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13, 2006


20060613穿名牌聽盜版MP3以文找文

20060613穿名牌聽盜版MP3
【對話】
  女生:你為什麼覺得把路上東西拿回家裡可以這麼光明正大?
  男生:(不說話)
  女生:你為什麼覺得不是自己的東西,拿了也無所謂?
  男生:(不說話)
  男女走遠了。



【ipod的盲點】
  幾年前採訪台灣某知名音樂分享平台「k洛」,一位主管分享了一個有趣的觀點。他說,ipod已經在全球賣出二千萬台(正確數字忘記了,只是個參考數字),而itunes也剛剛慶祝下載破億首。平均每台分配到的歌曲是5首(1億/2000萬台),但是一台ipod有20G以上容量,5首歌曲一首5MB也不過25MB,剩下的記憶空間到底放了什麼?
  他笑著看著我,我也微笑的看著他。大家心知肚明,只怕其中多半是網路或是朋友那邊「分享」的mp3音樂。
  慶祝itunes 下載破億的消息,只怕是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名牌跟mp3】
  走在路上,我們常常見到時髦的男女一身名牌,手掛LV包包,胸前掛著ipod,好個時尚模樣。問問他們身上的名牌是真是假,有些人誠實說,這些都是假的,甚至胸前的ipod,也是小廠商模仿外型的Super Shuffle。

  不過,我們也會遇到,一身名牌,死都不肯用仿冒的有錢大爺。
  回到那對男女,女方咄咄逼人的指責,竟讓我想起了盜版與正品之間的關係。在正版ipod的肚子裡頭播放無版權的mp3,沒做過的我猜實在不多。
  以我自己的經驗,我見過有人堅持要穿名牌買正版物品對盜版與仿冒嗤之以鼻。也見過以買盜版商品為樂的傢伙(點名小立子,請自己對號入座)。但是這二種人,共同的地方就是,都有mp3音樂檔案。
  如果我的認知沒錯,就算是自己的原版CD轉成mp3檔案。從嚴格的法律角度來看都會侵犯著作權(先不要談是否拿來商業利用)。那麼,除非另外花錢買歌曲mp3檔案,否則大家持有的mp3可能都不合法。

【卜仔角度】
  我總認為,很多事情不用太勉強。自己做到了,很好。你可以期待別人也做到,但如果別人做不到,實在不用理直氣壯跳出來指責。而且,你可能自己根本也沒做到!!
請注意,在馬路上搬一塊磚頭,在便利商店偷一根棒棒糖、在mp3網站「分享」別人的音樂。都是偷竊。不買仿冒品卻無版權mp3,跟買仿冒品聽無版權mp3的人並沒有高級到哪裡。
  買正版商品,只是因為你有錢一點,可以買比較多正品。不代表自己就多「道德」。要不這樣好了,把你家裡「正版」東西(下載的音樂、影片、軟體)算一算總價。在把你家裡「非正版」東西(下載的音樂、影片、軟體)用市值算算。到底是哪一部份比到底是哪一部份比較多。
  下次,有人點名偷竊是不當行為的時候,何妨請他也算算上頭的習題,算完,看他還有多大聲!



Posted by at 天空部落 │12:35 │回應(0)引用(0)採訪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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