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簡子傑
主體性問題在台灣藝術圈曾歷經含混的論述過程,最早這個詞作為政治想像來發生,這時的主體意味著某種可以自己決定將來的物事,它的政治性體現在某種命名運作中——如果說任何命名運作至少都包括兩種東西,命名就是將這兩種東西給聯繫起來的主動關聯——這種情況下,我們完全可以將這裡的「主體」等同於「台灣」,並暗指台灣獨立的政治訴求。
但也因為這裡的主體,其實更多地透過對於「國家」狀態的想像獲得投影,便會讓講求個體/獨特性的藝術活動被激烈地化約,當台灣藝術主體性就意味著以這種政治現實為描繪對象的藝術作品時,如此的圖像學—詮釋模式至少遺漏了那些僅憑作品「形式」本身——更精確地說,藝術創作主體所運用的「媒介」——便可能召喚的政治性外延。
本文肇始於這種迫切感:一方面,導因自對「形式」的理論關注,這種關注將形式視為理論與實踐之間的媒介,它使得理論成為可能;再者,當主體處於未決的尷尬位置,身在台灣的我們也就被迫投入媒介式的想像中,我們在是什麼和不是什麼之間的中介地帶徘徊——這個時刻,我們不再需要問自身據有怎樣的主體,若真要回應這個匱缺的主體狀況,典型的回答是:不如逕行建構這個主體。這種建構論的回答稍嫌樂觀,有許多理由說明這種建構論不會建立在個別主體所匯集的意願團塊上,目前更需要的很可能是脈絡化這個主體性的中介歷程,並進一步地理解這種主體性的出現、生產與衰頹是如何地交織在台灣社會整體的樣貌中。
迫切感與另一種提問進路:在藝術創作活動中的日常生活語言活動
無論如何,當主體性議題意味著命名,便擺脫不了同一性運作,勢必要對另外一些對象進行排除,為了避免如此困境,早在1996年「台灣藝術主體性」雙年展時,便有評論者提議,應尋找一個更具穿透性的提問進路,並摒棄主/客體的二元式論述。如此提議固然有其理論效力,然而,卻未能回答藝術作為實踐所遭遇的實際問題,也因此我將提問設定在藝術創作活動本身,希望能夠描繪出藝術社群之於「主體性」詞語的使用方式,進而找出同樣具備穿透性的提問進路;另一方面,當我特意著重日常生活語言的使用層面,多少也意味著,我認為存在於社群內部的這種非正式內容往往更具規範性,這也就是我所謂的「美學命令」。
風險在於:在將對象設定為日常生活語言時,這裡存在著極高的模糊性,畢竟沒有人能夠清楚地算計有多少創作者確實在這個意義下使用這些詞語,此外,這也意味著擱置這些詞語各有的西方脈絡,而對這些詞語如何為在地的藝術創作活動產生效用所做的思考,便很可能重複了西方思維體系的流變歷程,但我的目的卻是生產出具體內容,它的具體並非訴諸假設正確的那種客觀性,也不是為了樹立另一個具優位性的詮釋主體,而是讓意義得到更大的差異化可能,它唯一的保證在於:這個差異化可能必須回返藝術創作活動中,方能得到驗證。
美學命令:主體性作為體制效果
這裡的「美學命令」究竟為何?在相關的藝術討論場合中,常聽到一些具「指令」性質的詞語,這些詞語為藝術標示出創作目標,或是為所有這些被創作出的作品詮釋出理由。雖然這些指令鮮少被明白地表達成「你應怎麼做」,這些詞語仍像是一些指令,在一個我們可以含糊地稱為「美學」的理論層次中被意指,繼而以論述的優位性介入了藝術家的創作過程。我將這類概念權宜地稱為「美學命令」,其並非意指作為哲學分支的美學果真帶給了創作者某種指導概念,而是因為較諸於實踐層次的創作行為而言,其仍具有後設特徵,再者,這些美學命令在不同場合中具有規範功能:它很少直接規定了什麼不能做,但至少鼓舞了某種做的方式。
這些「美學命令」在討論場合中被不經意地說出,我可以列舉若干詞語——諸如「精神性」、「觀念」、「身體」、「影像」等等——一方面,它們為作品的詮釋活動中不可避免的動態評價機制提供了參照,再者,這些具命令性質的詞語也為我們的藝術創作提供了座標,作為創作者,這是一種當你回頭看就會發現的東西,而依循這些美學命令,創作者便彷彿掌握了自己的命運,如果我們將創作比喻為旅程,那麼這些美學命令便許諾會有個終點,雖然也不太會有人為這個終點是否承諾了什麼個更好的存在,它只是座落於遠方,讓藝術創作活動開始有了對象性的想像。
「美學命令」究竟如何運作?以我最近參與北藝在職碩班評鑑時所見的情況為例:學院內「過於仰賴技術」的作品總是受到貶抑,某位學生以數位媒介進行創作,他手持數位攝影機,拍攝時身體劇烈搖晃,完成的影像具有很強的視覺效果也傳遞了某種身體感,但學院老師批評這不過是經由科技媒介所偶然造成的抽象畫,因而缺乏了主體性,另一方面,這位學生受到老師影響,在這些數位加工的影像上再添入手繪筆觸,並以人文/科技做對比,評鑑時以此自述來詮釋這些作品。
這個例子顯示了「主體」作為人文性(透過人工的介入痕跡獲得隱喻)的美學命令作用於作品的體制效果:藉由貶抑同樣經由手操作但乍看像抽象畫的媒介再現,儘管被期待的身體仍作為創作者原初的直觀來源,但在不同需求的限制下,它變成一種不是原本的東西,在這裡,它由身體轉變為經過特定繪畫格式所規範的人文性內容,這種人文性意味著傅柯所說,18世紀末才出現的那種主體,「身體」似乎未曾減損了談論它之興趣——但我們也注意到,這兩個詞可能隨時相互替代,「主體性」除了意味著可能的政治性外延,在不同場合中更可替代成人文性這一人文學科的本質要求,也就是說,當一件作品無法顯現主體的介入痕跡,將被視為過度仰賴技術的工藝品,另一方面,身體則被框架在時常流動的語意環境中,它可能被視為最後檢視作品的目的,卻又不無矛盾地,成為某種淵源性的本質對象。
台灣藝術主體性的衰頹,與外在性的他處
上述事例中,「主體性」一詞獲得相當擴大的解釋,人文性使得幾乎沒有任何內容不能涵攝在這個概念下,但這並不是說主體性因此就是空洞的,相反,它具備強大的規範功能,在藝術學院的評鑑場合中,它成為指導概念,作為這種作品中必然要有的「人文性」,它要求主體的手操作介入。乍看之下,這個事例沒有顯示其政治指涉,如1990年代關於台灣藝術的主體性論爭,後者的這種主體性在作品中的存在很難得到驗證。
事實上,「主體性」這個概念曾為90年代初至中期標示出重要的歷史性光譜,1996年的北美館首次雙年展「台灣藝術主體性」可謂為高峰,前期背景是陳水扁新任台北市市長,其所任命的北美館館長張振宇在輿論壓力下匆促下台,而與展覽相關的爭議點,則包括:展呈形式、作品與數位策展人文論之間的切合度等,「主體性」是貫穿其間的主要論題,這些爭論反映了台灣面對全球化浪潮時的文化焦慮,這種焦慮要求清楚的定義,或也因此,多位參與論辯的理論者多在思索如何界定這裡的「主體性」,這種較諸創作活動來說極為後設的論述生產,通常對於作品不具有效的解釋力。
往後主體性這個詞迅速褪去光彩彷彿不曾出現,而也在同時,台灣藝術世界在一個更形巨大的全球化舞台中遭遇了衰頹——這種衰頹感來自相當主觀的比較,卻是台灣藝術世界的普遍觀感,例如,較諸於中國當代藝術市場的勃興,華人藝術家在歐美藝術世界引起的反響卻獨漏台灣等等,或者,在台灣內部,北美館自「台灣藝術主體性」之後,改採國際策展形式的台北雙年展,近年來,卻由亞洲重要的國際雙年展之一,跌落至乏人聞問的衰弱過程。
當然,這種比較性的衰頹感可能只是主觀感受,讓我感到好奇的反而是「主體性」一詞何以這麼迅速消失,至少,在藝評語言中,它不再成為用以描述台灣整體的藝術氣氛的詞語,另一方面,作為美學命令的主體性概念,儘管仍舊在上述事例中間歇發生效果,其作用卻已轉變成指導創作活動的美學命令,其意涵可以任意滑動,這種主體性在學院內部為作品標定目標,在這多為臨時的命名時刻,主體性以模糊的對象指稱取代了這個概念過去訴諸的穩定性——它不再為界定自身定位所服務,它不再是由內而外因而確立了自身的物事,卻是可用來檢查作品的外部參照。
我們可以有多種用來說明這種主體性衰頹的解釋,諸如:隨著台灣經濟成長下滑,過去「台灣錢淹腳目」的自信已經消失,於是藝術世界就不再有這種「主體性」議論,或者,受到所謂後結構主義影響,人們發現在這個時節中議論主體是不合時宜的,更或者,隨著藝術社群的「美學進展」,有一些基本概念已經位移,於是我們需要新的理論術語與認識模型。
上述原因都可能為真,也許我們可以為現象進行內在分析而尋覓一條可能的理路,但這不是本文的首要關注,這是因為膠著於內在性的探討與藝術社群有著嚴重脫節。例如,如果我們將經濟衰退視為主體性議題衰頹的社會背景,儘管這種診斷可能為真,但它的內在性卻是由作品與社會背景的可類比性作為前提,然而,不僅因為這種可類比性缺乏必要的中介概念,再者,在藝術社群中,對於形式問題的談論卻可能完全是外在的,這種外在性會將所有的藝術語言框架為個別藝術家的選擇結果,同時,這種選擇又不是為了擔保其可能的意義生產。
例如,「蓋印」意味著個人身份的法律確認,這種確認是主體的一種權力形式,我們便可以將莊普的「印格繪畫」視為主體權力的行使,在這個意義上,他的極限繪畫充滿了主體性的政治詮釋潛力,尤其當這些蓋印行動最後生產出匿名的系列性效果,這種操作上是主體的權力施行、最終卻得到抽象圖案的藝術表現便可析離出濃厚的寓意,但這個析離過程卻不需要內在性的分析理路:並不是因為蓋印就有那樣的權力意義,而是莊普在製作這些作品時確實蓋了印章,這個蓋印的活動完全可等同於外在的蓋印行為,而非由於將這種意義內在於作品的反映論方式。於是一個設限於在地藝術社群的理論提議,將透過我所謂的美學命令得到展現,我將之視為更具穿透力的提問進路。
對於這種外在性的執念使我將問題意識導向素樸的反映論以外的他處,我所尋求的這種外在性,將透過曲折的個體選擇過程,將一些詞語直觀地辨認成某種事物,是這些事物促成了世界的樣貌,這個世界的樣貌總是遠離內在性的詮釋/意義,這個他處將可透過對若干詞語的深度描繪獲得顯現——這個顯現倒不是說如何更準確地界定這個主體概念,而是如何去談這之中的流變過程、我們怎麼看待這個詞語?這個詞語的產生、論辯以及退場,是在怎樣的社會與美學背景中發生?它如何對具體的藝術作品發揮效果?我們有沒有可能透過形式的理解,進一步辨別這些詞語如何作用於作品?其後當藝術社群以其他詞語進行取代,其原因為何?
身體取代實在的台灣脈絡
值得注意的,當「主體性」自這個舞台消失,一些新的美學命令也應運而生,例如「身體」就帶著新的光譜,以致成為當下這種當代藝術所依賴的外部參照——以帝門藝術教育基金會蒐羅國內主要藝術期刊的資料庫進行搜尋,篇名中有「主體」者主要集中在1992年至1996年,其間1993年更有兩年的中斷,「身體」一詞同樣自1992年出現,至1995以前有三年中斷,其後則延續至今,篇名中有「身體」者約略為有「主體」者的1.5倍。
儘管「身體」可視為台灣自1996年後具指標性的美學命令,但這個詞語的出現,卻多在一些譯介國外藝術潮流的文章中出現。這種現象,一方面間接表明西方藝術世界之於主體性問題的興趣可能不像台灣這麼高,再者,作為具有美學命令效果的身體,在這裡也顯示出台灣與西方藝術世界的奇特共通性,彷彿忽然間,身體變成藝評人與藝術家必須共同面對的對象。
這個身體不像主體性議題那麼容易嵌結至敏感的政治內容,但以身體來創作也不乏可能的政治性——選擇了這種表現方式,便可視為對於傳統藝術類型的抵抗,身體更是直接的「衝撞」對象——另一方面,身體又作為他者而出現,關於如何觀看這個身體的權力議題已足以引出一套後殖民論述,然而,這個身體卻也不是一項完全外來的東西,我們都有身體,我們只是長期忽視這具身體,而身體這個議題的出現更有其台灣自身的藝術脈絡可循。
幾年前我曾在典藏一個名為「用身體實踐的藝術」專輯中寫了一篇〈從模糊的類型到影像機具的身體:年輕藝術家的幾種類型〉,其中提到:
然而,儘管仍存在著以所謂「行為藝術」類型、「行動」實踐或以「身體」為議題參照的創作群體,以下我將論及的年輕藝術家卻很少樂於接受這個標籤。當藝術家的身體在藝評特意營造出的潮流與潮流間隙漂流,批評言說對類型標籤的捕捉有時竟形成一種奇觀式背景──在這個不盡然西方的社會情境下,既不需像西方藝術史,或藉著日常生活的身體來捕捉在再現中已不再可能的實在(reality),也不需從表演(perfomance)之現場性來建立其觀眾新關係,剩下的只是銘刻在每個個人身體的差異──於是,作為本應說明它如何可能的論述,現在彷彿只是一群憑空製造出的、從未為當事人所同意的論題之匯聚,儘管所有與自我有關的身體皆召喚著差異,「行為藝術」卻弔詭地成為收容這群藝術家的同一性來源。
嚴苛的理論眼光不會同意「行為藝術」等同於我們這裡所談的「身體」,但「身體」難以用來化約藝術創作卻是不爭的事實,對我而言,重要的是「藉著日常生活的身體來捕捉在再現中已不再可能的實在,也不需從表演(perfomance)之現場性來建立其觀眾新關係,剩下的只是銘刻在每個個人身體的差異」這段陳述,這段陳述表明,「身體」不同於從劇場獲得脈絡合法性的表演藝術,也對立於透過再現被捕捉的「實在」。
當代藝術與劇場的對立較容易理解,簡單的說,就是這裡的身體不是一種「演出」,而是「本身就是」,這意味著身體總是非再現的,這裡的身體就是這具身體而已,至少在台灣藝術世界中,碰觸身體的作品多少意味著對於所謂的再現感到懷疑,在過去,這種再現聯繫到如何捕捉實在的技術,也聯繫到主體如何表達的方式。
伊通公園精神導師林壽宇,當他的雕塑《我們的面前是什麼》於1985年獲得「中華民國現代雕塑特展」首獎時,他曾以如下語句來說明何謂「以表達來表達不可表達之表達」:
以「表達」來表達不可表達之表達,著重造形和空間的設計,以幾何的抽象造形來傳遞出密度高的空間,極具時空的延展性,作品任其生銹而產生自然之美,其意在與大地永恆存在。
在這不可表達之表達中,所謂「密度高的空間」——某種高度量化、聚集了更多幾何抽象形式的造形元素——將具備「時空的延展性」。正是在這裡,我們發現林壽宇透過繪畫平面卻欲捨棄畫框、透過雕塑的物理擴張卻欲告別台座,他正向著具體時空環境發出越出的探詢,我們終於遭遇芭芭拉‧羅斯(Barbara Rose)意欲召喚的極限主義兩極:繪畫現在是物體,彷彿現成物——在一具體且既有的三度空間中展示。
在杜象式的極限主義中,林壽宇的藝術意味著否認絕對價值方面的關連,更確切地說,如果他過去那種精確素潔的白色繪畫總是隱喻了烏托邦理想世界式的絕對價值,往後在「異度空間」中的《白線的延續:無始無終》,卻透過那些幾近隨機陳列的現成物——尼龍繩與鋼軌——藝術家提供的造形元素和既有基地產生同質性的連結,於是作品將與所安置背景產生某種特定關係。現在,作品不再是添加、更非意象的主觀投影,而是與原有世界的縫接,作品以藝術之名終將成為世界的一部份。在這頹敗過程裡的物質世界總是必須先到場,「作品任其生銹,其意在與大地永恆存在」則暗示了取代了永恆存在的實在世界的身體。
「自然之美」可能意味著這裡出現的身體嵌結了某種自然主義觀點,無論如何,出現在作品中的身體凸顯了藝術追求的對象有其限度,這種有限性構成了身體的可類比關係,當透過材質得到實現的極限主義套路被實現在作品中,它的「有限性」更可聯繫到傅柯《詞與物》最末表明的主體的終結觀:「人之死」。
當繪畫向空間的越出經驗激化出有限性,當「實在」不再被當成藝術追求的對象,「身體」取代了傳統的藝術本體論所仰賴的媒介—存在,後者——中介於創作主體與藝術對象之間的東西——才為藝術之於「實在」的悠遠追求鋪陳出可能性條件,進而言之,特定場域裝置訴諸於現成的實在空間,相對於可置換的台座,這裡的作品構成了與實在的有限性關聯,這就讓裝置為身體提供了空間縫隙。當藝術家接近了身體,也就接近了這既非客觀亦非主觀的縫隙狀態,這個縫隙狀態擱置了主體,使其迴旋在無可名狀的中介狀態中,而身體無法轉讓也就不能被媒介地看待,它折射出的幽光卻指向必然要死的臨時狀態:我們感覺到身體,對主體卻恍若未聞。
「空場」之後
藉著探究這類詞語如何被展開的狀況,便很可能得以挖掘出當下台灣的這個藝術脈絡其中一個遮蔽的源起。事實上,我們能夠思考的,是一部「『主體性』之後」的歷史,當然,這並不是說過去幾個世代的藝術家、評論者曾經膠著於主體性一詞的那些關切已經解決,甚或是相關提問已經失去效力,而是出自於一種基本觀察:這個觀察注意到「主體」一詞在這個圈子內不僅有其多變的意涵,它在過去曾經扮演了某種在創作之上的這種「美學命令」,而今這種美學命令的效果不再。
現在「主體」這個美學命令已不再如同過往頻繁出現,儘管我們不能武斷地說「身體」便取而代之,然而,作為「美學命令」的這兩個概念,卻可以在並非臆想的論述平面中來回滑動。
在我今年較早的一篇文章〈「消失的主體」的幾種版本——在「赤裸人」與「空場」之間〉中,藉由詮釋「主體(之外)」,我主要是為了說明這種別具意義生產潛力的主體性議題如何出現在不同的展覽暨其批評脈絡,其中,「消失的主體」除了可以被援引為藝術家創作的內在動力(例如「空場」所意圖表明的),它卻也激烈地折射出可能的異質內容
——無論是林宏璋的政治性詮釋,或徐文瑞的「赤裸人」所展示的全球化政治想像——當這些內容對應到在「空場」那依舊匱缺的主體性描繪,關鍵將不是這裡的主體性是否真的消失,而是我們和這個主體的關聯始終具備某種生產性,這種生產性或者意味著它本來就是的實然狀態,或者是暗示了有可能改變現狀的騷動狀態。
這種既強調「身體」又「主體之外」的生產狀態聽來複雜,其實早在1996年,黃海鳴曾在一場於「在地實驗」的演講,把西方已有可觀討論成績的「無器官身體」理解成某種台灣日常現象:
我認為台灣最像無器官身體,沒有固定的性格,不斷地面對外界影響,尤其現在因著國際地位的提昇,連結能力會比以前更強,而且必須與各種不同語言的族群或是不同思考模式的地區溝通,於是我又再進一步思考為何一個國家能夠很容易地與其他國家溝通?我發現假如這個國家骨子裡就是多元狀態,自然能夠形成一個包含數個核心的大泡泡,可以互相串聯,連接不同的慾望機器。
演講中,黃海鳴所觸及的「無器官身體」當然不止於台灣整體氣氛的描繪,還包括對藝術家——藝術創作的主體——的啟發,無器官身體作為美學命令,還涉及了主體化程序,事實上,2006年黃海鳴與王品驊策展的「空場」,藉著鋪展出晚期傅柯的自我技術內容,重新將主體納入了台灣當代藝術這個大泡泡中,此外,近來「無器官身體」由台南藝術大學教授黃建宏重啟討論,更在南藝大引起不小的迴響。
誠實的說,我也深受黃建宏影響,雖然未曾真正深入德勒茲文本,但在黃具煽動力的部落格書寫中,這種激烈的生產性——可任意切換的複數身體,「創生出獨特強度與能量」——很難不使得我聯想成若干生產性的理論想像。我的個人觀察則導向:即使不強調「無器官」的德勒茲內容,光就台灣藝術——無論是脈絡或創作活動中的身體,便很可能將這個美學命令導向幾乎是突變的創造性本身,儘管這種創造性應如何落實仍有待思索,但重要的是,這裡的問題將不再只是銘刻著現實、由社會性建構出的主體/身體,後者的所指是過去的那種「台灣藝術主體性」。
小結:從主體性到衰敗身體
這篇文章觸碰到從主體過渡到身體的論述脈絡,卻仍有些模糊——我仍在這個脈絡的初步階段,於是無法說得那麼有把握,但在「主體性」已然失去效力的今天,重啟這個討論的目的,並不在於恢復過往的自信,或是讓這個概念重獲效力,而是去澄清當下這個主體與身體可能的關聯,我希望讓這個關聯可以更具體,讓模糊不清的詞語以具生產性的方式重新進入我們的藝術討論中,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必須動用想像,必須適度地扭離這些詞語的現成脈絡,另一方面,必須承認,這也是出於個人迫切感所做的主觀回應。
扼要的說,身體這個概念,當它作為美學命令,便意味著某種藝術觀的突顯,這種藝術觀在一個並沒有清楚價值序列的藝術世界中發揮了各種規範功能。這種規範功能,過往很可能只可以透過諸如「主體性」這種反映藝術社群集體期望的概念,方能達到預期的語言效果,在北藝大評鑑場合的事例中,我試圖例示出:當身體意味著人的介入,它就仍然隱含著某種主體性,此時的身體,作為關鍵的中介概念,既是目的又是淵源,儘管「主體」很可能從未被說出,卻是使得這種身體成為可能議題的關鍵,換言之,當我們談到身體時,那正是在描述一種模糊不清的差異感,這種感受讓所有的推論失去效力,唯有回到主體性及其包裹的文化領域時,身體才能被看作是使得藝術產出意義的創造性中介,而身體本身所觸及的大多為實踐性的經驗層次。
但也因此,如果說主體性在不同的論述脈絡中可被替換為不同內容,這種任意性使其成為某種可以不斷切換的東西,由於沒有一個外部單元可以有效地掌握它,這就讓主體性始終座落在旁邊,它順應特定場合的需求被形塑成對象,這個對象又回過頭來規範著藝術家,使創作主體思索藝術創作的本質性問題,進而獲得某種有效的感覺,但這種幾乎是任意的有效卻很可能也是身體的有效性,至少是我們在經驗這些詞語時所產生的那種有效,某個時刻,談論台灣藝術主體性當然是有效的,但我們的經驗範圍也從未超過這具身體。
另一方面,身體作為這一系列論題的主要關鍵詞,仍舊導向某種對象,它讓藝術維持了還是要有個對象的這種美學命令特徵,它激烈地承認,當藝術家內縮至生理體驗、純然差異的感性活動乃至非思領域仍有其必要,它以身體取得共相,因而建立了與另外一個世界的動態連結,在這一如烏托邦的不可能的想像中,它讓什麼都不是的東西有了迴旋縫隙,藝術家以不成比例的作品迎向所居處的現實,就如同一個太大的想像被安置在一個太小的展場,或者剛好相法,一個太小的作品被納入一個太大的脈絡來予以考慮。
重要的是,命名這個不對稱狀態的關鍵詞不再是主體,而是主體以外的範圍,這是一個包含了對主體的思考的無主體問題。另一方面,身體,則是一個藉由什麼都不是來成為任何什麼的東西——無器官身體,依照黃海鳴多年前的看法,不僅符合台灣的置身的國際現實,也描繪出台灣當代藝術中一些最為政治性的作品所隱含的生命態度。
我真正感到興趣的身體是來不及談的身體,則是一具衰敗中的身體,為了讓這種身體差異化為差異本身,這種身體又必須極其中性,作為某種中間項,它的強度不是邏輯的因果性,亦非修辭要求的說服力,而是根本地無從解讀。但這不是說這種身體就難以辨認,我們還是知道那是身體,我們甚至認得出那是誰的身體,但為何還是產生了荒謬感?也許那是一具屍體,至少是去除了「人」的身體,它僅存的物質性作為肌理而非有機體而出現,在這無人之境它還原出最小限度的生存境況(而非那種飽滿的、充滿文化豐富性的生活之後強說愁因而幽雅地流洩出的創作欲望),「我之所以創作,我的創作中之所以出現這種身體,僅僅是因為『抬頭一看,生活中沒有任何美好的東西』」,它必須成為無法詮釋的東西,義無反顧地拒絕簡單意義的羅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