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9, 2012
fredachia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21:58:52 |
值得紀念日
Makiyo 事件越演越烈,電子與平面媒體一窩蜂的聚焦於此。
這幾天,看到的、聽到的,多是一面倒的要 Ma小姐四人(尤其是Ma小姐與日本男)受到「最嚴厲」的法律制裁,好像他們是萬惡不赦般的窮凶惡極之人。
但是,會有如 Makiyo、ㄚ子、湘瑩等這樣的藝人,不就是媒體捧出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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