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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項申遺成功被批評選太鬆
fjju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8:47:49 | 世界遺產 氣象
22項申遺成功被批評選太鬆
 
2009-10-05中國時報【劉兆崑/綜合報導】
     多多益善?還是物以稀為貴?包括媽祖文化在內共二十二項大陸申請的文化項目入選世遺。不過此次入選,有大陸學者與網民持不同觀點,認為過多文化遺產的列入,會降低世遺的價值及其代表性。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決定大陸入選的廣東粵劇、書法、剪紙、雕版印刷、端午節、媽祖信俗等文化項目。普遍認為,若能入選世遺,對國家特殊文化的傳播、繼承和交流,將有深遠的影響,對一國的文化也是種肯定。但據《羊城晚報》報導,廣州中山大學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中心主任康保成認為:「太多的文化項目入選世遺,令人憂喜參半。」因往年聯合國只讓一個國家一次只能申報一項,兩年評審一次,但此次評選卻從「兩年一次、一次一項」,擴增到一次二十二項。
 
     雖然大陸人口眾多,地域寬廣且歷史悠久,理當存在大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但此次世遺評選,和大陸自身評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方式有類似之處。第一批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五百一十八項,第二批共五百一十項,總數為一千零二十八項,這數字事實上讓許多專家產生疑慮,「東西太多了,會不會不值錢?」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是保護以傳統、口頭表述、節慶禮儀、手工技能、音樂、舞蹈或傳統表演為代表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過往大陸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有關評選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方式,兩者有所差異,但現在聯合國似乎變更了評選的方法,這樣極有可能導致世遺價值的下降,重「量」而不重「質」,有學者質疑,這套標準究竟是如何訂定的?
 
     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主馮驥才也以南韓評選過程為例指出,南韓「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至今共一一三項,且自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就開始進行評選,顯見評選過程較嚴謹。此次韓國有五項非物質文化遺產申請成功,使得韓國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共八項。
 

2009第33屆世界遺產年會快報!!
fjju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9:37:42 | 世界遺產 氣象



1. 中國的複合遺產「山西五臺山」確定進入世界遺產名錄

2. 德國與荷蘭共同申報的跨國自然遺產案件「瓦當海」(Wadden Sea)確定進入世界遺產名錄

3. 菲律賓的擴充項目圖巴塔哈礁層自然公園/Tubbataha Reefs Natural Park (擴充範圍到「圖巴塔哈礁層海洋公園/Tubbataha Reef Marine Park)確定通過擴充範圍

4.  維德角共和國Republic of Cape Verde)第一個世界遺產西達迪弗哈萊貝拉格蘭迪歷史中心」(Cidade Velha )正式進入世界遺產名錄

5. 義大利的斗羅米特山脈/The Dolomites 確定進入世界遺產名錄

6. 韓國的(朝鮮王陵/Royal Tombs of the Joseon Dynasty)確定進入世界遺產名錄

7. 吉爾吉斯(Kyrgyzstan)的第一個世界遺產蘇拉曼尼至聖之山/Sulamain-Too Sacred Mountain正式進入世界遺產名錄

8. 伊朗的「舒希達水利系統:從古至今的橋堰渠屋與水力磨房/Shushtar Historical Hydraulic System確定進入世界遺產名錄

9. 2003年被列入世界遺產瀕危名單的阿塞拜疆(Azerbaijan)世界遺產「巴庫古城」被移出世界遺產瀕危名單,恭喜恭喜:P

10. 布吉納法索(Burkina Faso)的第一個世界遺產洛羅派尼遺址/The Ruins of Loropéni正式進入世界遺產名

11. 由奧地利分離派運動的傑出建築師Josef Hoffmann設計的建築物Stoclet House確定進入世界遺產名錄

大會快報!! 德國德勒斯登易北河谷確定被世界遺產名錄除名!
fjju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1:29:09 | 世界遺產 氣象
Dresden is deleted from UNESCO’s World Heritage List
Thursday, June 25, 2009

"Every time we fail to preserve a site, we share the pain of the State Party," declared María Jesús San Segundo, the Ambassador and Permanent Delegate of Spain to UNESCO who is chairing the 33rd session of the World Heritage Committee presently underway in Seville on Thursday.

The World Heritage Committee decided to remove Germany's Dresden Elbe Valley from UNESCO's World Heritage List due to the building of a four-lane bridge in the heart of the cultural landscape which meant that the property failed to keep its "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 as inscribed."

Dresden was inscribed as a cultural landscape in 2004. The Committee said that Germany could present a new nomination relating to Dresden in the future. In doing so, the Committee recognized that parts of the site might be considered to be of 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 but that it would have to be presented under different criteria and boundaries.

The 18th- and 19th-century cultural landscape of Dresden Elbe Valley stretches some 18 km along the river from Übigau Palace and Ostragehege fields in the north-west to the Pillnitz Palace and the Elbe River Island in the south-east. The property, which features low meadows, and is crowned by the Pillnitz Palace as well as numerous monuments and parks from the 16th to 20th centuries in the city of Dresden, was inscribed on the List of World Heritage in Danger in 2006 because of the planned Waldschlösschen Bridge.

Dresden is only the second property ever to have been removed from the World Heritage List. The Oman´s Arabian Oryx Sanctuary was delisted in 2007.
The 33rd session of the World Heritage Committee is meeting in Seville until 30 June. The Committee´s 21 members are reviewing the state of conservation of properties inscribed on UNESCO's World Heritage List and nominations for new inscriptions of cultural and natural sites on the List.


quote from : http://whc.unesco.org/en/news/522



第33屆世界遺產委員會將決定30件新申請案是否能夠進入「世界遺產名錄」
fjju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1:12:53 | 世界遺產 氣象

今年(2009)的世界遺產大會將在本月22日至30日在西班牙的塞維亞(Seville)舉行,將針對初步由ICOMOSIUCN所審查過的候選名單,這包括4件自然遺產,23件文化遺產,3件複合遺產,這當中包含4個跨國提名(transnational nominations),一共是30個準世界遺產進行表決討論,另有7件擴充範圍(extensions)的案子也要進行討論。此外,要要針對現存30處的瀕危世界遺產名單進行修正檢討,其中德國的德勒斯登易北河谷(Dresden Elbe Valley)是否會遭到世界遺產委員會的除名動作,也是今年大會的焦點。今年有三個國家是第一次提報世界遺產名單,分別是:布吉納法索(Burkina Faso)、維德角共和國Republic of Cape Verde與吉爾吉斯(Kyrgyzstan),他們各自提報了一件世界文化遺產的名單進行角逐。更妙的是,多年不見的複合遺產今年竟然捲土重來,出現了三件案例進行討論,看來今年的大會熱鬧異常。

 
今年的會議,我個人認為最受建築界關注的當屬由六個國家(德國、阿根廷、比利時、法國、日本、瑞士)所串連的跨國提名個案:「柯比意的建築與都市設計」(The Architectural and Urban Work of Le Corbusier)。這個案子最後幾經波折,最後是由法國提出14件、瑞士4件,德國、阿根廷、比利時、日本等四國各一件柯比意的作品,一共22件作品一起提出跨國提名的申請案,其中位在東京上野公園內的「國立西洋美術館」完工於1959年,是法國建築師柯比意(Le Corbusier, 1887-1965)在日本國內唯一的建築設計作品。ICOMOS卻建議日本的「國立西洋美術館本館」(Main Building of the National Museum of Western Art)應該要延期登錄(deferral),因此是否會影響最後大會的討論結果,仍必須要等到六月底的年會才能得知。至於,「柯比意的建築與都市設計」這個案子的詳細介紹,我將替中國的「寫真地理」雜誌撰寫一篇專文討論,屆時再跟大家分享。


4處自然遺產的候選名單:
  • The Wadden Sea (德國荷蘭)跨國提名
  • The Dolomites (義大利)
  • Korean Cretaceous Dinosaur Coast (南韓)
  • Lena Pillars Nature Park (羅斯)
1處自然遺產的擴充指定:
  • Tubbataha Reefs Natural Park (extension to the Tubbataha Reef Marine Park, the Philippines);
 
23處文化遺產的候選名單:
  • The Architectural and Urban Work of Le Corbusier (國、阿根廷比利時法國日本瑞士)跨國提名
  • Tangible Spiritual Heritage of St. Euphrosyne of Polotsk (白俄羅斯)
  • Stoclet House (比利時)
  • Cultural property of the historic town of Jajce (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簡稱波赫)
  • Gold Route in Paraty and its Landscape (巴西)
  • The Ruins of Loropéni (布吉納法索)
  • Cidade Velha, Historic Centre of Ribeira Grande (維德角共和國)
  • Historic monuments of Mount Songshan (中國)
  • Historic town of Grand-Bassam (象牙海岸)
  • Sites of Great Moravia: Slavonic Fortified Settlement at Mikulčice - Church of St Margaret of Antioch at Kopčany (捷克斯洛伐克)跨國提名
  • The Causses and the Cévennes (法國)
  • Schwetzingen - A Prince Elector's Summer Residence - Garden Design and Freemasonic Allusions (德國)
  • Shushtar Historical Hydraulic System - Bridges, dams, canals, buildings and watermills from ancient time to present (伊朗)
  • The Triple-arch Gate at Dan (以色列)
  • Italia Langobardorum. Places of power and worship (568-774 A.D., Italy);
  • Sulamain-Too Sacred Mountain (吉爾吉斯)
  • The Mercury and Silver Binomial on the Intercontinental Camino Real. Almadén, Idrija and San Luis Potosí (墨西哥、斯洛伐尼亞、西班牙)跨國提名
  • Sacred City of Caral-Supe (秘魯)
  • Royal Tombs of the Joseon Dynasty (南韓)
  • Tower of Hercules (西班牙)
  • Farms and Villages in Hälsingland (瑞典)
  • La Chaux-de-Fonds / Le Locle, Clock-making town planning (瑞士)
  • Pontcysyllte Aqueduct and Canal (英國)
 
6處文化遺產的擴充指定:
  • City of Graz - Historic Centre and Schloss Eggenberg (Extension to the City of Graz Historic Centre, Austria);
  • Seruwila Mangala Raja Maha Viharaya (Extension of the Sacred City of Kandy, Sri Lanka);
  • Levoča and the Work of Master Paul in Spiš (Extension to Spišský Hrad and its Associated Cultural Monuments, Slovakia);
  • Church of the Resurrection of Suceviţa Monastery (Extension to the Churches of Moldavia, Romania);
  • Mehrgarh, Rehman Dheri and Harappa as an extension to the Indus Valley Civilization Sites (Extension to the Archaeological Ruins at Moenjodaro, Pakistan);
  • From the Great Saltworks of Salins-les-Bains to the Royal Saltworks of Arc-et-Senans, the production of open-pan salt (Extension to the Royal Saltworks of Arc-et-Senans, France);
 
3處複合遺產的候選名單:
  • Mount Wutai (中國)
  • Lonjsko Polje Nature Park - A Living Landscape and the Floodplain Ecosystem of the Central Sava Basin (克羅埃西亞共和國)
  • The Cultural Landscape Orheuil Vechi (摩爾多瓦)
 

「世界遺產的實踐」碩士課程開始招生
fjju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2:25 | 世界遺產

 
    2009615至2010614世界遺產實踐World Heritage at Work)碩士課程將在義大利杜林(turin)舉行。該課程由國際勞動聯盟培訓中心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聯合主辦,杜林大學和杜林理工大學負責籌備執行。
 
    課程將招收從事世界遺產管理及參與遺產地相關專案的專業人士。課程主要包括以下幾特點:(1)理論與實踐相結合;(2)透過結合文化相關的跨領域研究,發展與提供更多的資源,尤其在世界遺產的管理方面;(3)重點教授專案設計和專案週期性管理的相關操作問題;(4)結合詳盡的實例分析和緊密的教學指導與演講。
   
本次碩士課程學費為6000歐元。主辦單位將提供部分獎學金給來自發展中國家或轉型國家的學員,台灣學生可以申請,有意申請的動作要儘快唷。
 
申請截止日期:2009529
 
其他相關資訊:




日本國立西洋美術館本館有可能延期登錄為世界遺產名錄
fjju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3:47:48 | 世界遺產 氣象



去年,我曾經在「柯比意的建築與都市設計作品」
這篇文章中提到了老柯遍佈在全世界的80多件系列建築作品中,法國政府打算挑出八個國家共23件作品一起以「柯比意的建築與都市設計作品」為名申報為世界遺產。依據昨天(511在巴黎召開的審查會議)最新的小道消息,法國政府去年2月最後決定將7個國家(含法國)22件柯比意的作品(法國有14件,瑞士有2件,其他還有日本、印度、德國、比利時與阿根廷各1件,本來巴西的那件被剔除)一起向世界遺產委員會提出申報世界遺產的文件,ICOMOS建議日本的「國立西洋美術館本館」(Main Building of the National Museum of Western Art)應該要延期登錄(deferral),原因是「無法證明國立西洋美術館具有傑出普世性價值」。
 
位在東京上野公園內的「國立西洋美術館」完工於1959年,是法國建築師柯比意(Le Corbusier, 1887-1965)在日本國內唯一的建築設計作品。據報載,這一屆的世界遺產審候選名單查過程較過去更為嚴格,之所以趨向嚴格的態度,我並不意外,因為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在於世界遺產委員會意識到全世界878處世界遺產,但相對應的管理維護工作許多國家卻是明顯的跟不上腳步。另一方面,所謂的「傑出普世性價值」(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已經愈來愈受到重視(可參考文後的補充資料),這也使得世界遺產委員必須更謹慎的做出決定。這次日本的「延期登錄」是繼石見銀山與平泉文化遺產之後的第三年接受了ICOMOS的延期建議。所謂的「延期登錄」是依據《世界遺產公約執行作業要領》第151條的規定,ICOMOSIUCN可以針對申報的世界遺產審核建議提出三種可能,分別是:
 
a) 毫不保留地推薦提名遺產登錄世界遺產名錄(properties which are recommended for inscription without reservation);
b) 不推薦提名遺產登錄世界遺產名錄(properties which are not recommended for inscription);
c) 建議提名遺產「補件審查」或「延期審查」(nominations which are recommended for referral or deferral)。
 
雖然,建議歸建議,最後的決議,仍將以下個月,622-30日在西班牙舉行的世界遺產年會(
http://www.33whc.sevilla2009.es/en/)為準。但可以預期的是,這系列的柯比意作品,將會是明後年美國知名建築師萊特(Frank Lloyd Wright)系列建築進軍世界遺產的指標。一切就…等著看吧,哈。
 
 
【參考資料】
關於「傑出普世性價值」的補充文件
 
以下為這次七個國家集體綁標的個案資料:
阿根廷
比利時
法國
日本
德國
印度
瑞士
 
 
本來我以為有的巴西,在這次的集體綁標中不見了,哈。
巴西
 

推動「烏山頭水庫水利系統登錄世界遺產」
fjju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7:59:27 | 世界遺產 氣象



推動「烏山頭水庫水利系統登錄世界遺產」連署演講會暨宣告記者會
 
舉辦單位:烏山頭水庫水利系統登錄世界遺產推動聯盟
時間:58上午930
地點:國立台南藝術大學多功能大樓演藝廳
 
說明:
「烏山頭水庫–嘉南大圳–三年輪灌」的水利系統(以下稱烏山頭水庫水利系統)經過日本八田與一技師的設計與建設、日本政府的經費支持、與台灣人民的出錢出力,花十年的功夫,於1930年完成了長1273公尺、高56公尺的天然堰堤,蓄水量達15000萬立方公尺,圳路長度超過16000公里。灌溉雲林、嘉義、台南等地區約十萬公頃農田,使得看天之田一夕間成為台灣的糧倉,不但造福嘉南地區的農民,更能奠基國家的經濟發展;而其能否永續經營更是嘉南地區以及國家長久發展的重要指標。


有鑒於烏山頭水庫水利系統過去與將來的卓越貢獻,若能登錄世界文化遺產,不但可以激勵台灣社會重視文化遺產的風氣,更可以將本系統所採用的生態工法介紹到第三世界,嘉惠與我國友好的國家,也能帶動國內相關產業的發展,更能讓政府重視嘉南農田水利工程系統的維護,對於環境的保護將有很大的貢獻。

囿於我國並未簽署《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保護公約》,難以獨自提出申請,因此聯合日本的力量是申列成功的關鍵。基於此,本聯盟擬發動全國各界參與推動申請登錄的簽名活動,期以廣大的民意展現我方強烈的意願,再現九十二年前十萬嘉南鄉民簽名請願興建水庫,動用五百牛隻壓縮簽名書,而以牛車裝載到台南廳、嘉義廳等官署的精神,來與日本方面密切地合作。
本演講會將由台日兩方學者說明烏山頭水利系統登錄世界自然遺產的重要性,演講後將由團體代表舉行宣告記者會,宣布推動簽名方案並正式開展。

 
本聯盟誠懇地邀請全國團體代表參與盛會。
 
台灣大學推動烏山頭水利系統登錄世界文化遺產促進會會長
                        台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院長 陳保基
        烏山頭水庫水利系統登錄世界遺產推動聯盟召集人
                    台南藝術大學視覺藝術學院院長 曾旭正
                                                           謹邀


參考網站  http://seed.agron.ntu.edu.tw/hatta/index.htm

【國際會議訊息】世界遺產與文化多樣性:大學教育的挑戰
fjju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7:30:55 | 世界遺產 氣象
【國際會議訊息】世界遺產與文化多樣性:大學教育的挑戰
World Heritage and Cultural Diversity
Challenges for University Education



世界遺產中心這幾年來陸續與全世界幾個國家,例如:日本、愛爾蘭、德國…等大學合作開設「世界遺產研究」的研究所學程。其中,位在德國東部的BTU Cottbus將在20091023-25日舉行一場與世界遺產教育有關的國際研討會。其中,該會議在1023日下午四點舉行開幕式後,將在傍晚17:20-18:00間,邀請現任ICCROM的主任Mr. Mounir Bouchenaki進行一場專題演講,講題為「世界遺產與文化多樣性:大學教育的挑戰」。
 
這次會議主要是針對四個主要專題(panel)徵稿,分別是:
1.        Interdependencies of Cultural and Religious Diversity
2.        Economic and Technological Dynamics through Migration
3.        Politics and (In)Justice in Relation to World Heritage
4.        Cultural Landscapes
此外,有別於其他會議論文的徵稿模式,此次會議內容採更細膩的區分子題(見文後表格),分別是"Bodies""Sites""Routes""Streams""Spaces""Webs"這六大非常有趣的子概念,藉由矩陣式的交互對照,呈現出更聚焦的議題論述。
 
 
會議徵稿重要日期:
‧摘要稿截止日(Deadline for abstracts
1 June 2009
2009/06/01之前將500字以內的摘要稿寄到conference.whs@tu-cottbus.de
 
‧摘要審核通知日(Notification for acceptance
15 July 2009
投稿者將在2009/07/15之前收到稿件審核通知結果。
 
‧(會議簡報內容繳交截止日)Deadline for conference presentation
1 October 2009
發表者須準備15分鐘以內的ppt或文字檔案簡報內容,在2009/10/01前繳交到conference.whs@tu-cottbus.de
 
‧全文繳交截止日(Deadline for final articles
15 November 2009
發表者須準備5000字以內的全文,在2009/11/15前繳交給大會,以便將會議內容出版。
 
The UNESCO Chair in Heritage Studies at Brandenbur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is pleased to host an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World Heritage and Cultural Diversity – Challenges for University Education".
The event is being co-organised by the German Commission for UNESCO and is scheduled to take place in Cottbus from 23-25 October 2009. The conference patrons are the UNESCO Word Heritage Centre and the Federal Ministry for Foreign Affairs Germany.
The conference aims to discuss in which way the different aspects of cultural diversity can be protected by international legal instruments and how such instruments may achieve this. Another aim is to connect a broad understanding of diversity with existing and future World Heritage sites.
Four panels will discuss the topics outlined below.
·                       How can the diversity of World Heritage be strengthened and how can new dimensions be developed for defining 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
·                       To what extent are new instruments like the UN’s Millennium Declaration and the 2007 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 taken into account in actual practice?
·                       How can university education be enriched by World Heritage and its diversity?
 
Panel 1
Interdependencies of Cultural and Religious Diversity
Panel 2
Economic and Technological Dynamics through Migration
Panel 3
Politics and (In) Justice in Relation to World Heritage
Panel 4
Cultural Landscapes
"Bodies"
Rituals / song
Oral / visual cultures
Property rights / restitution / Human Rights
Indigenous interpretations of Cultural Landscapes
"Sites"
Sites / places formed by religion
Centres of technological and media revolutions (book printing, digital revolution)
Auschwitz / Robben Island
Urban and industrial landscapes
"Routes"
Pilgrim routes
Trade routes / sea routes / railroads
Slave routes
Landscapes used by nomadic populations
"Streams"
Crusades
Diffusion of innovations through migration
Flight / displacement / exile
River landscapes
"Spaces"
Tolerance and diversity
Cultural spaces influenced by writing
Conflict and post-conflict spaces
Organic and planned Cultural Landscapes
"Webs"
Religious networks
Globalised networks
Criminal networks
Agro-industrial landscapes, (post-) mining landscapes
 
 
【會議相關資料下載】:
會議行程
官方網站
 

關於世界遺產「跨國指定」或「擴充範圍」的補充說明
fjju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4:37:09 | 世界遺產 氣象
1972年制訂《世界遺產公約》以來,各締約國在提報申請世界遺產時,往往會在考量該世界遺產其所屬範圍的完整性時,陷入了不同國家或是不同地區其土地疆域界定時的兩難問題,類似這樣的問題最早發生在1980年代自然遺產的列名過程中,尤其是北美洲的美國與加拿大、歐陸地區的幾個國家,大多是因為自然地理形勢的關係而無法清楚的用國土疆域來做完切割範圍(請參閱表一的案例),2000年之後的文化遺產也大量的出現跨國指定的狀況。然而,無論是自然遺產或是文化遺產採取了跨國指定的作法,其最重要的考量原則都是為了讓該世界遺產的「完整性」能夠得到最大的保護成效。也因為如此,世界遺產委員會不僅實施了「跨國指定」的申報手段,同時也藉由鼓勵資產「擴充」(extensions)範圍的方式讓世界遺產的保護範圍能有更完整且具整體性的作為。
 
表一 目前世界遺產採取跨國指定的相關個案
跨國界締約國
文化遺產
奧地利、匈牙利
      Fertö / Neusiedlersee Cultural Landscape(2001)
費爾特/新錫德爾湖的文化景觀
http://whc.unesco.org/en/list/772
阿根廷、巴西
      Jesuit Missions of the Guaranis: San Ignacio Mini, Santa Ana, Nuestra Señora de Loreto and Santa Maria Mayor (Argentina), Ruins of Sao Miguel das Missoes (Brazil) (1983, 1984)
阿根廷的聖伊格納西奧米尼、聖安娜、羅雷托和聖母瑪利亞艾爾馬約爾村遺跡以及巴西的聖米格爾杜斯米索納斯遺跡
http://whc.unesco.org/en/list/275
白俄羅斯、愛沙尼亞、芬蘭、拉脫維亞立陶宛、摩爾多瓦共和國、挪威、俄羅斯、瑞典、烏克蘭
      Struve Geodetic Arc (2005)
斯楚維地質測量地點
http://whc.unesco.org/en/list/1187
比利時、法國
      Belfries of Belgium and France (1999, 2005)
法國與比利時的鐘樓
http://whc.unesco.org/en/list/943
甘比亞、塞內加爾
      Stone Circles of Senegambia (2006)
塞內甘比亞石圈
http://whc.unesco.org/en/list/1226
德國、英國
      Frontiers of the Roman Empire (1987, 2005,2008)
羅馬帝國長城
http://whc.unesco.org/en/list/430
德國、波蘭
      Muskauer Park / Park Muzakowski (2004)
穆斯考爾公園 / 穆沙可斯基公園
http://whc.unesco.org/en/list/1127
梵蒂岡、義大利
      Historic Centre of Rome, the Properties of the Holy See in that City Enjoying Extraterritorial Rights and San Paolo Fuori le Mura (1980, 1990)
羅馬歷史中心/梵諦岡/聖保羅大教堂
http://whc.unesco.org/en/list/91
義大利、瑞士
      Rhaetian Railway in the Albula / Bernina Landscapes (2008)
阿爾布拉–伯爾尼納文化景觀中的雷塔恩鐵路
http://whc.unesco.org/en/list/1276
立陶宛、俄羅斯
      Curonian Spit (2000)
庫羅尼安海峽
http://whc.unesco.org/en/list/994
 
跨國界締約國
自然遺產
波蘭、白俄羅斯
Belovezhskaya Pushcha / Białowieża Forest(1979, 1992)
別洛韋日自然保護區與比亞沃韋扎森林
象牙海岸、幾內亞
Mount Nimba Strict Nature Reserve (1981, 1982)
寧巴山自然保護區
加拿大、美國
Kluane / Wrangell-St Elias / Glacier Bay / Tatshenshini-Alsek (1979, 1992, 1994)
克盧恩/蘭格爾—聖伊萊亞斯/冰川灣/塔琴希尼—阿爾塞克
加拿大、美國
Waterton Glacier International Peace Park (1995)
瓦特頓冰河國際和平公園
哥斯大黎加、巴拿馬
Talamanca Range-La Amistad Reserves / La Amistad National Park (1983, 1990)
塔拉曼加地區阿密斯德保護區/ 阿密斯德國家公園
芬蘭、瑞典
High Coast / Kvarken Archipelago (2000, 2006)
高海岸/克瓦爾肯群島
俄羅斯、蒙古
Uvs Nuur Basin (2003)
烏布蘇盆地
斯洛伐克、匈牙利
Caves of Aggtelek Karst and Slovak Karst (1995, 2000)
阿吉特勒克石灰岩洞
斯洛伐克烏克蘭
Primeval Beech Forests of the Carpathians (2007)
喀爾巴阡山脈原始山毛櫸森林
尚比亞、辛巴威
Mosi-oa-Tunya / Victoria Falls (1989)
莫西奧圖尼亞瀑布/維多利亞瀑布
 
跨國界締約國
複合遺產
法國、西班牙
Pyrénées - Mont Perdu (1997, 1999)
庇里牛斯山─佩爾杜山
 
其中,關於「跨國指定」的相關定義與規範,在2008年版的《世界遺產公約執行作業要點》第134139條中有提到:
 
III.C 申報不同類型資產的條件:
◎跨界資產(Transboundary properties
 
134任一待提名的資產也許會位在:
a) 單一締約國的領土上,或;
b) 所有與該資產有關之締約國的相鄰領土上(跨界資產)。.
 
135   無論哪種可能的狀況,跨界資產的提名,應符合《世界遺產公約》第11.3條的規定,由相關締約國共同準備與申報。同時強烈建議相關締約國可考慮成立一個共同管理委員會或類似團體,整體地考量跨界資產的經營管理。
 
136   擴充(Extensions)位於單一締約國領土上既存的世界遺產及其資產,或許有可能建議變成跨界資產。
 
◎系列資產(Serial properties
137   系列資產將包含相關的構成部分,因為這些構成部分屬於:
a)相同歷史文化群體;
b)相同地理區域特性類型的資產;
c)相同地質、地形成因,相同的生物地理區域,或相同的生態系類型。
上述這些條件將會被視為一個整體的系列資產,其中一部份單獨的資產是可以不一定要符合傑出普世性價值的標準。
 
138任一待提名的系列資產也許會位在:
a) 單一締約國的領土上(一系列的國家資產/serial national property),或;
b) 不同締約國的領土上,資產本身不一定要相鄰近,但必須在所有相關締約國的同意下來提出申報(一系列的跨國資產/Serial Transnational Properties)。
 
139不論是單一締約國或多個締約國的系列資產,只要第一個提出申報的締約國可以證明該資產具備了傑出普世性價值,在不同的提名輪次中都可提報審查。若相關締約國計畫逐步在幾個提名輪次中進行提名,建議締約國通知秘書處他們的意圖,以確定有更好的規劃。
 
綜上第134-139條所述不難發現,世界遺產委員會在建立「世界遺產名錄」(World Heritage List)的官方審查程序中,有三個非常重要的基本觀念是一定要具備的,分別是:「真實性」(Authenticity)、「完整性」(Integrity)以及「適切的保護與管理系統」(Adequate protec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這三個重要的觀念也同時代表了一些價值標準以及基本要求。
 
依據《世界遺產公約執行作業要點》第82條所述:「根據文化遺產的類型及其文化脈絡(context),若可以透過以下列舉的各種特性,真實且可靠地呈現文化價值(即提名各遺產價值的標準),才能認定遺產符合真實性的條件:形式與設計Form and design);材料與物質Materials and substance);使用與機能(Use and function);傳統、技術與管理系統Traditions, techniques and management systems);地點與場域Location and setting);語言與其他類型的無形遺產Language, and other forms of intangible heritage);精神與感受Spirit and feeling);與其他內、外在因子Other internal and external factors)。」
 
上述判斷世界遺產真實性價值的幾項客觀因子,除了「語言與其他類型的無形遺產」之外,均源自於199411月在日本奈良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所主辦的一次名為「奈良會議:關於世界遺產公約中真實性的探討」(Nara Conference on Authenticity in Relation to the World Heritage Convention)的國際會議中所做出的建議。當時針對世界遺產的「真實性」價值認定做出了熱烈的討論,尤其是面對歐洲、美洲、亞洲等不同的文化差異下所待來的價值衝擊,因此在該次會議後將與會者的共識做出了《奈良真實性文件》(The Nara Document on Authenticity)。並且,隨即在當年12月於泰國普吉島所舉行的第十八屆世界遺產委員會議中提出,正式要求世界遺產委員會在進行申請登錄世界遺產名單評估時,必須考量《奈良真實性文件》中所記載之原則[1]與看法。
 
至於「完整性」(Integrity)則在《世界遺產公約執行作業要點》第87條敘述地很清楚:「所有申報世界遺產名錄的遺產均應滿足完整性的條件(conditions of integrity)」,也就是說「完整性」是瞭解文化遺產或是自然遺產及其歸屬關係完整程度的一種方法。基於審視完整性的條件,需要評估其資產對於以下條件的涵蓋程度:
a) 包括所有能夠展現傑出普世性價值的必要元素;
b) 擁有適切的範圍大小,足以完整地呈現資產所傳達重大意義的特質與過程;
c) 遭受開發與(或)忽視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上述這些評估要項都是為了讓世界遺產的完整性能夠得到正面的評價,同時也建構了維繫這些完整性要項的價值觀。
 
事實上,「跨國指定」與「擴充指定範圍」經常會是先後發生的一種狀況,這其中包括了幾種可能性,第一種是在第一次申報時便以跨國提名的方式一起申報,例如2005年位在北方極地的地理探勘標測石柱,以「Struve Geodetic Arc(斯特魯維地理探測弧線)為名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這個橫跨10個國家所各別擁有的世界文化遺產,是指西元18161855年期間,由俄國天文學家斯特魯維(Friedrich Georg Wilhelm Struve)在十個國家陸續設立的子午線測量點,分佈成弧線狀,用以測量地球的大小、形狀,也代表對地球科學及地形地圖學的發展重大的一步。弧線原本有265個測量站,現在則有34個站(白俄羅斯5個、愛沙尼亞3個、芬蘭6個、拉脫維亞2個、立陶宛3個、摩爾多瓦共和國1個、挪威4個、俄羅斯2個、瑞典4個、烏克蘭4個),雖然看似分佈在十個國家,但卻是同樣在講一件事情,因此被世界遺產委員會指定為一個跨國指定的世界遺產,其世界遺產數量的計算方式,則是在世界遺產的總數量上計為一個世界遺產,但個別計算該國家的世界遺產數量時,則可以單獨計算之。
 
第二種狀況是,分別在不同年度以各締約國的名義分別列名世界遺產,但經過數年後,基於各種主客觀條件下的維護管理狀況、新的發現或是屬於同一種系列的資產等因素,而將其他締約國的世界遺產以「擴充」範圍的概念將其整併為一個世界遺產。例如:1987年英國曾經以「哈德良長城軍事區域」(Hadrian’s wall Military Zone)為名申報為「世界遺產名錄」成功,但在2005年與2008年則更名為「羅馬帝國的疆界」(Frontiers of the Roman Empire),將分屬在德國境內550公里長的羅馬邊牆(Roman Limes)與位在蘇格蘭由Emperor Antonius Pius於西元142年所建的60公里長的安東尼城牆(Antonine Wall)共同以跨國指定的概念列為一個世界遺產。
 
第三種狀況是,在同一個締約國的境內,因為主客觀條件下的維護管理狀況、新的發現或是屬於同一種系列的資產等因素,而將其鄰近範圍內的資產擴充為同一個世界遺產的範圍。例如,1987年匈牙利以「布達佩斯、多瑙河沿岸及其布達城堡地區」(Budapest, the Banks of the Danube and the District of Buda Castle)為名列為世界遺產,但在2002年則因為匈牙利的安德列斯大道地底下擁有全歐洲大陸第一條地下鐵等原因,進而擴充其範圍並更名為「布達佩斯,包括多瑙河沿岸、布達城堡區與安德列斯大道」(Budapest, including the Banks of the Danube, the Buda Castle Quarter and Andrássy Avenue)。
 
最後一種狀況是同一締約國內跨界指定常見的手法,在同一個締約國的境內,因為主客觀條件下的維護管理狀況、新的發現或是屬於同一種系列的資產等因素,而將其不一定是在相鄰範圍內的資產擴充為同一個世界遺產的保護範圍,類似這樣的案例它是可以跳脫締約國的行政區域範圍的限制,也就是資產本身可以不受實質地理空間的影響。例如:中國在1987年以「明清皇家宮殿」(the Imperial Palace of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為名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之中,但在2004年考量明清故宮的角色與歷史意義後,擴充其世界遺產範圍並更名為「瀋陽與北京的明清皇家宮殿」(Imperial Palaces of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in Beijing and Shenyang),北京與瀋陽相距甚遠,但卻因為明清時代的皇家宮殿而被視為同一個世界遺產。
 
另一個例子是中國的世界遺產預備名單之中「絲路的中國段」(Chinese Section of the Silk Road),該世界遺產預備名單挾文化遺產六項價值標準,將中國河南省、陜西省、青海省、江蘇省等不同行政區域內屬於過去絲路行經路線的範圍都納入申報範圍,不僅在中國境內將會是跨界最多的文化遺產,更可以預見的是,在未來其他絲路所經的國家,都將會藉由擴充範圍的方式,最後讓整個絲路所建構的路線場域成為另一個跨國界的世界遺產。
 
是故,以上關於擴充指定或是跨界、跨國界的指定,都是圍繞在一個「系列」(serial)主題下,這個Serial的概念也可以擴大解釋為一種「主題式」的操作。以2009UNESCO所積極推動的「國際天文年與世界遺產」為例,便將國際天文聯合會、世界各地的天文學會和團體,整合在今年展開相關活動。這個源於2003年世界遺產中心開始著手的「天文學與世界遺產[2]」(Astronomy and World Heritage)的主題計畫,便是希望可以透過「考古天文學場所與天文台」(Archaeoastronomical sites and observatories)的角度,會同UNESCOICOMOS的專家群試圖建構起這樣的世界遺產主題,這會包括遍佈在世界各地的古天文考古遺址,UNESCO日前表示,到目前為止,已經有100多個國家加入國際天文活動,預計最終將有超過140個國家參加,涵蓋97%的全球人口,將參與「2009國際天文年與世界遺產」活動。中國今年也將以「探索我們的宇宙」為主題,展開相關的系列活動,亞太地區世界遺產培訓與研究中心蘇州分中心也將舉辦2009年中國世界遺產國際青少年夏令營,屆時「天文年與世界遺產主題」的議題將會再次受到關注。
 
「天文學與世界遺產」的相關計畫目前還是進行中的狀態,但同樣可以預期的是跨國界、跨界的指定方式將仍會是下一階段世界遺產列名的趨勢。
 
 
※以上文字引用並修改自:
榮芳杰(2009)〈關於世界遺產「跨國指定」或「擴充範圍」的補充說明〉,《反省與轉化:「全部漢生病聚落跨國申遺、落實安養權利」國際工作坊》,pp.74-78,台北:華山創意園區。(2009.03.07


[1]整部《奈良真實性文件》所討論主要觀點就是集中在「真實性」(authenticity)、「文化多樣性」(cultural diversity)、「遺產多樣性」(heritage diversity)以及「價值」(value)之間的關係。也因為如此,當時的世界遺產委員會在提出了討論架構下,期望用尊重所有社會與文化價值之方式來驗證真實性。
[2]註:關於「天文學與世界遺產」(Astronomy and World Heritage)的相關資訊可參閱下列網址:http://whc.unesco.org/en/activities/19 、http://whc.unesco.org/en/decisions/318

關於《世界遺產公約執行作業要點》的補充說明
fjju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4:25:29 | 世界遺產 氣象
《世界遺產公約執行作業要點》The Operational Guidelin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World Heritage Convention是一部針對《世界遺產公約》的精神與目標而制訂的執行手冊。最主要的角色功能是在規範所有列名「世界遺產名錄」的各項工作內容與相關格式。現行的世界遺產運作機制,也完全仰賴《世界遺產公約執行作業要點》在過去數十年來十多次的修正版本下而成為現在的規模。從1970年代到2004年左右,《世界遺產公約執行作業要點》的部份重要記事如下:
 
1.        《世界遺產公約執行作業要點》第一版是在197762771在法國巴黎所舉行的第一屆世界遺產委員會議時所通過。截至目前為止已經超過十多次的版本修正。
2.        最近幾年密集的修正條文工作始於19981130125在日本京都所舉辦的第22屆年會後展開,「世界遺產委員會」(World Heritage Committee)決議「世界遺產中心」(World Heritage Centre)的角色應該要根據新版本的《執行作業要點》一同與諮詢顧問單位一起發展新的架構。
3.        19991129124在摩洛哥舉行的第23屆年會,「世界遺產委員會」決定在2000年初由英國邀請並主辦一場國際專家會議,希望能針對《執行作業要點》的內容進行更完備的強化工作,最後這場國際會議是在2000年的41014日在英國的坎特伯里(Canterbury)舉行,並針對新修正的《執行作業要點》提出以下的主要修正目標:
(a)        確認與定義《執行作業要點》的主要對象;
(b)        重新檢視歷年來的修正版本;
(c)        確認《執行作業要點》中的條文內容是否有落字、重覆與不一致的文字出現。
(d)        建議新的架構、內容與格式;
(e)        將建議未來的《執行作業要點》能夠朝向更貼近於使用者的介面說明。
 
4.        在接下來的幾次會議中,世界遺產委員會也不斷地針對《執行作業要點》的實際執行面,進行各種議題的討論與修正。其中,世界遺產委員會也決定了維持《執行作業要點》自20027月以來的幾項工作項目:
(a)        反應式監測機制(Reactive monitoring);
(b)        發展《執行作業要點》修正措施的計畫;
(c)        建立「世界遺產瀕危名錄」(List of World Heritage in Danger)的登錄機制;以及
(d)        從「世界遺產名錄」(World Heritage List)除名的可能性。
5.        2004年當時「世界遺產名錄」的執行狀況:
(a)        目前列在申報「世界遺產名錄」的預備名單(Tentative Lists)全球已經累積到超過2,000個案例,因此必須要加強後續申報世界遺產的速度與品質。
(b)        評估世界遺產是否具有「傑出普世性價值」(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的標準也準備整合為十個項目,其中文化遺產的價值標準包含了(i)(vi),自然遺產的價值則包括了(vii)(x)
(c)        「真實性」的狀態,現在的定義則是依據「屬性 / 特質」(attributes)來決定。
 
上述五點只是非常簡略的記述《世界遺產公約執行作業要點》發展過程中的一小部份,但更多不同議題的演進過程,諸如:世界遺產的監測機制、經營管理項目、申報文本的格式規範也都分別有非常龐雜的修正過程。這些資訊也都全部公開在世界遺產中心官方網站的資料庫中,相關資訊透明化的呈現也使得全球對於世界遺產的關注更為活絡與重視。
 
此外,在千禧年之後,世界遺產委員會設定了新的目標。2002624~29日第26屆世界遺產委員會在匈牙利首都布達佩斯召開,來自21個會員組織的300多位與會者,在檢討世界遺產的全球策略和目標後,於當月28日共同發表《世界遺產之布達佩斯宣言》 (Budapest Declaration on World Heritage),其中提及四個現階段世界遺產中心非常重要的目標,分別是:1. 加強世界遺產名錄的「可信度」(Credibility)、2. 確保有效的「維護」(Conservation)世界遺產、3. 提昇締約國相關「能力培養」(Capacity-Building)的訓練以及藉由良好的「溝通」(Communication)來促使大眾瞭解與支持世界遺產,這四項目標簡稱「4Cs」。這4Cs也隨即被納入到《世界遺產公約執行作業要點》之中。然而這四大目標在2008年版的《世界遺產公約執行作業要點》第26條中將原有的「4Cs」擴大為「5Cs」,新增加的第五個「C」正是「社區 / 社群」(Community)的角色。換句話說,世界遺產委員會希望藉由加強社區或社群的角色來達成世界遺產公約所欲追求的目標。
 
過去以來,台灣在思考文化遺產保存與維護的課題時,往往會忽略了「教育」社會大眾文化遺產保存與維護的重要性與時代意義。「教育」也絕非只有專業者之間的觀念教育,它也必須同時涵蓋了非專業者對於文化遺產的認同與維護教育,這些都工作也都必須要回到「社區」的角色去思考才能獲得最佳的成效。《世界遺產公約執行作業要點》是世界遺產中心面對實際申報世界遺產時所必須參考的重要文件,因此反映在世界遺產的經營管理計畫上,將透過「世界遺產中心」的組織架構以及《世界遺產公約執行作業要點》的規範來要求擁有世界遺產的締約國共同遵守。正因為如此,這份文件更可以讓我們思考更多關於文化遺產維護管理上執行層面的議題。
 
 
※以上文字引用自:
榮芳杰(2009)〈關於《世界遺產公約執行作業要點》的補充說明〉,《反省與轉化:「全部漢生病聚落跨國申遺、落實安養權利」國際工作坊》,pp.72-73,台北:華山創意園區。(2009.03.07

文建會成立「世界遺產推動委員會」
fjju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3:35:51 | 世界遺產 氣象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已於18日召開「世界遺產推動委員會」成立會議,由文建會主委黃碧端親自主持。該委員會由文化資產相關學者、外交部與教育部等相關部會代表計25名委員共同組成,凸顯此項工作聯結學術界,並形成跨部會平台之重要性。會中達成多項共識。
 
文建會自民國91年起積極推動世界遺產相關工作,在台灣各地遴選出12處世界遺產潛力點,建立台灣文化資產保存之典範,並陸續完成相關研究及書目彙編,整備世遺申請登錄之基礎研究,更多方致力於世界遺產國際交流及合作計畫,以增進台灣世界遺產潛力點之國際能見度。昨日文建會成立之「世界遺產推動委員會」定位為諮詢與協調性質,希望藉此建立國內申請登錄世界文化遺產之長程推動模式。
 
會中委員發言踴躍,與會委員一致認為文建會成立該委員會意義重大,樂見台灣文化資產從國家級邁向世界級。會中多位委員更殷切指出民間力量不可忽視,政府應建立長期性之策略及制度,分期分階段輔導民間團隊,致力於此一工作。在未來國際交流方面,有委員指出可邀請具申請登錄世界遺產經驗之國家來台辦理展覽及研討,引進新的思維及國際合作模式。另有委員提出,我方應延伸國際觸角,主動積極地對外輸出文化資產保存經驗。
 
文建會主委黃碧端於結論時指出,世界遺產推動工作必須結合官方與民間的力量,建立跨領域、跨部會之協商平台。黃主委就與會委員所提涉及各部會事項,請相關機關錄案辦理,並表示文建會將擬定三年之執行計畫以推動相關工作。
 
新聞轉載網址:
 
 
新聞聯絡人:
國立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董盈穎 電話:04-22295848#151
文建會媒體公關組 黃莉雅 電話:02-3343-6336

「庫克群島」簽署《世界遺產公約》
fjju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3:29:43 | 世界遺產 氣象
 
非聯合國會員國成員的「庫克群島」(Cook Islands)在2009116正式簽署了《世界遺產公約》,並且依據《世界遺產公約》第33條規定(http://whc.unesco.org/archive/convention-ch.pdf,該檔案第14頁)將從2009416起生效,成為全世界第186個簽署《世界遺產公約》的締約國。
 
庫克群島(Cook Islands)是是一個位在南太平洋上,介於法屬玻里尼西亞與斐濟之間,由15個島嶼組成的群島,其命名起源於遠征探索南太平洋,發現了許多島嶼的詹姆斯‧庫克船長。
 
西元13世紀,來自法屬波里尼西亞及薩摩亞的人民在庫克群島落腳繁衍,代表歐洲勢力進入南太區域之庫克船長於17731777年間登陸庫克群島並進行山川形勢調查。1888年庫克群島成為大英帝國之保護地,1900927紐西蘭國會通過決議,將庫克群島併入紐西蘭,1901611庫克群島成為紐西蘭疆土之一部分。19641117,在聯合國的輔導下,紐西蘭國會通過《庫克群島制憲法案》(Cook Islands Constitution Act),在庫克群島居民完成大選之後,將該群島的自治權利釋放給當地居民。因此,196584是庫克群島自紐西蘭劃分而出,成立自由結合的半自治政府的重要日子,也是他們的獨立紀念日。目前庫克群島仍與紐西蘭維持「自由聯合」 (free association)關係,外交及國防委由紐西蘭負責。庫克群島人具有紐西蘭公民資格,可以定居或自由進出紐西蘭。
 
庫克群島以英國元首(目前是伊丽莎白二世女王)為名義元首,並且透過選舉決定自己的執政團隊。內部上,當地政府擁有完整的自治權利,但在外部事務上,則是由紐西蘭來監督其外交與國防方面的事務。在完成了內部自治的體制後,近年來庫克群島開始嚐試在外交方面擁有更多的主導權,例如加入許多區域性的組織,甚至與19個國家建立起直接或間接的邦交,以期能轉變成一個真正獨立的主權國家。
 
 
【參考資訊】
 
 
 

繁體中文、正體字、傳統漢字… versus 世界文化遺產
fjju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1:26:40 | 世界遺產 氣象
在闡述我的想法之前,請大家先看完下面這篇李俊融博士刊載在聯合報民意論壇的一篇文章。李博士今年初在政大東亞研究所甫以「中國大陸參與世界遺產建制之研究」為論文題目拿到博士學位。我想藉由他這篇文章的觀念釐清,做為我想要探討此議題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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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體字申遺 步步為營 別蹈覆轍
 
【聯合報╱李俊融/政大兩岸政經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台北市) 2008.12.20 02:28 am
 
據悉行政院將推動正體字申請「世界遺產」的工作。這項消息雖讓國人振奮,但對申遺工作的部分觀念似應釐清。
 
其實常遭混淆而被泛稱為「世界遺產」的對象有四大項,雖皆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主導,但分屬兩個不同的公約體系,一個是一九七二年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另一個是二○○三年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前者所規範的有三項:文化遺產、自然遺產與雙重遺產,涵蓋的是文物、遺址、保護區及生境區等有形遺產地,主管《世界遺產名錄》;後者的範圍則限於非物質文化遺產一項,掌理《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兩項公約互不相屬。
 
正體字申遺,所要申請的應當是《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然如細究該公約體系的運作,則可知申遺前景困難重重,宜先有心理準備。
 
首先,公約所定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僅有六種:口頭傳統與表現形式,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表演藝術;社會實踐、儀式、節慶活動;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傳統手工藝。屬於文字形式的正體字應當歸屬於以上哪一種?證諸現已被納入公約的三批九十項「代表作」,亦全無文字形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事實上,也由教科文組織主導且與文字形式有關的,反而是在一九九二年推動的「世界記憶工程」公告的「世界記憶名錄」,但此亦非以文字本身,而是以文字為載體的文獻遺產為範疇。因此正體字儘管有豐富的文化傳承意涵,但要申遺,必須先解決如何適用公約的問題。
 
其次,是僅有公約締約國才有權利申遺,台灣自退出聯合國後也失去教科文組織會員國身分,雖仍得由教科文組織大會通過邀請加入公約,但在國際政治現實下,如未能先獲得對岸的諒解,所有的努力恐怕只是緣木求魚。雖然我們或可另闢蹊徑,比如協調其他使用漢字的國家代為申請,但一方面國人在心理上將難以接受,另方面所將引發的國際爭議更大,似宜謹慎行事。
 
因此,正體字申遺絕非單純的文化議題,而是高度政治性的問題。儘管此項提議普獲國人支持,但在推動上卻要步步為營,特別是政府現已將我國爭取加入聯合國的訴求從今年起變更為「有意義參與專門機構的活動」之際,千萬不要追求短效,最後重蹈前朝政府參與世界遺產活動草草收場的覆轍,而應當從長計議,納入整體國際參與戰略考量的一環善加執行才是上策。
 
2008/12/20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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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大家在最近的報紙媒體上都看見了行政院長劉兆玄先生所指示,將委由政務委員曾志朗先生推動「正體字成功登錄為世界文化遺產」的政策。這個政策的內容我就不在這邊多做闡述,大家對於所謂的「繁體中文」或是「正體字」或是其它類相關的用法,也各有各的堅持與態度,在這裡我也不多想談哪一個用法才是「正統」,我比較想談一談「無形文化遺產」的保存意義以及「正體字」納入「世界文化遺產」的迷思。
 
首先,世界各國對「無形文化遺產」稱呼各有不同,無論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國慣用語)、「無形文化財」(日本、韓國慣用語)或是「無形文化遺產」(本人慣用語),英文都是指「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這個專業用語的定義,您可以採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2003年所公佈的「保護無形文化遺產公約」(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中所定義的類型,也可以採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所整理的http://www.unesco.org/culture/ich/doc/src/00078-EN.pdf這個檔案中,任何一個國家對於無形文化遺產的定義。
 
依據佛光大學藝術學研究所陳美智的碩士論文「『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策略研究:聚焦於傳統表演藝術的探討」中所整理的資料顯示,日本稱無形的文化遺產為「無形文化財」,早從1950年代就依據「古器舊物保存法」制訂「文化財保護法」(Protection method of Cultural Assets),當時就已經將該法的文化財分有形文化財、無形文化財、民俗資料、埋藏文化財等四類,使得日本的無形文化財保護措施已經形成一個較完整的體系。除此之外,韓國也將無形的文化遺產稱為「無形文化財」,從1962年訂定「文化財保護法」以後,韓國的「文化財保護法」將文化財分為四類:有形、無形、民俗和紀念物,並在文化體育部文化財管理局下設無形文化財課,負責無形文化財的分類及保護措施。
 
回過頭來,我們來看一下台灣的「文化資產保存法」或是「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是否真的有在照顧台灣的「無形文化遺產」,有趣的地方在於翻遍了兩份法律條文,我們就是搜尋不到任何有關「無形」或「非物質」的字眼。換句話說,台灣對於無形文化遺產的重視程度與否,各位看倌兒就可以自行定奪了。不過,平心而論,文資法裡是可以猜到「無形文化遺產」會隱身在哪些類型之中的,像是「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條第四款的「傳統藝術」指的是流傳於各族群與地方之傳統技藝與藝能,包括傳統工藝美術及表演藝術。第五款的「民俗及有關文物」指的是與國民生活有關之傳統並有特殊文化意義之風俗、信仰、節慶及相關文物。第六款的「古物」指的是各時代、各族群經人為加工具有文化意義之藝術作品、生活及儀禮器物及圖書文獻等。只可惜的是,每當我們在「學習」國際間的趨勢潮流時,往往忘了先把自己的馬步站穩,再來擬訂適合台灣走出去的策略與方向,這會是較能打動民心的方式。
 
所以,我覺得有必要先瞭解國際間對於無形文化遺產重視的歷史脈絡看起,至少可以降低貽笑大方的機率。話說1989年的11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第25屆會議,做出「保護傳統文化和民間文化建議案」(The Recommendation on the Safeguarding of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Folklore)的決議(該份決議的簡體中文版檔案在此聯結的PDF檔案第126http://unesdoc.unesco.org/images/0008/000846/084696cb.pdf#page=1),這份文件算是國際間保護無形文化遺產的第一份官方正式文件,當然這是有別於1972年版的「世界遺產公約」所著重在有形文化遺產保護的另一種新的態度。接著,1995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開始依據上述建議案的精神,針對聯合國的會員國展開無形文化遺產的普查計畫,直到1997年的「人類口述和無形文化遺產代表作」(Proclamation of Masterpieces of the Oral and Intangible Heritage of Humanityhttp://unesdoc.unesco.org/images/0012/001246/124628eo.pdf 公佈之後,正式的將無形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納到國際的公約條文中,並在2001年第一次公佈第一批19件「人類口述和無形文化遺產代表作」名單,中國的崑曲便是在這一批名單中被列入,之後將每隔兩年公佈新的名單,目前已經有2001年的192003年的282005年的43項。2002年的《伊斯坦堡宣言》http://www.univeur.org/CMS/UserFiles/14.Istambul.PDF 更是強調了無形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涉及到多樣性的文化議題,因此必須制定一個符合國際規範的公約。於是,2003年公佈的「保護無形文化遺產公約」(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便成為目前主導無形文化遺產工作最重要的國際維護文獻。
 
上述簡單的脈絡,只是說明了一個概念的形成,是需要時間歷程的磨合與討論共識,就劉院長的這個政策而言,我個人認為無論我們是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當我們想要同步的與國際觀念接軌時,我始終認為我們應該先檢視自己的體質,是不是做好了基礎工作,這些基礎的工作反映在我們的法令與政策是否完備,我們的基礎調查工作是否已經做到讓世界各國驚訝台灣對於無形文化遺產的重視已經讓人刮目相看。我們是不是真的有用行動力在執行各種「保護無形文化遺產公約」中,對於無形文化遺產類型:口頭傳說和表述,包括作為無形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表演藝術;社會風俗、禮儀、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傳統的手工藝技能的保護作為。當這些條件都具備後,我相信要獲得各國認同的機會才會有可能。
 
因此,我個人覺得,這個政策的關鍵問題有幾個面向,一是我們究竟是為了要保護「瀕臨消失」的正體字?還是只是為了讓「正體字」成為無形文化遺產保護對象的一員?因為這是兩件不一樣的事情。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現在的確是有在進行一項計畫,專門針對「瀕危語言」(UNESCO's Programme on safeguarding endangered languages)進行保護計畫,因為世界上6000餘種語言中的50%以上是瀕危語言;6000餘種語言中的96%只被世界人口的4%使用;90%的語言沒有出現在網際網路上;平均每兩周就有一種語言消失;非洲語言的80%沒有相應的文字體系。UNESCO瀕危語言計劃的使命就是弘揚和保護瀕危語言和語言多樣性。所以「瀕危語言」也就是「瀕臨消失」的語言,它所意謂著是,已經沒有人在使用了,快要消失了,但是據我所知,台灣與馬來西亞仍持續在使用這項文字,並且「看起來」應該沒有人要摧毀它的意思。那麼,既是如此的話,就應該是為了讓「正體字」成為無形文化遺產保護對象的一員囉?如果是這樣,那我也不禁要問,在踏出國門之前,在向世界各大學連署要保護正體字之前,我們在台灣保護「正體字」的策略是什麼?我們有任何一個公部門將「正體字」納入「文化資產保存法」的保護對象了嗎?
 
第二個觀念是,「世界文化遺產」並不等同於「人類口述和無形文化遺產代表作」,這也是不一樣的兩件事。「世界遺產公約」及其執行綱要中都寫的很清楚,世界文化遺產的類型有哪些,有哪些評估規則,有哪些審查單位,這些都與「人類口述和無形文化遺產代表作」的操作機制完全不同,因此有些記者與媒體將世界遺產分為有形與無形兩種的說法(聯合報記者蔡繼光先生在2008/12/18當天的撰文「世遺無國界正體字絕對符標準」就是錯得離譜的代表文章之一),是有爭議性的。因為世界遺產中心截至目前為止並沒有正式的官方文件與執行單位將無形遺產納入「世界遺產公約」之中,因此我們頂多能把「正體字」推動加入「人類口述和無形文化遺產代表作」的名單之列,但若是要把「正體字」加入「世界遺產名錄」(World Heritage Lists)之列,那將只有哈利波特的魔法才能辦到了。
 
台灣人,很喜歡挑戰「不可能的任務」。這是身為台灣人的驕傲與自信。我個人是非常喜愛繁體中文(正體字)的,相較於簡體中文的沒有內涵,我當然認為繁體中文應該要被廣泛使用。但我們也必須瞭解,「推動正體字成功登錄為世界文化遺產」很明顯的是一個錯誤的說法,這個錯誤的說法,也突顯了我們馬步還沒有站穩,就想要一步登天。我願意支持將「正體字」推動加入「人類口述和無形文化遺產代表作」的名單之列,但我認為比這事更重要的是,台灣有更多具文化多樣性的無形文化遺產案例其價值與意義,誰來優先推動保護?
 
 
【延伸閱讀】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官方網站
 
‧申請『漢字』列為世界文化遺產連署網
 
‧「台灣最偉大的世界遺產」

‧「正體字申請世界文化遺產」(沒想到舊文竟然變成政策)
 
‧「漢字:由面對歐洲中心論到面對全球化」
 
‧「臺北市政府正體字主題網」
 
‧「別再亂用『正體字』,不然請用『傳統漢字』好嗎?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網」
 
‧「人類口述和無形文化遺產代表作  官方網站」

 

2008 世界遺產旅遊博覽會(World Heritage Travel Expo)
fjju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1:47:18 | 世界遺產 氣象

 
世界遺產旅遊博覽會11月在澳門舉行
 
新華網澳門612電(記者劉衛國)
世界遺產旅遊博覽會將于112628日在澳門威尼斯人會議展覽中心舉行。
 
    世界遺產旅遊博覽會以「保護、發展、推廣、交流」為主題,將展示世界文化遺產、世界自然遺產、世界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及正在申報世界遺產的項目,並舉辦「世界遺產保護與發展論壇」、感受澳門之夜、世界遺產點和旅遊點介紹會等。
 
    世界遺產旅遊博覽會籌備委員會負責人蔡松華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這是世界遺產旅遊業的第一個專業展覽,與會者將共同探討世界遺產的保護、管理和可持續發展的策略,關注旅遊業的發展,為世界遺產和旅遊業對外推廣創造合作平臺。
 
    截至目前,全球世界遺產地已逾850處。屆時,來自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國委員會、世界旅遊組織的官員和專家、世界遺產地的擁有者和管理者、政府部門官員等將出席會議。埃及、尼泊爾、讚比亞、希臘、波蘭、瑞士、韓國等,以及中國四川、廣東、福建、河南、雲南、山東等世界遺產地將派代表團前來參展。
 
    博覽會由澳門世界遺產旅遊博覽會組織委員會主辦,世界旅遊組織、澳門特區政府旅遊局、香港旅行社協會、廣東旅行社行業協會、澳門旅行社協會和澳門會議展覽業協會等協辦。
 
 
【延伸閱讀】
      世界遺產旅遊博覽會
 
      澳門文物網

2006-2007年 ICOMOS 瀕危遺產報告 出爐了
fjju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6:12:55 | 世界遺產 氣象
這本由德國籍的ICOMOS主席Michael PetzetJohn Ziesemer兩位所共同編著完成的年度報告,其實是一系列的「Heritage at Risk」報告之一。這幾年ICOMOS一直所關切的課題,也就是文化遺產的監測問題,大家或許都有注意到世界遺產名單中有所謂的黃牌警告的機制,當名列世界遺產名錄的世界遺產,未能有效地受到締約國的保護與管理下,當其一定程度的價值危害到遺產本身的價值時,世界遺產委員會會經過審議過程將該世界遺產列入「世界遺產瀕危名單」(World Heritage in Danger)之中,列入長期觀察。那麼,列入之後要觀察啥?這本年度報告就是在關心類似的事情了,當然拉,這本不是只有列入觀察名單的締約國報告,而是世界遺產委員會定期需要各締約國所繳交的報告之一。在世界遺產的管理機制中,有一個叫做「預防監測」(Preventive Monitoring)的概念,這個概念在一般文化遺產管理的範疇中會被歸類在「風險準備」(Risk Preparedness)的項目中。講簡單點,就是對文化遺產的管理必須要未雨綢繆,也就是提早準備,無論是文化遺產的結構性問題或是觀光客所引起的破壞問題等等。「預防監測」的概念通常會與世界遺產委員會所要求的監測報告一起被建立起來,這當中包括了亞洲、非洲、歐洲等不同區域的輪流報告,以及每個締約國三不五時就要繳交的監測報告,在在都是為了讓有可能損及文化遺產價值的事件或活動可以有效地被控制。
 
所以,這本報告想當然爾的不會太有趣。但是,這份報告卻可以看到每個締約國對自己文化遺產的監測工作是否確實進行。另一個值得探討的,是這份報告分為三個部份,一是各國家的報告陳述,另一個是主題式的專案報告內容,最後一個是我所關切的全球氣候變遷(Global Climate Change)對文化遺產的影響,ICOMOS花了不少頁數在這個部份上,同時ICOMOS與世界遺產中心也開始積極地與相關全球氣候變遷的機構展開合作工作。總之,有興趣的朋友,就自己下載來看吧。
 
 
 
ICOMOS World Report 2006/2007 on Monuments and Sites in Danger完整版下載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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