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30, 2009
我最喜歡看到有人為了熱愛的事情不顧一切地努力和投入了。
很本能的,就算感到痛苦也還是閉上眼睛拚命的去做。就算被彈起的石子打得頭破血流也還是去做。
就算自己也不確定這樣行不行也還是繼續做。就算被什麼東西綁住也還是設法去做。
在做別的事的時候,心裡也不時想到接下來怎麼做那件事好呢,或是怎麼樣才能做得更徹底呢。
因為那是必須去做的事情。生下來就是為了要做這件事情。就算沒有天份和機遇,也還是因為純粹的愛情一直去做。
我最喜歡這個了。在那個同時,每個人都變得閃閃發光。像晨曦一樣閃閃發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