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8, 2006
ever_green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6:38:55 |
上青問政剪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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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馬英九每月不需憑證,就將17萬特支費匯入其個人帳戶使用,而對其特支費是否有用在台北市公務使用,引起了大眾的質疑,馬市長大言不慚對外表示,所有市長任內所領的特支費,全部特支費都是用在公務上及捐給公益團體,雖然特支費進他私人帳戶,但每年均無餘款。台北市議員徐佳青、李建昌、周威佑今日公佈馬市長將特支費存入個人薪資帳戶之明細,發現馬市長上任台北市長後其存入薪資帳戶的特支費不但沒有用完,放著生利息,這也顯示馬英九的自圓其說特支費使用,根本就是個大謊言。三位議員要求,馬英九應立即公佈上任台北市長後的所有特支費的單據,並要求檢調應立即調查馬市長將公款私用所涉之貪瀆行為。
薪資帳戶多106萬,特支費沒用完變私人財產
徐佳青表示,馬英九自1998年上任後,秘書處都將其薪資及特支費都是匯入台北富邦銀行的帳戶,將馬英九2004年12月15日及2005年12月14日的財產申報比較發現,馬英九04年12月薪資帳戶餘額為8,678,567元,而05年12月薪資帳戶餘額為12,228,131元,05年較04年馬英九薪資帳戶增加了3,549,564元,但馬市長04年至05年申報的12月薪資卻只有2,488,800元,如果馬市長在05年完全沒有動支他的薪水情況下,馬英九的薪資帳戶居然還多了1,060,764元。
徐佳青表示,馬英九口口聲聲的反貪腐,但要刮別人鬍子前要先刮乾淨自己的鬍子,自從5月徐佳青就開始質疑,馬英九就任市長後每個月以領據方式將17萬的特支費存入自己的薪資帳戶使用情形,但馬英九始終不願公開,還表示自己將特支費捐給公益團體做善事,所以每個月的特支費都用罄,但05年馬英九申報的薪資帳戶卻足足多了106萬,明顯就是每月17萬的特支費,而馬市長還當作自己的資產拿來報稅,這難道就是清廉的楷模嗎?徐佳青更抨擊,馬英九拿著台北市民的血汗錢替自己作善事,還拿捐款收據抵免自己的所得稅,借花獻佛可謂是虛偽高手也是節稅高手。
局處首長學馬英九,免單據條領半數特支費
李建昌指出,馬市長把首長特別費放到自己口袋變成私人財產,還向監察院申報財產,簡直是視法律為無物。上樑不正下樑歪,29位一級單位首長,有超過一半的首長也跟著這樣做。根據我們分析最近四年(92年~95年)29位局處首長特支費領用情形,其中只有教育局長吳清基、建設局長林聖忠、法規會主委陳清秀這三位首長表現比較實在,按照行政院主計處的規定在支領特支費。其餘的首長幾乎都是學馬英九把一半特支費當薪水在領,只不過這些首長是不是跟馬英九一樣,把特支費當私人財產,或是有用在公事上,必須由審計單位深入追查。
李建昌強調,只要從這些細節就可以看出一個人是否清廉自持。為什麼這三位首長可以做得到,馬英九卻做不到? 馬英九口口聲聲說要反貪腐,自己卻成為台北市政府貪污腐敗的先鋒。
審計處官員包庇馬英九
周威佑接著指出,馬英九在民國八十八年八月所參加的流浪犬認養活動,該活動本身是公益活動沒有錯。但是馬英九以個人身份認養馬小九(雖然他自承不是很願意認養),還買了狗籠、飼料、食器、寵物飲水器等,總計花費九千九百元,這些由寵物行開立的單據,竟由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來支應。違法事證如此明確,審計處官員竟然視而不見!周威佑強調,寵物店的單據上已寫明是狗籠、飼料等項目,寫的可不是「禮品」,審計處官員還搶著幫馬英九解套,說他的單據沒問題。實在包庇得太離譜了!反過來說,如果沒問題,馬英九為何急著要把錢歸還?馬市長,你在怕什麼?
周威佑呼籲審計部長徹查是誰在包庇馬英九,並要求所屬保持中立,不要因為政治立場而有所偏頗。
(諷刺的是,馬英九在八十八年八月「發揮愛心」認養馬小九的那個月,正好是馬英九殺狗最凶的一個月,當月一共撲殺了1029隻流浪狗,世界各大城市只能望其項背,馬英九恐怕已創下「單一城市單月撲殺流浪狗數目最多」的世界紀錄。另外,不知道馬小九是不是還活著?好久沒看到牠了。)
馬英九偷錢又歸還,犯罪事實無法消滅
周威佑說,馬英九偷了台北市民的錢被發現,就急著把錢還回去。但是犯罪事實不會因此而消滅。周威佑指出,馬英九大言不慚的說如果他有問題的話,全國六千個公務員都有問題了。周威佑痛批馬英九已經不知道「恥」字怎麼寫了,馬英九以為其他領特支費的公務人員都跟他一樣,把首長特別費當成個人財產在用,而不是用在公務用途上。馬英九最大的麻煩就是他把特支費當成他的私人財產,年度終了沒用完也不知道該繳回。公款和私款都分不清楚,恐怕這回劫數難逃。
(公款私款不分的可笑例子是馬英九每年春節到苗栗馬家村發紅包,有人質疑錢從哪裡來,該不會是馬英九的特支費吧? 馬英九急著推說是客委會主委的特支費。接著又被質疑怎麼可以拿台北市民的納稅錢去發給苗栗縣民? 客委會主委只好忍痛說是他自掏腰包「給」馬市長做面子的,反正錢是從客委會主委的戶頭領出來的,要算是特支費也可以,算是個人薪水掏腰包也行。唉,真是下官難為啊!平白損失兩萬元。希望馬市長能夠多給他些關愛的眼神。)
薪資帳戶多106萬,特支費沒用完變私人財產
徐佳青表示,馬英九自1998年上任後,秘書處都將其薪資及特支費都是匯入台北富邦銀行的帳戶,將馬英九2004年12月15日及2005年12月14日的財產申報比較發現,馬英九04年12月薪資帳戶餘額為8,678,567元,而05年12月薪資帳戶餘額為12,228,131元,05年較04年馬英九薪資帳戶增加了3,549,564元,但馬市長04年至05年申報的12月薪資卻只有2,488,800元,如果馬市長在05年完全沒有動支他的薪水情況下,馬英九的薪資帳戶居然還多了1,060,764元。
徐佳青表示,馬英九口口聲聲的反貪腐,但要刮別人鬍子前要先刮乾淨自己的鬍子,自從5月徐佳青就開始質疑,馬英九就任市長後每個月以領據方式將17萬的特支費存入自己的薪資帳戶使用情形,但馬英九始終不願公開,還表示自己將特支費捐給公益團體做善事,所以每個月的特支費都用罄,但05年馬英九申報的薪資帳戶卻足足多了106萬,明顯就是每月17萬的特支費,而馬市長還當作自己的資產拿來報稅,這難道就是清廉的楷模嗎?徐佳青更抨擊,馬英九拿著台北市民的血汗錢替自己作善事,還拿捐款收據抵免自己的所得稅,借花獻佛可謂是虛偽高手也是節稅高手。
局處首長學馬英九,免單據條領半數特支費
李建昌指出,馬市長把首長特別費放到自己口袋變成私人財產,還向監察院申報財產,簡直是視法律為無物。上樑不正下樑歪,29位一級單位首長,有超過一半的首長也跟著這樣做。根據我們分析最近四年(92年~95年)29位局處首長特支費領用情形,其中只有教育局長吳清基、建設局長林聖忠、法規會主委陳清秀這三位首長表現比較實在,按照行政院主計處的規定在支領特支費。其餘的首長幾乎都是學馬英九把一半特支費當薪水在領,只不過這些首長是不是跟馬英九一樣,把特支費當私人財產,或是有用在公事上,必須由審計單位深入追查。
李建昌強調,只要從這些細節就可以看出一個人是否清廉自持。為什麼這三位首長可以做得到,馬英九卻做不到? 馬英九口口聲聲說要反貪腐,自己卻成為台北市政府貪污腐敗的先鋒。
審計處官員包庇馬英九
周威佑接著指出,馬英九在民國八十八年八月所參加的流浪犬認養活動,該活動本身是公益活動沒有錯。但是馬英九以個人身份認養馬小九(雖然他自承不是很願意認養),還買了狗籠、飼料、食器、寵物飲水器等,總計花費九千九百元,這些由寵物行開立的單據,竟由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來支應。違法事證如此明確,審計處官員竟然視而不見!周威佑強調,寵物店的單據上已寫明是狗籠、飼料等項目,寫的可不是「禮品」,審計處官員還搶著幫馬英九解套,說他的單據沒問題。實在包庇得太離譜了!反過來說,如果沒問題,馬英九為何急著要把錢歸還?馬市長,你在怕什麼?
周威佑呼籲審計部長徹查是誰在包庇馬英九,並要求所屬保持中立,不要因為政治立場而有所偏頗。
(諷刺的是,馬英九在八十八年八月「發揮愛心」認養馬小九的那個月,正好是馬英九殺狗最凶的一個月,當月一共撲殺了1029隻流浪狗,世界各大城市只能望其項背,馬英九恐怕已創下「單一城市單月撲殺流浪狗數目最多」的世界紀錄。另外,不知道馬小九是不是還活著?好久沒看到牠了。)
馬英九偷錢又歸還,犯罪事實無法消滅
周威佑說,馬英九偷了台北市民的錢被發現,就急著把錢還回去。但是犯罪事實不會因此而消滅。周威佑指出,馬英九大言不慚的說如果他有問題的話,全國六千個公務員都有問題了。周威佑痛批馬英九已經不知道「恥」字怎麼寫了,馬英九以為其他領特支費的公務人員都跟他一樣,把首長特別費當成個人財產在用,而不是用在公務用途上。馬英九最大的麻煩就是他把特支費當成他的私人財產,年度終了沒用完也不知道該繳回。公款和私款都分不清楚,恐怕這回劫數難逃。
(公款私款不分的可笑例子是馬英九每年春節到苗栗馬家村發紅包,有人質疑錢從哪裡來,該不會是馬英九的特支費吧? 馬英九急著推說是客委會主委的特支費。接著又被質疑怎麼可以拿台北市民的納稅錢去發給苗栗縣民? 客委會主委只好忍痛說是他自掏腰包「給」馬市長做面子的,反正錢是從客委會主委的戶頭領出來的,要算是特支費也可以,算是個人薪水掏腰包也行。唉,真是下官難為啊!平白損失兩萬元。希望馬市長能夠多給他些關愛的眼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