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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文化首都」的十個關鍵字
fjju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33:14 | 邊寫邊叫 氣象
 
文化才是歐洲的靈魂
 
序言
歐洲整合之父Jean Monnet曾說:「倘若歐洲共同體能重新開始,吾將由『文化』著手。」這句話揭櫫了歐洲聯盟(European Union,簡稱EU或歐盟)在經濟整合下的另一個新思維,同時也促使歐洲各國家開始思考歐洲意識的文化價值。不僅如此,現任歐盟執委會主席José Manuel Barroso也曾指出:「歐盟發展至這個階段,再也不能忽略文化層面了,我們應將文化視為歐洲『統合為一個整體的結構性要素』,他並強調在價值的階層體系中,文化的價值應置於經濟價值之上。」
 
2.        「歐洲文化之城」European City of Culture
3.        「歐洲文化首都」(The European Capital of Culture
4.        「文化2000計畫」(culture 2000)
5.        「歐洲文化公約」(European Cultural Charter
6.        「歐洲文化月」(European Culture Month
7.        「歐洲遺產日」(European Heritage Days
8.        「世界遺產」(World Heritage
9.        「世界遺產城市計畫」(World Heritage Cities Programme
10.     「城市行銷與觀光」(City Marketing and Tourism
 
1.「歐洲聯盟」(European Union
1951年的「歐洲煤鋼共同體」(ECSC)開始,幾經各種不同階段的轉型與擴張後,原「歐洲經濟共同體」等各機構成員在19921月簽訂《馬斯垂克條約》(Maastricht Treaty)。於是,「歐洲聯盟」(EU)整合了原有的歐洲煤鋼共同體、歐洲共同體等機構成為一種新的「超國家組織」(Supranational Organization),共同發展文化、外交及安全政策,加強司法及內政事務上的合作,截至目前為止共歐盟共有27個會員國,所以亦有人稱《馬斯垂克條約》為《歐洲聯盟條約》(Treaty on European Union)。
 
參考網站:http://europa.eu/
 
2. 歐洲文化城市(European City of Culture
「歐洲文化城市」這個概念構想是由已逝的希臘文化部長Melina Mercouri1983年所提出,希望藉由「歐洲共同體」(European community)對文化層面任務之推展,加強歐洲藝術家與知識份子間的溝通管道,並且希望藉由「歐洲文化城市」這個概念讓歐洲各國家的人民透過不同文化的交流與分享,拉近歐洲人民的關係並進而營造出一股具有多元文化特色的「歐洲共識」(European Consensus)。第一屆的「歐洲文化城市」便在1985年以希臘的雅典作為代表。同時,「歐洲文化城市」也可以算是《馬斯垂克條約》簽訂之前「歐洲共同體」的具體文化措施。
 
3.「歐洲文化首都」(The European Capital of Culture
西元1999年德國的威瑪市(Weimar)成為第一個「歐洲文化首都」。然而,「歐洲文化首都」的稱謂其實是取代了1985年開始的「歐洲文化城市」之名,原因是為了讓「歐洲文化首都」的活動成效更具特色與吸引力。負責主辦活動的歐洲理事會(Council of Europe)與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每年都會透過正式的遴選機制,決定出未來年度的當選城市名單。凡獲選為「歐洲文化首都」的城市,都會極盡全力的將其城市的各種文化活力展現出來,舉凡音樂會、展覽、節慶活動等。同時,每個「歐洲文化首都」也必須要展現出該城市豐富的文化特質,並且要宣揚歐洲共同的文化價值,讓民眾廣泛參與,促進歐洲各國家與城市之間的文化交流,並鼓勵歐洲文化與世界其他文化的對話。2009年的「歐洲文化首都」是奧地利的林茲(Linz)與立陶宛的維爾紐斯(Vilnius)。
 
 
4.「文化2000(Culture 2000)
1992年《馬斯垂克條約》中的第128條明訂了「文化條款」,強調歐洲聯盟所必須具備的文化責任與合作組織。1997年《阿姆斯特丹條約》也在第151條中延續了《馬斯垂克條約》在文化層面上的精神,因此歐盟執委會在19985月提出了「文化2000」計畫(Culture 2000)藉以延續過去文化行動方案,例如:藝術類的「萬花筒計畫」(Kaleidoscope Program1996-1999)、圖書閱讀類的「亞里安計畫」(Ariane Program1997-1999)以及文化遺產類的「拉斐爾計畫」(Raphael Program1997-2000)。
「文化2000」計畫主要執行時間為2000年至2006年,其預算經費較往年大幅提高,希望藉由歐洲聯盟的全力支持,促進歐洲民眾對文化與歷史的對話與相互認知,並且重視對歐洲具重大意義的共同文化遺產,傳承文化遺產的保存能力等等。在這前提之下,「文化2000」計畫所支持的大型活動包括有:「歐洲文化遺產獎」、「歐洲現代建築獎」、「歐洲文化首都」、「歐洲遺產日」等等。
 
5.「歐洲文化公約」(European Cultural Convention
19541219由歐洲理事會(Council of Europe)所通過的《歐洲文化公約》是1951年「歐洲煤鋼共同體」(ECSC)成立之後,另一股強調文化價值方面的具體實踐。並且在歐洲理事會的積極運作下,持續檢視歐洲共同的文化政策與資源,有益於文化整合的措施以及跨文化互動的能力,並且期望藉此建構一個實質的「歐洲文化空間」(European cultural space)。《歐洲文化公約》以及《阿姆斯特丹條約》第151條均在追求歐洲文化的整體多元價值以及歐洲共同的文化遺產。目前全世界已有49個國家簽署《歐洲文化公約》。
 
6.「歐洲文化月」(European Culture Month
由於1985年開始舉辦的「歐洲文化城市」(European City of Culture)十分成功,且大量的觀光活動也帶動了城市的經濟發展,因此吸引許多當年並非歐盟會員國的中東歐國家之羨慕。1990年,歐洲聯盟為了仿傚「歐洲文化城市」的概念及想法,提出了「歐洲文化月」的計畫。這個計畫與「歐洲文化城市」的實施方式有些類似,且參加的對象為不限於歐盟會員國的歐洲城市,舉辦活動的時間約一個月。波蘭的克拉科夫(Cracow)便於1992年被選為首屆歐洲文化月的舉辦城市。歐洲文化月對於歐盟而言最大的收獲是讓西歐國家進一步認識中歐與東歐國家的文化,而且爭取中歐與東歐國家對於歐洲整合的認同,這也間接影響中歐與東歐國家日後積極爭取進入歐盟。
 
7.「歐洲遺產日」(European Heritage Days
「歐洲遺產日」源於歐洲理事會主管建築遺產(architectural heritage)事務的部長級會議在1985103於西班牙格瑞納達舉行會議時所提出來的初始概念。主要是因為法國文化部長認為1984年在法國境內所舉辦的「Monuments Open Doors」活動應該要擴及到其他歐洲國家。因此在他建議之後,陸續受到荷蘭、比利時、盧森堡、馬爾他等國家的響應,因此在1991年由歐洲理事會發起,並且在1999年獲得歐洲執行委員會贊助而共同執行歐洲遺產日活動。參與「歐洲遺產日」的國家必須簽署《歐洲文化公約》之後才能正式加入歐洲遺產日的活動,在每年的八月底到九月底之間的週末,由各個國家自訂活動日期,強調開放平常較不易參觀的文化遺產場所、博物館、考古遺址等等,透過免費入場或是採取門票優惠折扣的方式,希望增加民眾接近地方文化資產的機會、認識地方文化。
 
 
8.「世界遺產」(World Heritage
197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了《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簡稱《世界遺產公約》),藉此公約來保護全世界具有「傑出普世性價值」(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的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因此依據《世界遺產公約》的標準所登錄的世界遺產均被納入「世界遺產名錄」(World Heritage Lists)之中。然而,鑑於「世界遺產名錄」中具有多達800多處遺產場所,為了大眾化的詮釋之所需,往往可以再依據實際的遺產場所性質或特色再逕行分類成各種形態的遺產類型,例如:城市(City)、工業遺產(Industrial Heritage)、近代遺產(Modern Heritage)、文化景觀(Cultural Landscapes等等。
全世界目前共有878處世界遺產,分佈在145個締約國,其中有679個文化遺產,174個自然遺產以及25個複合遺產。
 
參考網站:http://whc.unesco.org/
 
9. 「世界遺產城市計畫」(World Heritage Cities Programme
「世界遺產城市計畫」是世界遺產中心最近所提出的城市保存與維護構想。在諸多世界遺產大眾化的分類下,「城市」是其中一種豐富且多樣的遺產類型。這些為數多元的城市遺產也替都市遺產維護工作增添了不少動力,導致「世界遺產城市」這個概念也開始受到關注。「世界遺產城市計畫」的建立是為了協助締約國去保護與維護他們的都市遺產,就像城市的常態性的基礎設施、住宅以及大眾服務系統的需求,都是基於成長或是未來的發展而存在。因此世界遺產城市計畫主要是針對歷史性城市與城市中心在面對現代化與投資需求時,如何適切地在堅守歷史性與自明性(identity)特質的概念下面對各種恆常的挑戰。此外,「世界遺產城市組織」(Organization of World Heritage Cities, OWHC)的存在與運作,則是另一種城市與城市之間交流的國際管道。
 
10. 「城市行銷與觀光」(City Marketing and Tourism
在「文化觀光」(Cultural Tourism)的趨勢帶動下,無論是世界遺產的盛名所帶來的觀光產值,或是任一歷史城市所展現的文化深度與內涵,一個城市的行銷工作往往牽動著觀光產業的信息脈動。在地球村的概念下,若能掌握一個城市的自明特質,往往可以藉由各種行銷手段帶動文化經濟市場的成長。如同「世界遺產城市」或「歐洲文化首都」所帶來的巨大效應般,這兩個世界知名的品牌標籤若同時加諸在一個城市身上,該城市的行銷與觀光成效將可以想見。目前,同時是以「城市」概念列名世界遺產,且又是歐洲文化首都的城市,幾乎都是先登錄為世界遺產後,才再拿下歐洲文化首都的美譽,全世界目前包括有:西班牙的薩拉曼卡(Salamanca)(1988 / 2002)、英國的利物浦(Liverpool)(2004 / 2008)、盧森堡的盧森堡(Luxembourg)(1994 / 2007)、奧地利的格拉茲(Graz)(1999 / 2003等,均為難得一見的文化城市。
 
 
以上文字同步刊載於:
榮芳杰,2009,〈「歐洲文化首都」的10個關鍵字〉《Traveler LUXE旅人誌》,第46期,三月號,pp.66-69,台北:墨刻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文化資產」是一種專業? 副業? 還是一種志業?
fjju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8:05:18 | 邊寫邊叫 氣象
How to sustain Taiwan’s abundant cultural heritage is one of the major challenges facing the government.

我承認,這篇文章的標題是有一點給它聳動。
 
但一個多月沒寫文章了,又逢牛年要來扭一下,難免要來點帶有理想,又帶點反省的思考。過去這段時間,忙東忙西,忙著摔倒再站起來,也忙著站起來時再想想下一次摔倒的姿勢該怎麼擺法會較帥氣,呵。Anyway,不斷地跌倒之餘,我也在學習面對人生的選擇題該如何作決定,同時也樂於在兼課教書之餘,還能幫幾間雜誌寫寫稿,有空想想未來的生涯規劃。
 
「文化資產」這個議題對我來說,或是對台灣這片土地來說,是非常具批判性的。有的人視它為無物,有的人視它為商機,也有的人視它為一種運動,也有的人當它是一種職業。無論是哪一種審視文化資產的態度,我都樂於見到「所有人」能對它下定義,畢竟沒有「人」的文化資產,充其量不過是具冰冷的物件而已。但是,每當鳳凰花開或是身邊喜愛文化資產的朋友苦無適合落腳發揮專長的地方時,我總是會不斷的問自己,在台灣「文化資產」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事業體?
 
「文化資產」是一種專業?副業?還是一種志業?這當然是一個「現實」的問題,現實的問題反映了現實的生活場域。我們的文化資產無論是有形或無形,絕大多數都必須仰賴政府資源的提攜與照顧,少部份在民間單位努力拼生死的非營利組織或是各類基金會與社團法人等,也都戰戰兢兢的在分食著政府單位所提供的一點點氧氣,不為了別的,只為了讓文化資產的生命能夠再多點生機。當然,這就是現實的狀態。台灣的文化資產永遠在等待立法院對於文化預算的審查結果,今年政府該撥多少預算給文建會,明年又該期待多少預算,真似乎是一種輪迴的宿命,在沒有永續性的文化資產政策之前,我們似乎也只能將視野放短,雖尚未到寅食卯糧的地步,但我們也無法給文化資產的未來許下任何一個承諾。
 
這是一個專業市場的狀態嗎?當然是,因為我們有大學院校每年培育著數以百計的文化資產人才,有大學部的,有研究所的,雖然沒有人在乎他們畢業後是在就業服務站前排隊,還是在古蹟售票亭的前面賣大腸包小腸,我們的教育系統就是依市場需要設立了這些專業教育的學習管道。除此之外,我們有更多的實務專業人才,從各種羅列在文建會官方網站上的勞務委任主持人名冊來看,我們至少有「歷史建築及聚落類-規劃設計-施工監造」、「歷史建築及聚落類-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古蹟類—規劃設計、施工監造」、「古蹟類-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等專業人才,好不熱鬧的市場榮景,在建築師事務所苦無設計案源的同時,古蹟修復的市場大餅正是台灣文化資產領域新一波的藍海優勢。這絕對是一個專業的市場,我如此深信不疑著。
 
即便當前的失業率是如此之高,我也忍不住地動了凡心想往公務系統的市場邁進,景氣低迷時代,找不到工作,就要靠自己拿下工作,國家考試的機會永遠是最公平的跳板。公務人員高考的「文化行政」類科這幾年在考試科目中加考了「文化資產概論與法規」,這夠專業了吧,往後的公務人員系統可是有文化資產的人才可以棲息的,但這也似乎是唯一可以讓喜歡文化資產的朋友有穩定工作的機會。從民間單位、業界、學界到公部門,其實我們的文化資產是有專業市場的,只是我們的專業市場是否形塑了多元的職業體系?而這個職業體系是可以回過頭來改變我們對於政府資源過度依賴的陋習嗎?
 
曾經有人說,台灣的文化資產「目前」只能是一種副業,因為你靠它吃穿,你很有可能會不知道下一餐會在哪裡。如果副業是現實狀態,那麼我們也就不難理解從文化資產科系畢業的學生,應該投入何種就業職場了。也有人說,ROT或是OT下的古蹟委外事業就是個機會,是啊,的確是個機會,但想起每幾年就要盤算無法再續約的經營壓力時,如何可以留住人才?當經營者看上的是利潤而非文化資產的價值時,古蹟委外經營的政策不過是另一場有如收取夜市清潔費的角力戰罷了。
 
看起來,文化資產只能是一種「志業」了,我們頂多懷抱著對於文化資產的理想,帶著保護文化資產的熱情投注在每一個地方的人文價值中,但我們有沒有志工精神願意終身奉獻在這塊土地上?我想這是所有口說「愛台灣」的人都應該要好好深思的問題。
 
所以,「文化資產」是一種專業?副業?還是一種志業呢?
 
我沒有答案。
 
但我謝謝所有為台灣文化資產努力的朋友。
 

關於2008年ICOMOS的「魁北克宣言」(Quebec Declaration)
fjju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2:15:17 | 邊寫邊叫 氣象

 

 
2008 ICOMOS
16屆年會,已經在104於加拿大魁北克落幕。

 
上一屆2005年會,我曾經隨同我的老師參加過中國西安所主辦的那場文化遺產維護領域的全球盛會。說是「盛會」真的是一點都不誇張,舉凡在會議舉行期間我們在城市裡的交通專車往返都是警車開道,全線交通管制封鎖單向車道外,還外加許多備受禮遇的接待,當然拉,這當然也是另一個華人社會在文化遺產領域上展露頭角的機會。但對我來說,那次的會議是成功的,至少是很高規格的把所有世界各國的與會代表視為國家的座上賓。今年,棒子交給了加拿大的魁北克市舉辦,同時,今年的魁北克市是建城400週年紀念(今年的516加拿大政府也發行了建城400週年的紀念郵票與首日封,如下圖)。
 
這次「國際文化紀念物暨歷史場所委員會」(ICOMOS)第16屆大會暨國際科學研討會(16th General Assembly and International Scientific Symposium)是在2008929104日於加拿大魁北克舉行。此次國際會議的主題為「場所精神:在無形文化遺產與有形文化遺產之間」(The Spirit of Place: between the Intangible and the Tangible)。其中,這次會議的新玩意兒是在9月的2728日兩天所舉辦的「青年論壇」(Forum of Young Researchers and professionals),ICOMOS的目的就是為了要廣邀年輕學者開始加入ICOMOS的這個大家庭。這次會議的主題之下,還細分為四個子題,這四個子題也分別代表了當前在面對「場所精神」這個議題時的困境。然而,我們回到建築史上的脈絡來看,「場所精神」其實是從古羅馬時期的genius loci一詞來的,Christian Norberg-Schulz甚至首次將建築領域的場所精神納入現象學的討論之中(註1),因此從文化遺產的觀點來看,場所精神所涵蓋的實質意義最主要是強調遺產場所的存在價值以及不容忽視的世代傳承意味。但這次會議的核心價值,還是在於集思廣益的將這個議題做更進一步的時代定位,另一方面當然是無形文化遺產在歷史場所中的角色,該如何被突顯的問題。所以大會這四個子題我整理如下,並附上這次的「魁北克宣言」全文重點解讀 (註2):
 
1. 場所精神的再思考(Re-thinking the Spirit of Place
這個會議主題的關鍵字是:material culture theory, objectification, heritage making, social use, community, commemoration, memory, remembering, forgetting.。這個主題談論的是過去到現在有關於有形或無形場所精神的相關理論探討,這當中涉及到場所精神的來源往往始於人類的詮釋與定義,更包含了所謂的記憶這件事情,因此如何從記憶的觀點來討論場所精神的存在意義,在這個子題中將會進行深入討論。
 
2. 場所精神的威脅(The Threats to the Spirit of Place
這個會議主題的關鍵字是:conflicts, frontiers, degradation, destruction, abandonment, tourism, folklorization, innovation, cultural behavior, nostalgia, migrations, listing, inventories.這個主題談論的是任何會威脅到場所精神的有形或無形的事物,該如何被確認與界定,尤其是許多基於觀光事業活動所產生的威脅,更是歷史場所的重大挑戰。
 
3. 場所精神的保衛(Safeguarding the Spirit of Place
這個會議主題的關鍵字是:conservation policies and practices, legal framework, plurality, reflexivity, restoration, integration, tradition bearers.。這個主題談的當然是在上述兩個子題的探討下,該如何去保護或是預防場所精神的價值與意義不會遭到破壞,但大多數的國家都會制定有形文化遺產的保護政策與法令,但針對無形文化遺產的部份則是付之闕如,因此這部份還有很大的空間來做改善。
 
4. 場所精神的延續(Transmitting the Spirit of Place
這個會議主題的關鍵字是:interpretation, transmission, safeguarding, meaning, mediation, transformation, appropriation, recontextualization, revitalization, technologies.這個主題談的是場所精神本質狀態的傳遞,有點像是如何透過一套有系統的方法或過程來使得遺產的生命得以延續。這當然涉及到如果場所精神無法被有效地傳遞給下一個世代時,應該藉由什麼樣的方法被維繫,也許是攝影技術或是其他高科技工具來得以保存或維護。
 
聽說.,哈,我只能說聽說,今年的魁北克會議辦的不是挺有趣的,大概是上屆的西安會議把大家嚇到了,就好像下屆的奧運主辦國英國也會緊張一樣,我想這是不同的與會經驗,雖然我不克前往,但相信我,任何世界上的最新資訊都可以在internet上找到的。下屆的舉辦國在伊朗,下屆我應該不會再錯過了,哈。
 
 
1正式從現象學出發來討論建築議題的著作,應是由諾伯休茲(Christian Norberg-schulz)所寫的《場所精神:邁向建築現象學》(Genius Loci: towards a phenomenology of architecture)一書。諾伯休茲這本書主要是以海德格的思想為本,反而與胡賽爾的理論並無太大的關聯。會採取海德格的論述是因為他的知名著作《存有與時間》闡述了如何解釋現象學的概念,因此,諾伯休茲主要的論點在於強調回歸「日常生活世界」(everyday life-world),指出「地方」是存在的整體現象,其「結構」由「空間」(space)及「特質」(character)組成,其「本質」為「自明(證)性」(identification)及「方向性」(orientation)。而建築就是在於「製造地方」。諾伯休茲提取空間之主要特質「方向性」及特質的主要核心概念「自明(證)性」而導引出「地方」的「精神」(spirit)。這兩個特質在存在主義的論述中是中心課題,他們認為人類失去自明(證)性及方向性,則將感到「迷失」(lost),而不知所之。「自明(證)性」強調自明性使人感到「在家裡」(at home),即感覺所處環境富於意義。諾伯休茲所提出Genius Loci一詞的用意與現象學強調的「本質」(essence)相類。諾伯休茲認為隨著社會、政治、經濟的變遷,一個地方的Genius Loci是不輕易改變的,因此必須尊重當地根本之特質,但諾伯休茲也強調尊重Genius Loci並不是意味著要去模仿古老的模式,他直接引用Alfred North Whitehead的一段話來說明這個概念:「進步的藝術就是在變化中保存秩序和在秩序中變化」(the art of progress is to preserve order amid change, and change amid order)。
※以上註1文字,主要是參酌並引用自季鐵男(1992)《建築現象學導論》,臺北:桂冠圖書。
 

2:附上今年ICOMOS「魁北克宣言」英文全文(中文翻譯轉載在自文建會官方網站)。另外,針對這次「魁北克宣言」的部份,我幫大家整理一下重點好了,首先,這個宣言的源起還是得回ICOMOS向來的傳統,也就是許多的宣言或是憲章都是不斷地從過去的論述中演變而來,也就是現在的「魁北克宣言」並不是從石頭蹦出來的,它可以像是在導論中所提到,從2003年的Kimberly宣言中所強調對於場所所附加上的無形記憶、信仰、傳統知識等,當然也包括傳承了2005年西安宣言中所談到一個場域的維繫必須要清楚地從各種既存的涵構以及各種無形文化遺產的特質來維繫。另外,也提到了青年論壇(Youth Forum)在這次會議的開創性,同時也強調場所精神指的是有形的建築物、歷史場所、地景、路徑、物件…等,無形的包括了有記憶、口述敘事、書寫文件、儀式、節慶、傳統知識、價值、規範…等等元素所構成。另外也不免俗地有談到跟我博士論文研究有關的動態管理的特質觀念,最後,再從大會那四個子題去延伸最後的宣言架構。

魁北克市宣言:場所精神的保存
QUEBEC CITY DECLARATION
ON THE PRESERVATION OF THE SPIRIT OF PLACE
 
2008年10月4日,於加拿大魁北克市通過
Adopted at Quebec City, Canada, October 4th 2008
 

序文
應加拿大ICOMOS之邀,且恭逢魁北克建城400年盛會,ICOMOS16屆年會2008929104日在魁北克舉行。與會者通過下列原則宣言,並提出捍衛有形和無形遺產,以保存場所精神的建議,因為這是確保全球永續與社會發展,既富創意又有實效的方法。
Preamble
Meeting in the historic city of Quebec (Canada), from September 29th to October 4th 2008, at the invitation of ICOMOS Canada, on the occasion of the 16th General Assembly of ICOMOS and the celebrations marking the 400th anniversary of the founding of Quebec City, the participants adopt the following Declaration of principles and recommendations to preserve the spirit of place through the safeguarding of tangible and intangible heritage, which is regarded as an innovative and efficient manner to ensure sustainable and social development throughout the world.
 
 
本宣言乃過去五年來,ICOMOS為捍衛並促進場所精神,亦即場所的生活、社會與精神本質,所採行之系列措施與行動的一部分。2003年,ICOMOS召開第14屆年會,特將「紀念物與場所之社會無形價值的保存」,訂為科學研討會主題。在隨後通過的Kimberly宣言中,ICOMOS承諾依1972年世界遺產公約,將無形價值(記憶、信仰、傳統知識、地方情感),以及在紀念物與場址的管理、保存上,扮演前述價值守護角色的當地社群,列入考慮。ICOMOS2005年西安宣言,提醒世人在保護與促進世界遺產紀念物與場址的同時,要重視被界定為實體、視覺與自然層面,以及社會、精神習慣、風俗、傳統知識的脈絡,以及其他無形體例與表現方式的保存。宣言同時呼籲博採跨學科途徑,讓資訊來源多元化,方能更了解脈絡,做更好的管理與保存。ICOMOS美洲地區2008年擬定的Foz Do Iguaçu宣言,闡明遺產成分的有形與無形,對已創立並傳承其文化與歷史意義的社群特質的保存,是不可或缺的。ICOMOS的文化路徑(Cultural Routes)和詮釋與呈現(Interpretation and Presentation)憲章,亦認同遺產的無形層面與場所精神價值的重要性。這些憲草經過廣泛磋商後方才擬定,呈送本次第16屆年會批准。由於有形與無形遺產特質的不可分割,無形遺產且能賦予物件與場所特別的意義、價值與脈絡,ICOMOS正考慮通過針對紀念物與場址之無形遺產特別擬定的新憲草。在這方面,我們鼓勵透過討論與辯論,發展出一套足以解釋場所精神之實體改變的新概念語彙。
This Declaration is part of a series of measures and actions undertaken by ICOMOS over the course of the last five years to safeguard and promote the spirit of places, namely their living, social and spiritual nature. In 2003, ICOMOS dedicated the scientific symposium of its 14th General Assembly to the theme of the preservation of social intangible values of monuments and sites. In the ensuing Kimberly Declaration, ICOMOS committed itself to taking into account the intangible values (memory, beliefs, traditional knowledge, attachment to place) and the local communities that are the custodians of these values in the management and the preservation of monuments and sites under the World Heritage Convention of 1972. The ICOMOS Xi’an Declaration of 2005 draws attention to the conservation of context, defined as physical, visual and natural aspects as well as social and spiritual practices, customs, traditional knowledge and other intangible forms and expressions, in the protection and promotion of world heritage monuments and sites. It also calls upon a multidisciplinary approach and diversified sources of information in order to better understand, manage and conserve context. The Declaration of Foz Do Iguaçu, drawn up in 2008 by the ICOMOS Americas Region, specifies that the tangible and intangible components of heritage are essential for the preservation of the identity of communities that have created and transmitted spaces of cultural and historical significance. The new ICOMOS charters on Cultural Routes and on Interpretation and Presentation, formulated after extensive consultations and presented for ratification at the present 16th ICOMOS General Assembly, also recognizes the importance of intangible dimensions of heritage and the spiritual value of place. Because of the indivisible nature of tangible and intangible heritage and the meanings, values and context intangible heritage gives to objects and places, ICOMOS is currently considering the adoption of a new charter dedicated specifically to the intangible heritage of monuments and sites. In this regard, we encourage discussions and debates to develop a new conceptual vocabulary that accounts for the ontological changes of the spirit of place.
 
 
16屆大會,具體而言,就是青年論壇、原住民論壇與科學研討會,提供了進一步探索有形與無形遺產,以及場所精神之內部社會與文化機制之關係的機會。場所精神被界定為有形(建築物、場址、景觀、路徑、物件)和無形成分(記憶、口述、書面文件、儀式、慶典、傳統知識、價值、氣味),為實體與精神成分,能賦予場所意義、價值、情感與神秘。我們未將場所與精神分開,從有形抽離無形,視他們為相反的事物,而是去調查兩者互動,相輔相成的多種方式。場所精神是由各個社會角色、社會建築師、管理者和使用者,共同建構而成,這些角色都能主動奉獻,共同賦予其意義。就相關概念而言,場所精神具多元與動態特質,故能擁有多重意義及與眾不同的特色,能與時推移,同時隸屬不同群體。這種較動態的方法,在今日的全球化世界中也比較容易適應。這種全球化世界的主要特色,就是跨國人口移動、人口徙置、文化接觸增加、多元社會,以及對場所的多重依戀。
The 16th General Assembly, more specifically the Youth Forum, the Aboriginal Forum and the Scientific Symposium, has given the opportunity to explore furth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angible and intangible heritage, and the internal social and cultural mechanics of the spirit of place. The spirit of place is defined as the tangible (buildings, sites, landscapes, routes, objects) and the intangible elements (memories, oral narratives, written documents, rituals, festivals, traditional knowledge, values, odors), the physical and the spiritual elements, that give meaning, value, emotion and mystery to place. Rather than set apart spirit from place, the intangible from the tangible, and consider them as opposed to each other, we have investigated the many ways in which the two interact and mutually construct one another. The spirit of place is constructed by various social actors, its architects and managers as well as its users, who all contribute actively and concurrently to giving it meaning. Considered as a relational concept, the spirit of place takes on a plural and dynamic character, capable of possessing multiple meanings and singularities, of changing through time, and of belonging to different groups. This more dynamic approach is also better adapted to today’s globalized world characterized by transnational population movements, relocated populations, increased intercultural contacts, pluralistic societies, and multiple attachments to place.
 
 
場所精神讓人對生活,同時也對紀念物、場址及文化景觀亙古不變的特色,有較全面的了解。它提供了文化遺產更豐富、更動態的全方位視野。場所精神應人類之社會需求而生,以某種形式存在於全球文化之中。在場所內定居的群體,特別是傳統社會,與群體記憶、生命力、持續性與性靈的捍衛,應有密切關聯。
The spirit of place offers a fuller understanding of the living and, at the same time, permanent character of monuments, sites and cultural landscapes. It provides a richer, more dynamic, and inclusive vision of cultural heritage. The spirit of place exists, in one form or another, in practically all the cultures of the world, and is constructed by human beings in response to their social needs. The communities that inhabit place, especially when they are traditional societies, should be intimately associated to the safeguarding of its memory, vitality, continuity and spirituality.
 
 
因此,ICOMOS16屆大會的與會者,向政府間與非政府組織、國家與地方當局,以及所有機構與專家,提出包含下列宣言的原則與建議,因為他們能透立法、政策制訂、規劃過程與管理等手段,貢獻一己之力,讓場所精神獲得更好的保護和推銷。
The participants of the 16th General Assembly of ICOMOS therefore address the following Declaration of principles and recommendations to intergovernmental and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national and local authorities and all institutions and specialists able to contribute through legislation, policies, planning processes and management to better protect and promote the spirit of place.
 
 
場所精神的再思考(Rethinking the Spirit of Place
1. 了解場所精神由有形(場址、建築物、景觀、路徑、物件),與無形元素(記憶、口頭敘述、書面文件、儀式、慶典、傳統知識、價值、氣味)構成。這些元素不僅對場所的形成有重大貢獻,還賦予它靈魂。我們宣布,無形文化遺產可為整體遺產提供更豐富、更完整的意義,所以,所有文化遺產的相關立法,以及所有紀念物、場域、景觀、路徑與收藏物件的保存與維修計畫,都必須將其列入考慮。
1. Recognizing that the spirit of place is made up of tangible (sites, buildings, landscapes, routes, objects) as well as intangible elements (memories, oral narratives, written documents, festivals, commemorations, rituals, traditional knowledge, values, odors), which all contribute significantly to making place and to giving it spirit, we declare that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vides a richer and more complete meaning to heritage as a whole and it must be taken into account in all legislation dealing with cultural heritage, and in all projects of conservation and restoration of monuments, sites, landscapes, routes and collections of objects.
 
 
2.由於場所精神不僅複雜,而且形貌多變,為了進一步了解、保存與傳遞場所精神,我們要求政府與其他權益攸關者,務必多向跨學科研究團隊和傳統從業人員請益。
2. Because the spirit of place is complex and multiform, we demand that governments and other stakeholders call upon multidisciplinary research teams and traditional practitioners in order to better understand, preserve and transmit the spirit of place.
 
 
3.由於場所精神是因應社區改變及持續發展之需,不斷再造的一種過程,我們認同場所精神依其記憶的習慣,會因時間及文化之不同而有所改變,所以同一場所可以擁有數種精神,且由不同群體共享。
3. Since the spirit of place is a process, continuously reconstructed, in response to the needs of change and continuity of communities, we uphold that it can vary in time and from one culture to another according to their practices of memory, and that a place can have several spirits and be shared by different groups.
 
 
場所精神的威脅(Identifying the Threats to the Spirit of Place
4.由於氣候變化、大量觀光、軍事衝突與城市開發,招致社會變遷與瓦解,我們需要更全面地了解這些威脅,預為防範,並提出永續的解決之道。我們建議政府與非政府機構、地方與國家遺址組織,必須發展長期策略性計畫,防範場所精神及其環境惡化。應指導居民與地方當局共同捍衛場所精神,讓他們對變遷的世界所帶來的威脅能有所準備。
4. Since climatic changes, mass tourism, armed conflict and urban development induce transformation and disruption on societies, we need to more fully understand these threats to prepare preventive measures and sustainable solutions. We recommend that governmental and non-governmental agencies, local and national heritage organizations, develop long term strategic plans to prevent degradation of the spirit of place and its environment. Safeguarding the spirit of place should also be instructed to the inhabitants and local authorities so that they may be prepared to deal with the threats of a changing world.
 
 
5.若干群體共享場所,會為其帶來不同的精神,亦使得競爭與衝突的危機升高,我們認定此類場域需要特定管理計畫與策略,以適應現代多文化社會的多元脈絡。場所精神的威脅在少數族群之間尤其高張,無論在地或外來者,我們建議此類族群,應受到特定政策與習慣最優先與一流的照顧。
5. As the sharing of places invested with different spirits by several groups increases the risk of competition and conflict, we recognize that these sites require specific management plans and strategies, adapted to the pluralistic context of modern multicultural societies. Because the threats to the spirit of place are especially high amongst minority groups, whether native or newcomer, we recommend that these groups benefit first and foremost from specific policies and practices.
 
 
場所精神的捍衛(Safeguarding the Spirit of Place
6.由於當今世上大部分國家的場所精神,具體言之,即其無形的元素,並未得利於過去的教育計畫或立法保護,我們建議發展論壇、諮詢不同領域的專家與當地資源提供者,並發展訓練計畫與法律政策,以強化保衛並促進場所精神。
6. Because in most countries of the world today the spirit of place, more specifically its intangible components, currently benefit neither from formal educational programs nor legal protection, we recommend the development of forums and consultations with experts from different backgrounds and with resource persons from local communities, the development of training programs and legal policies in order to better safeguard and promote the spirit of place.
 
 
7.現代數位科技(數位資料庫、網站)能以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式,開發多媒體清單,整合遺產的有形與無形元素。為了讓遺產場所及其精神受到比較完善的保存、散播和提倡,我們強烈建議廣泛運用此類科技。這些科技能加速多樣性發展,確保場所精神文件的持續更新。
7. Considering that modern digital technologies (digital data bases, web sites) can be used efficiently and effectively at a low cost to develop multimedia inventories that integrate tangible and intangible elements of heritage, we strongly recommend their widespread use in order to better preserve, disseminate and promote heritage places and their spirit. These technologies facilitate the diversity and constant renewal of the documentation on the spirit of place.
 
 
場所精神的傳遞(Transmitting the Spirit of Place
8.了解場所精神主要是由人類傳遞,且傳遞又是保存的重要部份,我們宣布唯有透過互動溝通與相關群體的參與,場所精神方能獲得最有效的捍衛、使用與鞏固。溝通是保持場所精神生生不息的最佳工具。
8. Recognizing that the spirit of place is transmitted essentially by people, and that transmission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its conservation, we declare that it is through interactive communication and participation of the concerned communities that the spirit of place is most efficiently safeguarded, used and enhanced. Communication is the best tool for keeping the spirit of place alive.
 
 
9.鑒於當地社會,尤其是傳統文化群體,一般而言最能感受到場所精神,我們主張他們最具資格來捍衛它,且所有保存和傳遞場所精神的努力應與他們密切相關。應鼓勵各種非正式(口頭敘述、儀式、表演、傳統經驗與習慣等)與正式(教育計畫、數位資料庫、網站、教具、多媒體簡報等)傳播方法,因其確保的不僅是場所精神的捍衛,更重要的是群體的永續與社會發展。
9. Given that local communities are generally in the best position to sense the spirit of place, especially in the case of traditional cultural groups, we maintain that they are also best equipped to safeguard it and should be intimately associated in all endeavors to preserve and transmit the spirit of place. Non-formal (oral narratives, rites, performances, traditional experience and practice, etc.) and formal (educational programs, digital data bases, web sites, pedagogical tools, multimedia presentations, etc.) means of transmission should be encouraged because they ensure not only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spirit of place but, more importantly, the sustainable and social development of the community.
 
 
10.了解世代間與跨文化間傳播,在持續散播與保存場所精神上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後,我們建議年輕世代,以及與場所有關之不同文化團體,在場所精神政策制定與管理上,能多多合作及參與。

10. Recognizing that intergenerational and transcultural transmissions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sustained dissemination and the preservation of the spirit of place, we recommend the association and involvement of younger generations as well as of different cultural groups associated with the site in policy-making and management of the spirit of place. 



P.S. 以上「魁北克宣言」中文翻譯轉載在自文建會官方網站


狂賀! 本部落格入圍2008年「第四屆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初選名單
fjju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2:12:10 | 邊寫邊叫 氣象




狂賀!本部落格入圍2008年「第四屆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
自然人組,年度最佳訊息觀點部落格 初審入圍
 
哈哈哈!!
真是太開心了。
 
真想說出「入圍就是肯定」這種很鳥的台詞
 
不過真的很開心囉,接下來就是看10/15能否進決選囉
這次入圍「年度最佳訊息觀點部落格」的1/63個部落格中,我逢甲的學長老P所架設的P的建築心觀點、學長的另一半德朵夫人西雅圖凹凸鏡等,都是我長期非常喜歡的部落格,這次能夠和他們一起角逐,實在是太熱血了。
 
接下來,就是繼續保持熱血囉!!
 
Go Go Go…



<延伸閱讀>
華文部落格大獎 初審千人入圍揭曉
http://blog.chinatimes.com/blognews/archive/2008/09/30/328641.html

休息,再出發。
fjju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23:07:02 | 邊寫邊叫 氣象
 
這陣子忙著搬離待了N年的研究室,順便很沒「休息感」的休息了幾天,搬著一箱又一箱沈甸甸的書籍回老家的倉庫堆著,心裡滴咕著自己怎麼這麼會買書,一個不小心還可以發現很多還沒翻過的新書,呵呵。妙的是,心裡對於離開學校這件事好像沒有太多的捨不得,反而,對於我心愛的書本不能勇敢地站在書架,而只能委屈他們窩在熱烘烘的紙箱裡而對他們感到過意不去。突然間,很想放個大假,把所有專業的書籍通通丟掉,超想做些跟建築、跟研究方向一點關係都沒有的事情,像是當個專業的宅男之類的「正事」
 
爽兵的日子總是過得特別快,很久沒應用在我身上的「畢業就是失業」這句話,就好像七月的「阿飄」一樣的隨時出現在我身邊,很好,這種鳥日子不知道要等多久
 
anyway,有些事我還是一定會一直關心下去的,有些事是要慢慢把它完成的,有些事只能等待機會,有些事
 
這部落格的議題我還有很多東西想分享,可惜免費的網誌總是無法像資料庫網站般來得好用,所以一切就慢慢來吧。

關於文化遺產、市民生活與城市意象
fjju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4:03:29 | 邊寫邊叫 氣象
關於文化遺產、市民生活與城市意象
 
這篇文章的始末,起於20094月即將在府城舉辦的國際學術研討會「2009年東亞建築文化國際研討會」。
 
話說,明年將在台南舉辦的「2009年東亞建築文化國際研討會」,是由新成立不久的「台灣建築史學會」所承辦,並且由成大建築系的師生協助會議行程的安排,因此小的我就順勢成為了議程安排的工作人員。上週,因為開了一場小組會議,以便決定該研討會應該在台南的哪個地方做為該國際會議接待晚宴(reception banquet)的場所而頭痛不已,為什麼會頭疼不已呢?只因為這個會議的與會人士以建築界的學者為主,再加上明年的會議主題也涉及殖民建築相關的議題,因此我們想找個代表台南身為台灣歷史古都與殖民城市所具有的特色空間,最好是一棟具有歷史意涵的建築物內作為晚餐會場,應該會讓與會的國外貴賓能夠感受到府城的魅力,殊不知這卻是難題的開始
 
在討論哪些地方適合舉辦接待晚宴前,學生時代不用功的我,還是很想試著用我參與次數少的可憐的國際會議經驗,分享一滴滴我的心得。2004年,我隨同我的老師傅朝卿教授與博士班的美女同學蕙玟一同前往匈牙利參加一場與「威尼斯憲章」有關的會議。這個會議是為了紀念「威尼斯憲章」頒布四十週年而由ICOMOS所主辦。我直接跳到我們第一天抵達匈牙利首都布達佩斯後的行程,下午抵達大會安排的旅館後,在簡單的city tour結束後,主辦單位提醒我們要參加當天晚上由主辦單位所準備的接待晚宴,所謂的接待晚宴其實就是為了慰勞大家風塵僕僕的搭乘飛機由世界各國來到匈牙利後,藉由一個簡單的西式自助餐(buffet)形式讓與會的朋友見個面,相互寒暄認識一下,並且可以在未來近五天的會議期間可以有所瞭解。
 
重點來了,晚上,主辦單位在匈牙利國立博物館(Hungarian National Museum的二樓圓頂大廳舉行接待晚宴,這棟新古典主義建築風格的博物館臨近布達佩斯Kálvin廣場地鐵站附近,最早是由István Széchenyi所捐贈其收藏與品與書籍而分別成立了布達皇宮上的賽錢尼圖書館與現在的匈牙利博物館,而博物館是建築師Mihály Pollack1773-1855)所設計,平常應該是難得有機會可以在他們的圓形挑空大廳下舉辦西式晚宴的,因此非常令人難忘。晚宴大約是七點半左右開始,採西式自助餐的方式進行而且是大家通通站著吃,不設座椅,晚宴中並邀請1964年威尼斯憲章起草人之一的奧地利籍特利普夫人(Dr. Gertrude Tripp)致詞,大夥兒在下午匆忙的參觀行程後,晚間還能夠享用這些精美的餐點食物,所有的疲勞一下子就拋諸腦後了,整個晚宴進行時間約二個小時左右,最後在大家酒足飯飽之後才各自返回旅館休息。
 
第二天,主辦單位特地將所有與會人士拉到匈牙利的「國會大廈」(House of Parliament)舉行這次國際會議的開幕儀式(註:國會大廈也就等同於台灣的立法院啦!),由於主辦單位希望我們可以自行前往會場並自行參觀市區景觀,因此未安排交通工具前往國會大廈,於是我們便從Corvin旅館出發走到最近的Boraros廣場電車站搭乘2號線的電車前往多瑙河畔的國會大廈。電車經過約莫二十分鐘後抵達我們欲下車的Kossuth Lajos廣場站,由於開幕典禮時間是早上十點鐘,我們在附近的廣場四週逛了一圈之後才由該國會大廈第四號門(Gate Ⅳ)進入,並經過與會名單確認與安全檢查後始得進入議會廳。
 
這棟總長近二六八公尺,寬近一一八公尺的國會大廈是從1885年開始興建,歷時十七年耗費近千人力才在西元一九O二年完成。他的原設計者伊默爾-斯丹德爾(Imre Steindl1839-1902)本來是一名石雕匠師,但在經過布達佩斯與維也納這兩個城市的建築洗禮後,他才在46歲時開始興建這棟國會大廈,國會大廈內共有六百九十一間房間,所有室內的樓梯長度加起來幾乎快二十公里長,而外觀高聳的圓頂屋頂則至少離地面超過九十公尺。而我們開幕儀式的地點是在國會大廈備用議事廳,內部陳設金碧輝煌,議事廳的平面略成方形,議事席呈馬蹄形排列,中央並設置一主席臺。開幕式的過程約莫一個小時多吧,對來自於台灣的我們來說,能夠在匈牙利的國會議事廳聆聽各國學者對威尼斯憲章不同觀點的論述實屬難得。但另一個重點來了,我們開會的地點並不是在布達佩斯,而是在布達佩斯南方的世界遺產城市「佩琪市」(Pécs,這招雖然浪費了兩天的非會議行程,但卻讓與會人士更加瞭解布達佩斯這個城市,這是一個成功的城市行銷。
 
抵達真正的會議舉行地點佩琪之後,其實對我這個土包子來說,更是驚喜不斷。例如,在會議期間的某頓晚餐,主辦單位在大家發表了一天的論文之後,提醒我們待會吃晚餐的地點需要帶件薄外套以免受涼,原來我們是要前往Villány這個以釀酒聞名的小鎮,並且在其中一間波卡地下酒窖(Polgár cellar)準備用餐,深入地下數十公尺的酒窖氣溫的確降到只有十幾度,主辦單位細心地為我們每個餐桌都點上了溫暖浪漫的燭光,並且用磅數較重的描圖紙寫上這次ICOMOS會議的字樣做成燈罩,然後寫好了待會要品嚐的七道酒名,這一頓不一樣的晚餐加美酒,在燈光美、氣氛佳的微醺狀態下大家懷著幸福的笑容度過了愉快的一晚。除此之外,會議舉辦期間每天晚上的節目也都展現了地方特色,像是在佩琪市的信仰中心Szent Istvan ter Cathedral所舉辦的大型音樂會,就是主辦單位刻意把會議行程接在這場本來就已經要演出的音樂會期間,不僅讓該音樂會一下子多了近一百位外國來賓,也讓這個身為世界遺產的小鎮教堂當晚成了最熱鬧的地方。
 
說了這麼多,其實我只有一個重點,一個城市的特色是由很多細節所構成的,這當中包括了我們所熟悉各種多樣的文化遺產,也包括了最重要,也是最自然的常民生活,這些元素才構成了所謂的城市意象。一個城市的意象不僅見證了歷史的脈絡,也反映了一個文化的特質,這對於居住在這個城市的每一個市民來說,都應該是一種驕傲與認同,這也是我想拿台南市來討論的原因。
 
所以回到文章最前面的討論,台南,有哪個具有特色的空間可以像匈牙利國立博物館一樣的讓人驚豔?隨便想都很多,從現在的台灣文學館、台南公會堂(吳園)、甚或是赤崁樓、孔廟...等等,台南的古蹟何其多,怎麼可能會沒有呢,是啊,的確都有,只是都不能做「太平常」的事情使用,因為據我們"初步聯絡"的結果,這些公有古蹟的主管單位都深怕有一就會有二,怕我們開了先例之後,一般市民的結婚辦桌也跑來借怎辦,另一方面又怕我們破壞了有如神主牌位的「古蹟」,唉,我真的不懂,為什麼古蹟就一定得盡做一些「高格調」的活動使用,為什麼花了幾千萬修復經費的台南公會堂只能給演奏樂團練習用,一堆為什麼,直到天荒地老我想我可能還是不瞭,但卻也無可奈何了。
 
當然啦,會議的晚宴地點只是在初步討論階段,但我卻極力的渴望能選定在台南公會堂之類有戶外空間的場所,我想那會是一個最好的地點,無論如何,我只是有感而發的替台南感到一點遺憾,一個號稱百年的歷史古都,若連一個可以讓歷史空間與常民生活對話的機會都沒有的話,那就是我們的文化政策該檢討的時候了。總之,希望下一次我可以開心的跟大家說,我們選了哪裡當晚宴地點,但我最怕的是,大億麗緻的宴會廳就是了….
 
 
 
  匈牙利國立博物館夜晚外貌


匈牙利國立博物館晚宴舉辦地點





匈牙利國立博物館老圖像


匈牙利國立博物館白天外貌


匈牙利國會大廈白天外貌


匈牙利國會大廈備用議事廳


波卡地下酒窖內


波卡地下酒窖內



波卡地下酒窖內



波卡地下酒窖內



波卡地下酒窖內,貼心的ICOMOS


  Szent Istvan ter 大教堂


Szent Istvan ter 大教堂內部


台南公會堂


台南公會堂


台南公會堂


台南公會堂


【補充資料】
A Polgár Pince
7773 Villány, Hunyadi János u. 19.
Tel, fax: 72/492-194
Tel: 72/492-053
E-mail: info@polgarpince.hu
 
 

學位口試順利結束, 謝謝大家鼓勵!!
fjju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4:04:04 | 邊寫邊叫 氣象
論文題目:「文化遺產管理之常道:一個管理動態變化的維護觀點」(The Endless Way of Cultural Heritage Management: A Conservation Perspective on Managing Dynamic Change
 
研究學生:榮芳杰
指導教授:傅朝卿
 
感謝以下口試審查委員的悉心指教:
 
國立台北藝術大學建築與古蹟保存研究所   邱博舜 教授
私立中原大學建築系                       教授
私立南台科技大學休閒事業管理系         王逸峰 教授
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系                     孫全文 教授
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系                     傅朝卿 教授
 
 
完成階段性的任務,也該準備想想下一步了…..,博士滿街跑,工作不好找。
至少,部落格可以重新開張了,哈。

台灣古蹟委外經營的矛與盾!!
fjju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1:59:56 | 邊寫邊叫 氣象
下面這幾則新聞,狠狠地突顯了台灣在處理古蹟委外經營的政策上,公、私部門是標準的同床異夢。經營者想的是要怎麼獲利,公部門想的是我把古蹟交給你們了,你們就得負全責。殊不知,最後就是互推皮球,怪東怪西,但這樣的窘境卻不是第一起,但我們的公部門卻永遠沒有辦法處理真正的「文化遺產管理」問題,只要一天不建立完備的管理權責劃分機制,這樣的現象將會一直發生。當然囉,當全世界的先進國家都已經在談文化遺產與全球氣候變遷(Global Climate Change)的議題該如何因應時,台灣當然是差遠了,因為我們連個下雨的漏水都管不好了,哪有什麼腦袋想古蹟與全球氣候變遷的因應之道呢。
 
 
沒空寫長篇大論了,只是看了這些新聞很難過罷了。




高市/英國領事館因大雨嚴重漏水 來台觀光客頻搖頭
 
高雄市大雨狂下,連古蹟都遭殃,英領事館也漏水。 
2008/06/16 14:51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受到連日豪大雨的影響,高雄知名景點「英國領事館」也出現嚴重漏水的情況,四周的屋頂全都遭殃;館方趕緊拿出大大小小的水桶來接水,但因為漏水太過嚴重,造成走廊出現小積水,更慘的是剛好有一群大陸遊客前來參觀,看到古蹟漏水都不禁搖頭。
 
高雄市知名古蹟打狗英國領事館室內的走道,因幾天來的豪大雨造成屋頂嚴重漏水,一整片屋頂幾乎沒有地方倖免,讓館方的工作人員忙得不可開交。一位受訪的工作人員表示,「這樣子如果害客人跌倒,誰要負責?所以我們要趕快把水掃乾。」
 
眼看漏水的情況越來越嚴重,工作人員連忙搬出水桶接水,但抵擋不了又快又急的大雨,走廊地板出現小積水;一批大陸遊客剛好來參觀,不但走路得提心吊膽,還得在室內撐雨傘,離譜的景象讓帶大陸團的台灣導遊覺得很丟臉。台灣導遊表示,「千里迢迢來到台灣,看屋頂漏水,哈哈……很丟臉,真的很丟臉,看了都覺得很丟臉。」
 
而一位受訪的遊客也說,「我們也是第一次來,遇到這種(漏水)的情形,覺得蠻失望的。」原本高雄市政府要拿來拚觀光的知名古蹟,竟禁不起一場大雨而出現漏水慘狀,讓人看了不禁搖頭。
 
 
 
打狗領事館漏雨泡水中古蹟迴廊積水4公分「丟臉丟到台北」
20080616日蘋果日報
 
【魏斌╱高雄報導】南台灣連日大雨,高市古蹟、台灣首座西式洋樓「打狗英國領事館」內也下起小雨!一樓迴廊昨早積水達三、四公分,二樓天花板不停漏水,遊客反諷:「領事這麼大的官,也泡在水裡?」離館不遠的中山大學昨辦畢業典禮,不少學生親友從中北部南下,順道參觀領事館,學生尷尬痛批:「丟臉丟到台北去!」
 
互推責任
英國領事館建於十九世紀中(確切竣工時間仍待考證),原始房舍在二次世界大戰中躲過美軍空襲,卻在一九七七年遭颱風重創,幾成斷垣殘壁,直到一九八六年修復,被定為高市古蹟。
高市文化局為活化古蹟,整修後委託漢王洲際飯店經營,二○○五年曾寫下一年四十萬人次參訪紀錄,成為港澳、日本遊客旅高必訪景點;今年一月,由得月樓股份有限公司接手經營。
 
上廁所屁股就淋濕
但連日大雨讓領事館風貌變色,不僅一樓積水,全館更有多處天花板漏雨,一名遊客說:「二樓殘障廁所最誇張,褲子才脫一半,屁股就淋濕了。」另名遊客反諷說:「好貼心!走上來涼鞋都是砂子,一進來馬上有水沖鞋子。」工作人員無奈說:「每小時清一次,一清就是六大桶水。」
前任經營者、漢王董事長林富男說:「我不評論,不然人家又以為我在找麻煩!」但他保證,「我做的時候絕沒漏成這樣!」
 
經營團隊負責修復
現任經營者、得月樓執行長林志彥說,「之前的員工說以前就是這樣,一下雨就要拿桶子接」,該公司沒選在雨天點交,很冤!文化局副局長劉秀梅獲悉相當震驚,她表示:「經營團隊應該通報文化局,卻從沒回報。領事館之前或許會漏雨,但三年前有次颱風,當時連屋頂都掀了也沒這麼嚴重!」文化局已緊急派員瞭解,依委外經營合約,經營團隊須在取得文資委員同意後立即修復。
 
英國領事館小檔案
◎名稱:打狗英國領事館
◎時間:建於1865
◎形式:兩層洋房建築,建材自中國跨海運來
歷史:原為英商天利洋行所有,後英國領事租下作使館,日治時期是高雄海洋觀測所
◎特色:
.西方國家在台灣興建的第一棟洋樓
.曾被英國領事評為高雄最堅固房子
1987年被高市府列為市定古蹟
2003年市府委託漢王飯店經營,現由得月樓股份有限公司經營
資料來源:高雄市文化局
 
 


外面下大雨英領館內下小雨 
大雨不斷,英國領事館出現外面下大雨、裡面下小雨的窘境。(記者張忠義攝)

〔記者楊菁菁/高雄報導〕一百四十二年歷史的英國領事館市定古蹟最近這幾天出現外面下大雨、裡面下小雨的窘境,二樓辦公室旁的走廊漏水滴滴答答的,看得遊客搖頭不已;去年以前英領館人氣鼎盛的下午茶時光,如今以古蹟導覽為優先而大幅降低商業使用,陰雨綿綿的天氣,位於西子灣山頂的英領館顯得落魄又蕭條。
 
英領館是目前僅存完整的西式紅樓洋房古蹟,二○○四年市府委外經營,由漢王飯店競標取得經營權。二○○六年底委外合約到期,文化局重啟競標機制,與認為擁有優先續約權的漢王飯店,官司正在進行中。
 
文化局表示,英領館漏水問題存在多年,由於古蹟整修都必須由古蹟建築學者來評估與指導,並非一般防漏工程能夠處理,由於漏水部分在建築物外圍走廊,古蹟審議委員會多次派員了解,初步評估並無補強的迫切性;至於英領館改變委外經營方針,遊客的確大幅減少,文化局目前正與新接手的得月樓研擬如何創造遊客回籠欣賞古蹟,但從今年初起,市長室已經收到多封匿名檢舉信函,指陳發現英領館種種缺失,似乎有意讓新經營者下不了台,文化局不會介入商業競爭,但絕對遵守古蹟保護原則。
 
《上述資料來源:自由時報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n/16/today-complain1.htm



p.s: 這裡還有一段新聞影片
http://www.nownews.com/2008/06/16/91-2290312.htm

2008年歐洲聯盟文化遺產獎 獲獎名單
fjju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2:41:37 | 邊寫邊叫 氣象

上圖為荷蘭鹿特丹的The Van Nelle工廠修復與再利用案



2008 European Union Prize for Cultural Heritage / Europa Nostra Awards
 
2008年「歐盟文化遺產獎」 (European Union Prize for Cultural Heritage)日前公佈得獎名單,今年共有六個分別來自捷克、希臘、荷蘭、西班牙與羅馬尼亞,得獎的計畫將獲得10000歐元的獎勵,預計將在2008612在英國的Durham大教堂舉行頒獎儀式。
 
此項文化遺產計畫獎項由歐盟執委會與Europa Nostra泛歐文化遺產聯盟聯合受予Europa Nostra自己本身就是個獎項,2008Europa Nostra的得獎名單在這http://www.europanostra.org/awards/2008/laureates.html 2002年開始這個歸屬於執委會文化計畫的項目,希望藉此獎勵對文化遺產建築的修復及發揮新的運用功能、都市與鄉間地貌的修復、建築遺產的介紹以及對於藝術收藏品的保護等。此外該獎項也受予相關文化遺產研究與教育的相關計畫,對象包括個人或團體等。
 
今年申請該獎項的競爭件數共計109件,來自29個國家。此次共分為四大項目進行評選,包括對文化遺產維護(conservation)、文化遺產研究(Research)、致力於文化遺產服務(Dedicated service)、對於文化遺產的教育訓練與認知提升(Education, training and awareness-raising)等。
 
其中,文化遺產維護類的得獎計畫包括有三件:
位於捷克Český Krumlov State CastleHorní Hrad (Upper Castle)南向立面,獲獎的主因是建立了一套適用在捷克紀念物的新標準。(參考網站http://www.castle.ckrumlov.cz/docs/en/zamek_oinf_sthrza.xml)


第二件得獎作品是位在希臘Ios小島上的Skarkos考古遺址場所,獲獎原因是該考古遺址擁有傑出的維護工作品質,以及對於所有可能會新添加至考古遺址現場的措施或物件都採取介入最少的態度與具敏感度的監測指標,因此在該考古遺址場所內將所有可能會對地景造成任何破壞的因子都併除在外。(參考網站http://media.yen.gr/atlas/thesi_uk.asp?idthesis=432)


第三件得獎案子是位於荷蘭鹿特丹1931年所建的Van Nelle工廠修復與再利用案,得獎原因是發現了再利用新機能的創新,對於歐洲甚或是全世界來說具有指標性的意義。(參考網站http://www.brianrose.com/portfolio/van%20nelle/vannelle.htm


文化遺產研究:
由西班牙Española de Amigos de los Castillos協會所主導的西班牙軍事建築(Fortified Military Architecture)調查研究計畫,主要是針對西班牙一些傑出的軍事遺產進行相關研究,希望藉此提高西班牙軍事建築的價值在整個歐洲的重要性。
 
文化遺產服務:
荷蘭的Stichting Stadsherstel Hoornhttp://www.stadsherstelhoorn.nl/)是一個從事保護歐洲歷史城市中心(Europe's historic city centres)非常成功的民間組織,尤其是它最具特色的志工團隊已經成功的完成許多知名的保護運動。
 
文化遺產的教育訓練與認知提升:
「國際建成遺產維護中心」(International Built Heritage Conservation Training Centre)在羅馬尼亞BontidaBánffy古堡內提供了一個實際進行建築遺產修復的機會,來自13個歐洲國家,超過近800位的專業匠師與大學學生在Bánffy古堡內已經完成部份的修復工作。這個專業的遺產維護中心主要是從事文化遺產的維護工作以及維護訓練,透過「學中做,做中學」的方式建立起一個理論與實務並重的機構。

再談,今年的418主題:「宗教遺產與聖地」
fjju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8:43:07 | 邊寫邊叫 氣象
   
 
   
 
我沒忘記今天是418
 
還記得我在123時,就寫了這篇http://blog.yam.com/fjjung/article/13563764
關於ICOMOS公佈今年418主題的文章,一晃眼,過了三個月了,418也到了,我在4月初終於見到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的活動公告,他們在這天決定依照往例開一個研討會,專家學者齊聚一堂辦個大拜拜的活動交差了事。對我來說,這當然是公部門的習慣拉,我無所置喙,但回頭想想這天存在的意義與價值,若真的想跟世界看齊,想跟ICOMOS的想法站在同一陣線,要做,就好好做,不敢奢望要求公部門能做的多好,但至少應該要做點功課,ICOMOS網站列舉了N項在這一天可以做的事情,台灣只做到其中一項就是辦研討會,我記得前幾年各縣市政府還會統一在這一天所有的古蹟都不收門票,我今個兒還趁用餐時間特定經過台南市的古蹟點,結果很抱歉的是今天是418這件事情對民眾來說是鴨聽雷,因為門票照收,民眾依舊沒有對文化資產的認識沒有多增加什麼,因此這場在台南的研討會其實是沒有太大的意義的,雖然我覺得這次很聰明的結合台南的迓媽祖的活動,剛好與今年的主題相契合,但整體政府部門的推廣成效是零,該怎麼說呢…,真的很想跟公部門說,不要再說台灣的文化資產有多珍貴與偉大了,請做給所有在這塊土地上的人們看吧,用行動證明是最好的愛台灣方式。
 
 
殘念。

另外,一則訊息是關於混沌之父Edward Norton Lorenz的。
。混沌。建築。一直是我走闖網路的慣用匿稱,這位混沌理論的先驅在前天416過世,我想我這個借用他偉大論述的使用者,應該表示哀悼阿…:(
 
※以下附上應該是台灣今天唯一的一場418活動訊息: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2008年文化資產日-宗教性文化資產論壇
一、       活動緣起:
文化資產日緣於1982年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所屬國際文化紀念物與史跡委員會(ICOMOS)所提出,於1983年經聯合過教科文組織第22屆總會通過。ICOMOS每年藉由這個特別的日子,在我們關切文化資產的許多議題面向當中提出主題,以提升大眾對於文化資產多樣性之認識。今年ICOMOS以「宗教性遺產與神聖場所」(Religious Heritage and Sacred Places)作為主題,呼籲世界各國著眼於此主題來組織各種文化資產保存發揚相關活動。宗教性文化資產往往在各種文化資產類別當中佔有重要的比例與地位,承載人類文明的精華,涵納有形文化資產與無形文化資產,構成在地獨特的人文景象與精神意義。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本於國內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之職責,呼應世界潮流並提升國內文化資產保存意識,配合ICOMOS主題辦理2008年文化資產日論壇,著眼於台灣豐富多樣的族群文化,以及多元的宗教性文化資產,闡揚台灣文化意涵,提升民眾對於所身處文化環境的認識與情感。
二、       活動目標:
(一)宣導文化資產觀念以及文化資產保存之關鍵議題。
(二)喚醒並詮釋台灣宗教性文化資產之意義與可貴之處。
(三)引介國外案例作為參考,以增進宗教性文化資產的維護保全措施。
三、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三)承辦單位:台灣二十一世紀文化協會
四、活動時間地點
(一)辦理時間:97418(週五)、19(週六)兩日
(二)辦理地點: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台南辦事處國際會議廳(台南市中正路1-1號)
五、活動內容與議程:
(一)內容說明:
宗教性文化資產具有多元與動態之特質,其範疇定義與保存方法,亟需加以探討,方能研擬適合台灣民情之文化資產維護政策。本論壇計畫安排一天半之研討以及半天之參訪行程。第一天全天聚焦於台灣農曆三月盛大的媽祖慶典,邀請該領域學者專家共同討論其內涵,以及保存所會面臨各種相關議題,加強國內各界對於無形宗教文化資產之認識與重視,敦促主管機關落實其登錄、指定及保存政策。第二天主題探討台灣有形宗教文化資產之多樣面貌與內涵,並結合實地參訪活動,希冀藉由現地互動,讓台灣相關專業得以交流。
 
(二)活動議程:
 
418週五):第一天議程
主題:從媽祖信仰案例探討台灣宗教文化資產內涵與保存政策
 
時間
活動內容
講者
0830-0900
學員報到
 
0900-0920
開幕式暨貴賓致詞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林登讚主任
0920-0950
開幕表演活動
九天民俗技藝團
0950-1100
大甲媽遶境取香
靜宜大學中文系 林茂賢副教授
1100-1120
中場休息
 
1120-1230
媽祖與觀音的關係
空中大學人文學系 蔡相煇副教授
1230-1330
午餐時間
 
1330-1450
白沙屯媽祖進香
白沙屯田野工作室 陳明國先生
1450-1510
中場休息
 
1510-1630
指定古蹟保存修復的價值與民間習俗
台南藝術大學古物維護研究所 張元鳳助理教授
1630-1730
綜合討論
 
 
419(週六):第二天
主題:台灣有形宗教文化資產之多樣面貌與內涵
 
時間
活動內容
講者
0830-0900
學員報到
 
0900-1020
宗教文物
成功大學歷史系何培夫副教授
1020-1040
中場休息
 
1040-1200
開台澎湖天后宮v.s.西瀛相關人物  
澎湖文史工作者高啟進老師
1200-1220
閉幕式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林登讚主任
1220-1320
午餐時間
 
1320-1700
參訪行程:台南後壁菁寮天主堂
台南縣後壁鄉菁寮聖十字教堂    偉方濟神父
 
六、報名對象
論壇:120人;參訪:80人,報名對象如下:
(一)     各級政府從事文化資產保存工作之行政人員。
(二)     區域型文化資產團隊、各宗教法人團體及專家學者、教育學術研究機構、建築專業團體
(三)     其他對文化資產保存具有興趣者。


觀看全文...
設計科系網路爆紅歌曲---死了都要改
fjju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3:15:29 | 邊寫邊叫 氣象

真的是笑到我肚子痛
對於唸建築系的人來說, 實在是太貼切了

網友的kuso功力真是了得
尤其是歌聲竟然與原主唱有拼呢


好樣的:)


關於南韓崇禮門(南大門)火災的後續報導
fjju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4:21:00 | 邊寫邊叫 氣象


 
不是很想花太多時間在這則新聞上,因為論文要銼起來了。但因為收到gmail寄來的事件追蹤新聞,這則新聞可以給台灣相關單位一點警示。原新聞來源是http://www.koreatimes.co.kr/www/news/opinon/2008/02/202_19062.html
 
People cannot but ask a question: Why does the Cultural Heritage Administration (CHA) exist?
 
《韓國時報》(The Korea Times)昨天指出,當事件發生後,南韓的文化部門便宣稱要砸下200億韓元 (約美金2100)要重建它,但在災後現場,卻不見任何積極的作為將可用殘件收集起來加以編號,以利重建工作的進行,這是非常弔詭與有趣的事,因為台灣也常這樣幹,哈,從921震壞的霧峰林家到許多因為火災後大張旗鼓說要重建的古蹟或歷史建築,其實台灣也沒有一套緊急機制是可以應付這種狀況的,殊不知台灣很多古蹟或歷史建築災後的現場第一進駐的人員並不是文建會或地方政府文化局相關的人員,也不是慈濟功德會唷,而是民藝店與古董批發商,他們在第一時間就先把所有還可以「賣」的木構件與雕塑品先打包帶走,這對口口聲聲說要重建的政府單位來說,是最大的諷刺。
 
今天台灣倒是有一則新聞與古蹟重建有關,就是昨天某總統候選人前往台中霧峰林家參觀。霧峰林家是台灣的古蹟中非常特別的案例,在921地震前已經花了2億多元去修復它,但萬萬沒想到,剛修完就碰上921地震,結果有修復過的建築體幾乎全倒,沒修復過的反而站得好好的,究其因大部份是因為傳統木建築多為榫接,但新修復的木構建築則許多都用釘子做接合,因此遇到地震這種天然破壞,硬碰硬之下,木構造就解體的很快(註:921地震後經清查頂厝系列的損壞情況,其中蓉鏡齋:損毀百分之八十。新厝:全毀。頤圃:損毀率百分之七十。下厝系列的草厝:全毀。宮保第:損毀百分之八十。大花廳:全毀。二房厝:損毀百分之六十五)。不過政府單位基於霧峰林家是台灣罕見的建築群體,因此仍決定在地震後再花六億五千萬元進行重建,至於重建後是否仍具古蹟資格,曾引起學界的討論,我個人是比較贊同局部指定為古蹟的方式較妥,也就是確實是最初指定古蹟時所原保留下的建築物仍可以視為二級古蹟,其餘『全毀後』才『新建』的建築物應該取消古蹟資格。通常,這樣的觀念被提出後,一定會有人說,這麼重要的建築物怎麼可以不是古蹟呢?但換個角度想,為什麼要把一棟連好吃又好玩的民俗村都有能力可以蓋起來的新建築物列為古蹟呢?所以回過頭來想,台灣的古蹟指定制度是不是不夠彈性與包容或狹隘?我覺得關鍵也許在於我們少了一個「稱呼」是可以介在法定古蹟資格與一般普通建築中間,它是一個「具有價值或具紀念性」的文化資產,也許只要把這新稱呼的定義講清楚說明白,其實是就能幫霧峰林家的古蹟身份做個解套也說不定。


↗ 煥然一新的戲台,相片來源:http://farm2.static.flickr.com/1259/1475597061_e78a0c0f44.jpg?v=0
 
回頭再看這則新聞的重點,其實有智慧的政治人物到了霧峰林家,應該可以好好趁這個機會表達對於台灣文化資產災害預防與危機處理的因應之道,唉,不過政治人物都是一個樣,所以霧峰林家對台灣建築史的影響還沒有一位政治人物可以真正的看見。
 
【延伸資料】
‧霧峰林宅
 
‧霧峰林宅復建工程

關於「無形文化遺產」(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fjju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9:23:43 | 邊寫邊叫 氣象




這幾天,中國發佈了最新一批的無形文化遺產名單,累積的清單已經多達千筆,每每見到中國在文化遺產方面的新聞與政策,心裡就老是覺得激動與憤憤不平,為什麼身處台灣的我們遲遲不見政府部門重視我們自家的文化遺產,「愛台灣」一詞每個人是喊的震天價響,但執行力卻有如牛步化的緩慢。所以,我還是很不甘願的把中國在這方面的努力,整理一下給大家看看,你會發現原來我們生活週遭有很多的寶貝,都應該及早做保存式的記錄或傳承,看似平凡的生活是很容易變成歷史記憶的,一個不留神,當你想要再現真實的生活時,也許會驚覺怎麼不早點做好保護工作。
 
「人類口述和無形遺產的傑作」(Masterpieces of the Oral and Intangible Heritage of Humanity)的評選工作是從2001年開始的,每兩年一次,2001年宣佈了第一批19項「人類口述和無形遺產的傑作」,2003年宣佈了第二批共28項。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更在2003年公佈了《無形文化遺產保護公約》(The 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希望透過「人類口述和無形遺產的傑作」的運作,能夠在20099月如期的公佈第一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無形文化遺產名錄」(UNESCO’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lists)。
 
事實上,世界上只要是重視自家文化遺產的國家,均紛紛開始針對無形文化遺產(也有人稱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進行相關工作,同時也透過國際事務的活動交流,成立了各種研究中心進行實質的保存行動,日本的無形文化財表現的就極為優異,可惜的是我們還是沒有太多積極的作為,另一方面,教科文組織已經公佈幾批所謂的「人類口述和無形遺產的傑作」就是為了無形文化遺產的列名工作做熱身賽。中國自從2001年「昆曲」(Kunqu Opera)被列入第一批「人類口述和無形遺產的傑作」後,便積極地展開相關的保護計畫,其中行政區域分層過濾的機制,有效地的採取了世界遺產申報的模式,先從縣市往上申報到省之後,再往上報成為國家級的名單,最後要提報到教科文組織的名單,一定得要是國家級的才有資格。
 
中國在2006年第一次公佈的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計有518項,如下:
一、民間文學:包括由江蘇省鎮江市與浙江省杭州市所提出申請的《白蛇傳傳說》、由浙江省寧波市、杭州市、上虞市與江蘇省宜興市與山東省濟寧市以及河南省汝南縣所提出申請的《梁祝傳說》、由山東省淄博市所提出申請的《孟姜女傳說》、由浙江省諸暨市所提出申請的《西施傳說》、由浙江省天台縣所提出申請的《濟公傳說》等共計31項。
二、民間音樂:包括由貴州省榕江縣、黎平縣所提出申請的《侗族琵琶歌》、由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所提出申請的《哈尼族多聲部民歌》、河南省沁陽市與甘肅省慶陽市所提出申請的《嗩吶藝術》等共計72項。
三、民間舞蹈:包括由河北省徐水縣、山西省襄汾縣、浙江省臨海市與廣東省佛山市、遂溪縣、廣州市所提出申請的《獅舞(徐水舞獅、天塔獅舞、黃沙獅子、廣東醒獅)》、由甘肅省蘭州市所提出申請的《蘭州太平鼓》等共計41項。
四、道統戲劇:包括由中國藝術研究院、江蘇省、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與湖南省所提出申請的《昆曲》、由四川省重慶市所提出申請的《川劇》、由廣東省文化廳、香港特別行政區民政事務局、澳門特別行政區文化局、廣東省廣州市、佛山市所提出申請的《粵劇》、由福建省漳州市、廈門市所提出申請的《歌仔戲》等共計92項。
五、曲藝:包括由山東省所提出申請的《山東大鼓》、由陝西省延安市所提出申請的《陝北說書》、由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所提出申請的《龍舟說唱》、由安徽省鳳陽縣所提出申請的《鳳陽花鼓》等共計46項。
六、雜技與競技:包括由河南省登封市所提出申請的《少林功夫》、由 湖北省十堰市所提出申請的《武當武術》、由河北省永年縣 與河南省焦作市所提出申請的《太極拳(楊氏太極拳、陳氏太極拳)》等共計17項。
七、民間美術:包括由雲南省麗江市所提出申請的《 納西族東巴畫》、由河北省蔚縣、豐寧滿族自治縣所提出申請的《 剪紙》等共計51項。
八、道統手工技藝:包括由江西省景德鎮市所提出申請的《 景德鎮手工製瓷技藝》、由江西省所提出申請的《 景德鎮傳統瓷窯作坊營造技藝》、由貴州省所提出申請的《 茅台酒釀製技藝》等共計89項。
九、道統醫藥:包括由中國中醫科學院所提出申請的《中醫生命與疾病認知方法 》、由中國中醫科學院所提出申請的《針灸》、由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所提出申請的《同仁堂中醫藥文化》、由西藏自治區(拉薩北派藏醫水銀洗煉法和藏藥仁、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青常覺配伍技藝、甘孜州南派藏醫藥)所提出申請的《藏醫藥》等共計9項。
十、民俗:包括由中國文化部所提出申請的《春節 》、《清明節》、《端午節》、《 七夕節》、《中秋節》等共計70項。
 
以上為中國第一批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單,然而,在20082月初中國再度公佈了第二批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單,這次中國文化部依照評審標準對中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中直單位申報的2,540個項目進行了審議。提出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推薦項目名單,其中新入選項目564項,擴大指定了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項目134項。
 
看完上述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單後,你可會馬上聯想到台灣原住民各族的傳統歌謠、舞蹈、合音等等,或是台灣傳統的歌仔戲、布袋戲,再或者是南投水里蛇窯…等傳統工藝,其實台灣很有很多的寶貝正在急速地消失當中,但也許有人注意到了,也許有人已經開始進行保護,但最終的力量展現應該要回到政府的政策面上,如此才能整合國家的法令與相關部門。說穿了,就是台灣要動起來,再多的理論研究總還是要有機會實踐才有意義的,不是嗎?
 
 
 
【延伸資料】
‧日本,亞太地區「無形文化遺產」資料庫中心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無形文化遺產」官方網站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一次的「無形文化遺產名錄」公佈時程

2008年4月18日國際文化遺產日,主題公佈: 「宗教遺產與聖地」
fjju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6:18:52 | 邊寫邊叫 氣象
   
 
   

關於
2008年國際文化遺產日:「宗教遺產與聖地」(Religious heritage and sacred places
 
又快到了每年的418「國際文化遺產日」(The World Heritage Day, 1)了。
 
自從「國際文化紀念物與歷史場所委員會」(ICOMOS)於1982418以來,每年到了418這一天,ICOMOS的諸多會員與會員國都會積極地在這一天推動一些事情來讓更多的人瞭解文化遺產維護與保存的真締。雖然在歐洲每年的九月都會有所謂的「歐洲遺產日」(European Heritage Days)的系列活動,但更多的ICOMOS會員卻希望可以持續地在每年的418透過一些活動的進行來更正面的對待文化遺產的維護工作。台灣,自從2003年「國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籌備處」以「機構會員」的身份加入ICOMOS之後,文建會也開始針對這樣的日子舉辦些活動。
 
今年ICOMOS 418的主題已經公告在官方網站上,主題訂為「宗教遺產與聖地」(Religious heritage and sacred places)。這是一個世界各國都一定會存在的遺產類型,更是彰顯不同地域或民族的信仰表徵,因此我期待今年文建會在處理418的相關活動時,能看到更多台灣宗教活動與文化遺產的活力。好幾年前,我曾針對ICOMOS在面對418國際文化遺產日的活動時,所關注的焦點寫了一點文字,台灣雖然在國際間文化遺產事務的活動力較弱,但我還始終認為台灣「主動」去呼應世界各國對於文化遺產保護的相關活動是十分必要的。ICOMOS對於418這一天的相關活動意義與責任是有點期許的,因此他們列了一些建議讓各國家參考:


      4/18這一天,造訪文化紀念物與歷史場所、修復個案能夠儘可能的免費參觀。
      4/18這一天,可以在報章雜誌媒體甚或是電視與廣播知道這項活動訊息。
      4/18這一天,懸掛各式看板在城市的廣場或是主要交通幹道,提醒大家注意在這一天要保存我們的文化遺產。
      4/18這一天,邀請地方或國際間的專家學者參加國際研討會或相關會晤活動。
      4/18這一天,在文化中心、市政廳以及公共場合動員一些討論活動。
      4/18這一天,舉辦展覽(相片、繪畫…等等)。
      4/18這一天,出版書籍、明信片、紀念郵票以及海報。
      4/18這一天,頒發一些獎項給予組織單位或個人,藉以表彰他們在文化遺產維護與推廣的實質貢獻或是出版相關文化遺產傑出著作的努力。
      4/18這一天,替某一最近展開修復工作的文化紀念物舉行動工或完工典禮。
      4/18這一天,藉由活動來提昇學校學童與年輕人對這日子有特別的體認。
      4/18這一天,在不同的國家委員會之間推動所謂「雙向」(twinning)機會,從定義合作的範圍,交換演講者,組織一些研討會與會議或是編輯一些出版品等。
      4/18這一天,科學委員會的委員們在這一天可以接受各國家的邀請對一些特定議題進行討論。


上述這些,未來我們都可以很清楚地檢視台灣的「418國際文化遺產日」,我們達成了幾項?ICOMOS希望418並不是像大拜拜般地舉辦些慶典活動就草草結束了,而這一天也不是唯一要關心文化遺產保存與維護的日子,他們反而是更希望藉由這一天來凝聚地球村的每一份子對文化遺產保存工作的向心力,這才是418的宗旨與期望。無論418可以對台灣的文化遺產幫助有多少,希望這一天是真正的能夠透過各種的方式與媒體管道讓全台灣的每一個人知道文化遺產對我們自己文化的重要性,再多的節慶與活動都不如好好的從教育工作著手來得有永續價值,418對我來說是一個重新觀察台灣如何與世界接軌的機會。
 
 
【註釋】
1ICOMOS418的定義官方名稱是The World Heritage Day”,雖然有世界遺產的字眼,但並不是為了要彰顯UNESCO的世界遺產,而是為了突顯全世界的遺產,因此中文譯為「國際文化遺產日」較佳。
 
【延伸資料】
ICOMOS官方文件
 
‧加拿大「魁北克宗教遺產基金會」(Quebec Religious Heritage Foundation)官方網站
 
‧與宗教信仰有關的世界遺產名單(位於英國牛津研究宗教史的網友Hayes所獨立架設的網站)
http://www.sacred-destinations.com/sacred-sites/unesco.htm


p.s: 4月2日台灣的文資總管理處籌備處終於公告了今年418的活動
詳見
http://tada.cro.cca.gov.tw/main/tpc_03/new_main.php?dm_id=379

淺談「論文引用次數」與「學術貢獻」
fjju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6:50:10 | 邊寫邊叫 氣象
 


這幾年,台灣的教育真的變了。不僅反映在九年一貫的學制上,也反映在高等教育或是學術研究的領域之中。不是在台灣學術圈走闖的人,大概不會瞭解所謂的SCIThe Science Citation Index)、SSCISocial Sciences Citation Index)對學術單位研究者的影響力。這套由美國人所創卻已經重度「學術殖民」台灣的制度,一直不斷地被台灣的學術界所抨擊與討論,但不知道是台灣喜歡被他國殖民?還是喜歡美國人的大腿?這套標準已經滲透到教育部與全台灣的各大學院校,藉由此標準來評估一個老師或是研究者的學術表現,甚至是一所學校的研究績效。
 
簡單說,所謂的SCI或是SSCI分別指的是「科學引用文獻索引」與「社會科學引用文獻索引」(當然還有其它各種哀不哀的資料庫系統),他們所強調的就是你的研究成果是否被同一領域的其他研究者所引用,因此建立「文獻索引」(Citation Index)就可以統計出這份研究受到多少次的被他人引用,也就間接證明你的研究成果很重要,所以才會被大家所引用而受到大家重視。我舉一個例子,假設張三寫了一篇關於「多喝水會死人」的研究成果投稿到某份跟水的研究有關的知名學術期刊上發表,並且獲得刊載的資格。這時候,李四、王五、陳六都看到了這份研究後,分別又以此篇研究的成果繼續擴大研究怎樣多喝水會死人,最後,李四、王五、陳六都另外再其他跟水的研究有關的學術期刊上發表研究論文,他們也都同時在最後的參考文獻上,註明了引用了張三那篇關於「多喝水會死人」的研究論文,爾後,以此類推,張三的那篇文章被引用次數便成為他在學術界中重要的一篇研究。這當中,出現了兩個關鍵的要素,一個是文章被引用次數多寡的價值,另一個是投稿的那份期刊是否在SCISSCI的資料庫系統中的價值。前者取決於你的研究內容是否真的對該領域有學術貢獻,後者代表的是你的研究通過了該領域中公信力最高的學術團體認同(因為不是所有的期刊都會被列入資料庫中,而是要以該期刊的學術公信力與地位而訂)。也就是因為這樣,才會有這樣的教職面試的疑問句出現?「您有幾篇SCISSCI的文章啊?」

就是這樣,台灣的學術界最後還更天才的自創了一個品牌---「臺灣社會科學引文索引資料庫」(TSSCI),這個只在台灣本島內有意義的資料庫指標,這是一種假民族意識下的學術模仿秀(就像是台灣許多的綜藝節目喜歡仿照日本的知名節目一樣,抄一個殼過來就以為自己很專業了。),但,真的是降嗎?
 
我對那些哀不哀的索引資料庫是沒研究(但我還是在畢業規定條件的淫威下,投了兩篇文章到具有TSSCI資格的期刊接受審查,哈哈哈,真糗,說人家是模仿秀,我還自己發通告上節目咧,哈哈哈),其實,我個人是非常贊成這種資料庫系統建立的意義與價值,但我不認同的是用此標準來衡量一個教育者的存在價值。因為研究者與教育者不見得是會同時存在,在一個大學校園中,一定有研究型的老師,也一定有很會教育學生開導學生的老師,孰輕孰重不該用這樣的標準來衡量,但趨勢已成,似乎要在這戰場上生存,還是得面對此一挑戰。也因為這樣,才有人謔稱:SCI  Stupid Chinese IndexSSCI Super Stupid Chinese IndexTSSCI Taiwan Super Stupid Chinese Index
 
最後,我在國家圖書館的碩博士論文網做了點小試驗,竟然發現我那本不成材的碩論可以被引用了19次(真是汗顏,現在回頭看那本論文真的是…罄竹難書,哈),引用次數雖然不是很多,但似乎從中透露出一點訊息
我以指導教授的名字「傅朝卿」作為關鍵字搜尋:檢索結果共 63 筆資料,也就是說在所有我的指導老師所帶的學生中(63筆是有上傳論文資料給國家圖書館的部份),我的論文被引用次數排名第四,前三名都是與再利用有關的課題,因此也反映了我的指導老師在十幾年前對於舊建築再利用課題的研究成果(如下所示)。
 
歷史性建築再利用之探討:以台灣日據時期建築為例
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80/碩士/080NCKU3222009
研究生:施進宗 指導教授:傅朝卿 被引用次數:36
 
歷史性建築再利用計畫程序初探:以臺灣日據時期建築為例
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81/碩士/081NCKU0225008
研究生:李清全 指導教授:傅朝卿 被引用次數:31
 
歷史性建築空間型態之再利用研究:以台灣日治時期公共建築為例
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83/碩士/083NCKU0225045
研究生:巫基福 指導教授:傅朝卿 被引用次數:28
 
從英、美二國古蹟組織探討台南市公有古蹟經營管理策略之研究
國立成功大學/建築學系/88/碩士/088NCKU0222026
研究生:榮芳杰 指導教授:傅朝卿 被引用次數:19
 
歷史性建築外部材料與再利用之研究:以臺灣日治時期建築為例
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83/碩士/083NCKU0225012
研究生:謝文泰 指導教授:傅朝卿 被引用次數:16
 
 
但若以「古蹟」作為關鍵字搜尋:則檢索結果共 207 筆資料,我的論文被引用次數是第九名。這樣就稍微可以看出台灣在古蹟相關研究上的流行趨勢了,第一本葉乃齊老師的論文不用說,他就是第一本,也是影響後續研究者非常重要的一本論文,之所以重要,我會認為是這本論文之後,台灣所有關於古蹟保存的論調全都被他綁住,也就是大家在看待台灣的古蹟保存運動時,都無法擺脫他論文中所寫的那些塵年往事或觀點,甚至還持續拿過去來比擬現在,尤其是「古蹟保存運動」一詞,我認為台灣的古蹟保存早該跳脫「運動」(movement)之名,而該朝另一個路徑前進。此外。觀光領域的論文開始回顧建築專業者的研究,但對於觀光事業本身的影響卻似乎沒能使上力道,當然拉,從這樣的角度來,小弟我的論文好像有那麼一點點貢獻,但用現在的時空背景來看,卻仍是遺產研究中的鳳毛麟角罷了(如下所示)。
 
古蹟保存論述之形成:光復後台灣古蹟保存運動
國立台灣大學/土木工程研究所/77/碩士/077NTU02015009
研究生:葉乃齊 指導教授:夏鑄九 被引用次數:55
 
古蹟保存政策與再利用策略之研究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90/碩士/090NCCU0133014
研究生:林華苑 指導教授:賴宗裕 被引用次數:39
 
台灣古蹟保存政策執行與保存論述關係初探
東海大學/建築(工程)學系/82/碩士/082THU00222009
研究生:林孟章 指導教授:徐裕健 被引用次數:30
 
當代觀光凝視的建構:以鹿港古蹟旅遊為例
東海大學/社會學系/90/碩士/090THU00099005
研究生:沈佩儀 指導教授:王振寰 被引用次數:29
 
再利用歷史性建築為展示館之研究
國立成功大學/建築學系/88/碩士/088NCKU0222003
研究生:張旂彰 指導教授:徐明福 被引用次數:28
 
遊客對古蹟的環境知覺之研究:以淡水鎮古蹟為例
文化大學/觀光事業學系/81/碩士/081PCCU0571010
研究生:臧芷伶 指導教授:李銘輝 被引用次數:20
 
古蹟保存之經營管理:國民信託之應用
國立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88/碩士/088NTU00225010
研究生:黃素絹 指導教授:夏鑄九 被引用次數:22
 
古蹟保存區劃設與執行機制之研究
逢甲大學/建築及都市計畫研究所/89/碩士/089FCU00224003
研究生:陳妙雲 指導教授:周宜強 被引用次數:22
 
從英、美二國古蹟組織探討台南市公有古蹟經營管理策略之研究
國立成功大學/建築學系/88/碩士/088NCKU0222026
研究生:榮芳杰 指導教授:傅朝卿 被引用次數:19
 
最後,有趣的是,我的名字常被人引用錯誤,所以上述的引用次數均不計入把我名字打錯的論文(因為名字錯就無法正確統計,最常錯的就是『芳』變成『方』,『榮』變成『容』,我也不知為何會這樣。)。不過,論文寫作就是這樣,反映了時代的需求,也反映了市場的需求,未來的路在哪,或許從這樣的一種方式可以窺見,其他領域如此。我的碩論被引用幾次對我來說一點意義也沒有,但我認為某種程度的貢獻是有的,但引用次數並不能等同於貢獻的重要性,引用一百次的論文跟只被引用一次的論文,只能說研究的市場是否被有效開拓而已,冷門的研究領域不見得就代表沒有貢獻,這也是我認為教育的評量標準,不該被建立在index之上。或許,我們該思考的是,研究、教育與教學對於社會的貢獻與意義較為實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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