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的消失是值得慶幸的
只是我真的不知道現在
活著的
都到哪裡去了
2.
一群人理應不會無緣無故的消失
雖然說是一群人
但是 因為我站在高處
那其實是第三者的看法
如果隨便抓一個人(當然,現在是一個也抓不到了)問他是不是跟這一群人一起的
他一定會說「哪有!誰要跟他們在一起阿?我跟他們沒關係!」
或是「你是說剛剛跑不見的那些嗎?我不知道我算不算是跟他們在一起的....」
3.
人只是最早的複製品
4.
一群人要在一瞬間消失
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就是 被外星人綁架了
這種可能的機率不知道有多少
因為被外星人綁架 準備再多的贖金也是沒有用的
基本上親身歷過的 都沒有回來過 而沒經歷過的就沒有理由相信
親眼見過別人在眼前被外星人綁架的例子 少之又少 而且也沒有人想理
第二種就是核子彈的引爆
核子彈的使用已經被明文禁止了 因為那些消失的人都是因為一些荒謬和愚蠢的理由而消失
而當下僥倖存活的人 也會在二至三週之內從自己的肛門排出稀爛的大小腸和骨髓而慘死
是非常的不人道 而且在旁邊的人也沒有機會目睹的一種消失形式
5.
而我看到的狀況 以上兩種都不是
那一群人 一開始是像無頭蒼蠅一般地看似漫無目的四散奔跑
也不知道是有誰在追誰
隨之接著他們就開始像是一隻隻蒼蠅飛進一片毛玻璃的背後一般 一開始還若有若無
然後 跑著跑著
就慢慢的消失了 跑不見了
6.
我不知道這有沒有解決神在造人的時候所產生的疑慮
到底我做這件事情要幹什麼?
為什麼不就自己存在於天地間獨享宇宙的浩瀚
驕傲的理解到自己做了一個世界
一個要比今年四月在金氏世界記錄上在雲林刷新的世界上最大的重達1316.14公斤的粽子還要大的世界上最大的東西
而卻複製出了一堆有著重大缺陷和天生罪孽深重的自己來愛 到底有什麼意義?
只能知道
神在體驗到真愛的喜悅之前 感受到最深刻的應該是窮極的無聊
7.
在所有的物種都不應該消失 只有人類是可以消失的前提下
那些以自殺提前結束自己生命的人
其實是愛地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