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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
連續幾次跟市長信箱 來來回回 信...
拖了快一個月~~我已經快沒力氣跟他們鬥了!!
好想哭呀.......................
這裡有全部信件的回覆內容→犬髖關節狗友會
投訴BN-1340 事件發生經過→BN-1340 抓狗大隊 我要投訴你
今天2008/10/2
「聯合補犬方式」正式開始執行的第二天,
好死不死~~就在我家附近....又被我遇到同樣的補犬車、同樣的補犬人員。
這次多虧鄰居幫忙
我拿著D80躲到他家側拍....
結果越拍越一肚子火......

因此...
我重新寫了一封信...
這次不寄 市長信箱
因為一定又是官官相護、答非所問,
這次改寄 市政府的 政風處檢舉信箱。
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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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啟者你好:
本人對於環保局在維護市容及維護居住環境的努力予以肯定,
使得台北市在全國市容整潔評比部分一直名列前矛。
本人於2008年9月11日 投訴環保局 車號BN-1340 補犬車 蠻橫奪取私人犬隻,
市長信箱回覆案號分別為MA200809030097 、MA200809110124 、MA200809220007
本人陳情市長信箱,
主要的訴求在於 「為何補犬人員可以任意蠻橫奪取私人犬隻?」、「爾後再次發生會有何懲處?」,
而環保局市長信箱每次回覆皆是回答「執行流浪犬作業流程」。
本人當時再三聲明犬隻為本人所有,補犬員仍執意蠻橫搶奪,
請問此搶奪私人犬隻的作業方式跟「執行流浪犬作業流程」有何關係??
環保局市長信箱回覆根本就是答非所問、避重就輕,企圖掩飾所屬人員不當行為。
此外,
環保局一再強調2008年10月1日開始執行「聯合補犬方式」,
並且補犬人員執行捕犬勤務時依必須相關規定須佩帶(動物管制人員識別證)以利民眾識別。
今日2008年10月2日同樣的車號 BN-1340且同樣的補犬員卻又出現在社區內抓狗,
並非市長信箱所回覆的河濱公園、山區抓狗。
此外;補犬員依舊是沒有佩帶識別證、更沒有所謂的聯合補犬方式,
可見首長信箱回答根本就是虛應小市民,所謂的「聯合補犬方式」也只是虛設。
而環保局咨意放縱所屬人員執行公權力、罔顧小市民的權利,更無所謂依法行政之行為。
車號BN-1340 補犬車就停在 社區內
周圍沒有所謂的「警察」、「環保稽查人員」

管制人員沒有穿相關制服、也沒有佩帶識別證
執行勤務甚至一邊抽煙,有說有笑。

因此;
本人此次直接投訴到貴府政風信箱,避免市長信箱官官相護、答非所問。
希望政風處替小市民爭取一個公道,否則本人只能連同飼主團體與媒體以求社會公論,謝謝。
陳情人:xxx
電話:09xx-xxx-xxx
2008/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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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狗友們....大家一起來同心協力吧~~
為了避免以後補犬人員又再次蠻橫奪取私人犬隻,
請幫忙引用 and 歡迎大家踴躍來這邊留言討論,
我們要讓官方能夠正視這個問題!!!!!
當然..還是同樣的拜託大家...
留言 or 討論 請不要有攻擊謾罵的方式唷!!
我家 Yankee and 龐弟 會怕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