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6, 2006


纯小说以文找文

7月25日,天下着很大很大的雨,地铁里面川流着各种各样的人,而我们的主角——林依晨,就在他们里面。

林依晨是个看上去很安静的男生,喜欢穿白色的衬衣,喜欢衬衣的袖口能够稍稍挡住自己的手,喜欢背上一个旧旧的单肩书包,喜欢自己一个在人群里面走,不停地走。今天,他没有带伞。在林依晨的世界里,不带伞已成了件自然而然的事,虽然,他已忘了他之所以会不带的原因。人群聚集在地铁的出口处,他也便站在那里,与其他同样没有带伞的人一样,用无聊去打发无常。雨很大,林依晨不自觉地退后了一小步,靠着墙。在他的面前,挂着一个水幕,在无事可干的时候,林依晨总会想到许许多多的事情……他的初恋女友曾经跟他说过,他眼睛在朦胧的那一瞬间会很好看。林依晨一直去照镜子看看自己朦胧的眼睛,后来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他发现,当他眼睛朦胧的时候,往往不能聚焦。

雨还是在下,街道上变得忽然冷静起来,耳边的人声也逐渐变得模糊,林依晨慢慢地闭上了眼睛,听着雨下的声音,睁开眼时,已是雨停……(待续)


Posted by at 天空部落 │23:56 │回應(4)引用(0)未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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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写小说的快感在于,你可以让一个人轻易地爱上你,你也可以轻易地杀死任何一个人。而往往,因为后者而写小说的人,占了较大的比例。我没有上述任何一个目的,我之所以会写,是因为总想自己去创造一个躯壳去装点东西。然而,当我想好今晚应该是写第一还是第三人称的时候,我竟然发现自己的激情原来早已远去,于是拼命挤出一些,维系着自己的初衷。

我小时候也写过一篇小说的,主题武侠,写到第二回。老妈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我的第一个读者。已经不记得自己曾经写过哪位仁兄夜观天象了,不过还记得老妈曾经说过我的故事情节很吸引。写小说是很累的。不能写得太像自己,也不能写得太像dreaming,所以很多人说写小说的人在选择逃离。

我也选择小说,无奈,逃离也需要好的力气的。嗯,今晚暂时不逃离,先睡觉~咔……
Posted by me at 2006-05-17 01:18:53
期待“待续”的情节
Posted by o at 2006-05-17 01:27:53
你知道,现实中台湾真的有位叫林依晨的艺人的么?还是女星
Posted by CO at 2007-01-01 20:36:02
吾知……不过我觉得几好听~
Posted by me at 2007-01-02 12:3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