自我檢視及省思,提供教學改進策略。另辦理新進教師輔導成長計畫,提供新進教師專業成長建議。

四、學生學習成長1.辦理學生學習活動與成果發表。
2.辦理校外教學活動。
3.鼓勵學生參加各類活動。
4.辦理學生補救教學。
5.有效提升學生學習效能。

1.致力推展藝文課程,設置藝文走廊及陶藝作品展示櫃,2003年迄今陸續於中壢火車站地下道藝廊及中壢藝術館舉辦師生藝文展,展現學校特色成果。
2.配合藝文、鄉土、社會與自然領域課程辦理校外教學參觀活動,如故宮、蛇窯、華陶窯、國立自然科學教育館、自來水博物館、麥克農場、綠世界生態農場等。
3.鼓勵並指導學生參加各類校內外活動,如奧林匹亞數學競賽、科展、地理知識大競賽、聯合盃作文大賽、國語文競賽、全縣美術比賽、美術資優教育研習活動、英語能力檢定、中英打比賽、全縣英語演說比賽、原住民族語認證、科技競賽、遴選優秀學生參加武陵高中科學營等。
4.辦理學生學期中及寒暑假課後輔導活動,加強學生學習。另外於課後辦理攜手計畫,進行課業輔導,協助弱勢學生學習與成長。
5.舉辦每週國英背誦及英語週活動,二年級自習課開設外籍教師英語會話課,規劃閱讀彈性課程,培養學生閱讀興趣及習慣,提升學生學習效能。

五、其他

 

1.辦理文化交流活動:協助中壢市辦理中日書法交流活動,並協助規劃各項活動行程;美國愛荷華州宣道會會員蒞校參觀,本校結合英語、綜合及藝文課程安排各項接待活動。
2.2004年參加縣府彩妝展覽活動、2005內厝社區圖書館展覽活動,展覽本校西畫、書法、國畫、陶藝等作品,獲得各界好評。
3.2007年本校代表桃園縣參加跨縣市地方政府主辦於公視頻道播出之「台灣囝仔,讚!一人一樂器,一校一藝團」成果展活動,普獲好評。

 


March 3, 2012
評鑑項目評鑑重點評鑑指標學校自評
學校辦理之具體成果、遭遇困難及待改進事項
參、訓導發展一、計畫與組織1.擬訂具體可行的工作計畫。
2.依法設立各項組織並運作良好。
3.擬訂完備的獎懲規章。
4.建立合理的學生申訴制度。
5.建置意外事件及危機處理機制。

1.具體之訓導工作計畫,大都經行政會議及導師會報討論決議實施之。
2.依輔導與管教辦法訂立獎懲規章,並經家長會討論通過。
3.具體訓導工作計畫,經校務會議及行政會議討論決議行之。
4.學生申訴委員會成立,學生申訴制度完善。
5.經由緊急事件處理辦法實施,成立危機處理制度。
 

二、生活及安全教育1.舉辦禮儀、秩序及整潔教育活動。
2.成立多元化的社團。
3.確實辦理民主法治教育活動。
4.推動服務學習。
5.落實校園及交通安全教育。
6.落實校園正向管教。

1.校園安全維護、生活教育、環境教育大都能落實推動。
2.依據教師專長安排社團活動,並成立直笛隊、田徑隊、跆拳道、美術社、童軍團等社團,鼓勵學生參加。
3.辦理法治教育演講活動。
4-1寒暑假安排學生返校打掃愛校服務,平時定期打掃附近街道
4-2安排公差協助處理垃圾清理及資源回收、補充廁所衛生紙、洗手乳
5.社區愛心媽媽交通導護執行成效良好,辦理交通安全演講。
6.從生活教育落實正向管教。
 

三、體育與衛生保健1.增強師生體適能活動。
2.辦理各項體育活動。
3.重視師生健康的服務與保健。
4.注重飲食衛生及營養教育。
5.落實環境教育。

1.不定期進行課間操。
2.舉辦各項班際球類比賽。
3-1每年辦理全校教職員工健康檢查及新生健康檢查。每學期實施全校學生健康檢查,並對學生異常項目進行追蹤輔導。
3-2經常利用海報、集會、衛教單方式辦理健康及衛生教育活動
4利用海報、集會、衛教單方式宣導飲食衛生及營養教育活動,並依本校體位異常學生之專案管理計畫實施體重控制。
5落實資源回收、融入教學活動、利用海報、集會方式宣導

 

四、學生自治組織1.成立學生自治組織並運作良好。
2.參與學校活動規劃及執行。
3.辦理各項學生自治活動。

1.成立班聯會,定期集會並予以參與相關學生事務之討論與規劃。
2.辦理幹部訓練、組織交通糾察,增強自治能力。

 

五、其他

 

 


March 3, 2012
評鑑項目評鑑重點評鑑指標學校自評
學校辦理之具體成果、遭遇困難及待改進事項
伍、輔導發展一、計畫與組織1.擬訂具體可行的輔導的計畫。
2.建立健全輔導組織並有效運作。
3.提供輔導資訊,建立輔導網絡。

1.確實擬定具體可行的大崙國中輔導工作計畫。
2.確實成立各種輔導組織,定期召開會議,推動各項輔導工作,並確實執行檢討改進。
3.落實友善校園總體營造計 畫,提供輔導訊息,建立輔導網絡,切實支援與協調學校行政。
 

二、資料與設備管理1.輔導室各項設置符合輔導理念與學生需求。
2.建立完備的學生資料、輔導資料與會議紀錄。
3.各項測驗工具妥善管理與應用。

1.設置個別諮商室,並提供輔導資訊與輔導書刊,落實學生輔導工作。
2.確實建立完備的學生A、B表輔導資料、家庭訪問、及個別談話紀錄。
3.實施各項心理測驗,作為了解與輔導學生之參考。
 

三、輔導工作1.宣導重要輔導政策及方案。
2.落實生命教育與性別平等教育。
3.落實生涯發展教育與技藝教育(國中)。
4.辦理教師輔導知能研習及進修。
5.辦理親職教育,有效提昇家長終身學習活動。
6.落實認輔制度之團體及個案輔導。
7.落實中輟生之預防、追蹤、復學、安置及輔導工作。
8.落實扶助高風險家庭及兒童少年保護工作。

1.能辦理各項活動,適時宣導各項輔導政策及方案。
2.能定期實施生命、性別、家庭等教育專題演講及課 程活動,並適時指導學生繕寫學習單及發表心得感想。
3.確實實施生涯發展教育與技藝教育。
4.每年度辦理教師輔導知能研習及進修,增進教師輔導功能。
5.能定期辦理親職教育活動,結合家長力量共同推動輔導工作。
6.實施團輔與個案輔導活動,落實輔導成效。
7.教訓輔三合一共同協力進行中輟生的輔導工作。
8.能確實進行高風險家庭函報,執行兒少保護輔導工作。
 

四、特殊教育1.學校特教推行委員會組織健全且定期召開會議。
2.配合執行各類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工作。
3.落實特殊教育學生安置輔導工作。
4.妥善規劃特教學生教學設備及校園無障礙設施。
5.辦理教師及家長特教相關專業成長活動。

1.成立特教推行委員會組織,積極推行各項特教服務。
2.能適時積極配合執行各項類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工作。
3.實施個別化教育,協助輔導特教學生學習成長,落實特殊教育學生安置輔導工作。
4.逐年編列經費改善校園無障礙設施。
5.能積極辦理教師及家長特教相關專業成長研習活動。
 

五、其他

 

 


March 2, 2012
評鑑項目評鑑重點評鑑指標學校自評
評鑑小組
肆、總務發展一、計畫與組織1.訂定中長程校園發展規劃藍圖。
2.適時檢討校園空間規劃。
3.校園設施規劃能支援教學。
4.研訂並執行校園綠化美化工作計畫。

1.依據學校願景,訂定中長程教育發展計畫,並確實執行。
2.每年依據師生需求檢討校園空間規劃,例如:已完成前庭景觀工程、第三、四棟教室間整地工程等,提供更友善之校園空間。
3.校園設施規劃能符合教學需要,例如:依據學習需求安排班級教室;配合學校藝術與人文本位課程,設置陶藝工廠與陶藝教室;爭取經費興建風雨教室與室內球場。
4.配合校務發展,訂定校園綠化美化計劃,並按計劃實施之;並將綠美化納入教室佈置與公物維護項目,培養學生愛惜花木與負責的生活態度。

二、設備管理1.訂定完備學校財物管理維護辦法並充份使用。
2.設置工程、財務及勞務購置規劃執行小組,並有效執行任務。
3.落實學校設施及設備安全檢查與維護。

1.訂定財物管理維護辦法,並充分執行,以達資源充分利用,學生能愛物惜福之目標。
2. 設置工程、財務及勞務採購小組,成員包含校長、行政代表與教師代表,依據政府採購法辦理學校採購業務。
3.定期檢查校舍與各項教學設施與設備,並進行補強。

三、事務與文書1.警衛及工友善盡管理與維護的責任。
2.校園開放及場地租借合於相關規定。
3.妥善規劃校園人車動線與停車空間,管理成效良好。
4.落實校務行政電腦化。
5.落實文書公文電子化及文書檔案管理作業。

1.本校警衛、工友能固守本分、善盡職責,服務全體師生。
2.依據縣府規定,訂定本校校園開放及場地租借辦法,並確實執行。
3.完成前庭花圃整建工程與後校門停車位規劃,提供更寬敞之人、車活動空間。
4.增購校務行政所需之軟硬體,完成校務行政電腦化,提升行政效率。
5.依照文書處理手冊確實辦理收發、分類、歸檔等工作。

四、經費使用績效1.確實依基本需求經費籌編預算數,並有效執行(特別是基本修繕費、教學設備補助款)。
2.執行項目符合中長程校務發展,規劃經費需求,並有效執行。
3.經費之執行、核撥銷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4.帳冊與財產管理清楚明確。

1.確實依學校需求籌編預算數,並有效執行。
2.依據本校中長程教育發展計畫規劃經費需求,運用社會資源爭取經費,改善教學環境。
3.依桃園縣各機關預算編制要點辦理,執行則依預算內核案支用。
4.帳冊與財產保管清楚,並列冊定期檢查。

五、其他

 

1.經費之使用以支援教學、不浪費為原則;雖為老舊校舍,但因師生能愛物惜福,故建築物與設備皆維護得當。
2.配合本校藝術與人文特色,營造素雅自然之校園環境。


March 6, 2009
 
大崙國中校園環境

本校重視校園綠化美化及藝文佈置,無形之中陶冶學生良好品格。





 

 


 


 


March 5, 2009
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組織及運作
(一)設置辦法
1.桃園縣立大崙國民中學(以下簡稱本校)依據教育部頒布「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第一學習階段)暫行綱要」之實施要點規定,設置本辦法。
2. 桃園縣立大崙國民中學課程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負責規劃全校總體課程計畫,審查自編教科用書,負責課程與教學的評鑑,進行學習評鑑,以培義具備人本情懷、統整能力、民主素義、鄉土與國際意識,以及能進行終身學習之健全國民。
3.本會設委員二十一人,委員均為無給職,其組成方式如下:
1)學校行政人員代表:指由校長及本職為教師兼行政之人員共同選(推)舉之代表,校長為當然委員。(七人)
2)年級導師及學科教師代表:指由未兼行政之教師選(推)舉之代表,其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之二分之一。(十二人)
3)家長及社區代表:指由家長會或社區人士選(推)舉之代表,其人數為二人。
4)前項第一、二款之教師代表,應參加九年一貫程產出型研習。
4.本會之職掌如下:
1)充分考量學校條件、社區特性、家長期望、學生需要等相關因素,結合全體教師和社區資源,發展學校本位程,並審慎規劃全校總體課程計畫。
2)審查各學習領域課程計畫,內容包涵:「學年/學期學習目標、單元活動主題、相對應能力指標、時數、備註」等項目,且應融入有關兩性、環境、資訊、家政、人權、生涯發展等六大議題。
3)統整各學習領域課程計畫,並發展學校總體課程計畫。
4)應於每學年開學前一個月,擬定下一學年度學校總體課程計畫。
5)擬定「選用教科用書辦法」。
6)審查自編教科用書。
7)決各學習領域之學習節數及彈性學習節數。
8)決定應開設之選修課程。
9)審查各學習領域發展小組之計畫與執行成效。
10)規劃教師專業成長進修計畫,增進專業成長。
11)負責程與教學的評鑑,並進行學習評鑑。
12)其他有關課程發展事宜。
5.本會委員任期一年(任期自7/1起至隔年6/30止),連選得連任。候補委員或補選(推)舉產生之委員,其任期均至原任期屆滿之日止。
6.本會每年定期舉行四次,每學期各兩次,以一月、三月、七月、十月各召開一次為原則。唯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每年七月召開之會議必須提出下學年度學校總體課程計畫,送本縣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桃園縣政府教育局)備查後,方能實施。
7.本會由校長召集,然如經委員二分之一以上連署召集時,得由連署委員互推一人召集之。
8.本會開會時,須有應出席委員二分之一(含)以上之出席,方得開議。須有出席委員二分之一(含)以上之同意,方得議決,投票採無記名投票或舉手方式行之。
9.本會開會時得視事實需要,請學者專家、其他相關人員列席諮詢或研討。
10.本會之行政工作,由教務處主辦、相關單位協辦。
11.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二)課程發展委員會組織分工表
名稱
成員
姓名
職稱
任務
課程發展委員會
行政人員代表
校長
劉邦秋
召集人
1.規劃「學習本位課程」及課程發展委員會運作模式。
2.核定「學習本位課程」發展方向與內
3.審核學校總體課程計畫
4.規劃活動課程之設計
5.成立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
6.建立教學課程及學習評鑑制度
7.協助規劃教師專業進修
8.選修課程之規劃
9.合理適當分配學習總節數及學習領域
10.整合社區教學資源,建構學校教學
網路。
11.協調社教機構及地方相關單位,建
立教學支援系統。
12.評鑑「學習本位課程」實施狀況。
13.評鑑總體課程計畫實施成效。
14.做出試辦計畫研究之總評估。
教務主任
梁美珠
副召集兼
執行秘書
訓導主任
黃學堂
副召集人
總務主任
陳思嘉
副召集人
輔導主任
袁秀芳
副召集人
訓育組長
黃楷燊
執行委員
輔導組長
邱文姬
執行委員
教學組長
曾麗娟
執行委員
 
 
 
 
 
 
 
 
 
教師代表
學年主任
(一年級)馮秀銀
執行委員
(二年級)許正憲
執行委員
(三年級)張秀慧
執行委員
教師會
理事長
廖政成
執行委員
七大學習領
域召集人
(語文─國)黃楷燊
執行委員
(語文─英) 王惠琦
執行委員
(數學)王翊瑄
執行委員
(自然與生科)葉馨華
執行委員
(社會) 袁秀芳
執行委員
(健康與體育) 陳玫玲
執行委員
(藝術與人文) 張淑珍
執行委員
(綜合活動)吳振春
執行委員
家長社
區代表
家長代表
鄭正義 陳沂峰
執行委員
專家學者
 
諮詢顧問
1.提供有關課程設計,教學實施,試辦
計畫研究總評估之意見指導。
2.提供學校、教師、社區、家長各項教
育問題諮詢及研習。
 

March 5, 2009
97年學校總體課程計畫

97學校課程計畫

97學年度領域學習節數一覽表

97學年度教科書一覽表

97學校彈性課程規劃

97學年度學校課程本位計畫

97學年度各領域教學進度表
March 5, 2009
崙中家長會會務報告
 
       本校家長會在歷屆家長會委員的薪火相傳,熱心提攜下,充分發揮了支援校務、服務學子的功能,深受學校全體師生以及地方人士的肯定與讚佩。
 
       96學年度的家長會在家長會長鄭正義先生的領導下,會務蓬勃發展;對學校的每項活動更是熱情參與,鼎力相助。只要本校有重要活動,必會有家長會的身影。會長與全體委員一直都相當尊重老師們的專業,真正堅守著「關心而不干預,尊重而不牽制」的理念。有如此堅強的家長會作為我們崙中的後援,實在是我們全體師生的福氣。

       這一年來的家長會工作的概況簡述如下:

1.參與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課程計畫。
2.參與教評會會議,評選新進教師。
3.參與學校之校務會議,關心校務發展方向,瞭解教學需求。
4.參與教師節敬師活動,代表全體家長,感
謝本校
老師之辛勞。
5.參與訓輔工作輔導知能研習等活動。
6.協助並參與師生藝文展覽活動。
7.協助並參與校慶運動會。
8.參與學校親職教育日活動。
9.參與學校隔宿露營晚會活動。
10.協助並參與學校畢業歡送會活動。
11.協助並參與學校畢業典禮活動及期末聚餐。
12.協助督導學生午餐招標事宜。
13.關心並協助學生校外教學事宜。
14.召開家長代表大會與常務委員會議,討論支援校務之重要事項。
15.其他學校重要活動與會議之參與、不定期到校鼓勵學校老師,為老師加油打 氣。
16.適時反映家長、地方人士之意見,成為學校與家長、地方人士之溝通橋樑。適時反映家長、地方人士之意見,成為學校與家長、地方人士之溝通橋樑。適時反映家長、地方人士之意見,成為學校與家長、地方人士之溝通橋樑。

 
 


March 5, 2009
每學期定期召開家長委員會

961家長代表會


































962家長代表會

 會議議程

















971第一次家長代表會

















971第二次家長委員會


















March 5, 2009
大崙國中交通志工隊

           本校志工隊同時服務大崙國小,成員除了現任家長外,更有已畢業多年的學生家長無私奉獻,紀律嚴謹,能與學校主動配合,關係良好,且十分踴躍參與本校舉辦的活動(如志工旅行等)。

97交通志工執行現況

 

March 5, 2009
公               告
 
 
學生放學離校時間
 
 
                        離開教室時間
                         離開操場時間
平時
 
5:00
 
5:30
沒有上第八節
 
4:10
 
5:30
1.   請加強巡邏,班級教室若無老師在場督導,務必要求學生於上述時間離開。
2.   若有學生不聽勸告,當場記下姓名,紀錄於警衛日誌,並交由訓導處處分。

March 5, 2009
桃園縣立大崙國民中學校園開放實施要點97.09.19修訂 

一、依據:
1.桃園縣立各級學校場地設施開放使用管理要點。
2.桃園縣政府府教特字第0970306311號函:加強非學校之教職員工生人員進出學校之門禁管控,以預防發生學校遭性侵害或性騷擾之事件。
3.97年9月19日本校家長代表大會決議。
 
二、校園開放原則: 為維護本校學生安全及不影響教學活動,學生上課及活動時間一律不開放。
 
三、校園開放時間:
    星期日:上午6:00~下午6:00 。請至警衛室登記後,方得進入校園。
 
四、開放對象:
1. 社區民眾:當場登記。
2. 機關團體:需事先提出申請,並依縣府規定之收費基準繳納場地使用費。

五、開放區域:
限籃球場、排球場與操場。
教室及走廊一律不開放(機關團體經申請核准者,不在此限)。

六、注意事項:
1.國中以下學童進入校區活動,應由家長陪同。
2.非本校教職員工之車輛,一律禁止進入;請勿攜帶動物進入校園。
3.不得擅自進入教室,如有破壞、偷竊行為,一經發現,除報警處理,並需照價賠償一切損失。
4.請勿隨意亂丟垃圾,以維護校園整潔。
5.入校活動,如有損壞公物情形,照價賠償。
6.凡未經允許擅入校園或惡意破壞公物者,一律送警查辦。
7.如有發現可疑情事,煩請通知警衛。

七、本要點自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March 5, 2009
桃園縣立大崙國民中學97-100年度中長程教育發展計畫
 
壹、計畫緣起

       本校創立於民國五十年七月為新明初級中學大崙分部,八月正式招生,暫借大崙國小教室上課。並由地方士紳先後召開會議,選定校址、研擬規劃、設計建造,遂於五十年十月在本校現址完成第一棟樓下教室四間,奠定日後發展初基。於民國五十二年八月核准成立桃園縣立大崙初級中學,民國五十七年政府實施九年國民教育奉令改為桃園縣立大崙國民中學迄今四十年,經歷歷任校長暨教職員工努力經營,奠定日後發展良好基礎。
        為求學校校務穩健蓬勃發展,乃依據國民教育法暨桃園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依照本校學區環境特色與各處室業務推動之重點,擬定本教育發展計畫,分期實施,以提升教學品質、達成本校教育目標,。

貳、
計畫目標

一、學校發展願景
        提供健康、快樂、安全的學習環境,塑造知能奮發、勇猛精進、敦品勵學好學生。培養頂天立地繼往開來胸襟,促使身心健康均衡發展,人格教育正常化,共同提昇教育品質。

二、教育發展目標
(一)  依據教學需求,規劃校園空間,以求校園環境永續發展。
(二)  充實軟硬體設備,充實教學資源,提昇教學效能。
(三)  精進教師課堂教學能力,培養學生十大基本能力。
(四)   落實生活教育,重視學生身心正常發展,培養五育兼備之國民。
(五)   關懷弱勢與特殊學生,提供均等之教育機會。

參、現況說明
 
一、地理位置
        本校位於中壢市月眉里月眉路一段五十號,地處月眉、內厝兩里交界,臨中壢至觀音幹道,為通觀音、新坡、山東、草漯及經由雙叉港、雙溪口通往大園車輛必經之地,交通堪稱便利。

二、社區概況
    本校學區涵蓋中壢市內厝里、月眉里、山東里全部,及過嶺里、洽溪里、芝芭里部分,觀音鄉崙坪村和大園鄉溪海村、和平村等行政區。因為本地為一農業區,居民大多以農為業,樸實勤勞、溫和敦厚,對地方教育事業頗為熱心。學生在純樸環境中成長,大多循規蹈矩。

三、學校規模
()額員編制
    1.九十六學年度學生班級數共計31班,學生人數1088人。
    2.現行編制教師65人,專職行政人員9人,工友3人,總計77人。
    3.教師平均年齡38歲,師資學歷研究所佔20%,師範大學及教育學院佔25%,一般大學及專科佔55%
()組織現況
1. 校務發展委員會:主要任務為有效推動學校各項教育工作,由校長擔任委員會主席,成員含教師代表、行政代表、家長與社區人士代表等。凡校務應興革發展項目,經由校務會議討論,形成共識。另依工作性質成立:(1)課程發展委員會、(2)教科書評選委員會、(3)優良教師遴選委員會、(4)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5)教師評審委員會、(6)資訊發展推動委員會、(7)語文教育推動委員會、(8)鄉土教育推動委員會、(9)科學教育推動委員會、(10)學生成績審查委員會。

2. 
訓導工作推行委員會:主要任務為有效推動學校各項訓導工作。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小組成員涵蓋各處室主任、教師代表、家長會長,及其他相關人員等。另依工作性質成立(1)法治教育推展委員會、(2)品格教育推動委員會、(3)學生獎懲委員會、(4)體育活動推展委員會、(5)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6)交通安全委員會、(7)校園危機處理小組委員會、(8)學生義工服務推行委員會(9)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

3. 
總務工作推行委員會:主要任務為有效推動學校各項總務工作。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小組成員涵蓋各處室主任、教師代表、家長會長,及其他相關人員等。包括(1)營繕工程小組委員會、(2)學校家長委員會、(3)班級家長委員會,(4)緊急災害處理小組委員會(5)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

4. 
輔導工作推行委員會:主要任務為有效推動學校各項輔導工作。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小組成員涵蓋各處室主任、全體輔導老師、教師代表、家長會長,及其他相關人員等。另依工作性質成立:(1)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委員會、(2)技藝教育學生鑑定委員會、(3)中輟生通報暨復學輔導委員會、(4)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5)性侵害防治委員會。
四、校舍狀況
 
(一)校舍用地現況
   本校校地總面積21699平方公尺,校舍總面積6994平方公尺。
(二)校舍建築現況
   本校校舍目前有普通教室31間、專科教室6間、圖書室1間、
辦公室9間。
五、學校經營管理特色

 (一)行政管理
1.制定校務發展願景,營造優質學習環境。
2.建立有效能的學習型組織,發展團隊合作機制。
3.形塑富含藝文氣息、友善的校園文化,激發全體師生對學校之認同感。
4.建立e-化之行政及教學環境,提昇校內人員科技素養,提高行政及教學效能。
5.精進教師教學知能,提升教學品質。
6.進行學校本位課程研究,發展學校課程特色。

(二)教務行政
1.訂定教務工作計劃,營造優質學習環境。善用資訊科技,推展多元創新之教學活動,以達多元化、適性化、個別化的教育目標。
2.規劃統整課程,辨理各項教學活動,培養學生具備帶著走的能力。
3.進行學校本位課程研究,成立學習領域小組與課程發展委員會,結合社區資源,型塑學校特色。
4.制訂資訊教育推動計劃,推動資訊融入各領域教學,提昇教職員工資訊素養。
5.強化教學專業知能,辨理工作坊、實習輔導、教學觀摩、讀書會等活動,鼓勵全體教師透過專業研習、分享討論,提升教學品質。

(三)訓導行政
1.落實校園民主化,重視雙向溝通。建立師生及同儕間支持系統,提昇師生解決問題能力於各項活動中,激勵學生主動思辨,凝聚團體共識,創造團體榮譽。
2.落實生活教有,透過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志工服務、體驗學習等活動參與,發展學生通性、欣賞、創造思辨、批判反省、及適應變遷的能力。
3.辦理學生自治活動。協助學生主動參與校務,建立學生申訴管道,加強幹部訓練,落實童軍教育,學生在尊重、信任環境下,建立學生判斷思考、解決問題的能力,進而自信、自律,培養樂觀積極進取的人生觀。
4.推動環境教育,落實衛生保健、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推展綠化、美化工作,並配合鄉土教學、自然及社會人文等課程,安排校外參觀活動,俾人與自然可以和諧相處、共生共榮。
5.整合校內及學區資源,以學生為中心,提供多元化、生活化、趣味化學習之社團活動,提昇與人相處、團隊體領導、人文關懷及溝通的多元能力。
6.增強學生體適能,力求學生身心均衡發展。充實體育教學,分級建立體適能評鑑,有計劃培訓優秀選手,使其潛能得以充分發展,並協助其升學保送、推甄、及生涯規劃。
7.強化校園危機處理機制。建立完善之危機處理系統,積極掌控各類校園突發事件,提供學生安全成長之學習空間。
8.落實安全教育,保障學生安全。在校內設置24小時監視系統,加強訓導人員、校警巡邏;與轄區警局建構完善之支援系統;並充分利用社區資源、結合家長力量、建立安全維護網、溫馨導護站、聯絡愛心商店,致力消除治安死角俾使學生在校園生活安全,在社區亦能得到良好的照顧。
 9.辨理青少年多元化身心成長活動。寓教於樂,提供學生豐富學習經驗,建構學生正確之價值觀。
 
(四)總務行政
1.依據永續校園理念,規劃校園整體發展,改善教學環境及設備。
 2.設置無障礙措施,營造人性化、安全之學習環境。
 3.積極充實、維設學校軟硬體設備。
 4.結合學校藝文特色,落實綠化美化,以發揮境教功能。
 5.落實營繕工程檢核,執行公共安全管理以確保師生安全。
 6.發揮總務處團隊力量,提供全體師生敏捷迅速良好品質之支援與服務。

(五)輔導行政
1.加強學生生活輔導:規劃系列主題課程,如:生命教育、性別教育、技職教育、生涯規劃等活動課程,輔以生動活潑方式,培養學生積極探索、自我肯定、與人相處等能力。
2.重視弱勢及特殊學生之個別輔導:主動發現需要關懷學生。積極推動全體教師參與輔導,並善用社區人力資源,落實認輔工作。
3.規畫多元彈性課程,開發學生多元潛能。辦理人際溝通、生活適應、補救教學、啟能訓練、社區關懷、職業陶冶、及資源班加深加廣等多元課程,以期增進學生正向自我概念,協助學生通性發展。
4.提供完整生涯教育,以期協助學生自我肯定發揮潛能。
5.加強學生進路輔導:針對各年級學生需求辦理多項心理測驗,如:智力測驗、學習態度測驗、人格測驗、區分性向測驗、興趣測驗等;提供完整升學資訊:辨理升學博覽會,在多元升學管道下,提供親、師、生最完整之升學資訊;進行個別升學選校諮商。
6.務實畢業追蹤輔導:藉電話訪談、畢業校友聯絡網等方式,追蹤學生畢業後動向,給予真誠關懷。
7.增進教師輔導知能:辦理並鼓勵教師參加情緒管理、兩性教育、特殊教育、班級經營等主題研習。
8.辦理多元化親職活動:結合班親會、親職講座、父母成長等多元活動,提供家長瞭解學校班級經營、青少年身心發展、多元升學管道知能,提昇親職知能,增進親師、親子良性互動,共同關懷學生。
9.善用社會人力資源:結合社區家長、張老師、桃園縣警察局少年隊等資源,辨理小團體輔導、彈性課程輔導、父母成長、性別平等教育等各項活動。

肆、計畫項目

一、一般行政(97一100年度)
(一)積極發展學校本位課程,塑造本校藝術與人文特色。
(二)增進社區與學校良性互動。
(三)增進行政服務效能計畫。

二、教學活動(97一100年度)

 (一)九年一貫課程推動實施計畫
1.發展學校本位課程實施模式及評鑑。
2.成立課程發展委員會及學習領域課程小組。
3.將性別平等教育、生命教育、環保、資訊、生涯發展、人權、家庭教育等議題融入各領域課程教學。
4.推展綜合活動領域實驗教學活動。
5.辦理「教師專業成長團體活動」。
6.辦理「教學實務分享及參觀活動」。

(二)精進教師課堂教學能力實施計畫
 l.辦理「精進教師課堂教學能力」研習。
 2.辨理教師資訊與多媒體應用研習,提升教師利用多媒體教學能力。
 3.充實資訊教學設備,建立資訊融入教學平台。

(三)學生體適能及身心健康輔導計畫
 1.辦理籃球、體操、啦啦隊等育樂營,提供學生休閒健康成長活動,培養體群美之美德。
 2.辦理隔宿露營活動,統整並融合各科學習內容,以童軍教育方式,達到知行合一的功能。
 3.辦理社團活動,培養學生自治與領導能力,養成互助合作之團隊精神。
4.實施品格教育,培養學生具備禮貌、團隊、服務、負責、誠信等核心價值。
5.實施反毒宣導。

(四)輔導暨班級經營知能研習
 1.辦理導師輔導、情緒管理、性別萍等教育、性侵害防治、及生涯發展等知能研習。
 2.辨理導師班級經營、師生溝通、親師溝通等知能研習。

(五)資訊教育發展計畫

(六)扶助弱勢與關懷特殊學生輔導計畫
 1.針對弱勢與特殊學生施以適當輔導。
 2.協助生活適應困難之學生,配合學生性向興趣,開發學習潛能。
 3.設計多元彈性課程,提供成就感學習機會,引等學生適性發展。

(七)藝術與人文教學實施計畫
1. 實施陶藝課程、辦理教職員書法班。
2. 辦理陶藝、書法、徵文、漫畫、壁報、演講、朗讀、攝影、音樂等各項藝文研習、競賽、展演活動。

(八)推動技藝教育課程
 辦理「技藝教育課程」。

(九)推動語文教育計畫
1. 推展閱讀運動、每年定期增購優良圖書。
2. 實施英語會話課程,讓學生接觸多元文化,開拓學生視野。

(十)推動科學教育計畫
 辨裡科學展覽、科學營、生活科技競賽等活動。

(十一)推動鄉土教育計畫
 1.辦理社區藝文展示、社區鄉土之旅、關懷社區活動。
 2.辦理傳統藝術研習、參訪活動。

(十二)推動親職教育活動計畫
 辦理「親職成長團體」、「親職教育座談會」及其他相關活動。

(十三)推動性別平等教育計畫
 1.辦理性別平等影片探討、主題討論、及各項宣導活動。
 2.辦理性別平等教育專題講座。

(十四)推動特殊教育計畫
 1.辦理特殊學生鑑定、安置與輔導。
 2.依個別化教育計畫,規劃個別、適性、多元之彈性課程,協助學生適性發展。

(十五)推動民主法治教育活動計畫
 1.辦理法治教育活動講座,培養學生守法守紀的習性。
 2.辦理學生法治教育參觀活動。

(十六)推動交通安全教育計畫

(十七)推動生涯發展教育
1. 協助學生自我了解、自我探索、發展潛能。
2. 實施多元進路輔導與諮詢。

三、環境與設備(資本門)
1. 污水處理設備改善工程計畫(97年度)
2. 無障礙設施改善工程計畫(97年度)
3.充實學校硬體設備(97一100年度)
    (1)充實圖書室設備(97一100年度)
    (2)充實自然與美術教室設備(97一98年度)
    (3)充實辦公室設備 (97-100年度)
    (4)充實健康中心設備(98一100年度)
    (5)充實普通教室設備(98一100年度)
2.校園整體環境美化綠化(97一100年度)
  (1)前後校門圍牆整修暨綠美化工程(97年度)
  (2)操場整地暨綠化工程(97一98年度)
  (3)中庭花圃綠化工程(97一98年度)
 3.維護與整修校舍及設備(97一100年度)
  (1) 飲用水設備更新計畫(97一98年度)
  (2) 課桌椅更新計畫(97一98年度)
  (3)校舍維護整修計畫(97一100年度)
  (4)廁所整修計畫(98一100年度)
  (5) 改善水電及照明設施計畫(97一100年度)
  (6) 廚房設備更新及修繕計畫(98--100年度)
  (7)校舍定期安全檢查計畫(97一100年度)
  (8)校舍油漆工程計畫(97一98年度)
  (9)運動場整修計畫(98一100年度)
(10)陶藝教室整修計畫(99一100年度)
3. 校園安全改善工程計畫(97-98年度)
4. 增建專科教室準備室工程計畫(97-98年度)
5. 防空噪音工程改善計畫(97一100年度)
6. 校園廣播系統維護改善計畫(97-100年度)
7. 設置風雨教室工程計畫(99-100年度)

伍、預期效益

一、行政管理
 (一)完成短、中、長程年度計畫,經由評鑑檢討,以為改進依據。
 (二)改進行政效能,達成行政支援教學之目標。
 (三)結合社區資源,發展學校本位課程。
 (四)精進教師教學能力,提昇教學品質,發展學生潛能。

二、教學活動
(一)推動各項重點工作,充實教師專業知能,提昇教學效能。
(二)發展統整性課程,辨理主題活動,開發學生多元智慧能力。
(三)加強民主法治與生活教育,提昇民主素養,養成良好習慣。
(四)參與綜合領域實驗課程計劃,開辦主題探索領域課程,發揮統合學習的功能。
(五)積極提倡資訊融入教學,以統整合作、協同教學,促進教學創新。
(六)建立學生正確的價值觀及積極進取的人生觀,培養學生性別平等觀念,能尊重自己、他人生命,積極極進取,奠定終身學習的良好習慣。
()辦理親職教育活動增進家庭親子關係。

三、考核評鑑
 (一)中長程學校教育發展計畫,均列入年度工作計畫執行,並於年度計畫執行完竣後評估,檢討得失,以為下年度執行之參考。
(二)成立考核評鑑小組,檢討改進各項實施計畫
 l.由校長小組召集人,邀集各代表參與檢核評鑑,以期有效達成計畫目標。
 2.擬定具體考核評鑑辮法,依年度及工作重點分組考核評鑑之。

陸、本計畫送校務發展委員會議決,經校長核准,送縣府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March 5, 2009
本學年度新舊會長交接典禮

新任會長:吳列坤會長


March 5, 2009
定期召開各項會議

每個月定期召開主管會報
970225    970317    970416    970512
970609    970723    970908    971103
971208    980106    980202    980223

每二星期召開一次導師會報
970911    970925    971106    970226

每個月召開一次行政會報
970428    970527    970624    970818
970923    971021    971219    980115

期初期末定期召開校務會議
960829    970118    970212    970630
970829    980119    980210
March 5, 2009

桃園縣立大崙國民中學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教育部九十年三月十四日台<九0>參字第九o o三一七o號令修正發布

第一條:桃園縣立大崙國民中學(以下簡稱本校),依據教師法暨教育部訂頒(高級中學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之規定,設置成立(桃園縣立大崙國民中學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條: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關於教師初聘、續聘及長期聘任之審查事項。但依法令分發教師之初聘免經審查。 

二、關於教師長期聘任聘期之訂定事項。  

三、關於教師解聘、停聘及不續聘之審議事項。

四、關於教師資遣原因認定之審查事項。 

五、關於教師違反本法規定之義務及聘約之評議事項。

六、其他依法令應經本會審查之事項。

本會辦理前項第一款有關教師初聘之審查事項時,應以公開甄選或現職教師介聘方式為之。

辦理公開甄選時,得經本會決議成立甄選委員會、聯合數校或委託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

前項甄選委員會之組織及作業規定,由辦理之學校或機關定之;現職教師之介聘,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條:本會置委員十三人,其組成方式如下:

一、當然委員三人,包括校長、家長會代表、教師會代表各一人

二、選舉委員十人由全體教師選舉之。本會委員中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之二分之一。如兼行政之教師超過總額二分之一時,其得票最低之當選者應退出,由落票最高票之專任教師遞補,以此類推並符合二分之一規定。

三、侯補委員三人,當選之委員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依該委員所屬身份,由未當選之選舉委員侯選人中得票數最高者依序遞補。無侯補委員遞補時,應立即辦理改選。

條:本會委員任期一年,自九月一日起至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連選得連任。

遞補之候補委員或補選舉產生之委員,其任期均至原任期屆滿之日止。

選舉委員於任期中經本會認定無故缺席達二次或因故無法執行職務,解除其委員職務。遺缺由侯補委員遞補。 

條:本會委員產生方式:  

一、選舉委員部份:

1、由人事室列印選票,每人一張選票;由校務會議時依實際出席教師人數發給,並須親自領取,每張選票最多可推選兩人。

2、採不記名方式投票,投票結束後,當場推舉唱票、記票、監票各三人,即刻進行開票作業,隨即宣佈選舉結果。

二、當然委員部份:

1、校長

2、教師會代表:由本校教師會,就具有本校教師會會員身份之教師推選之。

3、家長會代表:由本校教師會,就具有本校教師會會員身份之教師推選之。

條:本會由校長召集,如經委員二分之一以上連署召集時,得由連署委員互推一人召集之。

本會開會時,以校長為主席,校長因故無法主持時,由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不得委託代理。 

條:本會之決議,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以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出席委員半數以上之同意行之;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一、審查教師長期聘任事項,應有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通過。

二、審議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六款、第八款事項,應有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出席委員半數以上之通過。 

條:本會委員於審查有關委員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之事項時,應自行迴避。

本會委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審查事項之當事人得向本會申請迴避︰

一、有前項所定之情形而不自行迴避者。

二、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任務有偏頗之虞者。

前項申請,應舉其原因及事實,並為適當之釋明;被申請迴避之委員,對於該申請得提出意見書,由本會決議之。

本會委員有第一項所定情形不自行迴避,而未經審查事項當事人申請迴避,應由本會主席命其迴避。 

條:本會委員均為無給職。教師執行本會委員職務時,以公假處理。 

 本會審查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五款事項時,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本會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得以書面通知審查事項之相關人員列席陳述意見。通知書中應記載詢問目的、時間、地點、得否委託他人到場及不到場所生之效果。

第十條之一: 本會審查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五款事項之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依學校規定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有關資料或卷宗。但以主張或維護其法律上利益有必要者為限。

學校對前項之申請,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拒絕︰

一、本會決議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文件。

二、涉及公務機密者。

三、涉及個人隱私者。

四、有侵害第三人權利之虞者。

五、有嚴重妨礙教學、行政職務正常進行之虞者。

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無保密必要之部分,仍應准許閱覽。

本會審查事項之當事人就第一項資料或卷宗內容關於自身之記載有錯誤者,得檢具事實證明,請求更正。 

第十一條:本會之行政工作,由人事單位主辦,教務、總務等單位協辦;人事單位並就審查(議)案件會同相關單位,依據有關法令研提參考意見,開會時並應列席。 

第十二條: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送請校長公佈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March 4, 2009
                                                                                         972、12修正
 
一、   本校因應實施免簽到、簽退制度,並規範本校教師<含兼任行政職務>出勤,特訂定本要
     點。
 
二、   學期間教師每週出勤時數四十小時,每日上班時間以八小時為原則,中午時間亦得採計。
本校每日出勤之起訖時間,教師兼行政職務自上午7:30至15:30,<15:30至16:30為加班時間,該加班時間保留於寒暑假下午辦理補休>,教師兼導師自上午7:45至15:45,專任教師自上午8:00至16:00,經本校校務會議通過,並報府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三、   學期間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每日出勤時間超過八小時部份得視為加班,以小時計,不滿一小     時不予計算。寒暑假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在學期結束後一週及開學前一週<含例假日>之上     班日應全日上班,期餘上午在校內辦公場所辦公<差假除外>;下午未上班者,應以休假    或加班補休假方式處理,但應確實配置全校行政人力的五分之ㄧ於校內辦公。本校職員之     出勤得準用本點規定。
四、本校對免簽到、簽退之教師應加強督導及查勤,人事單位在不影響教學活動前提下,每月至    至少兩次主動查核所屬人員出勤狀況,如發現教師無故缺勤未辦理差假手續者,事情節輕重,依相關規定辦理。
 
五、本要點自97年2月12日起實施。

March 4, 2009
2條  本辦法所稱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定義如下:
一、兼任教師:係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依規定排課後尚餘之
    課務或特殊類科之課務者。
二、代課教師:係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
    遺之課務者。
三、代理教師:係指以全部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

    遺之課務者。

 
3條  中小學聘任兼任教師,應由校長就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聘任之。
中小學聘任三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應依下列資格順序公開徵選,
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
一、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前項甄選作業辦理完竣,應檢附甄選簡章、錄取名單及相關會議紀錄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
中小學聘任未滿三個月之代課或代理教師,得免經公開甄選及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程序,由校長就符合第二項規定資格者聘任之。
5條  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獲得前十六名者、亞洲運動會獲得前八名者或獲得三等二級以上國光體育獎章之傑出運動員,其學歷、專長足堪任教者,得由學校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酌予放寬資格後聘任為中小學代課、代理教師。
7條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享有下列權利:
一、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意見。
二、享有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依法令規定之權益。
三、參與教學有關之研習或活動。
四、對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有關其個人待遇及解聘之措施,認為違法
   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準用教師法之申訴程序,請求救濟。
五、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得拒絕參與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教學
    無關之工作或活動。
8條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下列義務:
一、遵守聘約規定,維護校譽。
二、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
三、依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之課程,實施教學活動。
四、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
五、參加經指派與教學、行政有關之研習或活動。
六、嚴守職分,本於良知,發揚師道及專業精神。
七、非依法律規定不得洩漏學生個人或其家庭資料。
八、其他法令規定應盡之義務。
9條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之待遇規定如下:
一、兼任及代課教師待遇以鐘點費支給。
二、代理教師待遇分本薪、加給及獎金三種。
前項各款待遇支給基準,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10條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不得兼任中小學各處 (室) 行政職務。但情況特殊,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者,代理教師得兼任之。
11條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在聘約有效期間內,如有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其聘期在三個月以下,由校長予以解聘之;其聘期在三個月以上,應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七條規定決議通過後,由校長解聘之。


1 2 > 下一頁 | 最後一頁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