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9,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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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所謂的「真實」是一種「相互參照」,但「平衡報導」卻不能等同於「真實」,且也不是同樣的版面、同樣的時間,就可以當成「平衡報導」,如果忽略了「客觀」與「查證」,所有的「新聞」都只是一種沒有意義甚至廉價的「論述」,但這種論述在「迷亂的社會脈絡」及「不明究理的觀者」交互的情境下,成了一把具有「殺傷力」的利劍。
台灣電視新聞媒體之間的競爭不可謂不慘烈,所以各種光怪陸離的現象,成了各家媒體的「獨家新聞」(或可謂「『毒』家新聞」),各種譁眾取寵的事件,當然成了消費及刺激民眾感官的影像,這些種種所謂「新聞」,或許讓人覺得「這種事情也能成為新聞」,但對外界而言,其批評的力道頂多放在「沒有新聞價值」的攻擊點上,但現在媒體及新聞記者最受人詬病的反倒不是這點,而是濫用了「平衡報導」這個重要的新聞專業機制,將新聞報導中最重要的「真實」平面化、數據化,嚴重傷害了新聞的專業。
其實,對於新聞媒體「平衡報導」的宣言早已心生質疑,但直到一次發生在工作上與東森電視新聞記者打交道的經驗裡,才深刻地體會到記者對新聞專業如此地不重視,「只求血腥聳動,不求事實真相」,新聞專業所要求的「查證」工夫,竟成了虛應故事,「平衡報導」的箴言,也只是以毫無建設性的「各說各話」方式來呈現。
事情是發生在二月九日大年初一下午三時左右,接到東森電視新聞一位王姓記者的來電,她表示有人控訴本院急診室在去年十月份林姓主任值班時,一位六十多歲曾瑞明老先生因為從高處跌下,造成顱內出血送來本院,但本院對這位病患不聞不問,長達六個小時,由於需緊急開刀,但本院當時沒有加護病床,也沒有協助病患轉院,因而延誤了治療時機,雖然後來病患轉至台北榮總開刀,但病患的狀況還是不好,而榮總也要他們出院回家療養。聽了王姓記者的說明之後,病患家屬認為本院有醫療疏失,所以透過電視台來對本院表示關切。
她一再追問有沒有接到病患家屬來電要求處理的電話,我向她表示我個人並沒有接過,但本院有其他單位在處理類似「醫療糾紛」的事務,所以或許其他人有接到也說不定,她似乎不太相信這樣說法。
我進一步表示,我說沒有接到並沒有否定有這件事情的存在,而且時間有些久遠,她與我都不是當事者,實在很難憑當事人的一面之詞,就此斷定事情的真相,並且表示本院與台北榮總一向有很好的互動,如果本院無法收治的病人,也會協助轉診至榮總,不太可能發生病患家屬所述的情形,但因為我也不是當事者,不敢說百分之百肯定,所以請她轉告家屬如果對本院有任何意見,都可以透過管道向本院反映,我們都很樂意與對方溝通,雙方將事情釐清以明責任的歸屬。這位記者也說,曾姓老先生的家屬也已向衛生署投訴,我向她表示,那就靜待衛生署的調查,如果家屬對本院的處理過程有意見,我們也尊重家屬循正常的司法途徑向本院提出告訴,本院此時不宜表示任何意見。
總之,她一直要我安排當時急診室的值班負責醫師讓她採訪,做個「平衡的報導」。我表示這有些困難,因為,一來我希望如果家屬有意見可以再找本院溝通,二來我不願與對方在媒體上互相放話,這對事實真相的釐清沒有任何幫助,反而造成「各說各話」的情況,將事實真相變得更加混淆,對雙方都是一種傷害。
掛了電話,心裡總覺得不安心,遂將電視頻道轉至東森新聞,沒多久就看到螢幕左側的跑馬燈出現如下字樣:「獨家!邱小妹妹事件翻版,振興醫院爆發醫療人球案。」再不久,主播的口氣一付認定這就是一件「醫療人球」事件,大大的「獨家」兩字以紅色粗體出現在左上角顯目的位置,接著畫面跳至病患家屬訴說「他們認為」的「事實經過」,本院對病人是如何的不理不睬,沒有協助轉院又要家屬自行處理病患找醫院轉院,現在病人雖然開了刀,但因延誤病情而導致目前病況仍不樂觀,且台北榮總又要他們辦理出院……等等敘述。之後,畫面跳至本院大樓的外觀,背景的聲音出現我的電話錄音,內容表示本院很願意與病患家屬溝通,如果不滿意本院處理,也可以循法律途徑,我們尊重其決定之類的說明。
當下,真是感到非常地憤怒,憤怒的原因有三。第一,記者不尊重受訪者,沒有經過同意即私下偷偷錄音;第二,在自以為「平衡報導」的新聞處理下,不顧「客觀事實」的呈現與「查證」的必要性,逕自下了價值的判斷;第三,媒體只為追求「聳動血腥」,新聞的呈現完全是一種「衝突性」,完全沒有達到「對話、解決」的媒體守門人的功能。
此一則新聞結束,立即去電找本院急診室林姓主任,請他回憶一下去年十月所發生的這一椿事件。他表示,病患在送至本院急診室後,相關的檢查都立即一一進行,但當時的確沒有加護病房,因此透過台北巿EOC(災難應變指揮中心)的協助,幫病患找到離本院約十分鐘車程的「台北巿立陽明醫院」,那裡有空的加護病房可以收治此位病患。
而病患尚在本院急診室時,病患的家屬口氣態度都不是很好,原本陪著來的家屬,一切都表示要等到其他家屬來才能做決定,而後到的家屬來了後劈頭就質問為什麼本院什麼事都沒有做,放任病患躺在病床上什麼都不管,本院林姓主任回應說,他們一直在照顧病人,在他們到之前已緊急處理且相關檢查也完成了,並且協助找到了加護病房。但不知為什麼他們最後沒有去陽明醫院,而且也沒有他們所謂延誤六個小時的事情。
結束通話之前,我向本院林姓主任問了兩個我認為相當關鍵的問題,一個是病歷上有沒有記載入院及出院的時間,二是EOC有沒有本院去電協助的記錄,他表示都有。
在此聽到兩造不同的說法,既然差異如此大,能倚靠的就是外在「客觀」的事實呈現,病歷記錄、EOC通話記錄應該都可以視為「中立」且「客觀」的證據。
之後,我去電此位王姓記者,電話不通似乎關了機。轉而撥了通電話予該電視台醫藥線的召集人李姓記者(主跑本院新聞的記者),說明整件事的來龍去脈,向其抱怨交談過程中被該台記者私自偷偷錄音,此位李姓召集人對其同事私自錄音的行為也深表不能茍同,「怎麼又發生這種事」,她說電視台內曾經過討論並有「沒有受訪者同意,不能偷錄受訪者聲音」的共識,她說會向該位李姓記者的長官反映,並且給了我當天新聞值班王姓經理的電話,表示我應以受害者的身份打電話去說明與抗議。
掛了電話後,又再度撥了電話予王姓記者,我認為有直接向其表達抗議的必要,此通電話接通了,表明身份後,便對其私自錄音一事表達不滿,我並不是在乎會損害個人的名譽或擔心受到醫院的處分,而是對其不尊重受訪者,且以極其粗糙又粗暴的方式,來處理她所謂的「獨家新聞」。她的回應竟只是淡淡地說:「這是一定要的啊,對不起啦!」彷彿對其所造成的傷害與影響不以為意,以為只一句夢囈似的語詞就可以化解或撫平,我完全感受不到她道歉的誠意。
我又向她表示,「妳知不知道事情發生當時的經過?」「妳知不知道我們有透過EOC,協助家屬轉院至陽明醫院?」她的回答竟是:「不知道,所以才要請你們找人接受採訪作平衡報導啊。」內涵好平庸、價值好廉價的「新聞專業」,原來在這位記者心目中「平衡報導」的標準竟是如此表象化,只是將雙方說詞並陳就算了事,更何況她已預設了立場,已讓雙方站在不同的高度上,且在對方沒有防備下,「客氣、禮貌、委婉」的回應說詞,竟成了她拿來傷人的武器。此時,我已不願再與其談論下去,但誠心地說了我對她如此作法的評價,認為她不只看輕了自己職業,也傷害了新聞的專業,最後並且禮貌告知會將事情向她的長官反映。
之後,又撥了通電話予王姓經理,將事情的經過、我的看法與抗議向他說明。他表示理解,也希望我可以找醫師接受採訪以作為彌補。(記住,是彌補新聞處理的不完整,而不是彌補他們的偏頗,他們還是不認為在這件新聞處理上,有任何的錯誤。)
我委婉地拒絕了,因為我不願意這件事因為雙方的隔空放話,而模糊了事實的真相,與掩蓋了他們錯誤的處理方式,他說如果我們不接受採訪,是不是希望他們將新聞撤下來,我回應表示能撤下來不播當然最好,如果不行那就依他們的想法去處理新聞。他說能不能撤下來,不是他所能決定的,必須向上面的長官報告,我說我可以理解,只希望他們不要成為別人攻擊對方的武器,我沒有說出的是「不要被對方利用了」。
再次扭開電視機,跑馬燈依舊在跑著,而後新聞的處理則將電話錄音刪去,且以記者的旁白表示,本院曾經透過EOC協助家屬轉院,並沒有家屬所說的延誤治療之說法;另外,此時也出現了台北榮總對要病患出院的回應,表示當天曾老先生送到台北榮總後,即立刻安排開刀,並且住進加護病房,之後再轉至普通病房,現在病情已穩定可以出院回家休養,如果病情有任何的變化,可以緊急回到醫院治療。
略去台北榮總的回應不談,因為家屬的重點是在於,本院對病人的不聞不問導致延誤病情,然而整件事有兩種出入極大的說法,記者應該相信那一方的說法?或許記者本身有其價值判斷,所以有了先入為主的觀念,這一種如果在事情混沌未明,且沒有任何其他客觀事實可供參考查證下,難免必須以雙方意見並陳的「平衡報導」來組織新聞,但如果是有其他管道或其他事實可供查證下,記者就不能以「平衡報導」當作藉口,作為其疏於查證的責任來規避外界的譴責。
在一本書上看到下面這樣的一段話,對照上述記者對其專業的表現與媒體對新聞客觀中立之堅持的自許,真是諷刺的一幅畫面。
「美國學者Tuchman認為,新聞的專業主義(professionalism)主要是根據新聞組織自身的需要來界定的。專業技能的高峰是運用某種實際技術,傳遞具有高度客觀性的資訊產品,而客觀性的主要特點必須真實、態度中立。因此,按照他的看法,新聞客觀性相當是一種專業意理(professional ideology)。」
台灣電視新聞媒體之間的競爭不可謂不慘烈,所以各種光怪陸離的現象,成了各家媒體的「獨家新聞」(或可謂「『毒』家新聞」),各種譁眾取寵的事件,當然成了消費及刺激民眾感官的影像,這些種種所謂「新聞」,或許讓人覺得「這種事情也能成為新聞」,但對外界而言,其批評的力道頂多放在「沒有新聞價值」的攻擊點上,但現在媒體及新聞記者最受人詬病的反倒不是這點,而是濫用了「平衡報導」這個重要的新聞專業機制,將新聞報導中最重要的「真實」平面化、數據化,嚴重傷害了新聞的專業。
其實,對於新聞媒體「平衡報導」的宣言早已心生質疑,但直到一次發生在工作上與東森電視新聞記者打交道的經驗裡,才深刻地體會到記者對新聞專業如此地不重視,「只求血腥聳動,不求事實真相」,新聞專業所要求的「查證」工夫,竟成了虛應故事,「平衡報導」的箴言,也只是以毫無建設性的「各說各話」方式來呈現。
事情是發生在二月九日大年初一下午三時左右,接到東森電視新聞一位王姓記者的來電,她表示有人控訴本院急診室在去年十月份林姓主任值班時,一位六十多歲曾瑞明老先生因為從高處跌下,造成顱內出血送來本院,但本院對這位病患不聞不問,長達六個小時,由於需緊急開刀,但本院當時沒有加護病床,也沒有協助病患轉院,因而延誤了治療時機,雖然後來病患轉至台北榮總開刀,但病患的狀況還是不好,而榮總也要他們出院回家療養。聽了王姓記者的說明之後,病患家屬認為本院有醫療疏失,所以透過電視台來對本院表示關切。
她一再追問有沒有接到病患家屬來電要求處理的電話,我向她表示我個人並沒有接過,但本院有其他單位在處理類似「醫療糾紛」的事務,所以或許其他人有接到也說不定,她似乎不太相信這樣說法。
我進一步表示,我說沒有接到並沒有否定有這件事情的存在,而且時間有些久遠,她與我都不是當事者,實在很難憑當事人的一面之詞,就此斷定事情的真相,並且表示本院與台北榮總一向有很好的互動,如果本院無法收治的病人,也會協助轉診至榮總,不太可能發生病患家屬所述的情形,但因為我也不是當事者,不敢說百分之百肯定,所以請她轉告家屬如果對本院有任何意見,都可以透過管道向本院反映,我們都很樂意與對方溝通,雙方將事情釐清以明責任的歸屬。這位記者也說,曾姓老先生的家屬也已向衛生署投訴,我向她表示,那就靜待衛生署的調查,如果家屬對本院的處理過程有意見,我們也尊重家屬循正常的司法途徑向本院提出告訴,本院此時不宜表示任何意見。
總之,她一直要我安排當時急診室的值班負責醫師讓她採訪,做個「平衡的報導」。我表示這有些困難,因為,一來我希望如果家屬有意見可以再找本院溝通,二來我不願與對方在媒體上互相放話,這對事實真相的釐清沒有任何幫助,反而造成「各說各話」的情況,將事實真相變得更加混淆,對雙方都是一種傷害。
掛了電話,心裡總覺得不安心,遂將電視頻道轉至東森新聞,沒多久就看到螢幕左側的跑馬燈出現如下字樣:「獨家!邱小妹妹事件翻版,振興醫院爆發醫療人球案。」再不久,主播的口氣一付認定這就是一件「醫療人球」事件,大大的「獨家」兩字以紅色粗體出現在左上角顯目的位置,接著畫面跳至病患家屬訴說「他們認為」的「事實經過」,本院對病人是如何的不理不睬,沒有協助轉院又要家屬自行處理病患找醫院轉院,現在病人雖然開了刀,但因延誤病情而導致目前病況仍不樂觀,且台北榮總又要他們辦理出院……等等敘述。之後,畫面跳至本院大樓的外觀,背景的聲音出現我的電話錄音,內容表示本院很願意與病患家屬溝通,如果不滿意本院處理,也可以循法律途徑,我們尊重其決定之類的說明。
當下,真是感到非常地憤怒,憤怒的原因有三。第一,記者不尊重受訪者,沒有經過同意即私下偷偷錄音;第二,在自以為「平衡報導」的新聞處理下,不顧「客觀事實」的呈現與「查證」的必要性,逕自下了價值的判斷;第三,媒體只為追求「聳動血腥」,新聞的呈現完全是一種「衝突性」,完全沒有達到「對話、解決」的媒體守門人的功能。
此一則新聞結束,立即去電找本院急診室林姓主任,請他回憶一下去年十月所發生的這一椿事件。他表示,病患在送至本院急診室後,相關的檢查都立即一一進行,但當時的確沒有加護病房,因此透過台北巿EOC(災難應變指揮中心)的協助,幫病患找到離本院約十分鐘車程的「台北巿立陽明醫院」,那裡有空的加護病房可以收治此位病患。
而病患尚在本院急診室時,病患的家屬口氣態度都不是很好,原本陪著來的家屬,一切都表示要等到其他家屬來才能做決定,而後到的家屬來了後劈頭就質問為什麼本院什麼事都沒有做,放任病患躺在病床上什麼都不管,本院林姓主任回應說,他們一直在照顧病人,在他們到之前已緊急處理且相關檢查也完成了,並且協助找到了加護病房。但不知為什麼他們最後沒有去陽明醫院,而且也沒有他們所謂延誤六個小時的事情。
結束通話之前,我向本院林姓主任問了兩個我認為相當關鍵的問題,一個是病歷上有沒有記載入院及出院的時間,二是EOC有沒有本院去電協助的記錄,他表示都有。
在此聽到兩造不同的說法,既然差異如此大,能倚靠的就是外在「客觀」的事實呈現,病歷記錄、EOC通話記錄應該都可以視為「中立」且「客觀」的證據。
之後,我去電此位王姓記者,電話不通似乎關了機。轉而撥了通電話予該電視台醫藥線的召集人李姓記者(主跑本院新聞的記者),說明整件事的來龍去脈,向其抱怨交談過程中被該台記者私自偷偷錄音,此位李姓召集人對其同事私自錄音的行為也深表不能茍同,「怎麼又發生這種事」,她說電視台內曾經過討論並有「沒有受訪者同意,不能偷錄受訪者聲音」的共識,她說會向該位李姓記者的長官反映,並且給了我當天新聞值班王姓經理的電話,表示我應以受害者的身份打電話去說明與抗議。
掛了電話後,又再度撥了電話予王姓記者,我認為有直接向其表達抗議的必要,此通電話接通了,表明身份後,便對其私自錄音一事表達不滿,我並不是在乎會損害個人的名譽或擔心受到醫院的處分,而是對其不尊重受訪者,且以極其粗糙又粗暴的方式,來處理她所謂的「獨家新聞」。她的回應竟只是淡淡地說:「這是一定要的啊,對不起啦!」彷彿對其所造成的傷害與影響不以為意,以為只一句夢囈似的語詞就可以化解或撫平,我完全感受不到她道歉的誠意。
我又向她表示,「妳知不知道事情發生當時的經過?」「妳知不知道我們有透過EOC,協助家屬轉院至陽明醫院?」她的回答竟是:「不知道,所以才要請你們找人接受採訪作平衡報導啊。」內涵好平庸、價值好廉價的「新聞專業」,原來在這位記者心目中「平衡報導」的標準竟是如此表象化,只是將雙方說詞並陳就算了事,更何況她已預設了立場,已讓雙方站在不同的高度上,且在對方沒有防備下,「客氣、禮貌、委婉」的回應說詞,竟成了她拿來傷人的武器。此時,我已不願再與其談論下去,但誠心地說了我對她如此作法的評價,認為她不只看輕了自己職業,也傷害了新聞的專業,最後並且禮貌告知會將事情向她的長官反映。
之後,又撥了通電話予王姓經理,將事情的經過、我的看法與抗議向他說明。他表示理解,也希望我可以找醫師接受採訪以作為彌補。(記住,是彌補新聞處理的不完整,而不是彌補他們的偏頗,他們還是不認為在這件新聞處理上,有任何的錯誤。)
我委婉地拒絕了,因為我不願意這件事因為雙方的隔空放話,而模糊了事實的真相,與掩蓋了他們錯誤的處理方式,他說如果我們不接受採訪,是不是希望他們將新聞撤下來,我回應表示能撤下來不播當然最好,如果不行那就依他們的想法去處理新聞。他說能不能撤下來,不是他所能決定的,必須向上面的長官報告,我說我可以理解,只希望他們不要成為別人攻擊對方的武器,我沒有說出的是「不要被對方利用了」。
再次扭開電視機,跑馬燈依舊在跑著,而後新聞的處理則將電話錄音刪去,且以記者的旁白表示,本院曾經透過EOC協助家屬轉院,並沒有家屬所說的延誤治療之說法;另外,此時也出現了台北榮總對要病患出院的回應,表示當天曾老先生送到台北榮總後,即立刻安排開刀,並且住進加護病房,之後再轉至普通病房,現在病情已穩定可以出院回家休養,如果病情有任何的變化,可以緊急回到醫院治療。
略去台北榮總的回應不談,因為家屬的重點是在於,本院對病人的不聞不問導致延誤病情,然而整件事有兩種出入極大的說法,記者應該相信那一方的說法?或許記者本身有其價值判斷,所以有了先入為主的觀念,這一種如果在事情混沌未明,且沒有任何其他客觀事實可供參考查證下,難免必須以雙方意見並陳的「平衡報導」來組織新聞,但如果是有其他管道或其他事實可供查證下,記者就不能以「平衡報導」當作藉口,作為其疏於查證的責任來規避外界的譴責。
在一本書上看到下面這樣的一段話,對照上述記者對其專業的表現與媒體對新聞客觀中立之堅持的自許,真是諷刺的一幅畫面。
「美國學者Tuchman認為,新聞的專業主義(professionalism)主要是根據新聞組織自身的需要來界定的。專業技能的高峰是運用某種實際技術,傳遞具有高度客觀性的資訊產品,而客觀性的主要特點必須真實、態度中立。因此,按照他的看法,新聞客觀性相當是一種專業意理(professional ideolog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