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8,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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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不合作,稅制才公平
『全民申請緩繳一萬』行動說帖
『全民申請緩繳一萬』行動說帖
公平稅改聯盟
20090428
1849年美國文學家大衛.梭羅率先採「公民不合作」抵抗權,拒繳稅額,抗議政府迫害原住民及發動戰爭;1910年印度聖雄甘地以不合作的非暴力抗爭,屢屢發動抗稅、罷工、絕食,打敗英國,成功爭取印度獨立。1990年英國工會發起全面抗稅,反對柴契爾夫人的人頭稅,不但取消了新制,並因此逼使柴契爾下台。歷史上的不合作運動,在在顯示「公民抵抗權是爭取公義,促使民主成熟的手段」。
壹、「不合作運動」的訴求與主張:
國民黨政府執政一年來,變本加厲圖利財團鉅富,一方面大量編列特別預算破壞國家財政秩序,造成債留子孫,另一方面又經由不當減稅,讓稅基受到嚴重侵蝕。為免國家財政的永續性,毀壞於少數人之手,稅改聯盟發動台灣史上第一次租稅不合作運動,並提出下列五項具體訴求,希望透過全民的參與,集結社會力量,迫使政府正視國家財政紀律嚴重敗壞的現狀。
一、要求降低薪資所得稅負比率:
薪資所得稅負占總報稅所得的75%,是全球比率最高者。美國占56%、OECD平均僅49%,租稅不公可見一斑。降低薪資所得稅負比率至50%,是稅制公平的指標之一。
二、抗議劫貧濟富的減稅法案:
今年元月十二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行政院所提將遺產及贈與稅的最高邊際稅率50%調降為單一稅率10%。遺產稅是所得的補充稅,贈與稅是遺產稅的補充稅。目前國內稅基流失嚴重,死後也只需繳一點點稅,台灣儼然成為富人免稅天堂。調降遺產及贈與稅爽到的只有區區一千多人,卻要減少國庫200億元收入。
三、開辦長照人頭稅,不如不降所得稅:
立法院初審通過的所得稅最低三個稅率(6%、13%、21%)各調降1%的降稅案,以95年度資料為例,523萬件所得稅申報件數中,就有163萬件是核定免繳稅,像農民等根本不用報稅的人,減稅案對貧困的低收入或中低收入的人,一點用處也沒有,但是所得愈高的人,卻在各級距各得到一%的減稅利益,減得更多。
況且,經建會規劃長照保險是採全民納保,以月薪1%支應,等於是用薪資所得做為保費基礎,因此,對級距在21%以下(年度淨所得在198萬以下)以下的小康家庭,所得稅雖減少,卻要增加長照保險的支出,一來一往,薪資所得者的稅賦負擔反而加重。
四、要求促產條例完全落日,企業本應還稅於民: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乃源於獎勵民間參與投資條例,已經延用五十年,企業本應還稅於民。聯盟堅決反對促產條例任何形式的借屍還魂。包括:經濟部規劃提出的「產業創新加值條例草案」保持研發等四項減免和扣抵稅的規定;及以義守大學為主導的民間企業醞釀提出的「振興經濟促進國內投資特別條例」擴大適用產業版。政府為鼓勵企業研發、升級,應以編列預算補助為原則。
九十六年因為投資抵減和免稅所得核定的減稅金額,得經過十年才能逐步被抵減完畢,但行政院卻一口氣調降5%營所稅,減稅金額高達800億。已經遠遠超過可以回收的稅金。
五、反對任何形式的減稅救產業、救運動、救文化的政策:
行政院通過文建會研擬「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草案,有關租稅優惠,包括企業如投資於文化創意研發及人才培育支出金額,得享有《促產條例》的相關優惠。如果購買展演門票給學校或弱勢團體可以依《所得稅法》,列為「費用支出」或「損失」,不受金額限制。為振興體育,行政院體委會也正朝投資抵減和列舉扣除方向研擬「運動產業發展條例」草案。這樣一來只是讓減稅法案再度增加,稅基不斷流失。
貳:唯有公民不合作,稅制才能公平
政府一年來減稅金額已高達1900億(不含未完成三讀的證交稅減半徵收;含營所稅及所得稅稅率的調降),這龐大的減稅利益9成都進入企業及富人的口袋之中,但是特別預算舉債金額高達6891億(含擴大內需、消費券和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所造成的國債破表、債留子孫,平均租稅負擔率再創新低的惡果,卻是全民必須共同承擔。
政府向財團傾斜,卻只給一般巿井小民免稅額提高、所得稅調降1%的小糖蜜,可知,財團鉅富所獲得的減稅好處,千萬倍於政府施捨給你我的利益。薪資所得者,你為什麼不憤怒?一點蠅頭小利,你就心滿意足了嗎?我們的下一代會因為我們的低頭妥協,就安穩幸福嗎?
改變!不用大費周章,更無須承擔風險,只要在報稅時,附上一張「緩繳申請書」,要求申請緩繳一萬元即可!依據「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繳納差額在一萬五千元以下者免罰,只要在收到補繳通知單後,於繳款期限內完成補繳即可。
公平稅制是政府應盡的責任,申請緩繳是納稅者的權利,要改變不公平就要透過公民集體行動。受薪者!要改變現狀,必須要團結,必須要用『不合作』的方式,促進公平稅制,擴大公平稅基,必須要為國家及後代子孫展現出我們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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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的第一步:

請點選圖示下載rar檔案,解壓縮後取得緩繳申請書格式與行動步驟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