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 2009
enlightenment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31:07 |
蔬(素)食風潮﹣新世紀健康營養新知
鼓勵此網誌:0
素食五標示 7/1上路
七月份開始,素食五標示即將實施,衛生署於日前更新素食Q&A內容,並搭配宣導海報,呼籲素食業者遵守新規定,以免受罰。
目前廠商已印好「素食可食」而未用完之包裝,可依新規定於外包裝明顯空白處,用標籤標示「全素或純素」、「蛋素」、「奶素」、「奶蛋素」或「植物五辛素」等字樣。
品名或商標中若已有「素」字,如「香菇素蠔油」,也須依規定標示屬於何種素。
衛生署及各衛生局每年均訂有素食食品安全抽驗計畫,廠商若因製程品管不當而有攙葷的結果,又未限期改善,將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一年內再次違反者,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以確保消費權益。
素食Q&A 98.6.8更新內容整理如下:
1.素食、葷食共同常食用之基本食材(例如:米、植物油、鹽、醬油、白醋、茶、糖),於素食店販售時需要標示嗎?
答:(1)標示之目的在於使素食者充分得知其所食用食物之分類。基本上,在素食店內販售之食材皆屬素食,而消費者已普遍認知,米、植物油、鹽、醬 油、白醋、茶、糖、蔬菜及水果等食材為全素,因此無需再宣稱為素食。(2)雞蛋普遍被消費者認定為蛋類、鮮奶被認定為奶類,亦無需再宣稱為素食。(3)其 他無法辨識之加工食品,均須依規定標示
2.衛生署是否會規範宣稱素食的產品,生產線要完全獨立?包括原物料、生產設備、器具、空調系統等。(因為GMP要求全素產品必須與葷食產品產製不共線、器具不共用、空調系統也要各自獨立,否則不得標示素食宣稱字樣)
答: 不會。但若能完全各自獨立,可避免引發食用全素者之爭議。
3.酒類及其衍生物是否屬於素食?因為豆瓣醬、味噌醬等發酵產品皆含有酒類衍生物,該如何界定?
答:(1) 大部分茹素者「戒酒」,因此食物中如含有酒的成分則不宜標示為素食。(2)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四條規定:本法所稱酒,指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0.5%之飲料、其他可供製造或調製上項飲料之未變性酒精及其他製品。(3)參考前述 對於飲料中酒精含量之區分原則,豆瓣醬、味噌醬等發酵產品皆含有酒類衍生物,如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未超過0.5%,應可視為素食。
4.以酒粕製成之食品可否標示為素食?
答:(1)酒粕是製酒過程中被濾掉的渣,含有蛋白質、胺基酸、糖分、維生素、纖維素等營養素,另含有在發酵過程中未及溶解之米粒、米麴、酵母等, 酒精成分約佔8%,因此不可以視為素食。(2)如酒粕製成之食品(例如:紅麴餅乾),其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未超過0.5%,且未有犧牲動物之情事,則可以視為素食。製造業者如於該包裝食品宣稱為素食,依新規定應視其特性標示「全素或純素」、「蛋素」、「奶素」、「奶蛋素」或「植物五辛素」等字樣。
5.健素糖是否可列為素食食品?
答: 健素糖是以果糖、砂糖、玉米澱粉、食用膠為主原料製造而成的錠狀糖果,另添加薄荷、杏仁油、香料、可可脂,以及食用色素等副原料製成不同口味。若其使用之 原料及其製程中未有犧牲動物之情事,則可以視為素食。製造業者如於該包裝食品宣稱為素食,依新規定應視其特性標示「全素或純素」、「蛋素」、「奶素」、 「奶蛋素」或「植物五辛素」等字樣。
6.膠囊食品可以稱為素食嗎?
答:(1)若該膠囊為動物膠(gelatin)製成,則不可以稱為素食。(2)若該膠囊為經合法查驗登記之羧甲基纖維素鈉Sodium Carboxymethyl Cellulose製成,則該膠囊可以視為素食,業者如於該包裝食品宣稱為素食,依新規定應視其特性標示「全素或純素」、「蛋素」、「奶素」、「奶蛋素」 或「植物五辛素」等字樣。
7月1日新制上路 /素食新標示 逾半不合格
七月份開始,素食五標示即將實施,衛生署於日前更新素食Q&A內容,並搭配宣導海報,呼籲素食業者遵守新規定,以免受罰。目前廠商已印好「素食可食」而未用完之包裝,可依新規定於外包裝明顯空白處,用標籤標示「全素或純素」、「蛋素」、「奶素」、「奶蛋素」或「植物五辛素」等字樣。
品名或商標中若已有「素」字,如「香菇素蠔油」,也須依規定標示屬於何種素。
衛生署及各衛生局每年均訂有素食食品安全抽驗計畫,廠商若因製程品管不當而有攙葷的結果,又未限期改善,將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一年內再次違反者,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以確保消費權益。
素食Q&A 98.6.8更新內容整理如下:

1.素食、葷食共同常食用之基本食材(例如:米、植物油、鹽、醬油、白醋、茶、糖),於素食店販售時需要標示嗎?
答:(1)標示之目的在於使素食者充分得知其所食用食物之分類。基本上,在素食店內販售之食材皆屬素食,而消費者已普遍認知,米、植物油、鹽、醬 油、白醋、茶、糖、蔬菜及水果等食材為全素,因此無需再宣稱為素食。(2)雞蛋普遍被消費者認定為蛋類、鮮奶被認定為奶類,亦無需再宣稱為素食。(3)其 他無法辨識之加工食品,均須依規定標示
2.衛生署是否會規範宣稱素食的產品,生產線要完全獨立?包括原物料、生產設備、器具、空調系統等。(因為GMP要求全素產品必須與葷食產品產製不共線、器具不共用、空調系統也要各自獨立,否則不得標示素食宣稱字樣)
答: 不會。但若能完全各自獨立,可避免引發食用全素者之爭議。
3.酒類及其衍生物是否屬於素食?因為豆瓣醬、味噌醬等發酵產品皆含有酒類衍生物,該如何界定?
答:(1) 大部分茹素者「戒酒」,因此食物中如含有酒的成分則不宜標示為素食。(2)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四條規定:本法所稱酒,指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0.5%之飲料、其他可供製造或調製上項飲料之未變性酒精及其他製品。(3)參考前述 對於飲料中酒精含量之區分原則,豆瓣醬、味噌醬等發酵產品皆含有酒類衍生物,如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未超過0.5%,應可視為素食。
4.以酒粕製成之食品可否標示為素食?
答:(1)酒粕是製酒過程中被濾掉的渣,含有蛋白質、胺基酸、糖分、維生素、纖維素等營養素,另含有在發酵過程中未及溶解之米粒、米麴、酵母等, 酒精成分約佔8%,因此不可以視為素食。(2)如酒粕製成之食品(例如:紅麴餅乾),其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未超過0.5%,且未有犧牲動物之情事,則可以視為素食。製造業者如於該包裝食品宣稱為素食,依新規定應視其特性標示「全素或純素」、「蛋素」、「奶素」、「奶蛋素」或「植物五辛素」等字樣。
5.健素糖是否可列為素食食品?
答: 健素糖是以果糖、砂糖、玉米澱粉、食用膠為主原料製造而成的錠狀糖果,另添加薄荷、杏仁油、香料、可可脂,以及食用色素等副原料製成不同口味。若其使用之 原料及其製程中未有犧牲動物之情事,則可以視為素食。製造業者如於該包裝食品宣稱為素食,依新規定應視其特性標示「全素或純素」、「蛋素」、「奶素」、 「奶蛋素」或「植物五辛素」等字樣。
6.膠囊食品可以稱為素食嗎?
答:(1)若該膠囊為動物膠(gelatin)製成,則不可以稱為素食。(2)若該膠囊為經合法查驗登記之羧甲基纖維素鈉Sodium Carboxymethyl Cellulose製成,則該膠囊可以視為素食,業者如於該包裝食品宣稱為素食,依新規定應視其特性標示「全素或純素」、「蛋素」、「奶素」、「奶蛋素」 或「植物五辛素」等字樣。
>>>>>素食Q&A完整版
>>>>>現行素食檢驗方法
>>>>>衛生署認可素食檢驗實驗室名單
7月1日新制上路 /素食新標示 逾半不合格
〔記者劉榮、王昶閔/台北報導〕衛生署訂定的「包裝食品素食標示新規定」昨天上路,要求產品明確標示是全素還是奶蛋素等五類,不過,台北市衛生局前往各超商及量販通路稽查,發現架上的素食品項,有過半數標示都未改正,不符規定。
衛生署要求自七月一日起,素食食品包裝上,必須明確標示「全素或純素」、「蛋素」、「奶素」、「奶蛋素」及「植物五辛素」等五類。若食物中含酒精成分超過 八%、健康食品膠囊若含動物膠、奶粉中添加DHA萃取自魚油等,今後都不能再宣稱為素食。一旦業者標示不實,依法最高可罰十五萬元。
新制另規定,若素食品被檢驗出含有動物性成分,最高可罰二十萬元。若因製程品管不當而攙葷,且限期改善又不改善者,最高可罰三十萬元,一年內再次違反者,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
台北市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簡任技正姜郁美表示,昨前往南港一家量販店及市區幾個傳統市場、超市稽查,結果發現業者貨架上販售的素食包裝製品,過半都還沒有改正標示。
衛生局表示,這些尚未改正標示的商品,都是七月一日之前製造,衛生局還不會開罰,會以勸導為主,不過若是七月一日之後製造的素食品,沒有依照新標示規定,則 會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開罰。衛生局統計,北市素食販售業共有五十四家,包括大賣場、超市、超商、素食批發商等,其中兩家已出租轉讓,衛生局皆已完成標示輔 導作業。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l/2/today-life2.htm
Best browser : Firefo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