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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異國夫妻離異子女戶籍成問題
fi2009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離婚新聞
  異國夫妻離異

子女戶籍成問題



問:我前夫間才與前夫辦妥離婚,不知當時妳的前夫是出面與妳協議是外籍華人,婚後未久即返回僑居地不知去向,因聯絡困難,遲至八十五年四月才和他辦妥離婚手續。在分居期間我認識王姓男

子並同居生下二女一子三人,因前夫是外國籍,我至戶政事務所申報孩子戶口遭拒絕,大女兒讀小學一年級,因無戶籍只能寄讀,現為小孩戶

籍問題,不知如何是好?〈台北‧江小姐〉

答:隨著社會觀念開放,我國婦女與外籍人士結婚的情形,有日益增多趨勢,但異國婚姻所衍生出來的家庭問題也不少,台北地方法院每年

受理本國婦女請求與外國籍配偶離婚的個案亦不在少數。

因法令限制,外國夫婿在歸化取得我國國籍之前,無法在國內定居,只能持觀光護照來台,或申請暫時居留在台灣短暫居住。夫妻異地相處

,加上文化差異,日子一久感情極易生變,如果與外國籍配偶尚未解決婚姻關係即與第三人有婚外情並懷孕生子,所發生子女國籍、戶籍問題

,比夫妻均是中華民國人民之情形更為棘手。

依據我國國籍法第一條規定:「生時父為中國人者屬中華民國國籍」,由上開規定可知我國國籍法對於中華民國國民之認定係採屬人並從父

主義。妳的前夫是外籍華人,而你是在與前夫離婚前與王姓男子同居,並生下子女三人,依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項、第一千零十三條第

一項之規定,推定為妳與前夫所生婚生子女。但這些子女的國籍應依隨妳前夫的國籍,而無法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無法在台灣設戶籍,這是妳

到戶政事務所申報孩子戶口遭拒絕的原因。

國小、國中係義務教育,妳的三名子女尚可以寄讀方式就讀,但一到高中即面臨無戶籍及學籍問題,如要解決子女國籍、戶籍唯有請妳的前

夫到我國法院提「否認子女」訴訟〈訴訟提出方式請參考中國時報八十六年三月三日第三十二版本人所寫『媽媽外遇孩子成黑戶一文〉。妳來

信提及妳是在八十五年四月離婚?還是由妳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經法院判決離婚?如

果妳能找到前夫告訴他實情,請他出面提訴訟,如果找不到前夫下落,或許可以請求外交部透過駐外單位就近協助尋找,這關係著妳三名無辜

子女的就學、就業權益,宜積極處理,否則日子拖久了會更難處理。

同居男女打架 驗傷後互控傷害 雙雙送辦
fi2009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離婚新聞
  2007/04/11 00:06 記者:記者陳左鈞/高雄報導

高雄一對同居數年的男女,10日清晨疑因女方徹夜喝酒,返家後不但叫醒男友大罵三字經,還砸損家中用品,引發兩人爭吵並大打出手。結果兩人不甘被打,驗傷之後互控傷害,並聲請家暴保護令,因係傷害現行犯,兩人一起由鼓山警分局依法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37歲黃姓男子與32歲柯姓女子為同居數年的男女朋友,10日清晨七點左右,兩人因細故爭吵進而大打出手。根據男方的說法是女友在外喝酒,一直到10日清晨才返家,回家後像發酒瘋一樣,叫醒他對他大罵三字經,並摔住處的電視、電腦桌、椅、微波爐致損壞。

黃姓男子表示,當時他難忍女友的無理取鬧,提議兩人分手,卻激怒女友,女友就一直毆打他甚至拿棍打他,他只是以雙手抵擋並沒有出手打女友,只有出手制止她再毆打他。

不過柯姓女子則控訴,因個性不和才與男友發生衝突,遭男友持東西毆打成傷。她雖坦承徒手或持家電或傢俱打男友,但因被男友毆打成傷,她要提出告訴。

警方據報處理時,兩人均自稱遭對方毆打成傷,一起到醫院驗傷,披此提出傷害告訴及聲請家暴保護令。由於兩人均係傷害現行犯,一起被帶回偵訊後,由鼓山警分局依法送辦。



離婚後,我竟成了前夫的二奶
fi2009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離婚新聞
  宁夏网 2007-06-04





离婚了,就不要来找我!我想,每个人都会这么想。可在一起的朝朝暮暮就有着太多的藕断丝连,分得不彻底,一不小心,我就做了二奶……







恩爱丈夫有了外遇



我和老公季东结婚后,感情一

直比较好,我们生活里的唯一缺陷就是没孩子,这让我有些沮丧。季东反而常常安慰我,他说:“你急什么啊,要孩子是要有机会的,你越急他就越躲着你,而你心平气和,他就忽然而至!”我觉得季东说得好像有些道理,更为他对我的理解而感动。



可让我没想到的是,平静的生活里竟然隐藏着一块暗礁!5年前的一天下午,因为学校要粉刷教室,我们提前下班。难得有这样的机会,我去买了一些菜,准备做些好吃的慰劳季东。可当我打开家门时,眼前的一幕让我彻底惊呆了,季东正和一个女孩赤身裸体地抱在一起!



我顿时感觉天旋地转,季东有些慌张,连忙穿衣服,而那个女孩却是不紧不慢,一脸无所谓。那个女孩是我的远房表妹,名叫陶玲,比季东小8岁,那年正读大学三年级。陶玲走了以后,我心里这个气啊,随手给了季东一记耳光。季东给我跪下了,他说他是一时冲动,并告诉我他和陶玲才是第一次。想想这么多年恩爱,我的心软了,决定原谅他们。



可事情的发展远非我所料,一个多月后的一天,我又看到了同样的场景。我质问陶玲,而陶玲的回答却让我吃惊而愤怒,她说:“表姐,我和季东已经快一年了,我们是真心相爱,应该退出的是你!你不觉得你横在中间是个累赘吗?”她的话粉碎了季东的谎言,我回过头来,用眼光逼着季东,意思很明了,那是要他给我作个解释!但他的头一直低着,一句话也不说。







离婚了,为什么还没解脱



在吵吵闹闹中,2000年6月,我和季东正式离婚。从法院出来,我看看季东,这个和我同床共枕5年、这个让我进退两难的男人,那一刻,他也站在法院门口发呆。我一阵冷笑,心里诅咒他去死吧,我永远也不想再看见他!我伸手打了个车,刚上了前门,季东却开后门钻了进来。这法院判决也是,房子一人一半,两室一厅,还得从一个大门进去,那和没离婚有什么区别。我狠狠地瞪了季东一眼,想把他赶下去,但想想毕竟在一起这么多年,我的心就软了。



到了晚上,我想不到的事情又发生了,季东竟然摸进我的房间,用力把我压在身下,我奋力地想推开他,但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他嬉皮笑脸地对我说:“好歹也夫妻一场,那总得留点纪念吧!”罢了,反正5年也睡了,也不在于多这一次,明天一定要在门上上把锁……



第二天,我请人在我的房间上了锁。但让我没想到的是,离婚前我找不到季东的人影,离婚以后他却天天和我在一起吃饭。两天以后,我实在忍不住了:“对不起,请你不要和我黏在一起,我找到合适的就马上结婚!当然,你也可以去找你的情人。”而季东则说这几天他工作忙,以后他会注意。但一个星期以后,他却告诉我,陶玲毕业以后跟着另外的男人去了广州。听了他的混账话,我的火直往上冒:“那是你们的事情,就是你们都死了,那也和我没关系,请你以后离我远一些,不然闹起来大家都不好看!”



那以后,我不再理睬季东。然而过了十几天,我发现自己竟然怀孕了。







他在玩什么把戏



季东知道我怀孕的消息以后,就很认真地说:“我们结婚5年都没有孩子,现在有了,你就忍心把他拿掉吗?再说,又没有多少人知道我们离婚,就给我一次机会吧!”看着季东诚恳的样子,想想和季东毕竟在一起生活了5年,有了孩子,也许会稳定。



大半年以后,孩子生下来了,是个男孩,很可爱。可随着宝宝一天天长大,烦恼也来了。孩子是非婚姻生产,报不了户口,没办法,我只得厚下脸皮求季东和我复婚,季东也乐呵呵地同意。但我们都很马虎,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这一拖就是大半年。



那天早晨,天气不错,我和季东一道去民政局,准备去办理复婚手续。但季东的手机响了,他接听了一下,回答说马上来,然后就对我说,他们老总找他有很重要的事情,说完慌慌张张地走了,那天晚上他也没回来。从那以后,如果我再提复婚的事情,他不是说不要着急,就是说没时间。



但那次以后,他就经常出去,很晚才回来,有时候根本就不回来。直觉告诉我,这其中可能发生了什么。



又过了半年,季东却忽然对我热情起来,我回来以后,他会替我把拖鞋拿好,还抢着做饭,不但这样,他晚上还天天搂住我睡觉,新婚的甜蜜一下子好像又重现了。有一天晚上,季东更是深情地对我说:“老婆,我这辈子亏欠你太多,我要用余生来报答你!”他的话感动得我热泪盈眶。







他领回一个大肚子女人



这样甜蜜地过了一个月,季东像是很随意地对我说,陶玲回来了。这话顿时让我警惕起来,季东看我惊讶的样子,笑着说:“她刚离婚,工作也没有,还挺着一个大肚子,怪可怜的。不如把她接到我们这里来,你正好放暑假,可以照顾她一下!”



季东的话让我气得发疯。那天晚上我一夜没睡,心里想如果我拒绝陶玲,那无疑会把季东推到她那边,既然这样,那我何不拿出一个女人的胸襟出来,让季东和陶玲都感谢我,那我的婚姻不是牢靠了吗?当然,我还要提醒季东赶快和我办理复婚手续。



这样想,我决定让陶玲住到我们家来,其实,本来我有许多附加条件的,那就是让季东赶快和我复婚,赶紧给孩子上户口,但我又觉得,这时候如果提这样的条件,好像是乘人之危,于是,我怎么也说不出口。



季东见我同意,很高兴地在我脸上亲了一下,说:“还是老婆最好,我会一辈子感谢你!”看他那兴奋的样子,我的心里忍不住一阵失落。



陶玲来了,我阴沉着脸,想让她难看。可她倒好,一见到我,就表姐长、表姐短的,那亲热劲头好像我们之间根本就没发生过什么不愉快的事情!我真是服了她了,这样的女人,真是能屈能伸,我冷漠地点点头,居高临下地说:“孩子几个月啦,你在我们这里不要拘束,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说着,我用眼光看着季东,可季东却装着没听见。







3个人在一个屋檐下



一个月不到,陶玲生了一个女孩,挺可爱的,但有一点让我觉得不安,我觉得这个孩子和季东非常像,而且季东抱着那个孩子的亲热劲更让我觉得不爽。于是,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对季东嘲讽道:“看你那神态,好像是你生的一样!”



季东赶紧为自己辩护说:“你又来了,我能不高兴吗,我是他姨父啊!”我冷笑地回答:“知道就好!不要好了伤疤忘了疼!”这样又过了一个月,陶玲抱着孩子说要走了。到了这一步,我也好人做到底,和季东一起帮她租了个房子。在回去的路上,我心里一阵轻松,她带着感激离开我,那自然不会再回来骚扰我们,那我就可以和季东过安定幸福的生活了。



这样过了一个多月以后,有一天晚上,季东对我说,在这里他就觉得不安,因为他会想起许多对不起我的事情,干脆我们把这个房子卖掉,然后再买一套,为我们复婚作准备,再买的房子房产证上用我的名字。



我想了想,觉得这样也好。又过了半个月,来了个买主,看过房子以后很满意。本来我们房子值三十几万的,可那个买主只肯出29万,我有点犹豫。季东就对买主说:“30万吧,我也不和你讨价还价了!”说着,他把我拉到一边,悄悄地商量,他说他一天都不想呆在这里了,在这里他会做噩梦!



见季东如此坚决,我们就和那个人签订卖房协议。房款30万,一次性付清。可让我想不通的是,钱一到手,季东就拿去15万,我很奇怪他的行为,他却不在意地笑笑:“我先把我那部分存起来,你也这样,到买房子的那天,我们看看谁出的钱多。”他这么说还真有道理,再联想到他这么多天和我一道看新房,我打消了不少疑虑。







这几年原来我一直在做二奶



房子卖了,没地方住,我就抱着孩子回到娘家,季东去了他们单位的宿舍。开始几天,季东还陪我去看房子,但两个星期以后,我打他手机他不接听,后来干脆停机了。



等我赶到他们单位,那里的人却告诉我,季东已经辞职了。我慌了,连忙跑到陶玲的出租屋,却发现陶玲也搬走了,我有种预感,季东和陶玲联合欺骗了我,这是怎样的欺骗啊,那么有心计、那么有步骤,而我却傻兮兮地信以为真。



半年后,我已经彻底心灰意冷。可就在这时候,我再次遇见季东,其实,他并没有走远,他还在这个城市,只是换了一个工作单位。我要季东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季东哈哈大笑说:“傻女人,你和我什么关系啊,之所以对你好,那是陶玲没有人照顾!看看,这是我和陶玲的结婚证书!”我颤抖地用手接过,仔仔细细地看着,那上面有季东和陶玲的照片,再看看领证日期,那是在大肚子陶玲来我家前的好几个月。原来,我这几年只是做了季东的二奶。



我再次忍住自己激动的情绪,问季东:“你有没有想到过和我复婚?”季东想了一下说:“你还记得那次我们去复婚吗,在那以前,我是有这样的想法,但那天我接到陶玲回南京的电话,我的想法就改变了!”



原来是这样,我再次瘫软在地上。没办法,我只得再次上法庭,但上了法庭我又得到什么呢,法庭判决季东每个月给儿子生活费30元,直到他18岁成年。但这有什么用呢,我已经浪费了好几年的青春,更让我揪心的是,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没有爸爸的关怀,那对他幼稚的心灵又是怎样的摧残啊!(宁西)







编辑:王小梅



来源: 现代生活报







文化鴻溝難逾越 美華人女性嫁老外4成以離婚收場
fi2009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離婚新聞
  華新網 2007-08-13



  據美國《明報》報導,美國于1967年通過異族婚姻合法化,今年已是40周年。在這40年里,亞裔異族通婚的比例直線上升,尤其是亞裔女性。但是異族婚姻卻有太多的不盡如人意之處,根據紐約布魯克林華人協會求助熱線的不完全統計,華人女性異族通婚的離婚率高達40%以上。



  當異族通婚初期的好奇與激情過後,浪漫的感覺消失,華人女性逐漸發現這個家不是自己想像中的模樣。布魯克林華人協會求助熱線接待的華人女性中,遭遇家庭暴力的占絕大多數,其中不乏與“洋人”結婚後遭遇“冷暴力”的投訴。



  這些華人女性通常沒有工作,在家裡做全職家庭主婦,而“洋人”丈夫會在經濟上控制她,讓她每日過著捉襟見肘的生活。除此之外,她的精神生活也幾乎是一片空白,丈夫不支持也不帶領她參加任何社交活動,她沒有朋友,精神極度空虛。“洋人”丈夫雖然沒有直接對她施加暴力,但是在經濟和精神上的控制已經構成了“冷暴力”。這種“冷暴力”對華人女子的打擊也是毀滅性的,許多人在精神幾乎崩潰的情況下選擇了分手。



  布魯克林華人協會會長麥保羅表示,異族之間通婚,文化差異很大,尤其對美國的第一代移民來說 ,成長背景和文化的巨大差別,是難以逾越的障礙。



  目前與白人丈夫居住在長島的華裔女子梁小姐就表示,他們結婚已經8年,尚算美滿,但是婚姻生活中經常出現觀念上的衝突,比如她一直想要一個孩子,而丈夫卻怕有孩子後失去太多的自由時間,堅決不想要,這件事讓她一直無法釋懷。



  麥保羅表示,不同種族通婚最大的障礙就是文化衝突,逐步積累以至於婚姻出現裂痕導致分手,甚至可能釀成家庭悲劇。所以,盲目的異族婚姻並不可取。(劉真)





(國際)8歲女童離婚 公開遭家暴痛苦 ed
fi2009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離婚新聞
  TVBS 2008/04/22



葉門一名8歲小女孩,2個月前在父親的逼迫下,嫁給大她22歲的男子,結果不但被虐待還遭性侵。之後女童獲律師協助辦理離婚,這名女童也和律師召開記者會,公開呼籲葉門政府,立法明定結婚的最低年齡,好讓無辜的未成年女孩,能夠脫離被迫結婚的恐懼。





律師牽著小女孩的手,一起走到記者會現場;這個小女孩叫做諾茱德,只有8歲,卻已經有過一段婚姻。 2個月前,她的爸爸以害怕女兒被綁架為由,要諾茱德在結婚證書上簽字,嫁給一位比她大22歲,年紀30歲的男子;日前,女童指控丈夫毆打並性侵她,律師幫她訴請離婚,法院15日判准。現在,律師和小女孩一起站出來,要求國會修改法律,明定結婚年齡為18歲。律師:「我們要求所有人權團體和組織,一起保護婦女和小孩的權利,一起要求國會提高結婚年齡到18歲。」



葉門法律並沒有規定結婚的最低年齡,不過許多父母親因為太窮,早早就把女兒嫁掉,有的甚至還沒進入青春期,就已經結婚;許多女孩因此身心俱疲,還要忍受老公的虐待,如果沒有法律保障,諾茱德的例子還會更多。



夫半夜刀抵喉嚨 妻訴離准了 ed
fi2009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離婚新聞
  【聯合報╱記者黃瑞典╱新竹報導】 2008.05.22



新竹市李姓男子疑妻與網友曖昧經常爭吵,妻無法忍受提議離婚,他情緒不穩,經常放話要殺妻,還半夜拿菜刀抵住妻的喉嚨「我們一起死」,妻訴請離婚獲准。



李妻指控,前年11月間她認識1名線上遊戲的男網友後,丈夫常吃醋與她爭吵,她無法忍受,提議離婚,丈夫認為她竟為了網友而要離婚,情緒更加不穩,經常揚言要殺她。



前年12月間,她睡到半夜,發現丈夫竟拿著菜刀,站在她床前,見她被嚇得清醒,即將菜刀抵住她的喉嚨,一直反覆說「我們一起死」,她嚇得不敢動彈,更不敢說話,任憑丈夫辱罵,僵持很久,丈夫才鬆手離開。



去年3月間,她與丈夫因細故爭執後,丈夫突然說「我很想殺妳」,她反問丈夫為何要如此恐嚇人,丈夫回答「我是認真的、要跟妳同歸於盡…」即猛掐她的脖子,直到女兒出現,丈夫才鬆手,她已獲核發保護令,並以不堪同居虐待等理由訴請離婚。



李男反駁說,妻子外遇,他想談談,妻子卻不當一回事,他情緒崩潰睡不著,才在半夜拿菜刀找妻子;他對妻有情,不會下手,更無殺妻的意思,他說過要死一起死,也是氣話,反對離婚。



法院認為,縱使李男所稱因妻外遇,情緒被激怒才有上述行為,但夫妻間未理性溝通,卻半夜拿菜刀對著已睡的妻子或掐妻頸部,已逾越夫妻所能忍受的程度,侵害妻子的人格尊嚴與人身安全,裁准離婚。





離婚證明書僅30張 台東不夠用 ed
fi2009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離婚新聞
  中國時報 2008.06.05 劉揮斌卅台東報導



 五月廿三日後,結婚與離婚均採登記制,但內政部戶政司發給台東縣的離婚證明書只有區區卅張,想要證明離婚的人,只能苦等新證書配發下來。縣府民政處四日已緊急向中央印製廠洽購四千張應急,其中,中、英文版各兩千張。



 這卅張配額的離婚證明書每張一百元,因數量不足,台東縣除了蘭嶼之外,只能平均分配給其他十五個鄉鎮市戶政事務所各兩張。戶政人員打趣說:「只有兩張而已,真是如獲至寶啊!」



 戶政事務所僅二張 如獲至寶



 前幾天,有離婚當事人一口氣向台東市戶政所申請四張離婚證明書。戶政所人員當場被考倒,楞在一旁。「兩張可以嗎?」戶政人員羞赧地說:「我們就只有兩張,統統給你,多了沒有。」



 「不行,非得四張不可。」當事人極堅持,向戶政人員說:「你們自己去想辦法啊!」



 台東市戶政所無奈下,只好打電話向縣府民政處求援;民政處立刻向卑南鄉戶政所商量,要求將卑南鄉戶政所僅有的兩張離婚證明書移撥給台東市戶政所使用,解決燃眉之急。



 離婚者赴大陸結婚 必備此證



 民法戶籍法修正案去年五月廿三日修正通過,上個月廿三日開始實施。新的戶籍法規定:「已辦理結婚登記或離婚登記者,當事人得向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申請結婚證明書或離婚證明書。」



 去年台東縣結婚件數一二三六對,離婚六四八對,結婚證明書獲配發中文版七十張,英文版卅五張;離婚證明書中文版卅張,英文版十五張。



 縣府民政處指出,離婚證明書對於已辦理離婚而擬與大陸人結婚的國人比較有用,「新修正後的戶籍法實施後,海基會與海協會的認證,離婚證明書是絕對必要的證明文件。」



 今後法院對這方面的公證,已無法發生「登記婚」效力。離婚證明書等同單身證明文件,對於前往大陸再婚的國人,離婚證明書一定不可或缺。





醉酒簽字 離婚協議無效 ed
fi2009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離婚新聞
  新民晚報 2008/6/18



本報訊 (通訊員 胡衛國 記者 宋寧華)今年32歲的洪女士與丈夫章先生1998年登記結婚。婚後,由於雙方性格不合,又因章先生忙於做生意,對家庭缺乏照顧,夫妻之間為家庭瑣事經常爭吵。



2008年春節期間一個晚上,章先生又和生意朋友聚在一起吃飯,還喝得酩酊大醉,深夜被朋友們送回家。本來就對丈夫不滿意的妻子洪女士,看到丈夫這個模樣,更是氣不打一處來,當即寫了離婚協議,丈夫也就稀裏糊塗地簽了字。



今年3月底,洪女士拿了離婚協議告到法院,要求與章先生離婚,女兒隨自己共同生活,章先生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女兒的醫療費雙方各半負擔,夫妻財產依法分割。



章先生認為,妻子提供的離婚協議是他在醉酒時簽字的,當時根本不清楚協議裏的內容。現在非常希望與妻子和好,並表示今後多照顧和關心家庭。



法院認為,原、被告雙方經自由戀愛而結合,雙方的婚姻基礎較好。婚後,雙方共同生活了十餘年,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鋻於被告同意離婚的協議是在醉酒狀態下簽的字,不能說明被告對當時協議內容有真實的認識。現在被告有要求和好的願望,如果他對家庭多點關愛,珍惜夫妻感情,夫妻關係還是有可能改善的。



據此,松江區法院判決:不支援原告洪女士要求與被告章先生離婚的訴訟請求。







怨偶分飛 夫踢狗妻惱火 夜半持刀要割鳥 ed
fi2009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離婚新聞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3+112008070900373,00.html



怨偶分飛 夫踢狗妻惱火 夜半持刀要割鳥



中國時報 2008-07-09 【黃錦嵐/台北報導】



 高雄市一對結婚十五年的怨偶,只因丈夫對於狗吠感到心煩,一腳踢開妻子飼養的小狗,竟惹火妻子,趁丈夫半夜上廁所,持菜刀猛抓丈夫生殖器,作勢要去勢;丈夫嚇得逃到派出所過夜,從此夜夜驚恐、焦慮、失眠,唯恐稍有閃失慘遭閹割。



 這位幾乎罹患「閹割焦慮症」的郭姓男子,難忍日夜恐懼的生活,先離家別居,再以「不堪同居之虐待」為由,訴請離婚,最高法院昨日判准兩人離婚定讞。



 承審法官認為,陳女僅因不滿丈夫踢狗,就拿刀作勢要割丈夫的生殖器,讓丈夫長期陷入驚恐不安,客觀而言,身為人夫,倘處於同一處境,都將喪失維持婚姻的意願。郭姓男子與陳姓婦女,八十二年間結婚,婚後雖然短暫和諧,但因兩人的性格差異,導致婚姻裂痕逐漸擴大。



 九十五年三月廿四日晚上,陳女飼養的小狗吠叫不停,引爆郭、陳離婚的導火線。



 當時,郭某在客廳休息,嫌小狗在家四處走動、吠叫,使他心煩,即踢了小狗一腳,想趕小狗出去。沒想到這一腳竟惹惱陳女,怒斥郭某不是,郭某自知理虧,不敢回嘴。



 郭某原以為紛爭已經平息,即安心就寢。豈料,凌晨三時許,當他上廁所時,陳女竟尾隨他,先到廚房拿菜刀,突然衝進廁所,猛抓郭某的生殖器,再以菜刀抵住生殖器,作勢要「割鳥」。郭某驚恐而大叫掙脫,踉蹌逃到客廳打電話報警,並由警員保護至派出所過夜,隔天才敢回家。



 郭某因長期驚恐遭到閹割,因而罹患焦慮、失眠等精神官能疾病,導致須依賴安眠藥才能入眠,只得訴請離婚。





妻外遇 頒伊「最佳情人」…醫離婚敗訴 (UND)ed
fi2009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離婚新聞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4426702.shtml



妻外遇 頒伊「最佳情人」…醫離婚敗訴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08.07.15





張姓心臟科醫師結婚十年,才知道長子是護士妻子於婚後不久外遇所生。他心緒不定之下,先是選擇寬恕,稱她是最佳情人;但半年之後還是不敵心理障礙,反悔想離婚。



一審起初判准張醫師離婚;但二、三審法院認為他曾經原諒妻子,不能用同一件事請求離婚,判決敗訴定讞。



南部的張醫師向法院起訴離婚指出,八十四年六月和曾任護士的妻子結婚,每月四、五十萬元的收入都交給她,但她卻於婚後半年後有外遇,直到九十四年六月,他看到妻子的手機簡訊才得知長子不是他親生。



九十四年暑假,張醫師帶妻子投宿台北知名的情趣汽車旅館,書立「獎狀」給妻子,並把獎狀傳真給他妻子昔日醫院的同事,公告周知。



張醫師說,他無法維持這段遭妻子欺騙的婚姻,兩人並從九十五年分居,希望法院准他離婚,並取得長子等三個孩子的監護權。他說,即使長子不是親生,但已扶養十幾年,也有了感情。



一審從張醫師分居後傳給妻子的多封簡訊,如「我的恨你無法體會」、「當初造的孽,為何要由我和我家承擔」,認為張因妻子外遇所產生的精神痛苦,一直存續未消失,判准他的離婚請求。



二審判決逆轉,改判理由在於法院認為張醫師曾經原諒太太的外遇。改判關鍵,在於法院採信張妻提出的證物、證人證言,證明張醫師在得知妻子外遇後,選擇原諒,並和她過了近半年的歡樂時光。



法官因而認定,張醫師已原諒妻子外遇生子,從此之後他就沒再發現妻子有其他不軌行為,不能事後反悔,再以妻子外遇的原因請求離婚。張醫師雖再提上訴,昨天為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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