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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邱正雄︰徵證所稅 衝擊企業競爭力
fairtax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3:51:03 | 資本利得
邱正雄︰徵證所稅 衝擊企業競爭力
自由 更新日期:"2009/10/19 04:09"

〔台北訊〕前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認為,開徵證所稅要更周延、全面的思考,他指出,台灣和日本相比,沒有課徵證所稅,一旦開徵證所稅,勢必會影響到企業競爭力。

邱正雄解釋,這次台灣企業可以撐過全球金融海嘯,也是因為企業可以靈活運用盈餘所得,一旦對企業課徵證所稅,就會影響台灣企業財務結構,如果再度面臨類似金融風暴的情況,台灣企業可能就撐不過去。

邱正雄舉其他國家來解釋,美國企業的資本負債比高達一百五十%,日本是一百八十%,亞洲金融風暴時,韓國更高達四百五十%,直到近來改善到一百五十%,去年爆發全球金融海嘯時,美國的影子銀行資本負債比更高達三百%,台灣可以躲過亞洲金融風暴,撐過全球金融海嘯,就是因為台灣企業可以靈活運用盈餘所得。

邱正雄還提到,台灣企業雖然保有盈餘,可是現行法規,如果企業盈餘是一百%,其中廿五%已經被課徵營所稅,剩下的七十五%還要課徵一成的未分配盈餘,所以企業被課徵的稅率其實高達卅二.五%。

邱正雄說,現在政府提出課徵證所稅,可以增加稅收一千億元,其實不見得,可能實際課徵後只有不到一百億元,至於公平性問題,邱正雄也認為,是要看政府預算針對社福團體或是照顧弱勢如何安排,賦改會中提出的理由不夠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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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哉,資本負債比關證所稅何事?買賣股票賺錢才課稅,虧錢還能抵稅,難不成台灣的企業都不是靠本業,而是靠坑殺散戶在賺取盈餘所得??
前副院長把各別的問題東扯西拉,企圖證明企業證所得不可行,但簡單來說就是一句話
「課徵證所稅會造成企業盈餘減少」!廢話,就是因為過度不當的減稅肥了企業口袋瘦了國家荷包,才要針對企業證券交易所得課稅,否則窮瘋的政府那來的預算照顧弱勢!看來「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在坐領國家高薪、人民納稅錢的邱前副院長眼裏,反倒才叫公平!


不可迴避的資本利得課稅
fairtax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9:51:25 | 資本利得

公平稅改聯盟呼籲,賦改會應秉持國家財政之長久永續,於年底前做成開徵資本利得稅的決議,以維護租稅之基本公平正義。

   即將於年底結束任務的賦改會,將於今日針對資本利得稅進行討論,雖然會中尚未針對是否開徵資本所得稅提出結論,但是公平稅改聯盟認為,基於國家財政平衡與穩定性,資本利得稅的開徵不僅不可迴避,財政部甚至必須立即著手規劃與實施。 


 
「有所得就應該要繳稅」是國家租稅最基本的原則,證券交易所得、期貨交易所得、土地交易所得等資本利得同屬所得範疇,卻因免徵而完全違背此一最基本的租稅法則。「用錢滾錢的資本利得不課稅,勞力辛苦的薪資所得一毛不少」,形成巨大租基漏洞,更造成貧富差距的拉大。根據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今年統計,綜合所得稅申報戶20等分中最高5%的平均所得為428萬餘元,最底層5%平均僅69000多元,兩者相差62倍,況且高所得者多具有各項資本利得的免稅空間,若均予以加計,貧富差距豈止百倍! 


 
  資本利得免徵已是暴利,去年賦改會針對遺贈稅稅率進行討論時,財經學者便一再提出警告,若遺贈稅稅率要降到25%,就必須復徵資本利得稅,才能維持財政平衡、若進一步降到20%,除資本利得稅外,海外所得也要日出課徵最低稅負;但財團鉅富利用短暫的景氣不佳要脅減稅,遺贈稅減至10%、營所得稅也同步由25%減至20%,財政部長李述德卻枉顧國家財政紀律一昧迎合,更視預算法第23條規定「政府經常收支,應保持平衡」為虛文。一年過去,所有不該減的稅都減了,唯獨該徵的資本利得稅,財政部至今仍推托為「只是學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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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海外所得課稅╱境外基金 大戶小戶恐出走&財部安撫 高所得才受影響
fairtax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4:12:51 | 資本利得
海外所得課稅╱境外基金 大戶小戶恐出走
自由 更新日期:"2009/10/06 04:09"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明年起,海外所得將納入最低稅負制範圍,引發投資人對境外基金課稅的疑慮。一項針對理財專員的調查顯示,五成六的理專認為,確實會影響民眾對境外基金的投資意願,因為台灣投資人只要遇到課稅問題,就會產生規避心態。

最近包括貝萊德投顧、聯博投顧等境外基金業者,都為此四處奔走,找上主管機關與立委,希望法令有轉圜餘地。業者說,財政部為了增加財政收入,卻因此擠壓境外基金業者的生存空間,甚至爆發資金出走潮,大戶乾脆把錢移到香港、新加坡等不用課稅的地方。

境外基金業者說,當初最低稅負制設計的原意,主要是針對少部分高所得、繳稅少的人,但是現在卻影響到境外基金投資人,民眾一聽到要課稅,不管實際上課不課得到稅,難免會影響投資意願。

業者也強調,投資標的雖然都是海外市場,但國內投信在台灣募集、以台幣計價的海外基金,就不課稅;但是在境外註冊、以外幣計價、且由境外基金業者代理引進的基金,所得就必須課稅,這樣的制度根本就不公平。

業者說,現在政府新的課稅制度一出,無異是要投資人把境外基金轉到投信基金,境外基金業者還得付出高額社會成本去教育理專、安撫投資人,「這樣子做,把我們弄垮到底有什麼好處?」

業者也強調,目前香港、新加坡等地有價證券交易所得均不課稅,現在台灣卻反而針對境外基金所得課稅,屆時大戶的錢很可能透過國外私人銀行管道,將錢匯到香港、新加坡等地,資金大量出走,照樣課不到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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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廣播》海外所得課稅2011年起徵 財部:若逃稅絕對查得到
fairtax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5:49:11 | 資本利得
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制雖是既定政策,但遲至100年才開始課徵,這2年間的政治與企業的氛圍,不知道財政部會不會在最後一刻又退守??堅持得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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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 更新日期:"2009/09/02 19:07" 陳林幸虹

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財政部2日表示,確定將從後年,也就是民國100年開始課稅。換句話說,台灣民眾在2011年的5月申報2010年的綜所稅時,就必須納入海外所得。財政部也強調,民眾千萬別想要逃稅,因為假以時日,絕對查得到。

明年開始,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課徵,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許春安2日表示,民眾不要認為是海外投資,政府查不到,就想逃漏稅,因為課稅資料是每年累積,所以只要建立資料的時間夠長,稽徵機關就可以查到當事人是否逃漏稅。就像營利事業所得稅,目前已經是電腦選案查核,即使是個人財產也有資料庫,查稅不會是問題。

他說:『(原音)應該是查到的,爾後慢慢就查得到,不可能說查不到。如果查不到,就不用課了。慢慢把租稅資料建立後就查得到。』

傳出政府要將海外所得課稅,不少民眾也考慮今年年底之前,將海外基金贖回。財政部指出,課稅的起始點,原則上會跟綜所稅一樣,就看給付年度。也就是說,如果是在2010年1月1日贖回,就必須在2011年報繳綜所稅時一併計入。財政部也指出,雖然目前無法估算,有多少人的海外所得會因此被課稅,但由於符合課稅資格的門檻很高,相信不會有太多人符合標準。



《經濟日報社論》賦稅改革 豈能選擇性公平
fairtax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1:22:38 | 資本利得
【經濟日報╱社論】2009.07.27 04:54 am

賦改會上周決定對投資型保單課稅,將其投資帳戶收益列入綜合所得課稅,保險給付則依保單的適格性,決定是否課徵遺贈稅。新課稅原則引來保險業者的強烈反彈,連代表外商意見的美國商會及歐洲商會也厲言指責,保險業的主管機關金管會更明言爭取翻案,這個具「加稅」意涵的案子顯然還有得吵。投資型保單要不要課稅、該如何課稅,可從不同角度提出觀點,但回歸到賦稅改革的初衷--建立公平合理的稅制,選擇性的公平是無法服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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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降證交稅是救股市?還是救民調?立法院空白授權是完全執政還是放棄監督?
fairtax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2:25:58 | 資本利得
  即便各界質疑聲不斷,飽受經濟不振之苦的劉內閣,日前仍執意公開宣佈調降證券交易稅,由千分之3調降為千分之1.5,為期半年,企圖對股巿下猛藥,但是降證交稅就能救得了股巿嗎?公平稅改聯盟今(23)日召開記者會,強力反對這項無助股市,卻斲傷稅收,圖利短線炒作者的政策;並警告立法院莫自我矮化,對行政院以空白授權的方式變相加碼,使國家財政更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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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資本利得稅」的討論 難以迴避
fairtax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6:42:40 | 資本利得
2008-07-14╱中國時報╱第A4版╱政治新聞╱朱敬一

    在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成立大會當天,第一與第二位發言的諮詢委員分別是費鴻泰與簡錫(土皆);他們的共同主張都是:此次賦稅改革一定要討論資本利得稅。費、簡兩人均指出,中產階級多為薪資所得者,稅負一毛錢都跑不掉,但高收入者多獲資本利得,反而能減免租稅,相較之下甚為不平。因此,從「公平」的角度來看,資本利得不課稅實在說不過去。在本文之中,我要提出另一項觀點:即使不談社會公平,從稽徵「效率」的角度來看,開徵資本利得稅更是有其必要。

  在分析稽徵效率之前,先為讀者用白話文介紹一則財務學的理論。假設一家公司賺了一百元的利潤,它有兩種方式去處理該利潤。其一,是將這一百元當作金雞蛋,以現金股利發放,於是股東就得到一百元收入。其二,是將這一百元視為金雞母,留在公司裡作保留盈餘。在第二種作法之下,由於公司倉庫中金雞母增加,於是公司行情看好,股票淨值遂增。只要市場資訊無誤,該公司股票價值也會上漲一百元。此時,股東將其持股在市場賣掉,也會淨賺一百元,此與收受股利一百元完全一樣。於是,這一百元利潤無論是公司發放股利或收作保留盈餘,對股東而言效果相同,都是收入一百元。這種情形在財務學上稱為M-M定理,是MODIGLIANI與MILLER兩位諾貝爾獎得主的創見,以其姓氏字母而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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