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10,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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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及海關暨邊境保護署CBP將依據「生物恐怖法案」(Bioterrorism Act,全名:2002年公共健康安全及生物恐怖因應法),針對輸美食品必須事先向FDA通知的「進口食品事先通知」過渡規範及要點進行修正,以加強進口食品事前安全維護。
FDA及CBP前述規範修正正公開徵求評論意見,預計於2009年5月6日起實施,其修正重點如下:
1. 事先通知規範時間,仍維持貨物最少需於陸運2小時、空運4小時及海運8小時抵達前通知。
2. 進口商可於貨物抵達前15天內通知。
3. 增加對製造商定義及製造商辨識方法。倘在註冊號碼不清楚情形下,製造商除需輸入名稱外,可選擇輸入製造商詳細地址及為何註冊號碼不清楚之理由。
4. 免除外交包裹之事先通知要求。
5. 在特定條件下,可以快遞追蹤號碼取代提貨單及航空貨物單
6. 針對如個人郵寄、普通品系種子及第三國間之轉寄等情形,FDA及CBP可允許不事先通知。
消息來源:台灣農產品外銷網
新聞發佈:神農廣播電台2008.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