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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0, 2006
「If you're guilty, you're dead.」
──“如果你有罪,你就該死”。
這句看起來十分驚悚的台詞,就是個人最喜歡的美國漫畫英雄
──「THE PUNISHER」漫畫中最有名的一句台詞。
前面聊過,我第二個喜歡的美國漫畫英雄是以白天為律師,
晚上以「DARE DEVIL」之名行俠仗義的「夜魔俠」。
但是要說到最喜歡的人物,
反而是這個眾多美國漫畫英雄中的異數(笑)。
想說反正這幾天播客功能也不能用,
剛好今天整理到與這部作品相關的資料,
就藉這個便,換個方向,
來談談這部個人相當喜歡的美國漫畫作品。
同樣的,有興趣的人,就請繼續看下去吧~^^
●冷血煞星的誕生
"New York, a jungle of steel and concrete.
Where predators of all kinds mercilessly prey on all.
Anytime, anywhere.

Central Park, an oasis of green offering respite from the grey.
Here U.S. Marine captain Frank Castle
enjoys a picnic with his family.

On that day, the Castle family accidentally
discovered a brutal mob killing.
Fearing any witnesses, the killers gunned down the hapless family.

On that day Frank Castle's family died.
On that day Frank Castle died.
On that day I was born.
To avenge them and all others like them.
I am, the Punisher!
If your guilty, you're dead.

泛著怒火般的凶狠的眼神,緊閉的嘴唇,沒剃乾淨的鬍渣,
漆黑色的緊身衣,胸前的骷髏頭摽幟,
這就是令罪犯們聞風喪膽的「私刑執行人」─「THE PUNISHER」的模樣。
法蘭克‧凱斯爾(Frank Castle),原美國海軍陸戰隊出身,
經歷過越戰與眾多出生入死的重要任務,
以軍人來說,足以稱的上是精英份子。
越戰結束後,在特殊部隊裡擔任教官,
有妻子與兩個小孩,一家四口過著和平的日子。
由於法蘭克在軍隊中的表現十分傑出,
其功勛讓美國總統所頒發決定頒發自由勳章給他。
但是,好景不常。
就在接受頒獎的前一天,
法蘭克一家人在紐約中央公園野餐時,
意外的目擊一樁黑幫份子正在進行的殺人案件。
為了封口,於是這些黑幫份子當場以機槍掃射法蘭克全家。
在這場意外中,法蘭克身受重傷,但是還是僥倖的撿回一命,
只是他卻失去了最愛的妻子與兩個小孩。
康復出院後,為了替妻兒復仇,
法蘭克明察暗訪,想要揪出真兇。
後來透過某個記者的情報提供與協力調查,
法蘭克才知道原來自己家人當天所目擊的
是關於黑幫份子之間抗爭的私刑暗殺行動。
掌握情報的法蘭克立刻提出法律行動,
但是這些黑幫份子卻利用各種管道與手段關係,
擺脫了法律的制裁。
知道法律是如此無力的法蘭克為此感到失望,
為了替冤死的妻兒討回公道,
法蘭克穿起胸前畫有骷髏的緊身衣,
拿起慣用的M16自動步槍,
決意以自己的力量,制裁這些躲過法律懲罰的黑幫份子。
於是,犯罪者的頭號“鬼見愁”─「THE PUNISHER」就這樣誕生了。
●該怎麼稱呼「THE PUNISHER」?
「PUNISH」就英文的意思,是指「懲罰、制裁、處刑」的意思。
目前在本地,大多數人似乎都是用「制裁者」這個名字居多。
在對岸或香港,則是以「懲罰者」或是「處刑者」稱呼之。
其實,在大概民國82年(1991)年那邊,
台灣曾經有一本以美國漫畫為中心的漫畫快報─「蓋世少年(CAP)」,
當時據說是正式取得美方授權的版權漫畫誌,
裡面就稱「THE PUNISHER」叫「雷弓彈」這名字(笑)。

●當年「蓋世少年」的封面。
嘛,就個人來說,我其實比較喜歡「雷弓彈」這名字(笑)。
不過,底下為了統一起見,還是用「PUNISHER」通稱吧。
●「PUNISHER」的登場軌跡
提起「PUNISHER」的登場記錄的話,
其實一開始,這個角色是在1974年的「蜘蛛人」漫畫裡,
以想要殺害蜘蛛人的「殺手」身分登場的敵人角色。
後來因為不打不相識,就這樣和蜘蛛人成為朋友。

而正式以「THE PUNISHER」這個名字正式單獨登場,
那也是過了12年之後─1985年的事情了。
在那時「PUNISHER」是以單獨發行的「特刊」形式登場,
在單飛之後,由於大受讀者的好評,
於是由特刊變更為月刊,然後才漸漸的穩定下來。

雖然說「PUNISHER」這個角色
在眾多擁有“特異功能”的美國英雄之中,是個相當樸素的存在,
不過要說本事的話,「PUNISHER」是不輸給任何其他的美國英雄。
這邊等一下在後面會有更詳細的說明,這邊就先PASS吧。
●以暴制暴的鐵腕制裁者
「PUNISHER」這個角色,
是以繼“綠巨人漢克”之後,
另外一位著重在「以自身的力量去裁決、收拾罪惡」的漫畫英雄。
但是在前面已經有個這樣搶眼的『前輩』級角色,
後面要怎麼樣再創造出一個雖然是以同樣的意念製做,
但是卻又要有著自己強烈性格的角色,這就很傷腦筋。
後來,經過一翻商討,創造出了這位完全沒有任何特異功能,
只是憑著自己的肉體,以及身經百戰的經歷,
搭配著各種火力強大的重裝武器,與罪惡對抗的「黑暗英雄」,
這也是「PUNISHER」最大的特色所在。

縱然,在漫畫中,
後來「PUNISHER」終於將殺害妻兒的凶手與以處刑,
完成了復仇的心願。
但是,這世間上還存在著許多的罪惡,
為了與罪惡周旋,讓無法以法律制裁的惡徒受到應有的報應,
於是「PUNISHER」繼續與罪惡奮戰,直到這世界上的罪惡被除盡為止。
一般的美國英雄大多是強調「自由、平等、正義」這三項特徵,
也因為這樣,這些英雄對於敵人的處分也一向是秉持
「不殺人」、「不攻擊投降的對手」、
「以德感化,法律制裁」這三個大原則。
但是,「PUNISHER」在這邊就完全不同。
只要是犯罪者,不管是大是小,在他的槍口下向來不留活口。
為了問出需要的情報,各種拷問的手段他向來不會客氣留著
──像是把槍或手榴彈塞在對方嘴裡問話,
或是直接把人從高樓就這樣扔出去的作風,只要能問出所要的情報,
「PUNISHER」向來是不擇手段的
──當然,問完的同時,對方也等著去和閻王打招呼了。
只要是他經過的地方,真的是用「屍橫遍野」來形容都不過分,
甚至是把對方的老巢整個拆了炸了也是家常便飯。

●先說好,這已經算很客氣的處置啦!
通常,「PUNISHER」在登場的時候都是隨著激烈的爆炸後,
就這樣一個人單身殺入敵陣裡面,見人就開槍撂倒,毫不遲疑。
也因此在漫畫裡,每次只要是「PUNISHER」大幹過的現場,
常常讓後面來處理的警察們搖頭說
「會搞破壞搞的這麼徹底的,除了那傢伙大概也沒別人了」,
也就只有「PUNISHER」有這本事。

●每次「PUNISHER」大幹一場結束之後,像這樣死屍遍野的狀況是很稀鬆平常的事情(乾笑)。
沒錯,「以暴制暴」就是「PUNISHER」的行事作風,
正如一開始的那句話「如果你有罪,你就該死」,
這種「鐵腕式處決」的作風,就是「PUNISHER」的行事標準。
固然「PUNISHER」完全沒任何特異功能,
他的一切戰力就是來自自己的身體,以及過去身經百戰的磨練
──包括機械改造、軍火武器使用、爆破物製作、
戰略突擊、格鬥戰......等,就算沒有特異功能,
但是若是以「不使用特異功能,單憑肉體的勝負」
或是「單人戰鬥能力」來說的話,
「PUNISHER」的本事堪稱為Marvel Comics英雄中的
「最強」也絕對不為過。
●「PUNISHER」與其他漫畫英雄們的互動
大抵說來,「PUNISHER」是標準的「一匹狼」,
雖然偶爾會和其他的Marvel Comics漫畫英雄們協力,
但是大多的時間裡,「PUNISHER」向來是獨來獨往的。
每個美國英雄大多有自己活動的主要地盤,
「PUNISHER」的主要活動地盤是在紐約,
其次第二多的是佛羅里達州的坦帕灣城,
但偶爾也會因案情需要,跨區到別的城市處理事情。

前面提過,「PUNISHER」最早是在「蜘蛛人」中以敵方角色登場,
那在「PUNISHER」的本篇裡,
「PUNISHER」和蜘蛛人算是有面識交情的朋友。
兩個人偶爾會共同辦案或是並肩作戰,
但是有的時候兩個人也會因為理念的不同而彼此起衝突。
蜘蛛人對這個「穿著黑色骷髏裝的老兄」的態度
基本上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只要不是搞的太過火,蜘蛛人基本上也不會多管
─因為管不動也是真的。

但是同樣和蜘蛛人都是以紐約為主要活動中心,
與蜘蛛人同樣是好友的「夜魔俠」,就對「PUNISHER」相當感冒。
原因是在於「PUNISHER」是完全的私刑執行者,
只要是他眼中認定的罪惡,最後都難逃他的制裁。
但是對本職是律師的「夜魔俠」而言,
以法律來律制裁所有的罪犯是他所秉持的理念,
自然夜魔俠他對「PUNISHER」這種暴力的激烈手段就很不能認同,
兩人不合的狀況就相當明顯─雖然說偶爾還是會有合作或對幹的時候。
除了上面這兩位之外,
「PUNISHER」和「魔鬼騎士(GHOST RIDER)」彼此也是認識,
但是更有趣的,
「PUNISHER」和「特異功能組」中的「金鋼狼(Wolverine)」
因為彼此都有著同樣的理念,兩個人都是秉持「以暴制暴」哲學的人,
因此兩個人為此意氣相投,相互認同對方。

此外,除了本家Marvel Comics之外,
「PUNISHER」也有以「友情演出(Crossover)」的方式,
在DC Comics中與蝙蝠俠共同登場演出過。
而理念完全180度相反
─「絕對不殺害犯罪者」的蝙蝠俠,
與「犯罪者就該死」的「PUNISHER」
這兩人在漫畫中的對立場面的心境描繪,
其實不會比他們合作的戰鬥場面來的有所遜色。

不過,雖然說有和這些超級英雄們有些交情,
但是「PUNISHER」也因為執行的手段太過激烈,
而常成為警方通緝與其他英雄「追捕」的對象。
甚至鬧的最大的一次
──在「PUNISHER KILLS MARVEL UNIVERS」中,
「PUNISHER」和一大票美國漫畫英雄
─包括「四神奇」、美國隊長、復仇者、
特異功能組......等等的人全部幹上,
鬧的整個紐約雞犬不寧。
不過,說句幽默話,那麼多有特異功能的英雄們
壓不住一個拿著機關槍與衝鋒槍亂跑的普通人,
其實還真的有點顏面盡失的感覺(笑)。
說到這邊順便一題,
在CAPCOM大型電玩版「PUNISHER」遊戲中登場的2P角色
─尼克‧福瑞(Nick Fury)上校,
“Nick Fury”是平常大家用的簡稱,
本名為「Nicholas Joseph Fury」,別名「不死身的尼克」。
掛在左眼的眼罩,不管什麼時候都叼在嘴上的雪茄是他的註冊商標。

他是國際諜報組織「S.H.I.E.L.D.」─「天幕」組織的首領,
相當於Marvel Comics中“秘密警察組織”的存在。
本身的登場作品為「NICK FURY─AGENT OF SHIELD」,
很早就有電視卡通,並且有於1997年改編成真人演出的電影,
而飾演這位身懷絕技的諜報達人並不是別人,
是由當年飾演「霹靂遊俠」中的“李麥克”
─大衛‧霍索夫(David Hasselhoff)所飾演的哦(笑)。

●電影版「NICK FURY─AGENT OF SHIELD」中的尼克‧福瑞上校就是由這一位飾演的──不會覺得真的有幾分眼熟嗎(笑)?
回正題,至於尼克會與「PUNISHER」有所淵源,
主要是因為當時尼克的敵人想藉「PUNISHER」之手打倒尼克,
於是煽動「PUNISHER」,
說尼克是策劃殺害「PUNISHER」一家人的幕後黑手。
知道了這件事情的「PUNISHER」陷入了精神異常狀態,執意追殺尼克。
後來這件事被尼克查知,
為此「PUNISHER」還與夜魔俠和魔鬼騎士大打一架。
後來恢復神智的「PUNISHER」得知自己的魯莽,
於是再度投身於與罪惡周旋的行列。

之後,當「特異功能組」史上最大的惡敵─「ONSLAUGHT」出現時,
「PUNISHER」就有受到「S.H.I.E.L.D.」的要請,
為了守護紐約市避免陷入邪惡的變種人手中,
而與「S.H.I.E.L.D.」成員們及其他英雄們共同奮戰的場面。
●在漫畫領域之外登場的「PUNISHER」
前年(2004),由湯瑪斯‧傑恩、約翰屈伏塔等人主演的電影
──「神鬼制裁」,就是由「THE PUNISHER」的漫畫改編而來。

不過,這不是「PUNISHER」第一次登上大銀幕
─因為早在1989年,澳洲那邊就已經以「PUNISHER」為題材,
拍過一部同名電影─“雷弓彈”(港譯:特警威龍)。
但是主演的杜夫朗格(Dolph Lundgren)
認為「PUNISHER」胸前的那顆骷髏頭“有夠俗氣”,
在片中登場的「PUNISHER」就只有全身黑的模樣,
沒有什麼漫畫版應有的特徵。
那,片子上市之後,想當然爾,不管是哪一邊都被罵的一蹋糊塗(攤手)。
另外,電影版的對於法蘭克的設定與原作漫畫版略有出入,
這邊有興趣的人可以利用相關搜尋來確認一下^^。

而除了大銀幕之外,「PUNISHER」也有在遊戲的世界中活躍,
包括1993年由CPACOM推出的大型電玩版橫向捲軸動作遊戲,
以及以電影版為藍本,
保留電影版與漫畫版原味的刺激XBOX動作遊戲「神鬼制裁」,
這邊也一樣是這位「私刑執行人」所活躍的戰場呢!
●「由我來審判罪惡」的私刑執行人
在本質上,「PUNISHER」只是個標準的「復仇鬼」而已。
雖然「PUNISHER」並沒有什麼強大的特異功能,
甚至說的更深入一點,他只是個「常人」。
而且在劇情上,「PUNISHER」的劇情還可以說是「俗」、「老套」,
但是,為什麼這個嗜殺的「黑暗英雄」就是會受到歡迎呢?
在我個人的觀感,原因除了「痛快」之外,
另一個關鍵點,是在於「我流的正義伸展」這一點上。
大家都知道「美國」所代表的形象,
就是「自由」、「人權」與「正義」的大國。
那要維持這三個精神,自然「法律」就是維持住這三大精神的命綱所在。
但是,就是因為要講究「自由」與「人權」,
反而這兩個精神成為「法律」伸張「正義」的絆腳石,
因此,藉這兩個名義大鑽法律漏洞的傢伙大有人在。
縱使證據確鑿,但是只要能從法律中找出可以脫罪的空間,
加上美國本身所採用的「陪審團制度」,
有時反而是正義不得伸張,
明明是就連白癡看了都知道是誰錯,
但是就是告的人贏這樣的判例比比皆是。
那在這樣的情形下,法律的制裁又等於是什麼樣的存在呢?
該受到制裁的人可以脫罪逍遙法外,
只有無力的人們永遠要受到強權的欺凌。

在無力與混亂的時代,人們總是會期待英雄的出現。
固然有像「美國隊長」這種情操高尚的英雄存在,
但是真正像「PUNISHER」這種會直接給予罪惡“制裁”的「黑暗英雄」,
說不定才是人心與時代最期望的也說不定。
而這樣的心態,就會反應在作品的好感與支持上。
舉例說明的話,像是日本時代劇裡,
為什麼強調「懲惡勸善」的「強巴拉」(チャンバラ)系時代劇
會比NHK每年斥資大筆經費拍的時代劇來的歷久不衰;
還有當年「包青天」能創下前後期長達730集以上的輝煌紀錄
(雖然說現在已經被“飛龍在天”打破了......),
其實從這些例子裡,就不難看出一些端倪來。
真正的法律不只是保護無辜者,伸張正義,讓罪有應得的人接受懲罰,
最重要的,是藉著這條有著規制性的鋼繩,來阻止犯罪的發生。
固然「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但是如果今天連「人人平等」的基本公信力都沒了,
又有誰會相信這樣的法律能達到伸張正義的效果?
因此,無力的法律,不如「能伸張正義與公理的制裁」,
這就是這類型作品會受歡迎的緣故。
說的直接一點,除非是像「約法三章」或是「漢摩拉比法典」
那種最簡單卻也最確實的執法作風,
不然,條文定的越多的法律,只是單純的讓人家有更多的縫鑽罷了。
而這樣的人,永遠的都不會是被欺壓的弱者,而都是有錢有勢的一方。
自然,在這樣的狀況下,真的「法律」是為保護自由與平等而存在的嗎?
對我來說,我非常懷疑這件事情。
就我自己來說,
我本身就喜歡這類型「私刑制裁者」題材的作品
──像我最喜歡的偵探,是米基‧史畢蘭(Mickey Spillane)筆下的
「麥克‧哈瑪(Mike Hammer)」,
有機會的話,下次我會介紹
這部和「PUNISHER」其實有著異曲同工之妙的偵探作品。
好,回正題(笑)。
不否認,因為我自己就是清楚有許多事情與罪惡是「法律」所無法制裁的。
法律就是有其限界在,因此才會需要這種
處理「法律」所無法制裁之「惡行」的處刑者存在。
或許這樣的存在的確是不容於法理,但是和無力的正義比起來,
這種「私刑的制裁者」卻反而是更接近「正義」的存在。
或許,這也是我對現在法律的無力感
所投射出的一種反感吧(乾笑著攤手)。

※番外篇
其實不只是在超人漫畫中串場,
「PUNISHER」也曾在Marvel Comics中的搞笑作品
─「Archie's World」─「阿奇傳奇」中串過一次場。
不過,本身是搞笑漫畫的「阿奇傳奇」
來了這麼一位鬼見愁大煞星客串,
這個氣氛似乎有點“很奇怪”(笑)?

●串場是沒什麼,重點是請注意左上角的LOGO......(笑)
──“如果你有罪,你就該死”。
這句看起來十分驚悚的台詞,就是個人最喜歡的美國漫畫英雄
──「THE PUNISHER」漫畫中最有名的一句台詞。
前面聊過,我第二個喜歡的美國漫畫英雄是以白天為律師,
晚上以「DARE DEVIL」之名行俠仗義的「夜魔俠」。
但是要說到最喜歡的人物,
反而是這個眾多美國漫畫英雄中的異數(笑)。
想說反正這幾天播客功能也不能用,
剛好今天整理到與這部作品相關的資料,
就藉這個便,換個方向,
來談談這部個人相當喜歡的美國漫畫作品。
同樣的,有興趣的人,就請繼續看下去吧~^^

●冷血煞星的誕生
"New York, a jungle of steel and concrete.
Where predators of all kinds mercilessly prey on all.
Anytime, anywhere.

Central Park, an oasis of green offering respite from the grey.
Here U.S. Marine captain Frank Castle
enjoys a picnic with his family.

On that day, the Castle family accidentally
discovered a brutal mob killing.
Fearing any witnesses, the killers gunned down the hapless family.

On that day Frank Castle's family died.
On that day Frank Castle died.
On that day I was born.
To avenge them and all others like them.
I am, the Punisher!
If your guilty, you're dead.

泛著怒火般的凶狠的眼神,緊閉的嘴唇,沒剃乾淨的鬍渣,
漆黑色的緊身衣,胸前的骷髏頭摽幟,
這就是令罪犯們聞風喪膽的「私刑執行人」─「THE PUNISHER」的模樣。
法蘭克‧凱斯爾(Frank Castle),原美國海軍陸戰隊出身,
經歷過越戰與眾多出生入死的重要任務,
以軍人來說,足以稱的上是精英份子。
越戰結束後,在特殊部隊裡擔任教官,
有妻子與兩個小孩,一家四口過著和平的日子。
由於法蘭克在軍隊中的表現十分傑出,
其功勛讓美國總統所頒發決定頒發自由勳章給他。
但是,好景不常。
就在接受頒獎的前一天,
法蘭克一家人在紐約中央公園野餐時,
意外的目擊一樁黑幫份子正在進行的殺人案件。
為了封口,於是這些黑幫份子當場以機槍掃射法蘭克全家。
在這場意外中,法蘭克身受重傷,但是還是僥倖的撿回一命,
只是他卻失去了最愛的妻子與兩個小孩。
康復出院後,為了替妻兒復仇,
法蘭克明察暗訪,想要揪出真兇。
後來透過某個記者的情報提供與協力調查,
法蘭克才知道原來自己家人當天所目擊的
是關於黑幫份子之間抗爭的私刑暗殺行動。
掌握情報的法蘭克立刻提出法律行動,
但是這些黑幫份子卻利用各種管道與手段關係,
擺脫了法律的制裁。
知道法律是如此無力的法蘭克為此感到失望,
為了替冤死的妻兒討回公道,
法蘭克穿起胸前畫有骷髏的緊身衣,
拿起慣用的M16自動步槍,
決意以自己的力量,制裁這些躲過法律懲罰的黑幫份子。
於是,犯罪者的頭號“鬼見愁”─「THE PUNISHER」就這樣誕生了。
●該怎麼稱呼「THE PUNISHER」?
「PUNISH」就英文的意思,是指「懲罰、制裁、處刑」的意思。
目前在本地,大多數人似乎都是用「制裁者」這個名字居多。
在對岸或香港,則是以「懲罰者」或是「處刑者」稱呼之。
其實,在大概民國82年(1991)年那邊,
台灣曾經有一本以美國漫畫為中心的漫畫快報─「蓋世少年(CAP)」,
當時據說是正式取得美方授權的版權漫畫誌,
裡面就稱「THE PUNISHER」叫「雷弓彈」這名字(笑)。

嘛,就個人來說,我其實比較喜歡「雷弓彈」這名字(笑)。
不過,底下為了統一起見,還是用「PUNISHER」通稱吧。
●「PUNISHER」的登場軌跡
提起「PUNISHER」的登場記錄的話,
其實一開始,這個角色是在1974年的「蜘蛛人」漫畫裡,
以想要殺害蜘蛛人的「殺手」身分登場的敵人角色。
後來因為不打不相識,就這樣和蜘蛛人成為朋友。

而正式以「THE PUNISHER」這個名字正式單獨登場,
那也是過了12年之後─1985年的事情了。
在那時「PUNISHER」是以單獨發行的「特刊」形式登場,
在單飛之後,由於大受讀者的好評,
於是由特刊變更為月刊,然後才漸漸的穩定下來。

雖然說「PUNISHER」這個角色
在眾多擁有“特異功能”的美國英雄之中,是個相當樸素的存在,
不過要說本事的話,「PUNISHER」是不輸給任何其他的美國英雄。
這邊等一下在後面會有更詳細的說明,這邊就先PASS吧。
●以暴制暴的鐵腕制裁者
「PUNISHER」這個角色,
是以繼“綠巨人漢克”之後,
另外一位著重在「以自身的力量去裁決、收拾罪惡」的漫畫英雄。
但是在前面已經有個這樣搶眼的『前輩』級角色,
後面要怎麼樣再創造出一個雖然是以同樣的意念製做,
但是卻又要有著自己強烈性格的角色,這就很傷腦筋。
後來,經過一翻商討,創造出了這位完全沒有任何特異功能,
只是憑著自己的肉體,以及身經百戰的經歷,
搭配著各種火力強大的重裝武器,與罪惡對抗的「黑暗英雄」,
這也是「PUNISHER」最大的特色所在。

縱然,在漫畫中,
後來「PUNISHER」終於將殺害妻兒的凶手與以處刑,
完成了復仇的心願。
但是,這世間上還存在著許多的罪惡,
為了與罪惡周旋,讓無法以法律制裁的惡徒受到應有的報應,
於是「PUNISHER」繼續與罪惡奮戰,直到這世界上的罪惡被除盡為止。
一般的美國英雄大多是強調「自由、平等、正義」這三項特徵,
也因為這樣,這些英雄對於敵人的處分也一向是秉持
「不殺人」、「不攻擊投降的對手」、
「以德感化,法律制裁」這三個大原則。
但是,「PUNISHER」在這邊就完全不同。
只要是犯罪者,不管是大是小,在他的槍口下向來不留活口。
為了問出需要的情報,各種拷問的手段他向來不會客氣留著
──像是把槍或手榴彈塞在對方嘴裡問話,
或是直接把人從高樓就這樣扔出去的作風,只要能問出所要的情報,
「PUNISHER」向來是不擇手段的
──當然,問完的同時,對方也等著去和閻王打招呼了。
只要是他經過的地方,真的是用「屍橫遍野」來形容都不過分,
甚至是把對方的老巢整個拆了炸了也是家常便飯。

通常,「PUNISHER」在登場的時候都是隨著激烈的爆炸後,
就這樣一個人單身殺入敵陣裡面,見人就開槍撂倒,毫不遲疑。
也因此在漫畫裡,每次只要是「PUNISHER」大幹過的現場,
常常讓後面來處理的警察們搖頭說
「會搞破壞搞的這麼徹底的,除了那傢伙大概也沒別人了」,
也就只有「PUNISHER」有這本事。

沒錯,「以暴制暴」就是「PUNISHER」的行事作風,
正如一開始的那句話「如果你有罪,你就該死」,
這種「鐵腕式處決」的作風,就是「PUNISHER」的行事標準。
固然「PUNISHER」完全沒任何特異功能,
他的一切戰力就是來自自己的身體,以及過去身經百戰的磨練
──包括機械改造、軍火武器使用、爆破物製作、
戰略突擊、格鬥戰......等,就算沒有特異功能,
但是若是以「不使用特異功能,單憑肉體的勝負」
或是「單人戰鬥能力」來說的話,
「PUNISHER」的本事堪稱為Marvel Comics英雄中的
「最強」也絕對不為過。
●「PUNISHER」與其他漫畫英雄們的互動
大抵說來,「PUNISHER」是標準的「一匹狼」,
雖然偶爾會和其他的Marvel Comics漫畫英雄們協力,
但是大多的時間裡,「PUNISHER」向來是獨來獨往的。
每個美國英雄大多有自己活動的主要地盤,
「PUNISHER」的主要活動地盤是在紐約,
其次第二多的是佛羅里達州的坦帕灣城,
但偶爾也會因案情需要,跨區到別的城市處理事情。

前面提過,「PUNISHER」最早是在「蜘蛛人」中以敵方角色登場,
那在「PUNISHER」的本篇裡,
「PUNISHER」和蜘蛛人算是有面識交情的朋友。
兩個人偶爾會共同辦案或是並肩作戰,
但是有的時候兩個人也會因為理念的不同而彼此起衝突。
蜘蛛人對這個「穿著黑色骷髏裝的老兄」的態度
基本上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只要不是搞的太過火,蜘蛛人基本上也不會多管
─因為管不動也是真的。

但是同樣和蜘蛛人都是以紐約為主要活動中心,
與蜘蛛人同樣是好友的「夜魔俠」,就對「PUNISHER」相當感冒。
原因是在於「PUNISHER」是完全的私刑執行者,
只要是他眼中認定的罪惡,最後都難逃他的制裁。
但是對本職是律師的「夜魔俠」而言,
以法律來律制裁所有的罪犯是他所秉持的理念,
自然夜魔俠他對「PUNISHER」這種暴力的激烈手段就很不能認同,
兩人不合的狀況就相當明顯─雖然說偶爾還是會有合作或對幹的時候。
除了上面這兩位之外,
「PUNISHER」和「魔鬼騎士(GHOST RIDER)」彼此也是認識,
但是更有趣的,
「PUNISHER」和「特異功能組」中的「金鋼狼(Wolverine)」
因為彼此都有著同樣的理念,兩個人都是秉持「以暴制暴」哲學的人,
因此兩個人為此意氣相投,相互認同對方。

此外,除了本家Marvel Comics之外,
「PUNISHER」也有以「友情演出(Crossover)」的方式,
在DC Comics中與蝙蝠俠共同登場演出過。
而理念完全180度相反
─「絕對不殺害犯罪者」的蝙蝠俠,
與「犯罪者就該死」的「PUNISHER」
這兩人在漫畫中的對立場面的心境描繪,
其實不會比他們合作的戰鬥場面來的有所遜色。

不過,雖然說有和這些超級英雄們有些交情,
但是「PUNISHER」也因為執行的手段太過激烈,
而常成為警方通緝與其他英雄「追捕」的對象。
甚至鬧的最大的一次
──在「PUNISHER KILLS MARVEL UNIVERS」中,
「PUNISHER」和一大票美國漫畫英雄
─包括「四神奇」、美國隊長、復仇者、
特異功能組......等等的人全部幹上,
鬧的整個紐約雞犬不寧。
不過,說句幽默話,那麼多有特異功能的英雄們
壓不住一個拿著機關槍與衝鋒槍亂跑的普通人,
其實還真的有點顏面盡失的感覺(笑)。
說到這邊順便一題,
在CAPCOM大型電玩版「PUNISHER」遊戲中登場的2P角色
─尼克‧福瑞(Nick Fury)上校,
“Nick Fury”是平常大家用的簡稱,
本名為「Nicholas Joseph Fury」,別名「不死身的尼克」。
掛在左眼的眼罩,不管什麼時候都叼在嘴上的雪茄是他的註冊商標。

他是國際諜報組織「S.H.I.E.L.D.」─「天幕」組織的首領,
相當於Marvel Comics中“秘密警察組織”的存在。
本身的登場作品為「NICK FURY─AGENT OF SHIELD」,
很早就有電視卡通,並且有於1997年改編成真人演出的電影,
而飾演這位身懷絕技的諜報達人並不是別人,
是由當年飾演「霹靂遊俠」中的“李麥克”
─大衛‧霍索夫(David Hasselhoff)所飾演的哦(笑)。

回正題,至於尼克會與「PUNISHER」有所淵源,
主要是因為當時尼克的敵人想藉「PUNISHER」之手打倒尼克,
於是煽動「PUNISHER」,
說尼克是策劃殺害「PUNISHER」一家人的幕後黑手。
知道了這件事情的「PUNISHER」陷入了精神異常狀態,執意追殺尼克。
後來這件事被尼克查知,
為此「PUNISHER」還與夜魔俠和魔鬼騎士大打一架。
後來恢復神智的「PUNISHER」得知自己的魯莽,
於是再度投身於與罪惡周旋的行列。

之後,當「特異功能組」史上最大的惡敵─「ONSLAUGHT」出現時,
「PUNISHER」就有受到「S.H.I.E.L.D.」的要請,
為了守護紐約市避免陷入邪惡的變種人手中,
而與「S.H.I.E.L.D.」成員們及其他英雄們共同奮戰的場面。
●在漫畫領域之外登場的「PUNISHER」
前年(2004),由湯瑪斯‧傑恩、約翰屈伏塔等人主演的電影
──「神鬼制裁」,就是由「THE PUNISHER」的漫畫改編而來。

不過,這不是「PUNISHER」第一次登上大銀幕
─因為早在1989年,澳洲那邊就已經以「PUNISHER」為題材,
拍過一部同名電影─“雷弓彈”(港譯:特警威龍)。
但是主演的杜夫朗格(Dolph Lundgren)
認為「PUNISHER」胸前的那顆骷髏頭“有夠俗氣”,
在片中登場的「PUNISHER」就只有全身黑的模樣,
沒有什麼漫畫版應有的特徵。
那,片子上市之後,想當然爾,不管是哪一邊都被罵的一蹋糊塗(攤手)。
另外,電影版的對於法蘭克的設定與原作漫畫版略有出入,
這邊有興趣的人可以利用相關搜尋來確認一下^^。

而除了大銀幕之外,「PUNISHER」也有在遊戲的世界中活躍,
包括1993年由CPACOM推出的大型電玩版橫向捲軸動作遊戲,
以及以電影版為藍本,
保留電影版與漫畫版原味的刺激XBOX動作遊戲「神鬼制裁」,
這邊也一樣是這位「私刑執行人」所活躍的戰場呢!
●「由我來審判罪惡」的私刑執行人
在本質上,「PUNISHER」只是個標準的「復仇鬼」而已。
雖然「PUNISHER」並沒有什麼強大的特異功能,
甚至說的更深入一點,他只是個「常人」。
而且在劇情上,「PUNISHER」的劇情還可以說是「俗」、「老套」,
但是,為什麼這個嗜殺的「黑暗英雄」就是會受到歡迎呢?
在我個人的觀感,原因除了「痛快」之外,
另一個關鍵點,是在於「我流的正義伸展」這一點上。
大家都知道「美國」所代表的形象,
就是「自由」、「人權」與「正義」的大國。
那要維持這三個精神,自然「法律」就是維持住這三大精神的命綱所在。
但是,就是因為要講究「自由」與「人權」,
反而這兩個精神成為「法律」伸張「正義」的絆腳石,
因此,藉這兩個名義大鑽法律漏洞的傢伙大有人在。
縱使證據確鑿,但是只要能從法律中找出可以脫罪的空間,
加上美國本身所採用的「陪審團制度」,
有時反而是正義不得伸張,
明明是就連白癡看了都知道是誰錯,
但是就是告的人贏這樣的判例比比皆是。
那在這樣的情形下,法律的制裁又等於是什麼樣的存在呢?
該受到制裁的人可以脫罪逍遙法外,
只有無力的人們永遠要受到強權的欺凌。

在無力與混亂的時代,人們總是會期待英雄的出現。
固然有像「美國隊長」這種情操高尚的英雄存在,
但是真正像「PUNISHER」這種會直接給予罪惡“制裁”的「黑暗英雄」,
說不定才是人心與時代最期望的也說不定。
而這樣的心態,就會反應在作品的好感與支持上。
舉例說明的話,像是日本時代劇裡,
為什麼強調「懲惡勸善」的「強巴拉」(チャンバラ)系時代劇
會比NHK每年斥資大筆經費拍的時代劇來的歷久不衰;
還有當年「包青天」能創下前後期長達730集以上的輝煌紀錄
(雖然說現在已經被“飛龍在天”打破了......),
其實從這些例子裡,就不難看出一些端倪來。
真正的法律不只是保護無辜者,伸張正義,讓罪有應得的人接受懲罰,
最重要的,是藉著這條有著規制性的鋼繩,來阻止犯罪的發生。
固然「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但是如果今天連「人人平等」的基本公信力都沒了,
又有誰會相信這樣的法律能達到伸張正義的效果?
因此,無力的法律,不如「能伸張正義與公理的制裁」,
這就是這類型作品會受歡迎的緣故。
說的直接一點,除非是像「約法三章」或是「漢摩拉比法典」
那種最簡單卻也最確實的執法作風,
不然,條文定的越多的法律,只是單純的讓人家有更多的縫鑽罷了。
而這樣的人,永遠的都不會是被欺壓的弱者,而都是有錢有勢的一方。
自然,在這樣的狀況下,真的「法律」是為保護自由與平等而存在的嗎?
對我來說,我非常懷疑這件事情。
就我自己來說,
我本身就喜歡這類型「私刑制裁者」題材的作品
──像我最喜歡的偵探,是米基‧史畢蘭(Mickey Spillane)筆下的
「麥克‧哈瑪(Mike Hammer)」,
有機會的話,下次我會介紹
這部和「PUNISHER」其實有著異曲同工之妙的偵探作品。
好,回正題(笑)。
不否認,因為我自己就是清楚有許多事情與罪惡是「法律」所無法制裁的。
法律就是有其限界在,因此才會需要這種
處理「法律」所無法制裁之「惡行」的處刑者存在。
或許這樣的存在的確是不容於法理,但是和無力的正義比起來,
這種「私刑的制裁者」卻反而是更接近「正義」的存在。
或許,這也是我對現在法律的無力感
所投射出的一種反感吧(乾笑著攤手)。

※番外篇
其實不只是在超人漫畫中串場,
「PUNISHER」也曾在Marvel Comics中的搞笑作品
─「Archie's World」─「阿奇傳奇」中串過一次場。
不過,本身是搞笑漫畫的「阿奇傳奇」
來了這麼一位鬼見愁大煞星客串,
這個氣氛似乎有點“很奇怪”(笑)?

1.
elfsakura
於 2006-02-24 03:28:24 留言 |
2.
>>SAKURA:
美國英雄中完全不蒙面的人也不在少數啊,
像是超人、雷神托爾(THOR)、
神力女超人、刀鋒戰士(BLADE)之類的,
還有「四神奇」或「特異功能組」中也有不蒙面的啊(笑)。
只是說「PUNISHER」比較不一樣的地方,
是這傢伙“完全沒有特異能力”,
就是只憑自己的身手與各種重裝火力和惡人對抗,
所以說在眾多美國漫畫英雄中,算是相當獨特的存在就是^^。
倒是說到不蒙面的理由啊,你說的是原因之一之外,
另外一個理由,在漫畫裡「PUNISHER」自己也提到過,
原文我是忘了要怎麼寫,不過意思大概就是
「反正也沒甚麼好再失去的,那幹嘛要隱藏自己?」這樣的味道。
美國英雄中完全不蒙面的人也不在少數啊,
像是超人、雷神托爾(THOR)、
神力女超人、刀鋒戰士(BLADE)之類的,
還有「四神奇」或「特異功能組」中也有不蒙面的啊(笑)。
只是說「PUNISHER」比較不一樣的地方,
是這傢伙“完全沒有特異能力”,
就是只憑自己的身手與各種重裝火力和惡人對抗,
所以說在眾多美國漫畫英雄中,算是相當獨特的存在就是^^。
倒是說到不蒙面的理由啊,你說的是原因之一之外,
另外一個理由,在漫畫裡「PUNISHER」自己也提到過,
原文我是忘了要怎麼寫,不過意思大概就是
「反正也沒甚麼好再失去的,那幹嘛要隱藏自己?」這樣的味道。
drissen
於 2006-02-24 11:44:28 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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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與其他英雄不同之處就是並沒有蒙面?
會不會是因為只要被他制裁後,沒人可以活著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