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檔案

ID:elish
暱稱elish

現正閱讀
閱讀與生活
正式改名(應該說是認清現實),以後當然還是會放好康的消息,但多半拿來做什麼,我想大家都很清楚了




R2 21:鏘(下巴掉下來的聲音)




爺爺的微笑試讀活動




莫兒的門試讀活動




伯爵與妖精動畫先行PV出來了,雖然還不知道「大動」起來會怎樣,但目前看來還不錯。但說真的總有點……少女花痴感?希望是不會啦,但話說回來總比耍帥人妖感要好。




阿波羅13不管看幾次都好讚啊!(翻滾)




天啊,為什麼書架上會出現我決定「不買」的書!?(大囧)




巫師神探系列竟然出續集了!?我還以為斷頭了咧!另外第一集也改版啦。雖然我不怎麼愛第一集的新封面,但第二集還挺不錯的,不過……喵的,這樣我一二集擺起來不就跳TONE了嗎?太過分啦!(大囧)




乙一ZOO全書心得補完(天呀,我竟然做到了!)




空手道少女組:一部劇本已經蠢得可憐,最終呈現效果更是幾近弱智的廢料電影。




對購物欲毫不收歛的結果就是,回到家的現在左右肩膀手臂都烏青加肌肉酸痛……




完蛋了,毫無節制買書的結果,我到時候要怎麼回高雄(大囧)




維納斯的誕生實體書盒,豪華到我爆想重收啊……




再見,妖精的封面還挺漂亮的啊!




高雄市的路是怎樣,山羊健行步道?




基地將改編電影了,要挑戰史上話最多的電影嗎?雖然不是沒有從頭碎碎念到尾的電影,但基地又不是吐槽系的作品……




爬野樹的人真的頗好看,大家不要無視啊(囧)




[狂賀]藤子.F.不二雄SF科幻短篇完全版第一集再版中,所以……大家快點去買全套 ~(啊?)




每回只要探索頻道看完,我就會很想去考古。另外,最近看到新聞,突然很有養袋鼠的欲望(我也是會挑的,像駱駝和駝鳥我就不會想養在家裡啊 < - 等等)




最近的天氣也未免太熱了吧!為了北極熊我家幾年沒開過冷氣啦?結果今年還是要融光啦!(天亡北極熊?)




08 Gallery:因為寫了篇拉低作品平均水準的序,所以只好努力地幫人家賣……




定期要來推一下露絲雷克爾的天生嫩骨和千面美食家啦!到底蘋果慰我心的版權在誰手上啊!(囧)




愛拉與穴熊族真的很好看啊,趁暑假趕快去看吧!




諸神之城伊嵐翠本期快閃選書,買個一本唄 ~(妳是想看迷霧帝國吧?)
搜尋內容
搜尋:
最新的引用
恐怖的不是廢墟:《禁入廢墟》
 (2008-07-19 00:23:06)
聲音與回憶的衝擊。喬‧希爾《心形盒》
 (2008-06-25 23:56:38)
機會與命運 -南方女王
 (2008-06-14 12:53:50)
《南方女王》,堅毅帶刺的野薔薇
 (2008-06-09 22:49:03)
第九次活動:諸神之城:伊嵐翠
 (2008-06-03 06:34:36)
第八次活動:美國眾神
 (2008-06-03 06:00:02)
黑塔Ⅶ:《業之門》
 (2008-05-30 15:38:10)
黑塔~巫師與水晶球
 (2008-03-02 13:16:02)
第五次活動:失竊的孩子
 (2008-02-11 21:48:12)
我所說的他或她。恩田陸《尤金尼亞之謎》
 (2008-01-30 00:56:20)
線上人數
ブログ カウンター
人氣指數
當日人次:
累積人次:


網路書櫃
RSS 訂閱
RSS2
ATOM
贊助商
其它資訊
本部落所刊登之內容,皆由作者個人所提供,不代表 yam天空部落 本身立場。
POWERED BY
POWERED BY
會員登入免費註冊
June 4, 2007
加入書籤: HemiDemiGoogle BookmarksYahoo! My WebDel.icio.usfurltechnorati加入此網頁到:你推我報MyShareUDN共享書籤BlogLive
在我的認定之中,西方有三個通俗小說之王,他們的共通點就是小說都賣得嚇嚇叫,然後一定會改編成電影。而這三個人就是史蒂芬.金、麥可.克萊頓,還有本書作者約翰.葛里遜。而我也可以確定,約翰.葛里遜絕對是寫法律小說的作者中,最為知名的一位。


本作描述在密西西比洲有一場極受囑目的菸草訴訟案,為了背後那大筆金額,雙方律師無不磨拳擦掌誓求勝利。而本案中最為關鍵的,自然就是可以掌控審判結果的陪審團了。只是這次的陪審團呢,似乎特別不一樣,不但團員意見特別多,就連麻煩與意外都比人家多。更糟的是,還有人自稱可以影響判決,審判結果待價而估呢!


事實上這本書的書名,應該很多人有印象,因為這正是之前才上映過的電影,電視已經播過好幾回啦!只是看過電影的人應該也都發現,怎麼情節好像不太一樣?沒錯,這是部電影改動相當大的作品。


別說最根本的菸草訴訟變槍枝訴訟(雖然一樣都是爭議性很大的東西),事實上就連原著頗多細節都已經完全不同,現在就讓我們回到小說本身來看看吧。首先呢,我們得先注意本作其實是對陪審團制度提出強烈批判質疑的作品。


失控的陪審團整本書在談的,就是美國實務上一大串問題的誇張(或不誇張)版。事實上以通俗小說的觀點來看,本書的情節可以說十分鬆散。甚至以約翰.葛里遜自身小說中來評比的話,這本書也算是蠻不緊湊、環節不算緊的一本。只是轉念一想,要是這其實是本單純寫來罵人的書呢?


大家都知道,美國陪審團是從有做投票權登計的平民中抽選出來的(意思就是,美國是你想投票,就得事先去跟政府登記說要投,這樣時間到了才有票投),也就是說,這群平民其實都沒受過專業訓練。


在這種情況下,當要一連看上好幾天的專業舉證,哈欠打給你看是很正常的,更別提很可能會出現完全聽不懂人家在講啥的情況。老實說,對律師們來說啊,這實在是件很無奈的事情,好歹法官審的話,回家還會翻翻你的書狀嘛。


接著呢,假如陪審團可能是一輩子沒上過幾次法院的平民,那就極有可能受到專業律師以及個人情感的操弄與影響。厲害的律師講起話來鬼都信,然後個人情感這更是相當不穩定的東西。如果說陪審團要的是非法官獨斷的公平,那若是選進來的人一開始就有個人意見了呢?


也因為這樣,所以任何有理智的律師都知道,選陪審團員啊,就當選本來即偏向我方的人。可道理你知我知,大家都知道,那選團員時就不啻是場大戰了。畢竟好的陪審團,讓律師住總統套房;不好的陪審團,讓律師有家裡蹲危機嘛。所以律師想方設法調查陪審團員背景,甚至在大案件中,稍微費點力氣搞事,也就不難想像了。


如上所述,那反正實情就是這樣,問題就是一籮筐,旣然已經打算寫本小說來罵,不如就狠一點全部包進去吧!也因為要包的東西多,所以本書的情節難免就鬆散許多。但這無所謂,重點是問題都點出來了,雖然小說不夠精彩,但要罵人的話已經夠用了。


也因為小說真的是這樣,所以也就不難理解電影要大肆改編啦。首先把議題抓回近來比較火紅的槍械,會引起比較多人的好奇心。原著中把兩個律師都寫成兩種典型的刻版律師,一個是大公司爪牙,另一個則是為了以後滾滾的財源,所以扛著正義大牌出來打官司而已。可電影要讓觀眾有情感投注的地方,就只好讓原告律師洗把臉,抓出來當正義使者。


可我告訴你,原著裡他絕不是這副政治正確、相信司法公正,還什麼手段都不用。事實上人家也不是省油的燈,該用的手段一樣也沒少,唯一少的只有錢量,所以陰謀沒怎麼用而已(事實上,就連外表看起來很可憐的原告妻子都想再婚咧)。


好了,律師都罵了,那兩名主角呢?嗯,我知道電影裡兩個人根本是正義天使,兩隻手乾淨得很。可我告訴你,原著裡也不全是這樣,事實上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這兩個人栽贓、下藥、錢滾錢等手段可不少。然後小說中男主角所使用的心理技巧,其實沒有電影裡的那麼神,而是採用一種更為微妙的心理影響。


而小說中對人物的描寫,還真的只有一個薄弱可以形容,若是看電影覺得裡頭的角色都還蠻有型的人,看了小說一定會失望。事實上每個人看起來都不是那麼地令人欣賞,就算是稍微好一點的男女主角,塑造上也不怎麼有力,只是勉強而已。


然後得承認的一點是,同樣的動機用在槍械官司上,顯然比菸草官司大約有力個一百倍吧,這點是小說大輸的地方。只是若探討的不是菸草官司,作者似乎也就沒什麼機會製造一場光科學舉證就可以煩死人的法庭戲了(笑)。


好了,寫到這裡,差不多已經可以知道,失控的陪審團還真的是本寫得不算棒的小說,甚至還可以說寫得很普通。可若是你想一舉瞭解陪審團這種制度所可能產生的弊案,以及隨之而來的司法扭曲的話,這本書倒差不多包下大部分問題啦。


說真的,有時候一看就知道純粹是寫來罵人的小說,你還能多說他什麼嗎?

引用 (你可以針對此文寫一篇屬於自己的blog/想法,並給作者一個通告)
引用
相關閱讀
留言 (17筆)
1.
您好,我們是皇冠文化集團,由於七月下旬即將發行史蒂芬金的《黑塔》系列作品,針對部落格版主提供免費搶先試讀活動。《黑塔》系列共計七集,暑假將推出一二集,誠心邀請您參與《黑塔》試讀活動,活動方式由皇冠提供兩集書稿試讀(預計六月初寄出),參與試讀的版主閱讀完畢於七月初將心得PO至部落格中,並同意將心得無償提供皇冠做該書行銷活動即可,待書發行後將贈送原書一本以表感激。以上為相關活動方式,誠心邀請您一同參與,若您有興趣歡迎您與我聯絡並提供您的聯絡資料(姓名、電話、電子郵件、地址、部落格網址),期待您的回信。謝謝。
以上如有打擾,請多見諒。
皇冠李小姐 icy@crown.com.tw

 
皇冠李小姐 於 2007-06-04 14:33:16 留言 |
2.


罵的好阿(?)

 
板主回覆:

沒錯,看討厭的東西被罵,總是爽快的。
醋 於 2007-06-04 16:48:54 留言 |
3.
喔,e姐已經到出版社主動找上門請看書的地步啦!史蒂芬金的作品最近出很多的說呢。
 
板主回覆:

嗯,老實說可以這樣看書,一直是我從小到大的夢想。

(爸,我出運了……)<- 從小就看奇怪的廣告。

是啊,原本乏人問津的金先生,最近突然在台灣大放異彩。

這讓我真的很高興,因為這樣的話,附身裡的冷笑話大家就全部看得懂了!(爆)
R.C.M 於 2007-06-04 17:56:30 留言 |
4.
哎呀,是黑塔耶,台灣終於要出了~
史蒂芬金每次都是那種很想看很想看,可是卻都買不下手。
黑塔的話,應該在書單排名會前一點吧。

 
黑色天鵝絨 於 2007-06-04 18:34:36 留言 |
5.
是啊,黑塔欸!看見上面那個留言心糾了一下,傳說中的黑塔!
其實是是套橫豎反正都會收的作品,竟然可以試讀兩集(如果沒
搞錯上面意思的話),根本就是撿到了!上天妳終於眷顧我啦!

(會不會想得太嚴重了點?)

說真的,史蒂芬金的作品真會讓人有點下不了手,結論是就買
自己特別喜歡的,其他沒看過的話就先想辦法弄來看,看完再
決定要不要買(爆)話說我等午夜禁語等好久了說,這本必收
,不知為啥我超愛蘭戈利爾人……(大心)

等、等一下,話題為啥會從約翰葛里遜跑到史蒂芬金去?(汗)

喂喂,大家回到陪審團來啊!
 
elish 2007-06-05 01:26:03 留言 |
6.
前幾天我看了美國一些讀者評比、出版社評比、書店評比等等﹐這些不同角度不同族群﹐評出來的百大作品﹐可是不管哪個評比﹐從一到一百名﹐為什麼都完全沒有金先生的書啊﹖@@

因為對法律沒興趣﹐所以當初電影出來時完全沒興趣想看﹐想說反正也看不懂。但現在看小E這樣分析﹐發現這其實跟我息息相關﹐所以現在反而有興趣了﹐不過我要看中文版。法律的東西﹐不管是電影、小說、單元電視劇﹐最無聊了﹐這是我的偏見。

為什麼說息息相關呢﹖因為我就有兩次被召見去當陪審團﹐但每次我都以各種理由推辭掉﹐第二次還差點把我的作息搞得雞飛狗跳﹐真的就是沒空參加還一直叫我去﹐說不去會有什麼法律方面的責任殺小的﹐搞得我快瘋了﹐好在最後解決了﹐不用去~

真的很不明白﹐為什麼美國的陪審團要找平民﹐而且我就是小E文章裡所說﹐從沒進過法院、對法律條文一無所知的人﹐若是問我意見﹐我可能律師他們在講什麼都聽不懂﹐怎麼可能會判決嘛﹐若是哪一次的陪審團一堆人都是像我那樣﹐這樣真的很沒公信力耶。在美國﹐平民當陪審團是跟當兵差不多的公民義務﹐不過只有當一個禮拜而已﹐可是這樣作息就已經被影響了。

美國的平民陪審團是隨機取樣的耶﹐地方法院從當地居民中去選﹐那樣還能事先調查好誰會當陪審團﹐然後予以操縱將那些隨機抽出來的人替換成對己方有利的人啊﹖都沒想到有這種可能﹐真黑暗啊。

還有﹐不止公民﹐只要是戶口上住在當地的﹐都會被選到﹐但若你回覆說﹐你不是公民﹐並且提出證明﹐從此以後就不會再找你了。

說實在的﹐要不是我身歷其境﹐不然我若還在台灣﹐看小E講美國陪審團制度﹐我一定霧煞煞﹐怎麼可能‘大家都知道’......

台灣的陪審團應該是專業法律人員吧﹖
 
板主回覆:
答案很簡單,因為金先生的作品不是那種妳會很高興說自己最愛的作品(至少大部分的人不會),而且美國的文學界還蠻……看不起他的書。雖然近年改觀狂頒獎,但是若真要評比什麼排行,恐怕金先生的成績不會太漂亮(比銷售排行可就不一定了)


和法律的東西有關都很無聊嗎?(笑)其實也還好啦,我是覺得精彩的法庭戲也是會讓人熱血沸騰的啊!個人最愛的一場法庭戲就是『誰殺了甘迺迪』裡面最後的檢察官超長言辯,超強的!這部超級推薦,光是最後面那十五分鐘就值回票價了,真的!


其實我猜那個陪審團應該是大陪審團,用來決定檢察官起訴合不合法的。不去是真的會有法律責任(藐視法庭之類的,隨便法官判?),不過只要說明不是國民的話,應該就不用當了(小C妳……沒綠卡吧?)。


美國之所以要採陪審團制,其實和他們本身就是一群長期被政府迫害的移民吧,一路從英國到美國,所以他們對人權特別保護。也因為這樣,所以才會出現讓平民參審的緣故,是相信這樣才能絕對保障人權吧。


然後其實也不用擔心,因為律師的工作就是『講到你懂』,受過訓練的律師絕對不可能用一堆專有名詞,反而會想盡辦法讓妳瞭解她在做什麼。就連請上去的專家通常都是身經百戰的『作證專家』,如果讓妳聽不懂的話,下次就沒人請了。


陪審制的一大意義就是,他們就是要像妳這種完全不瞭解的人,如同白紙一張沒有任何定見,然後透過言詞辯論間,讓妳們瞭解案件與周邊事實,然後再做結論。所以就某方面來說,什麼都不懂反而最好。

任何東西扯到錢,都是很黑暗的。


奇怪,我學到的是說從選舉人民冊上面抽說,那我再去問問好了。其實在美國文化的衝擊下,台灣一般大眾對於美國的法律制度,搞不好比台灣還清楚。然後,台灣沒有陪審團啦 ~(是有人建議說要改採此制,但放過我吧……)
Rosiasumatra 於 2007-06-05 08:50:05 留言 |
7.
修正一下﹐是只要有居民證的都會收到法院通知去當陪審團﹐而居民證不像台灣身份證﹐美國的居民證甚至連只有觀光護照的人都能持有(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但是法院只看有居民證的人就徵召﹐但若對方證明說自己非公民﹐即不能、也不用擔任陪審團﹐以後也不會再被徵召。
 
板主回覆:

嗯,如上所述?(爆)
Rosiasumatra 於 2007-06-05 13:11:39 留言 |
8.
台灣的司法制度是沒有陪審團這個東西的
需要開庭的案子(表示有些案子不需要開庭就可以直接判了),都是游檢察官跟被告律師交互詰問之後,由法官來做判決
有罪無罪,該判多少年,都是由法官說了算
(最近熱門的政治新聞,有很多都在法院上演,不想知道都難)

失控的陪審團我看過電影,覺得還挺不錯的
雖然E姐說劇情有差別,但是我相信關於陪審團制度應該不會有不同的描述才對
所以小C,如果沒錯的話,陪審團成員是由雙方律師從一堆人之中,選一部份出來組成的
比如說法院找了40個人,雙方律師可以各自指定10個人,最後選出的20人才是正式團員....其他人就謝謝再連絡....電影是這樣演的啦

美國的大案子可能會徵求到一堆什麼都不懂的平民,去判斷有罪與否
但是相對來講,台灣的制度下,收賄的法官比比皆是....感覺起來,比較難以掌控的陪審團制度,似乎要比台灣好一點?

人畢竟是人,披上法官袍扮演神一般公正的角色本來就很難
更何況是不情願又不了解狀況的陪審團員....
結論是什麼? 不管在台灣還是在美國,還是明哲保身,沒事別惹官非才是永保安康之道啊
 
板主回覆:
需要開庭就可以直接判的,應該是簡易程序。因為說真的,像這種原告完全認罪的案子(通常是證據太清楚,請律師什麼的也是白花而已),還要進入通常審判程序太麻煩,只是浪費國家資源而已。

至於言詞辯論呢,雖然改制是改制了啦,但實務上仍然還是都用書狀審理(秘)詳細的話,請參看未來附身(狂爆)當然啦,大案子一定都會乖乖言辯,可普通的案子呢,就算想辯,法官也不會讓你辯。


呃,我想制度面的東西是絕對不可能變的……只是說真的,和小說比起來,電影簡直是政治正確兼熱血正義大放送(笑)嗯,其實陪審團是從一百多個人刪到十二個的(應該是十二個才對),另外還留三個候補,以免前面的掛掉。


基本上常看美國法庭小說的話,選陪審團員是跑不掉的。


相信我,如果陪審團員制移到台灣來,光是從『抽』這個動作就很恐怖了。能想像某案件的陪審團員背景,抽選之前都被挑過嗎?在台灣,這很好想過。而且陪審團員是受保護的,一群人在一起也比較沒有壓力。相較之下法官三個人(其實現在一審就是合議庭了,只是看誰倒楣是授命法官而已),壓力就全部積在身上,而且大案子敢收賄的應該也不多啦(我是說應該啦)。

再說台灣的公民素養喔……(遠目)

話說美國有位很有名的法律學者,曾經說過一個法官一生中所判過的案件,只要有六成是正確的,那她就可以上天堂了。說真的,審判真的不容易啊……(嘆)另外提個有趣的,當初看新聞時,說到抽這次大案的授命法官時,抽完後沒被抽到的其他法官,高興得當場跳起來歡呼。真的,審這種大政治案真的是吃力又兩邊不討好啊。
kshs22 於 2007-06-05 16:56:18 留言 |
9.
(無視離題中)

史帝芬金的唯一好處是偶而可以在圖書館裡挖到奇怪的版本
蘭戈利爾人這邊是分裝成小冊的,後面幾本消失中
黑塔一次不知道出幾本,希望我的荷包消受的了
今天才在書店看到成堆的史帝芬金,讓我的意志力再度受到考驗

唔,要講跟原文有關的事嗎?
那麼,我覺得另外一個電影通俗小說之王應該是菲利普.狄克,最近還有一片要上檔喔

 
黑色天鵝絨 於 2007-06-05 23:28:59 留言 |
10.
好,暫離陪審團,再回到金先生來 ~(笑)

話說我看的金作品,幾乎全都是怪怪版的話(講穿了就是,幾乎全是皇冠版的)蘭戈利爾人我也是看分成小冊的,虧那家出版社竟然可以做到,把一整本午夜禁語分成四本出……(遠目)

黑塔上面已經講啦,總共七本,十個月內出完。一本應該不會
太貴才對,因為頁數也不厚的樣子。

菲利普狄克嘛,很不想說他是電影通俗之王,因為他可是很討厭亂改他作品的電影(可惜已作古多年,想罵也不行了)最近一部應該是關鍵下一秒吧。雖然電影通常都拍得蠻給他爛的,可趁此可以看見譯本,也是很讚啊!(笑)

真的,如果可以的話,真很不想叫他電影通俗之王……(汗)
 
elish 2007-06-06 01:02:33 留言 |
11.
聽說關鍵下一秒並不好看(遠目),虧我還差點因為禿子尼可拉斯而跑去看,好險好險(笑)。

小說中的法庭戲,其實我挺愛『梅崗城故事』這本書的,我想大家應該都有看過吧(羞),反正這本似乎很有名,其實裡頭的法庭戲一點也不無聊,小C可以去翻翻。

話說史蒂芬的書在圖書館裡還真有點難挖,因為分類關係所以散落各地,等到我找到他時手上的書大多已經抱滿了(淚),所以目前史蒂芬只看了兩本,四季跟桃樂絲,都很不錯呢。

其實將陪審團制度引到台灣感覺上只會造就更多冤獄(茶),其實美國許多冤獄也是因為陪審團制度引起的,只能說...誰叫你長得一臉犯罪樣~囧!
 
板主回覆:
菲利浦狄克的作品,近來改編成績都不好 ~(茶)

梅崗城的故事我是看電影的,小葛萬歲,假如有小葛的臉配上羅蘭爸的性格,那真是萬人迷啊……(妳很嚴重了)這本是真的很有名,只是對愛好陰謀論的我而言,誰殺了甘迺迪裡的最終結辯,更讓我熱血沸騰而已(梅崗城就某方面來說,很悲哀啊)。

史蒂芬金的書,我是在高中圖書館挖的,大部分都是皇冠舊版,只是有幾集漏買,讓我好生怨恨(對,就該死的嘉莉給我漏買,什麼意思啊!)四季是絕佳之作,桃樂斯也頗為好看(笑)。

沒錯,人心很容意受表象影響,所以說與其相信未受訓練的平民,我更相信專業出身的法官一點。而且沒歷史背影的台灣貿然採取陪審團制,恐怕將會一片混亂。
blackdreames 於 2007-06-06 01:18:14 留言 |
12.
我沒綠卡...因為我已經是公民...(遠目)所以我只能拼命找理由推託。我不能說我不會中文﹐因為我有在美國受教育的紀錄= =除此之外我沒有任何其他理由可以用﹐說我沒交通工具、正在上課沒有空都推託不掉﹐只能選擇延期﹐而且還限只能延三個月之內﹐不過最後還是推託掉了。

要是我第一次收到法院通知時﹐是在我還不是公民的時候就好了﹐那時候就可以提出我不是公民的證據﹐之後就算變成公民﹐也不會再找了﹐總之這以第一印象來定奪。

文章裡說﹐是從有登記去選舉的人名冊去選﹐但就如我提到的﹐美國居民證(不是綠卡)﹐這裡指的是州民證﹐很容易拿到﹐去辦就會有。而我沒有登記去選舉﹐因為我懶﹐自從成為公民後還沒有投過票﹐但我還是收到法院通知。

原來會很好懂喔﹐那看來我不用對這種陪審工作那麼恐懼了﹐因為我最怕的就是聽
不懂還要問我意見怎麼辦。

kshs22說的沒錯﹐是一堆人去﹐再從中挑選一些人留下。

授命法官是負責最後宣判裁決的法官嗎﹖那其他兩個法官是﹖

那本梅崗城故事我約略聽過﹐那表示應該夠有名﹐有空翻翻好了。其實我說法庭戲無聊﹐是被美國那些無聊沉悶地要死的查案、搜證、追蹤、法庭單元電視劇嚇到了﹐真的是無聊沉悶地可怕。

金先生的書我沒看過﹐不過在這裡待久了﹐那本四季奇壇被大家推到翻掉﹐所以我還是有空看看好了﹐好歹得看一次他的作品。(不過話說電影我已經看過the joy ride﹐那就是他的作品了~)啊﹐那個28天毀滅倒數我去看電影好了﹐朋友說不錯。他的書那麼厚﹐看電影比較省時間﹐雖然不知道為什麼拍出來的電影大多品質普普。
 
Rosiasumatra 於 2007-06-06 02:23:16 留言 |
13.
原來是公民,這點要更早說啊~害我還在那邊想說,奇怪,留學生怎麼可能被抓去當陪審團,結果搞半天是關鍵沒講(汗)害我還一瞬間開始懷疑起是不是本人學習失敗……

至於沒在選舉人名冊裡還是被選到的問題,我會再幫妳問問的。

其實好不好懂的話是見人見智啦,只是我覺得在陪審團自由抽選的情況下,小C的學歷在其中應該已經算是頗高了。連妳都聽不懂的話,那將會很恐怖。而且陪審團的決議都是『絕對私下』討論的,不可能叫妳當庭作答(又不是課堂抽點),這完全不用怕啦 ~(汗)

而且其實說真的,想讓自己被刪掉的話也不難,妳就人家問妳什麼問題時,全部走極端就好,這樣還會被選上,我只能說不可思議。

授命法官是在案件的前階段(今天一個案件要開始言詞辯論,前面都是有很長的準備階段,原被雙方的代表都要先嚕很久,討論一堆東西),而授命法官就是處理整個準備程序的法官。另外兩個是審判長(正式開庭時的程序、秩序維護者)與陪席法官(負責撐住不要睡覺的),不過這三個法官的意見地位都是一樣的,沒有分高低。

梅崗城的故事在美國應該是小學還是中學的指定讀物吧(印象中)至於悶得要死的法庭單元劇呢,我是覺得還好啦,小C也許可以從裡面找出特別受歡迎的影集再回來看看吧,會受歡迎不會沒原因的。

四季真的是推到翻掉的程度,一定要看。至於the joy ride呢,算是b級片吧?之所以電影拍出來會普普,就是因為原著環節複雜,短短兩個小時內編劇沒辦法全部寫進來,結果反倒讓電影厚度盡失只剩聲光效果。雖然金先生也有鳥蛋作,但好的作品不看原著太可惜!

最後,二十八天毀滅倒數很久以前我就寫過心得了啊,小C,去影音感想翻翻如何?(這部是真的不錯看喲,第二集正在上映的樣子)
 
elish 2007-06-06 17:51:39 留言 |
14.
我是看受歡迎的影集啊...Law and Order﹐法律與秩序﹐這個影集很受歡迎呢﹐還有依季分不同單元﹐像陪審團、犯罪傾向、特殊受害人等等﹐可是我看到快抓狂了﹐因為實在太無聊又看不懂。(我看的是有英文字幕的﹐可是就是看不懂)

我也看過一個Divorce Court﹐離婚法庭﹐這個節目在美國很久了﹐好像是開庭時電視轉播還是演的﹐看起來像真人秀(Reality Show)﹐不過就是無聊﹐沒辦法。

我還看過Without A Trace﹐尋找失蹤女童﹐這個也很無聊啊...就蒐集線索、查人證、物證﹐訪問一堆人讓他們說﹐什麼時候顯示最後一次看到這個人﹐可疑嫌犯等等﹐這個也很多人看﹐可是我還是覺得無聊﹐由此可見我對法律沒有慧根。

the joy ride看電影就已經覺得環節複雜了﹐原著竟然更複雜喔﹔這部電影有聲光效果嗎﹖(茶)

小E是要學哪些國家的法律啊﹖美國的也知道那麼清楚= =

既然三個法官地位相同﹐那為什麼他們那麼怕當授命法官﹖
 
Rosiasumatra 於 2007-06-07 08:42:10 留言 |
15.
嗯,好吧,小C妳可能單純和法律不合拍。我倒是很喜歡看兩方律師如何辯駁的法庭戲,只是很遺憾的是,台灣通常用不上(茶)看不懂,我可以說不算很奇怪嗎?因為法庭戲很多專有名詞啊(如果是認真的話)

呃,好吧,就只有THE JOY RIDE我得承認,若妳真的覺得複雜,那應該也不是原著的關係,因為這部的原著只是一個短篇小說,沒啥環節不環節的。因為沒看過,所以聲光效果也不知道,但其他金電影不少就是。

身為淒慘落魄的台灣人,基本上美日德都要懂一點,基本上就是我們抄過誰的,那邊就要瞭一點點就對……(遠目)此外呢,考慮到美國和台灣之間的關係,特別多學點也是正常的。

為什麼怕當授命法官的原因,我上面已經寫了一部分,那就是整個『準備程序』都是由她來負責,複雜一點的案子有些光準備程序就可以嚕幾年,最恐怖的就是!

寫判決書是授命法官的工作……


 
elish 2007-06-08 01:16:35 留言 |
16.
好啦,我先承認,我完全是路人甲,完全是因為在搜尋 runaway jury 才找到這個網頁
但是仔細逛過這個blog我深深感覺到在下真是孤陋寡聞阿

elish的見識之廣,令我好生敬佩
不知道是否能交個朋友(雖然有時差)
我的msn是bemyself26
  yahoo是qwertyuiopx1111



廢話一下:其實我是因為這星期五要考這本書(英文,我在美國)
而我實在看不完,只好偷懶看電影啦XD
 
bemyself 於 2007-09-04 07:47:44 留言 |
17.
熟人也都是從路人甲變來的啊 ~(笑)那希望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囉!孤陋寡聞太誇張了啦,嚴格說起來也只能說是專注的領域不同,每個人都有自己在意的東西。看別人的文章時,也常常都會覺得自己懂得實在太少了 ~(嘆)

朋友是一定可以的啦,來BLOG的都是朋友 ~(笑)我應該是會加MSN的吧,雖然我萬年不少……(囧,阿勁的MSN我放到那去啦?)

星這本書考試嗎?(笑)來不及也只好看電影了,但也要注意兩邊基本設定上差很多啊!(菸變槍)只是說我覺得電影版拍得比較好看,當初原本以為小說版厚成這樣,應該會更好的,結果我錯了……(遠目)
 
elish 2007-09-04 17:46:17 留言 |
發表你的留言 (字數限制 最多 2000 個中文字)
此篇為私密留言:
Name:






內容:

請輸入下圖所顯示的英文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