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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有狗都該看!(家中有寵物都該看)
ellin0409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9:06:08 | 鼠寶貝
本文引用自這裡

這篇文章我多年前看過, 當時就令我感動不已, 如今又再度看到, 還是深深的觸動我........
狗狗不是玩具, 不是寵物, 是家人, 是一輩子的責任.
我認為, 所有養狗或準備養狗者都要看.
(其實,台灣有養所謂寵物的的朋友都該看)
(寵物不該只是寵物而已,他是我們的伴侶)
(希望所有被豢養的動物都能幸福)

~愛狗人士必看文章~

 
轉載---倪震翻譯 (有寵物或愛狗之人必看)

當我還是傻裡傻氣的小狗時,一舉一動都會令你樂不可支。你稱我為自己骨肉,喚我作心肝寶貝。雖然,我解剖過你幾個枕頭,咬爛過你不少鞋子,但我們還是成為 了最親蜜的朋友。 每次我「壞」了,你都會指著我,大叫:「豈有此理!」,但轉眼又會按捺不住,眉開眼笑地把我反過來搓肚子。

我記得多少個晚上,我在被窩裡,鼻子哄著你,聽著你說秘密、說理想、說夢話。 噢,那是多美滿的日子。 我們一起散步,一起奔跑,一起遊車河,一起買雪糕 (每次你將雪糕吃光,把雪糕筒留給我,便開始說雪糕對狗有害)。 你上班,我會晒著太陽,半睡半醒的等你回家,有時夢見你,有時想著你。
你愈來愈忙了,除了工作,也開始拍拖。我仍然每天等你,在你心碎、失意時安慰你;無論你對或錯,我都只會默默支持你。你回家,我當然雀躍;嗅出你戀愛的喜 悅,我更欣喜若狂。 她,現在是你的妻子了,並不太喜歡狗,但我仍然歡迎她。我對她唯命是從,嘗試用熱情感動她。你快樂,我便快樂。 嬰兒一個個出世,我和你同樣興奮。看到他們嬌嫩粉紅的肌膚,嗅著他們的氣味,令我覺得自己也是父母,我也想照顧他們呀。但她,和你,卻擔心小孩子的安全, 最後,我不是被關在工作間,就是給困在籠子? 唉,我是這樣的愛他們;愛,卻把我囚禁 起來。

小孩子慢慢長大,我終於成為他們的好朋友。他們扯著我的毛,戰戰兢兢地走出第一步;他們用小手指戳我的眼,好奇地拉開我的耳朵研究,又熱情地吻我鼻子。 他們怎樣搞,我都無任歡迎,畢竟,你已經很少和我玩。我願意付出性命,來保護他們。我會鑽進被窩,聽他們的小煩惱、小夢話,我又會和他們一起,等待著你每 天回家開門的鑰匙聲。

 
從前,朋友問起你有沒有養狗,你會急不及待從銀包拿出我的照片,興奮地講我們的故事。 這幾年,你只會「嗯」一聲,就轉話題;我也早從你的「心肝寶貝」,變回你養的「一條狗」。 我更留意到,你對養我的支出和費用,開始縐眉頭了。 現在,你要調去上海工作,公! 司為你租? 大廈不准養寵物。你為「家庭」,作出了理性的抉擇。 只可惜,沒有人提醒你,曾幾何時,我就是你的「家庭」。

很久沒遊車河了,我真有點興奮,直至,我進入了「愛護動物協會」,貓、狗、絕望、和恐懼的氣味湧進鼻子?。你填好文件,說:「我知你們會替牠找個好歸宿 的。」工作人員聳聳肩,一臉無奈。他們都知道,就算有出世紙,為中年犬隻尋找一個家有多渺茫。 你的兒子尖叫著:「爸,不要讓他們帶走我的狗!」你要撬開他手指,他才肯鬆開我的頸圈。 我實在替他擔心,我擔心你剛替他上的一堂課,會令他一生對友誼、忠誠、愛、責任,和所有生命都需要尊重的價值產生懷疑。 你留下了頸圈和皮帶,避開我的視線,拍拍我的頭當說再見。趕著開會的你,看看錶,時間已無多;我不用開會,但情況,似乎一樣。你走後,兩位工作人員談起 來,說幾個月前就知自己要調職,為甚麼不自己嘗試替我找戶好人家?她們搖搖頭,說: 「豈有此理!」。

工作人員忙得要命,但很看顧我們。當然,每天都有食物供應,但,我己經喪失食慾很久了。 起初,每有人走近「囚室」,我都以為是你回心轉? 連跑帶跳地衝! 向鐵欄杆? 希望一切只是場惡夢。後來,我開始期盼會是想收養我的好心人,任何人,只要把我從這夢魘救出去就好。 最後,我明白我不會是中心其他幼犬的對手,牠們活潑可愛,沒有包袱,我開始長期 縮在「囚室」一角,靜靜等待。

有天,下班前,我聽到腳步聲來找我,跟著她,我蹓過長長的走廊,入了一個房間。靜得像天國似的一個房間。 她把我放上桌子,揉著我耳朵,叫我不要怕。我的心砰砰跳著,估量著下一步會是甚麼,暗地?,卻有點如釋重負。做囚犯的日子,似乎走到盡頭了。 我的天性不改,看見她邊拿起針筒邊流淚,又開始為她擔心。我明明白白到她的情緒,正如我明明白白你的一樣。我輕輕舔著她的手安慰她,就如從前安慰著你。 她專業地把針滑進靜脈,刺痛帶著一陣清涼的液體流遍我全身。我累了,躺下, 想睡了,抬頭望著她慈愛的眼睛,我喃喃怨道:「豈有此理!」 她不知是看得懂,還是聽得懂,抱著我,抱歉地說對不起。 又匆匆地解釋一切都是為了確保我不用受苦,不用受遺棄。我去的地方充滿著愛, 充滿光明,會比這個世界更適合我。 我用盡最後一分氣力,重重地擺了擺尾,想告訴她,那句「豈有此理,不是對她說的,是對我最愛的主人說的。我會永遠想念你,也會永遠等你。
我希望你一生遇上的所有人,都和我對你一樣有情有義,都和我對你一樣忠誠。

註:有人在美國,用七千美元在報紙買了全版廣告,來刊登 Jim Willis 寫的這篇。Jim的英文版歡迎轉載,我這篇翻譯也是一樣。有心人,先多謝了。

以上轉載自"ET...Blob"
http://etblob.estella.com/index.php?pl=29#r478


另外, 我又尋得了原文. 
How Could You?

Copyright Jim Willis 2001, all rights reserved

When I was a puppy I entertained you with my antics and made you laugh. You called me your child and despite a number of chewed shoes and a couple of murdered throw pillows, I became your best friend. Whenever I was "bad," you'd shake your finger at me and ask "How could you?" - but then you'd relent and roll me over for a bellyrub.

My housetraining took a little longer than expected, because you were terribly busy, but we worked on that together. I remember those nights of nuzzling you in bed, listening to your confidences and secret dreams, and I believed that life could not be any more perfect. We went for long walks and runs in the park, car rides, stops for ice cream (I only got the cone because "ice cream is bad for dogs," you said), and I took long naps in the sun waiting for you to come home at the end of the day.

Gradually, you began spending more time at work and on your career, and more time searching for a human mate. I waited for you patiently, comforted you through heartbreaks and disappointments, never chided you about bad decisions, and romped with glee at your homecomings, and when you fell in love.

She, now your wife, is not a "dog person" - still I welcomed her into our home, tried to show her affection, and obeyed her. I was happy because you were happy. Then the human babies came along and I shared your excitement. I was fascinated by their pinkness, how they smelled, and I wanted to mother them, too. Only she and you worried that I might hurt them, and I spent most of my time banished to another room, or to a dog crate. Oh, how I wanted to love them, but I became a "prisoner of love."

As they began to grow, I became their friend. They clung to my fur and pulled themselves up on wobbly legs, poked fingers in my eyes, investigated my ears and gave me kisses on my nose. I loved everything about them and their touch - because your touch was now so infrequent - and I would have defended them with my life if need be.

I would sneak into their beds and listen to their worries and secret dreams. Together we waited for the sound of your car in the driveway. There had been a time, when others asked you if you had a dog, that you produced a photo of me from your wallet and told them stories about me. These past few years, you just answered "yes" and changed the subject. I had gone from being "your dog" to "just a dog," and you resented every expenditure on my behalf.

Now you have a new career opportunity in another city, and you and they will be moving to an apartment that does not allow pets. You've made the right decision for your "family," but there was a time when I was your only family.

I was excited about the car ride until we arrived at the animal shelter. It smelled of dogs and cats, of fear, of hopelessness. You filled out the paperwork and said "I know you will find a good home for her." They shrugged and gave you a pained look. They understand the realities facing a middle-aged dog or cat, even one with "papers." You had to pry your son's fingers loose from my collar as he screamed "No, Daddy! Please don't let them take my dog!" And I worried for him, and what lessons you had just taught him about friendship and loyalty, about love and responsibility, and about respect for all life. You gave me a goodbye pat on the head, avoided my eyes, and politely refused to take my collar and leash with you. You had a deadline to meet and now I have one, too.

After you left, the two nice ladies said you probably knew about your upcoming move months ago and made no attempt to find me another good home. They shook their heads and asked "How could you?"

They are as attentive to us here in the shelter as their busy schedules allow. They feed us, of course, but I lost my appetite days ago. At first, whenever anyone passed my pen, I rushed to the front, hoping it was you - that you had changed your mind - that this was all a bad dream...or I hoped it would at least be someone who cared, anyone who might save me. When I realized I could not compete with the frolicking for attention of happy puppies, oblivious to their own fate, I retreated to a far corner and waited.

I heard her footsteps as she came for me at the end of the day and I padded along the aisle after her to a separate room. A blissfully quiet room. She placed me on the table, rubbed my ears and told me not to worry. My heart pounded in anticipation of what was to come, but there was also a sense of relief. The prisoner of love had run out of days. As is my nature, I was more concerned about her. The burden which she bears weighs heavily on her and I know that, the same way I knew your every mood.

She gently placed a tourniquet around my foreleg as a tear ran down her cheek. I licked her hand in the same way I used to comfort you so many years ago. She expertly slid the hypodermic needle into my vein. As I felt the sting and the cool liquid coursing through my body, I lay down sleepily, looked into her kind eyes and murmured "How could you?"

Perhaps because she understood my dogspeak, she said "I'm so sorry." She hugged me and hurriedly explained it was her job to make sure I went to a better place, where I wouldn't be ignored or abused or abandoned, or have to fend for myself - a place of love and light so very different from this earthly place. With my last bit of energy, I tried to convey to her with a thump of my tail that my "How could you?" was not meant for her. It was you, My Beloved Master, I was thinking of. I will think of you and wait for you forever.

May everyone in your life continue to show you so much loyalty.


原文轉載自
http://jimwillis0.tripod.com/tiergarten/id21.html


轉貼---如果你願意給他機會,你可以跟他叫車
ellin0409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23:45:13 | 雜七雜八
原文轉自如果你願意給他機會,你可以跟他叫車

0926-080-123


愈是天冷,愈是景氣差,愈顯得勇敢面對逆勢的人的可貴。我們對無法撐過去、選擇結束生命的人感到惋惜,卻對那些咬緊牙關、迎向艱困挑戰的人,打從心底佩服。

 

他叫蔡榮釗,從事駕駛工作長達卅年,工作勤奮,事母至孝,民國九十二年他開灰狗巴士,每天開車十數小時,任勞任怨,但老闆不給休假,鐵打的身體終究耐不住,終於在未曾闔眼的第廿九小時的北上路段,閉上眼睛,追撞前方拖板車,幾乎將他的身體攔腰截斷,也開啟他不幸的人生。

 

●雙腳斷了,老婆跑了,老母還是得養

 

送往醫院後,他的性命從鬼門關撿回,肚破腸流縫回去了,腳部傷口卻不斷感染,導致必須截肢,成為可怕夢魘,截到最後雙腿都沒了,「截肢七次,現在連屁股都沒了!」

 

不成人樣,老天卻不同情他,老婆落跑,醫院不願承認疏失,灰狗巴士只願給他廿萬元撫恤金。兩個在讀國小的孩子沒人要,連社會局都逼他放棄監護權,孩子得丟給別人養。

 

「這我不能接受,他們又不是孤兒,哪個單位會接受?到別人家我也不放心,這個年紀,可以發生的事太多。」社會局的關懷,卻變成在他的傷口灑鹽──「你沒有能力撫養他們!」

 

曾經求助立委們(包括李慶安),但都無法給他一個公道,更別提實質幫助,雙手一攤(聽到這裡我簡直不敢置信,不知要慘到怎樣,這些大人才肯幫忙?我真是涉世未深啊)醫院還急著把他趕出去……

 

還有更慘的嗎?有的,他的大哥大姊不肯把原本就由他撫養的八十歲老母,在他養病期間推過來推過去的,他終於看不過去,牙關一咬,決定自力更生──開計程車。

 

他用貸款方式買了車,油門、煞車、離合器都改裝成由手操作──不要驚訝,他真的沒有雙腳,也沒屁股了,但人家還是可以開車謀生,不但如此,車子內外弄得乾乾淨淨的,一絲不苟,非常專業。

 

●一天一個三明治裹腹

 

但是,這世道還是要欺負他。

 

早餐他可以自己在家做個三明治,但中餐、晚餐就麻煩了,一開始店家還勉為其難送到他車上給他,後來人家給他臉色看,不再給他方便,他也不想給人添麻煩───就一天一餐吧,也好,減少上廁所的負擔。

 

晚上回家,先打電話請母親推輪椅到門口,讓他可以進家門,梳洗過後,他就睡輪椅,陪在母親旁邊。母親生病怎麼辦?送到醫院沒問題,但要他下 車陪老人家就沒辦法,只要千拜託萬拜託請大哥或大姊過來一趟,「人都幫他們送到醫院了,總不能教不識字的老人家一個人在醫院打轉吧?」

 

醫院不是有義工?問題是,他連下車都不方便啊?有幾次到台北縣政府陳情,到了門口,想請人推輪椅過來給他,但為了停車問題,他又被趕走了。

 

好不容易兩個孩子都讀到國中、高中,適逢叛逆期,他管不動,老人家也無法管,女兒離家出走。

 

他去報案失蹤,警察不受理,「就算我們幫你找回來了,她如果又跑了怎麼辦呢?」

 

碰到一個自稱「中天新聞」的記者,花了一天拍攝他的故事,也弄了一個戶頭,最後只給他三千六百元,就沒下聞……

 

 

聽到這邊,各位作何感想?

 

他不是個軟弱的人,要是軟弱,他就不會出來開計程車了,但形勢比人強,人情冷暖總是現實,很多事情你以為很荒謬,你以為現在的社會很進步,很文明,可是它就還是個吃人的社會,換作是我,大概只能以淚洗面,又不敢自殺,只好成天躲在家等死吧。

 

●別人不幫我,就自己來吧!

 

我不喜歡濫用同情心,就像美國那位木匠在高速公路邊舉牌,請大家給他工作一樣,他說:「我不喜歡被施捨的感覺,但我有工作能力,你如果有需要,請給我一個機會為您服務。」

 

蔡榮釗的心態也是這樣吧。

 

一個人的品質,跟他受多少教育無關,跟他的前世今生無有沒有關我們不知道,但碰到這種倒楣事,他選擇了堅強,這就是一種難能可貴的品質。

 

他跟我說話時,態度溫和有禮,沒半點誇張,最後只表示說不下去了,滿腹委曲滿到喉嚨了,滿了……

 

如果,你願意給他機會,你可以跟他叫車,台北 縣 0926-080-123

 

如果,你方便帶一個三明治或點心給他,請用和譪的態度對待他,不要擺出施捨或餵狗的感覺,我猜「我請你吃一個很好吃的東西」是很好的開頭,「這是我吃剩下的」這類話就不必了,雖然是出於好心。這種事我也不擅長,總之考驗各位的智慧了。

 

天氣很冷,有時也需要搭計程車出門,他的車是很溫暖而乾淨的,人也很好。

 

別要求看人家的腿,也別問人家怎麼大小便。拜託。

 

他跟我說,上個月,兩個同在開計程車的友人,因為繳不起車貸而燒炭自殺了,沒有見報,沒有上電視……

我無言。

 

比起他沒了雙腳,還繼續苦撐,我只能說:「你太強了!」

 

此人就像一面鏡子,看看他,再想想自己,如果是我,我做得到如他一半的堅強嗎?我夠珍惜現身邊的一切嗎?我能不感恩嗎?

蔡大哥靦賟樂觀的微笑,旁邊特製的杯架放著他一天的水,他不敢多喝因為上廁所不方便)

 

蔡大哥的車內,非常乾淨整齊)

還 有更值得一提的:在97年9月11日還在車上撿到100萬送到警察局,他的朋友笑他傻:為什麼不自已留起來,他說遺失錢的人一定很擔心著急,雖然他很需要 錢,但是他不能那麼自私,後來對方包6000元紅包答謝他.他就已經夠開心的,新聞有播出,但對他沒有幫助,尤其人是容易遺忘的!
(民國97年9月11日拾獲現金100萬,送交警局的拾獲物收據)

 

(民國97年9月11日拾獲現金100萬,送交警局的拾獲物收據)

推薦台南愛丁堡汽車旅館
ellin0409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38:04 | 吃吃喝喝玩玩
人家說台南多美食,所以前陣子就帶Bonny去了一趟
在台灣有養寵物的是次等公民,到哪裡都很不方便
不過,這也是某些老鼠屎飼主害的,不良的習慣不良的教育,使得守規矩的人也跟著被連累的
在網路上搜尋到一些有提供住宿的民宿,現在很多都不接受寵物入住了
好不容易找到這間愛丁堡汽車旅館,雖然算不上非常大間
但是,服務卻是超貼心的喔!!

旅館外觀~
櫃檯小姐很親切也很健談
訂房之前打電話去問了好多問題,都不厭其煩的幫忙解答喔!
櫃檯還備有台南必吃小吃的整理表以及地圖,不熟的朋友建議可以拿一份

很舒適的大床,可惜大部分房型地板鋪了地毯或是塌塌米
出外會亂大小便的寶貝可能不適合
Bonny在房間裡玩的時候,我可以說是提心吊膽啊~= ="""

還好自己有帶大保潔墊,在上面跟他玩耍也很方便
旅館也會幫忙準備大浴巾喔!

乾濕分離的浴室,蠻大的,晚上我乾脆就讓Bonny睡在裡面
省得發生慘劇.....
牆上還有小電視,坐在裡面的地板,跟少爺一起培養他上廁所的情緒.....


豐盛的早餐,有中式和西式可選擇
不過前一天的西式忘記拍了@.@!
蠻好吃的^^
(Bonny超愛他的地瓜粥,不過....好像還沒碰到他不愛的食物耶!)

順便提供一下台南市我有問到的住房資訊
台南市

1.綠驛MOTEL
地  址:台南市海安路三段259號
電  話:06-2503000
傳  真:不知
店家網站: http://www.paradiso.com.tw/
Check in 21:00
Check out 12:00
押金500

2.愛丁堡汽車商旅
地  址:台南市永華5街77號
電  話:06-2970116
傳  真:06-2970925
店家網站: http://www.edinburgh-motel.com.tw/
Check in 14:00
Check out 12:00
退房時會檢查是否有損壞

3.國妃鷹堡motel(健康館)
地  址:台南市健康路二段500~502號
電  話:06-2635588
傳  真:不知
店家網站: http://www.kpm.com.tw/intro/intro.htm
Check in 17:00
Check out 12:00
清潔費300,損害賠償

4.康爵大飯店
地  址:台南縣永康市中正南路248號
電  話: 06-2548425
傳  真:06-2548438
店家網站:http://www.hotel-marquess.com.tw/
Check in 13:00
Check out 12:00
需關籠

以上皆不接受大型犬
(印象中)



調皮搗蛋鬼
ellin0409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7:16:01 | 狗寶貝
記得Bonny剛到家時,一副乖巧懂事的樣子深深的打動了我
想說:哇~這麼好運撿到一隻乖的亂七八糟的狗
看看他這乖巧的樣子就知道了















事實證明他是一隻亂七八糟的狗沒錯(皮的亂七八糟= =)
肚子餓有求於你時,裝乖裝可愛,啥口令都肯做
一旦吃飽了,調皮搗蛋樣樣來
罵他 就裝乖裝可愛



















除了偶而裝死裝無辜
玩的太開心會"不小心" "半故意"便便尿尿在外面之外
我想基本上他是一個很棒的小朋友

只要有食物就搞定了!
他的體重從第一週的兩公斤不到
第二週2.4kg
到第三週的逼近三公斤....
我只能說 幾瞑大一吋啊~~~





台東美食
ellin0409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3:00:54 | 吃吃喝喝玩玩

去台東品嚐美食要著一營業時間喔!!跟台北的店家都不太一樣呢
很多我們覺得應該是正餐的東西,對他們而言是早餐甚至是點心歐
不然會跟我們一樣家家槓龜,越槓越傷心

卑南包子台東市卑南里更生北路182
營業時間:
12:30-18:30
一顆18元,民宿綠茵小築的早餐,很大一顆算是走價廉物美取向





陳記麻糬台東市博愛路186
營業時間:6:30-18:30
我們第一天晚上去的時候撲了空,很不甘心的在外面拍照,老闆還探頭出來看呢






榕樹下蘿蔔糕:台東市文化街與安慶街口
營業時間:06:00AM-14:00
很健談的老闆人也很熱心,牆上貼著一幅台東市地圖問他哪裡怎麼去他就會把你帶到地圖前東點西點
蘿蔔糕芋頭糕很實在,還有詳細解說作法喔!




榕樹下米苔目台東市文化街、安慶路口
營業時間:14:00-
熱心的年輕老闆娘跟蘿蔔糕老闆一搭一唱,還蠻有趣的
跟正老東台米苔目比起來我比較喜歡這家,感覺稍有彈性,料好實在




正老東台米苔目:台東市新生路直走到底後左轉中興路
滷蛋很不入味,比較像白煮蛋一顆要價17元





林家臭豆腐:台東市區正氣路132號
我跟Amanda吃了兩小盤早知道就叫一大盤了啦!!
他的臭豆腐真的很好吃泡菜也不錯,我這不吃豆類製品的都敢吃歐!
不過....愛臭的朋友會失望啦~
 




寶桑湯圓:台東市寶桑路152

營業時間:18:00~
嗯.....嗯....嗯...不知道要說什麼感言耶



 

黃記蔥油餅海濱公園
營業時間:15:00-
很特別的蔥油餅,吃起來脆脆的口感很紮實,蔥跟餅是分開的喔!
好吃!



黑松羊肉爐:台東市知本路三段142號
兩個人吃不完小的 Orz 算走價廉物美路線





========================以下是撲空下次再戰專區=========================
榕樹下炒羊肉:台東市文化街與安慶街口
營業時間:06:00AM-14:00

蕭家有夠讚肉圓台東市中華路一段177

寶桑湯圓:台東市正氣路192
營業時間:18:00~

※目前叫做寶桑湯圓的店家有兩家,據Ellin跟蘿蔔糕老闆喇賽的結果
正氣路是湯圓少東接手的,寶桑路原地點是老闆娘傳授他人接手的店家
據老闆發表感言,他比較喜歡寶桑路那家啦!!

更多照片在這~~~
 


轉:"寵物趴趴走,牽繩不離手"請支持連署
ellin0409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1:03:09 | 狗寶貝
http://pets.yomopets.com/colorfun/blog/trackback/id/124877433870149

誰能保證狗狗不會受到突然的驚嚇?
誰能保證馬路上的車每輛都閃得過?
誰能保證狗狗的注意力始終在你的身上?
誰能保證你的狗狗不會去攻擊別人?造成他人的傷害?
誰能保證任何事?

不能?就請你上牽繩!

 

目前沒有任何強制而積極的規範與相關配套可以讓民眾或飼主瞭解嚴重性及實施的急迫,
我們無法再承受身邊的寶貝因為我們的一時疏忽而離開,或造成他人的生命危險了!!!!!

更有甚者,曾經有位友人駕車因為躲避過馬路的黃金,整輛車失控衝進騎樓,所幸未造成他人生命傷害,友人輕傷但眼睛被氣囊炸傷。

把話說直接一點!沒上牽繩自己的狗被人家撞死就算了,萬一害人家為了閃躲而造成更大的事故連帶髮生生命危險的時候, 

不要忘記.....飼主是有刑責的

不要再認為狗狗會自己跟在你身邊走是件多驕傲臭屁的事!!!

他們的身高和視角,在受到驚嚇或玩耍時,是無法顧及躲開危險的!!

 

 Animated Emoticons

 

牽繩,可以避免寵物的暴衝!

牽繩,可以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

牽繩,可以有效防止無知的寵物攻擊事件!

牽繩,可以避免令人心碎的遺憾!

 

未上牽繩意外實際案例,我們都不希望以下這些案例再發生~~~Animated Emoticons

胖ㄟ

小湯圓

轉自流浪動物花園的爭議案例01

 

如果你也支持,請在下方留言聯署,督促政府機關與所有飼主不要再漠視!Animated Emoticons

 目前希望目標:

1.各縣市確實規劃增設安全保護足夠的「狗狗玩耍區」。

2.各公園區域除了提醒飼主隨手撿便便,多加註"務必上牽繩"。

3.派遣志工或稽查員協助宣傳勸導。

4.加強提醒未上牽繩導致他人或車禍意外之刑責。

.........

 

很多法案專業我希望有人給予我更多意見與指導,陸續朝正確及完善的目標努力!!!感恩~~

在後續將前往民代那邊尋求協助的進度,再向大家報告!!目前政府暫時做不到的,我們從自身做起。

煩請大家及各家族、各部落格留言轉PO並連署支持!!

 

 "寵物趴趴走,牽繩不離手"支持連署貼紙

 
 

直接使用以下語法:

 

 

台灣連署資源運籌平台的專屬連署活動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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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感謝經驗豐富的動保運動狗友們更新指教資訊:

安東尼的幸福天地  於桑尼王部落格友情轉貼中的回應

1.各縣市確實規劃增設安全保護足夠的「狗狗玩耍區」。

2.各公園區域除了提醒飼主隨手撿便便,多加註"務必上牽繩"。

3.派遣志工或稽查員協助宣傳勸導。

4.訂定未上牽繩導致他人或車禍意外之刑責。

以上四點 在去年三月到今年都有陳情了!

其實增設安全保護足夠的「狗狗玩耍區」 就是各縣市政府針對狗設計的 寵物示範公園 (聽說桃園有..改天會帶威力去看看 其他縣市可能要搜尋一下) 推動更換立牌其實真的跟各縣市政府對狗排泄的處理還有原則有關 (在今年我就有以附件陳情方式 陳情全台十八縣七直轄市 也就是台澎金馬連江) 推動更換立牌 (可以看一下龍潭公園立牌 立牌就有相關法規刑責) http://tw.myblog.yahoo.com/konwen-zhongli01/article?mid=11993&prev=12002&next=11992&l=f&fid=38

各縣市政府因為地方自治 所以真的就是看縣市長的態度 因為目前很多公園都還有禁止蹓狗的立牌 而公園自治管理辦法與各地縣市鄉鎮公所有關 要作到一統除了連署更需要民眾去陳情(縣府現在幾乎都E化...所以陳情很方便) 3.派遣志工或稽查員協助宣傳勸導。 在陳情回覆中已經確定各縣市政府都會在假日針對特定蹓狗點去稽核 另外除了稽核各縣 市環保局也鼓勵民眾拍照舉發(檢舉狗便獎金為罰金百分之20-30) 而未繫狗鏈意外依動保法民眾可舉證向各地動疫所報案糾舉... (因家畜傷人 目前已有立法 只要舉證一定開罰 相關罰責有牽涉刑法)。

 



轉:認識勾端螺旋體症
ellin0409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6:18:24 | 狗寶貝
黃金娃娃走了,到彩虹橋的另一端
關於娃娃的死因,由於病情發展的很快,從7/24開始不舒服到7/29離開我們
不過短短的6天,沒有解剖不能斷定他的死因,但據醫生推斷從種種症狀來看,疑似感染犬勾端螺旋體
雖然在治療的過程中,有做過檢驗,顯示正常,但據了解急性犬勾端螺旋體症,並不容易被檢驗出來
這是一種人畜共同傳染的疾病,發燒,嘔吐,下痢,黃疸,眼睛充血,無尿等,早期症狀並不明顯,很容易被忽略,病情惡化得快
潛伏期約4~14天,娃娃應該是在寵展前就已經感染,雖然至今仍無法確定死因,仍在此將此疾病介紹給大家認識,
往後家中寶貝如有嘔吐或下痢,請不要拖延治療,也要了解嘔吐或下痢未必是腸胃炎

鉤端螺旋體症
鉤端螺旋體症其病源為鉤端螺旋體,是一種螺旋狀細菌,長約6~20微米(百萬分之一米),寛約0.1微米,具鞭毛,可自由活動,兩端如鉤,呈C或S狀。為 需氧性細菌,生存在土壤、淡水、鹹水中,可在水中存活數月。幾乎可感染所有的哺乳動物,包括野生動物、家畜和人。鉤端螺旋體症除在臺灣有確定病例外,世界 各地也都有病例,以熱帶地區較多。病源體可在哺乳動物腎臟之腎小管中生存數年,並持續由患者之尿中排出。

人類接觸的感染源為被感染者尿液污染之土壤、水、食物等,病源經皮膚之傷口或黏膜感染;潛伏期約1~2週,會在人體細胞內分泌內毒素,破壞小血管之組織,引起血管發炎,並傷及腎、肝、肌肉、眼、腦等,感染後約15~40% 的感染者無臨床症狀。
人類感染後有臨床症狀者中,90% 以上屬較輕者,最初3~7 天如感冒之症狀,如發燒、結膜充血、頭痛、肌肉痛、出疹、喉嚨痛、咳嗽、胸痛等,然後會有1~3 天的症狀緩解或無症狀。之後開始出現發燒(約4~30天)、肌肉痛、無菌性腦膜炎等症狀。較嚴重者會併發黄疸現象或有腎、心、肺、肌肉損傷、出血傾向等症 狀,死亡率約5~10%。

這種犬勾端螺旋體是一種人畜共通的疾病,這種發病徵狀看似胃腸炎的疾病,其實並沒有大家想像中的那樣簡單,因此飼主不可小覷,若經常帶狗遊山玩水 的飼主更應特別注意,要遠離不潔的水源及疫區。尤其是河濱公園或魚池等,颱風後更應特別留意,少去為妙。而這種已被衛生署列為新興傳染病的病,由於在狗狗 身上發病時,症狀並不典型,因此容易被飼主及醫生所忽略,所以各位狗爸狗媽千萬要留意,以免因被誤診而延誤治療的先機。 而患病的犬隻大多會出現高燒、厭食、嘔吐、下痢、脫水以及精神不振的症狀,當醫師在觸診時,狗狗也會有腹部疼痛的現象;接下來,甚至會出現腎衰竭或肝臟損 傷的病徵,而後導致黃疸的症狀出現。

有些狗狗甚至會因為肝臟衰竭後,又缺乏凝血因子,進而導致全身多發性出血,最後因為多重器官衰竭而引發死亡;整個發病到死亡的時間,有時僅僅只有幾天而已。
因此,鉤端螺旋體對狗狗來說是一種病程非常短、而且死亡率極高的疾病。

勾端螺旋體病是一種動物媒介傳染病,這種病症常發生在包括老鼠、狗、牛、豬、鹿等動物身上,而鉤端螺旋體菌往往會隨感染動物的尿液或糞便排出而汙染周圍環 境,當人類身體上的皮膚傷口或黏膜(眼結膜、鼻咽黏膜),接觸到被汙染的水源、土壤或植物時,細菌便 會侵入體內而感染到此病,由於這種細菌外表呈細桿狀螺旋形,兩端總是彎曲狀似鉤子,因此叫做「鉤端螺旋體」。罹患鉤端螺旋體病者,通常與職業有關,像農 夫、軍人、廚師、獸醫師、下水道清潔工、在屠宰場作業或菜市場販賣肉類者;又喜愛戶外休閒活動者,例如露營、游泳、划獨木舟、打獵等,都是容易感染鉤端螺 旋體菌的高危險群。

在狗狗發病後,一旦造成腎衰竭,要延續牠們的生命,又得花費許多金錢來做全面的檢查、治療,療程時間長。當患犬出現病狀時,不但要趕緊給予狗狗輸 液,並且要給予止吐、利尿劑、維他命、強肝劑等藥劑,狗狗天性難免就喜歡聞東聞西,或舔食地上的食物殘渣,甚至有些公狗也喜歡舔母狗的尿液。如果喜歡到魚 池、受污染的河川游泳的狗兒,更是曝露在染病的危險環境中,不可不慎。

要有效預防鉤端螺旋體,最重要的,就是要按時打預防針;不論是在八合一疫苗或是七合一疫苗當中,都含有預防鉤端螺旋體的菌苗,可以保護狗狗免受病 菌的侵害。雖然打預防針仍有感染機會,但會比較有機會對抗病毒 ,只要多了解這些病症,對症下藥,也有定期施打預防針,還是有機會可以痊癒的。同時平日就要加強狗兒的免疫力,給予健康的飲食,適度的運動,避免讓牠們處 於體力耗費過大的狀態。


轉:絕育手術殘忍嗎?
ellin0409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2:03:31 | 兔寶貝
絕育並不殘忍若無法保證每個出生的小生命是幸福的
那才是真正的殘忍!
記得絕育的時機要等他性成熟喔~
目前小動物的絕育有氣麻可使用安全性較高,請評估醫生是否能讓您安心再行施作
不要以價格做取向


絕育手術殘忍嗎?
 
作者:王蕙美醫師.王佩賢




   許多的主人實質上也不想讓他們的小寵物生育,但他們不幫寵物結紮的立意是:愛牠,怕手術風險,怕術後副作用,怕…..。但防護再密,一個不小心就多出好 幾隻小狗。也許您會認為,〝沒關係,我的小狗很可愛很容易找人認養〞,但誰能擔保認養主人能愛牠一輩子,誰敢說街頭上百萬的流浪犬,我這個讓家中狗狗生養 的人,完全不必負責任?如果大家都能為自己的寵物施行絕育手術,完全杜絕不必要出生的小生命出世,就不會有這麼多動物流浪的後果了。

  實質上結紮手術在受過專業訓練的外科醫師操刀下,是安全、簡單、不痛的手術,手術完成後僅需約3天的休息,又是一條生龍活現的動物。術後,還可以杜絕一些疾病發生的可能。因此,這種手術不論對人狗的福利而言,都是好的。





需要幫寵物節育的理由
很多人會問為什麼需要幫我的寵物結紮呢?理由可以歸納為4點:

1. 可以讓自己的生活品質好過一點:
過多口的動物讓自己的日子毫無生活品質可言,沒有人養了一大群的寵物還能自始至終都如一待牠們的。

2. 免除一些因動物發情造成對自己或他人的困擾:

母貓發情時會叫春,多數人都領教過夜半狂叫的〝哮喵公〞母貓狂叫聲,如泣如訴,令人毛骨聳然,而且貓發情一年不只兩次,未受孕的貓咪會經常發情,造成鄰居及家人困擾。母狗發情,環境周圍多了不少多情公狗,隨處便溺,打假滋事……等,令人煩不勝煩。

3. 已經有太多沒人要的狗貓了,我們能做的只是不要讓數量再增多了:
有人會說狗貓已經很多了,不差我這隻生養。但眼觀我們的世界,每年都有成千上萬的狗貓出生,無法找到合適的認養主人,終歸可能被國人放生,變流浪動物。現 今嚴重的流浪動物問題,是誰的錯?如果每一個人都以負責的態度,不讓自己養的動物又生養下一代,現存的不該出生的動物命運就會不同。因此,愛牠們,關心牠 們,請不要讓您的寵物有任何機會生出一胎不希望牠出生的動物。

4. 絕育手術對動物而言是好的:
結紮可以避免動物因性挫折而製造各種問題,主人不會因為那些問題而嫌棄那隻動物,進而有棄養念頭,因此結紮對動物體而言,絕對是好的。此外,手術還可以避 免某些疾病發生的可能,如:子宮畜膿、卵巢囊腫引起的疾病、性病、攝護腺腫大……等問題,一歲前即手術還可以避免乳房腫瘤發生的可能,結紮對動物體而言, 當然是利多於弊。

性荷爾蒙會引起動物的不安,性挫折常見心理的不適應狀況,包括:咬人、破壞傢俱或壞脾氣…..等後果發生,節育後可以幫助動物克服這些問題,牠們就會是我們永遠的好夥伴了。




一般畜主反對絕育的藉口

根據調查發現,畜主不願意幫動物節育的理由可歸納成幾個理由:

1. 飼主認為自己的寵物很乖或血統很優秀,想讓牠保存優良血統:
其實受飼主重視百般寵愛的動物,不論認何血統都是善體人意的小子。反之,出自冠軍名門的後代,沒受到好好照顧,一樣會養出人見人嫌的叛逆小子。何況,天才老爸老媽也可能生出白癡兒子,基因遺傳不一定都如人所願。

2. 公狗不會生小狗,沒有絕育的必要:
公狗雖沒有生小狗的可能,但雄性荷爾蒙造成畜主的麻煩不會少於生育的困擾。公狗會持續性的想找對象交配而問題不斷,例如:跟其它公狗爭風吃醋而大打出手弄 得遍體鱗傷;在馬路上逗留易出車禍或受傷,情緒不穩會攻擊其它弱小動物……等不適當行為。如果您將一隻性慾衝動的公狗強留在屋子裡,牠會有破壞傢俱或咬人 行徑出現,此外,亂叫或壞脾氣等也都是性挫折常見的症狀;所以性衝動會讓一隻很可愛的狗變成一隻惹人討厭的狗。

3. 公貓不會生小貓,沒有手術的必要:
未經過去勢的公貓常會有到處灑尿建立地盤的行徑出現,弄得居家環境惡臭,很難去除騷味。此外,思春的公貓不容易關住,溜出室外的貓咪很容易外出去打架,弄得遍體鱗傷,傷口化膿感染,或傳染到其它嚴重疾病回來。因此沒有增加貓口的可能也有手術的必要。

4. 畜主認為寵物養在家中發情時看管好就好了,沒有結紮的必要:
母狗性成熟後一年發情2次,一次持續約3週,不結紮時這種發情現象持續約10多年。發情時不只是母狗弄髒或環境弄到血跡困擾,門外還時常有成群的不速訪客 (熱情公狗)集結,趕都趕不走。此外,要是不小心讓牠溜出門去就懷孕了。目前關愛動物的朋友們口耳相傳的一句至理名言是〝為小狗找一個合適的認養家庭比在 台北街頭找一個停車位更難〞,為避免不必要的小生命出生,還是幫牠手術比較保險。撇開懷孕問題不談,母狗有生理期後假懷孕的各種奇怪現象,老年後有子宮蓄 膿及乳房腫瘤問題……,這些毛病都是節育手術後可以完全避免的問題。

性成熟的母貓除非懷孕否則會經常發情,野性較強母貓發春時會在半夜狂叫,擾人清夢,而且野慣了的貓咪很難防堵牠溜出門去,一出了門無可避免的一定會懷孕。 貓一胎可以生3-5隻,一年生3次左右,經常是小貓還沒離乳又懷孕了,煩殖數量驚人。有些關在家中的母貓,雖可避免懷孕,但因經常發情,發情時厭食,導至 消瘦,健康失調。因此雖眷養家中的動物,節育也是有必要的。

5. 認為結紮違反自然:
是的。但將牠們當成寵物飼養也一樣不自然。如:教狗坐下,叫貓留在家中不准出門,或人工繁殖特殊品種等,這些也都是不自然的事。

6. 想繁殖小貓小狗賺錢:
在寵物店裡買小動物價錢是不低,但讓寵物生養小狗需支出的費用也不少,配種費、難產時醫療費……等等,再加上小狗不易照料,一不小心很容易夭折。就算是費 盡千辛萬苦小狗養大到可以賣錢了,一般人家沒有賣的管道,往往小動物一養就養到賣不出去了。好多畜主養過多的寵物都是這樣來的,奉勸大家除非是以繁殖為業 少動小動物生財的腦筋,一般而言,賠的都比賺的多。

7. 認為結紮會讓動物發胖:
不是結紮手術讓動物肥胖,肥胖的主因是畜主過度餵食及缺少運動。但結紮後的動物一般而言會比較懶得活動,建議應比以往少餵食一點食物,多帶牠們去運動。舉例而言,導盲犬在正式訓練過程中都必需先施行結紮手術,但從來也沒有任何一隻是過度肥胖的動物。

8. 耽心結紮過後會性情大變:
雌性動物一點也不會改變,雄性動物會有少許的改變,但這些都是好的轉變如:變乖、變溫馴聽話了,為了動物好,還是應該選擇為牠們施行絕育手術。

9. 耽心麻醉過程發生危險或術後發生感染問題會傷害到寵物:
這是一種例行性小手術,在受過外科專業訓練過的醫師操刀下,手術於完全麻醉狀況下進行,動物體不會有疼痛的感覺,傷口不大,動物會於2-3天後完全復原,傷害不會很大。

10. 有人認為雌性動物要讓牠生養一次對動物體較好:
這是古老的一個傳說,無稽之談而已,沒有任何合理理由解釋應該讓動物生一胎較好。況且,懷孕、產子,原本就會冒一些不必要的風險了,何來生一胎較好的說法呢!

11. 寵物已懷孕認為手術不仁道或不安全:
懷孕手術仁道與否的觀點就跟人的墮胎仁道與否的觀點一樣,全在於個人的想法,沒有一個定論,包括有些醫師也不願意執行這種手術。但我個人認為,與其讓牠生 出後無法照料牠們,讓這些小動物成為受忽略的一群或可能成為流浪街頭的動物,不如選擇手術來的人道。這種手術只是在過程當中醫師紮血管要特別慎重以防出血 不止,在受過訓練的專業醫師操刀下,並不會特別不安全,不必恐慌。

12. 有些動物狀況主人認為不適合手術,如年紀過輕、年紀過大、過胖、體弱多病、有病或正在發情中的動物:
目前的醫學研究認為狗早期絕育並沒有什麼荷爾蒙不平衡、影響骨骼發育或容易形成皮膚病的說法,因此年輕不是不能手術的問題。年紀過大、體弱多病動物或過胖 動物,麻醉需要特別注意,但也不是不能手術。發情中的動物是比較容易出血,但相對的卵巢繫韌帶較鬆弛手術操作較容易,因此沒有不可以手術的說法。

13. 有人認為雄性動物節育後會失去雄風,狗不再看門、貓不再補鼠:
這是無稽之談,動物的這些特質都是與生俱來,人們加以應用的。公狗有牠的地域性,因此會看門;貓把老鼠當獵物,因此會補鼠,跟結紮與否根本不相干。歐美很多工作犬都是手術過的,不影響牠的功能。




臨床所見未結紮動物常見之疾病:

◆子宮畜膿
多數發生於7歲以上老狗,未經結紮的老母狗罹瘓率相當得高。因此門診中只要是未結紮老母狗厭食,看診數次未見改善,我們常會要求做超音波檢查,罹瘓率相當 的高。此病往往剛發生時只有頻渴頻尿的症狀,如果不是開放型流出大量分泌物,主人不會太過注意。拖延久了,身體組織會因吸收細菌內毒素造成傷害,嚴重時甚 至會引發腎衰竭,無法救治。流不出來的閉鎖型子宮畜膿當子宮因碰撞或膿汁過多破裂而引發腹膜炎時,會迅速致死。此外老狗、病狗麻醉風險大,手術及術後照顧 費用也比正常的結紮費用高出數輩。因此不打算讓牠煩殖的動物最好儘早為牠手術。

◆子宮內膜炎
發情過後因荷爾蒙關係子宮容易引起感染,臨床上可見少許的分泌物,可以用藥控制住,但此種體質動物很容易變成子宮畜膿感染的病例,手術切除是一勞永逸的解決辦法。

◆乳房腫瘤
老年未絕育動物常見的疾病,在貓高達70%以上是屬於惡性會轉移的腫瘤,在狗約50%以上是惡性腫瘤。一旦是惡性腫瘤,切除後再復發的機率相當得高。但據文獻報導,這種病誘發因子與荷爾蒙有關,一歲以前早期絕育的動物幾乎是完全沒有發生的可能。

◆卵巢囊腫
動物會有持續性發情的現象,有些動物會有陰道增生的現象。門診中我曾經見過一隻有心臟病的老狗有這種問題,持續已經很多年了,常年處於發情狀態導致此犬肌肉消瘦,陰道增生到外觀看起來像腫瘤,外部潰爛流血不止,此犬麻醉雖危險,還是開刀切除卵巢才能解決問題。

◆性病
即俗稱的菜花感染,多數經由性交而感染。臨床上發現的菜花感染幾乎無所不在,由性交而引起性器官感染、由舔到菜花組織而口腔感染、由傷口接觸而皮膚感染、 由吸入組織而鼻腔感染、甚至由手術時污染而將組織帶入腹腔感染……。感染雖不至於致死,但動物身上有血腥惡臭味,且動物本身會極不舒服。另外,此種病源是 否會造成人畜共同感染尚在爭議當中。

◆攝護腺腫大
老年公狗常見的疾病,患畜會有腹痛、排尿困難、甚至血尿的現象發生,治療方式是去勢阻斷雄性素讓腺体自然萎縮。去勢可防止此病的發生,並杜絕攝護腺腫瘤發生的可能。

◆假懷孕
有些母犬在發情過後會有泌乳、抓巢現象發生,宛如自己懷孕即將產子了。這是荷爾蒙不正常的一種病態反應,雖時間過後會自動恢復正常,但經常發情後都會有此種異象發生,惟有手術過後才不會再發生這種狀況。

◆睪丸腫瘤
隱睪未去勢的動物上了年紀之後,未下降到陰囊的睪丸常會變性成腫瘤組織,有成為惡性腫瘤的可能。而且隱睪本身有遺傳性,若單睪還是可能傳宗接代,但所生後代隱睪的機率很大。因此,有這類疾病動物強烈建議去勢。




節育的方式與費用
在狗貓這些動物絕育手術雖名為結紮手術,但其實建議的作法是切除手術。


◆雄性動物手術方式:
1.將睪丸切除,稱之為去勢手術(Castration)
2.在人採用的手術方式是輸精管結紮,但此手術方式不用在動物身上,因為動物結紮的主要用意就是阻斷牠的雄性素,減低性挫折的不安,讓牠守本份,但輸精管結紮達不到此種效果,因此並不建議以此方式手術。


◆雌性動物節育方式:

1. 將子宮卵巢完全切除OHE
這是最正統也是最被建議的絕育方式。

2.保留卵巢僅切除子宮OE
有人主張留卵巢,認為完全切除容易引起皮膚病或內分泌失調問題,這是沒有理論根據的無稽之談;動物個體不同所表現出來的臨床症狀也不盡相同。人在更年期或 切除卵巢後會引起一些荷爾蒙失調的症狀如:骨質疏鬆、情緒失控……等症狀,在動物體而言,幾乎沒有這些情形。身體所需睪固酮或雌性素,其它器官分泌多數均 已足夠,因此引起後遺症的機率可以說是少之又少。

卵巢殘留,只做子宮切除手術,只是不會懷孕而已,前面所提一切性挫折問題、吸引公狗問題或交配後性病感染問題……,均無法避免。因此門診中經常有人在此種 手術後一段日子前來求診,要求再手術一次將卵巢拿乾淨,但此時手術比第一次手術時要難上數倍,費時費事,術部又必需開得很大。所以專家並不建議此種手術方 式。

3.單純結紮
此種手術方式是最不妥當的手術方式,動物經常會在術後不久即引發子宮畜膿的毛病,千萬不能採取此法手術。

4.避孕藥劑
為一種荷爾蒙製劑,在發情時施打可以達到避孕效果,但缺點是:每次發情都需施打,無法高枕無憂,一次忘記施打還是免不了懷孕。

5. 墮胎終止懷孕
這是一種雌性荷爾蒙製劑,施用於交配後3-5天使用,避免胚胎著床,但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此藥並不絕對安全,有些個體會產生骨髓抑制現象,造成不再生性貧血 及血小板減少的現象,最糟的是這種抑制現象一旦發生無法可治,只能在狀況過差的情況下作支持療法或輸血,待骨髓抑制自然消退後才可能正常。臨床上常發現無 法克服骨髓抑制而最終致死的病例,因此一旦受孕我會建議直接將其手術切除或生下小動物,而不建議採用墮胎方式解決問題,因為無法確定此舉絕對安全。

6. 絕育針
是一種原用於治療人的乳癌、卵巢癌、子宮癌及前列腺癌等疾病的生物製劑,利用免疫反應來中和腦下垂體荷爾蒙GnRH,研究發現此藥用在貓狗絕育效果非常好,經過施打3劑,可以使性腺完全萎縮,進而達到絕育效果。但此藥目前尚在動物試驗當中,尚未上市。


◆絕育手術的費用:
雖然絕育只是個小手術,但因為需要麻醉,尤其是母狗、母貓還需要開刀,千元左右的費用對某些飼主來說可能覺得高了一點,而又成為不願替寵物絕育的藉口之一。

所以,政府為了推廣絕育手術,民眾可以向縣市政府申請絕育手術的補助費用,以台北市為例,不分貓狗,公的補助八百元,母的補助一千二百元,不無小補喔!預知詳情,可以詢問當地的動物醫院,動物醫生們會很樂意的替你解答。


◆絕育適當時機:
何時執行手術是恰當的時機,沒有一定的答案。但只要是預防針打齊,身體無恙的情況下,除了公貓外,任何時候都可以做手術。但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懷孕狀況發 生,愈早執行手術愈好。國外有許多專家學者做過早期絕育的研究,他們認為早期絕育對動物體而言反而是好的:動物早一點從手術中恢復,發育後體型較大,不容 易有臃懶容易變胖的現象發生,動物體反而發育得更好。

有的專家認為,貓的泌尿道症狀群(FUS)這種病跟早期去勢有關,因此建議公貓最好等到體型固定不再長大了,再動手術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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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 果您已經決定了,請儘速與您的家庭醫師聯繫,安排好一個時間為您的寵物執行手術。提醒您手術前需要讓您的寵物絕水禁食6-8小時,以免手術中或甦醒時嘔吐 發生異物嗆入氣道的危險或徒增寵物的不舒服感覺;術後不要急於讓牠進食,麻醉過後腸胃蠕動較慢急於進食可能會產生吐拉等腸胃炎症狀,另外術後需限制過份劇 列運動、爬樓梯及避免過量給食,不可以洗澡,直到傷口癒合(約術後10-14天)為止。當傷口癒合當中,如發現傷口有血水漏出,需帶去給醫師覆診,這可能 是傷口蹦開的徵徵兆。

  此外,有些朋友家中養有寵物鼠、兔子…..小動物,他們也有繁殖過多的困擾,絕育方式應該是與狗貓方式大同小異,但這類動物野性較強,麻醉對牠們而 言,緊迫因子較大,如果有必要手術的話,我會建議動雄性動物,手術較簡單,所花時間較短,會出問題機會相對的也小。兔子的絕育據說絕育針試驗的最初對象即 是兔子,據說效果很好,將來此藥上市後,也許可以此藥代替手術方式解決問題。

轉:認識新修正之「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
ellin0409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2:43:29 | 狗寶貝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行動電子報 / 2009年03月11日

認識新修正之「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

--提昇動物福利,保障飼主權益


  根據去(97)年1月16日公布施行的「動物保護法」第22條第2項規定,行政院農委會已於今(98)年1月19日公告施行新修之「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為了自己的權益,也為了動物福利,本會提醒飼主注意如下--

  管理辦法主要修正範圍包括:寵物業專任人員資格、飼養場所及其主要設施標準等(附表一、附表二)。此外,新增寵物買賣及繁殖限制、先天或遺傳性疾病篩 檢、寵物買賣之晶片植入及資訊文件、配種繁殖記錄及保存年限等規定,並特別規範種犬繁殖年齡、間隔、胎數(附表三),寵物得以買賣的年齡及條件,強化寵物 登記及流向管理。

  特別要提醒,如果你有家人、朋友,可能是潛在的寵物購買者,請注意第11條規定:

 【寵物資訊公開】

第 11 條
寵物買賣交易時,寵物繁殖或買賣業者應備有登載寵物相關資訊之下列文件,並提供予購買者:
一、寵物之類別、品種、性別、出生日期、外觀顏色、特徵及絕育情形。
二、寵物之晶片號碼。
三、來源業者之寵物業許可證字號。


  如果只是喜歡逛寵物店的朋友,也請幫忙注意,前項這些資訊文件「應懸掛於該寵物展示籠外供閱覽。」

  如果你的家人、朋友,經營寵物繁殖買賣業,也請提醒他,注意第9、10、12條規定:

 【寵物遺傳疾病篩檢】

第 9 條
寵物繁殖業飼養供繁殖用之寵物,於繁殖前應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篩檢之先天或遺傳性疾病進行檢查;繁殖時,並應符合附表三所定限制規定。
前項先天或遺傳性疾病之篩檢,應由合法獸醫診療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機構為之並出具證明文件。


 【寵物植入晶片】

第 10 條 寵物業間買賣六月齡以下之寵物,應植入晶片。
前項寵物晶片須由寵物業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提供,並詳實填寫寵物晶片使用情形表。

 【退休種、母犬的安置或處理】

第 12 條 寵物繁殖、買賣業者對於不再進行繁殖、買賣,且無法繼續飼養或為其他適當處置之寵物,應依本法第五條第三項規定將該寵物送交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並依本法第十四條第四項所定收費標準支付飼養管理及處置服務費用。

  我們也要提醒農委會,及全國各地關心動物福利的民眾及義工,雖然寵物業者還有兩年緩衝時間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換發新證,屆期未完 成換發者,將廢止其許可及公告註銷其許可證」(第19條),但本法及其他規定已於公告後生效,適用所有犬隻繁殖、買賣或寄養業者。

  另外,配合本法所訂定之「寵物業查核及評鑑辦法」,亦已於今(98)年1月10日公告施行。其中第3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寵物業 應「每年辦理一次查核」、「每二年至少辦理一次評鑑」。查核結果未符規定者,依法裁處。評鑑結果必須公告及刊登政府公報或網站,優等或甲等業者,則予表揚 及獎勵。

  96年底,在動物保護法修法的最後關頭,本會及犬髖關節狗友會努力要將有關寵物血統登錄及遺傳疾病篩檢納入條文,但未能成功。惟農委會相關官 員亦同意立法委員所做之附帶決議,意即:農委會需「輔導相關產業,逐步推動犬貓血統登錄及遺傳疾病篩檢制度」(96年12月14日立法院第6屆第6會期第 15次會議)。

  我們希望農委會儘速依寵物業管理辦法第9條及附表三「特定寵物繁殖之限制規定」公告「種犬繁殖前應篩檢之先天或遺傳疾病」,以利寵物繁殖業遵 循,並確實稽查、執法以保障寵物及飼主權益,提升動物福利。並呼籲關心動物福利的民眾及義工,共同協助監督縣市主管單位確實「依法行政」。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
ellin0409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2:40:20 | 狗寶貝
還有好漫長的路要走
台灣的法規真的很落後,不管哪方面都一樣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0970041624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2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寵物業管
理辦法)


第 1 條 本辦法依動物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辦法適用之寵物種類為。

第 3 條 本辦法所稱寵物業,指以營利為目的,經營特定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之
業者。
前項寵物業經營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之場所,應置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之
專任人員一人以上

一、職業學校或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畜牧、獸醫、水產、動物等相關系、
科畢業。
二、曾接受各級主管機關辦理或委辦之畜牧、獸醫、水產、動物及動物福
利等相關專業訓練一個月以上,領有結業證書。
三、繁殖、買賣或寄養場所現場工作三年以上經驗。
經營寵物繁殖業,應有同意諮詢之特約獸醫師或畜牧技師。

第 4 條 申請經營寵物之業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直轄市或縣(
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一、負責人及專任人員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二、專任人員符合前條第二項各款之一所定資格之證明文件。但依第七條
申請換發新證者,免附。
三、營業場所名稱、地址、位置圖、平面配置圖及面積。
四、寵物飼養或營業場所設備說明書。
五、飼養或營業場所土地同意使用證明或租賃契約。
六、停業、歇業時寵物處理切結書。
七、繁殖及飼養管理規劃書。但未申請繁殖項目者,免附。
八、特約獸醫師或畜牧技師之諮詢同意書。但負責人或專任人員具特約獸
醫師或畜牧技師資格或未申請繁殖項目者,免附。
九、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前項申請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書面或現場會勘審查同意後,發給
許可證。

第 5 條 從事繁殖寵物之業者,其飼養場所及主要設施之設置應符合附表一所定基
準。
從事買賣或寄養寵物之業者,其飼養場所及主要設施之設置應符合附表二
所定基準。

第 6 條 寵物業許可證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營業場所名稱、地址及面積。
二、負責人及專任人員之姓名。
三、經營業務項目。
四、寵物種類及最大飼養數量。
五、許可證有效期間、許可年、月、日及字號。

第 7 條 寵物業許可證之有效期間,以三年為限;期滿欲繼續從事原登記營業項目
者,應於期限屆滿前三個月至六個月之期間內依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申請換
發新證。

第 8 條 經營寵物之繁殖、買賣業者,對寵物之買賣,須於適當週齡以上始得為之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進行買賣:
一、未離乳。
二、經獸醫師診斷判定其健康情形不佳。
三、罹患法定動物傳染病。
四、檢出有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篩檢之先天或遺傳性疾病。
前項寵物之買賣應填寫買賣紀錄表,並保存三年。


第 9 條 寵物繁殖業飼養供繁殖用之寵物,於繁殖前應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篩檢
之先天或遺傳性疾病進行檢查;繁殖時,並應符合附表三所定限制規定。
前項先天或遺傳性疾病之篩檢,應由合法獸醫診療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認
定之機構為之並出具證明文件。

第 10 條 寵物業間買賣六月齡以下之寵物,應植入晶片。
前項寵物晶片須由寵物業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提供,
並詳實填寫寵物晶片使用情形表。

第 11 條 寵物買賣交易時,寵物繁殖或買賣業者應備有登載寵物相關資訊之下列文
件,並提供予購買者:
一、寵物之類別、品種、性別、出生日期、外觀顏色、特徵及絕育情形。
二、寵物之晶片號碼。
三、來源業者之寵物業許可證字號。
前項所定資訊文件,應懸掛於該寵物展示籠外供閱覽。


第 12 條 寵物繁殖、買賣業者對於不再進行繁殖、買賣,且無法繼續飼養或為其他
適當處置之寵物,應依本法第五條第三項規定將該寵物送交動物收容處所
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並依本法第十四條第
四項所定收費標準支付飼養管理及處置服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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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條 經營寵物繁殖之業者,須詳實記錄其所飼養種畜之配種、繁殖紀錄,並應
至少保存三年。

第 14 條 寵物業許可證之登記事項有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檢附有關證
明文件,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但營業場所
之地址或面積變更,應重新依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申請許可。

第 15 條 寵物業因故歇業、停業或復業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歇業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一個月內填具歇業報告書,連同寵物業許可
證,報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廢止其許可並註銷其許可證;寵
物繁殖及買賣業者並須繳回寵物繁殖、買賣紀錄文件。
二、停業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一個月內填具停業報
告書,報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復業時,亦同。
三、停業超過一年者,視為歇業,應依第一款規定辦理;屆期不辦理者,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逕為廢止其許可及公告註銷其許可證。
四、無法於停業期限屆滿前復業,且具有正當理由者,得報請直轄市或縣
(市)主管機關核准延長停業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年,並以
一次為限。

第 16 條 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應於每年一月三十一日前,將上年度辦理寵物
業許可、變更及註銷登記之寵物業者名冊,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經營寵物繁殖及買賣業應於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底前,將上一季
寵物晶片使用情形表,彙報所在地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

第 17 條 寵物業應將許可證懸掛於營業場所內明顯處。

第 18 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派動物保護檢查員稽查寵物業之設施、寵物
繁殖或買賣紀錄、先天或遺傳性疾病篩檢證明及寵物管理情形,負責人或
管理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第 19 條 本辦法修正前已取得許可之寵物業,應自本辦法修正施行之日起二年內,
依本辦法規定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換發新證;屆期未完成換
發者,廢止其許可及公告註銷其許可證。

第 20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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