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然她從沒穿過12號或14號,甚至16號的衣服,所以她不知道當一個人已習慣直接試穿L號的衣服,有天卻突然發現連膝蓋都套不過,而改試穿XL號的衣服時,更沮喪的發現它竟然卡在屁股上不來,那種無助絕望的心情。
我太了解那種心情,因為這些事情都曾發生在我身上。
不過她的話卻令我有一番新的省思:到底怎樣才算胖?
人們早已習慣用數字來衡量自己的身體……不管是BMI(身體質量指數),還是身高、體重、腰圍。
而我們所認為身體健康的人,便是努力與這些數字抗爭的人,因為這些數字就像定時炸彈一樣,時時刻刻對他們獰笑。所以他們努力地讓血壓和膽固醇的數值維持正常,怕自己哪天突然暴斃;對體重更是斤斤計較,怕自己比凱特.摩絲還胖。(譯註:凱特.摩絲為英國超級名模,骨瘦如柴的身材為其特色)
但從過去幾百年來的歷史中便可發現,「胖」其實並不像現在那樣受到歧視,它不但代表著個人的身體健康,也象徵著家族的富裕興旺。
所以我反問我朋友一個問題,「是誰在乎胖瘦?」
如果一個人的飲食習慣,像這本小說中的女主角一樣,熱愛巧克力棒和洋芋片,而且以自己喜歡的方式運動,那就算在GAP買不到自己的尺寸,或買到的是虛榮尺寸的褲子,又怎樣呢?
胖瘦不是問題,態度才能決定一切。
正如書中的女主角海瑟.威爾斯一樣,她以樂觀正面的態度贏得最後的勝利。
從小學四年級寫了這輩子第一本偵探小說《Nancy Drew》後,我便一直想寫出屬於自己風格的偵探小說,也是從那時開始,我便在腦海中不斷描繪業餘偵探的形象──要像Nancy那麼聰明,但不一定要有不食人間煙火的美貌,或擁有令人稱羨的男友或人生等。但十一歲的生日過完了,我還是無法將腦中的形象具體描述出來。
業餘偵探的形象千變萬化,我只知道我想要塑造一個獨一無二,且擁有強烈個人風格的主角。
就這樣不斷的摸索,直到我看到小甜甜布蘭妮的音樂錄影帶「Lucky」後,腦海中的形象終於有了清楚的輪廓。我開始想像:如果她的男友賈斯汀離開她,而事業也開始岌岌可危──對大部分年紀輕輕就達到演藝事業顛峰的明星而言,這是常有的事──她會怎樣(我一定要澄清,我仍認為小甜甜是個很有天份的歌手和演員,而且非常受歡迎)?
假設,只是假設,小甜甜失去了現有光鮮亮麗的一切,不再有專屬化粧師和貼身助理,但為了生活,不得不回到真實世界找個能養活自己的工作,就像普通人從學校畢業後便得立刻找工作一樣,那她會怎麼做?
我大學念的是美術系,主修設計繪畫,也就是說當我畢業時,我除了畫一些可愛的小插畫外,可能一事無成,因為在九○年代初期,插畫的市場需求並不大。但曼哈頓的房租節節飆漲,我就快付不出來,而我那些偉大的作品卻養不活我,於是我決定重新規劃自己的人生:重返校園,學個一技之長來餵飽自己。
就在被生活壓力逼得快喘不過氣來時,我發現紐約一所大學的宿舍正在找宿舍助理主任,便立刻前往應徵並順利得到此一職位。這份工作的內容是負責管理擁有七百個床位的宿舍,而它最吸引我的福利在於:可以免費就讀該校。我當時想:這份工作能有多糟呢?畢竟我從小便在大學城裡長大,一大群精力旺盛的十八歲女生,穿著高跟鞋穿梭在校舍和校園草坪間的景象對我來說,就像看到裸奔者一樣正常(嘿!我成長的背景在七○年代)。
也許有人會覺得我跑去應徵宿舍的助理主任有點奇怪,但我當時正面臨求職的挫折,甚至曾在一間抵押貸款的仲介公司當過櫃台接待。所以你可以想像當我看到這份大學裡的職缺時有多高興,它就像塊救命的浮板,不但幫助我脫離困境,還讓我如魚得水,因為這所大學比我的母校-印第安那大學規模更大,更具都市風情。
不過,在宿舍工作也有不為人知辛苦的一面,其中一項是管教某些行為乖張的學生;另一項便是學生們似乎認為自己擁有為所欲為的特權,而做出種種怪誕的行為,連紐約市警局有時都會在淩晨三點突然進來宿舍,命令住在十七樓的學生,不准再往樓下朝他們丟糖果。
但儘管如此,我還是很喜歡這份工作,尤其之前經歷了一連串生活的掙扎與摸索,因此我更努力地尋找自己的人生方向,最後我決定往藝術治療的領域發展,攻讀碩士學位,因為我覺得藝術治療的本質跟宿舍助理主任的工作差不多。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我的工作不只是管理宿舍,還包括把宿舍的公佈欄裝飾得多彩繽紛,使學生願意親近;並在學生來向我哭訴和室友共用浴室有多辛苦時,遞面紙給她們。
這些點點滴滴後來成為小說,《公主日記》中的片段,而當我完成這本書時,已經把藝術治療的碩士夢拋在腦後了。雖然這本小說不能完全算是我的自傳,但發生在蜜雅公主身上的事,都曾確確實實地在我身上發生過(除了她成為公主以後的那些皇室內容外)。接下來我所寫的每一本書,裡面的故事或多或少都有我的親身經歷,比如在The Mediator的小說系列中,Suze在加州的卡莫市度過青少年時期;1-800-Where-R-You的系列中,Jess在印第安那州南部的生活;我靠寫作維生,就像She Went All the Way中的Lou一樣;選修美術課就像All-American Girl中的Sam;有時覺得自己像一坨軟趴趴的美乃滋,像《Teen Idol》中的Jenny;我養過大丹狗,就像《The Boy Next Door》中的Mel;曾在Tyrannical Office Despot工作過,就像《Boy Meets Girl》中的Kate;曾參加過義大利遠征隊,就像《Every Boy’s Got One》中的Jane。
所以當我經歷了宿舍助理主任這份多采多姿的工作,腦中女主角的形象又有了具體的輪廓,小時候未竟的偵探夢又在心底重新燃起希望。我以在宿舍工作的女主角為主軸,發展出自己長久以來所渴望寫出的偵探小說,第一部偵探系列的小說,《穿12號並不胖》就這麼水到渠成的誕生了。
雖然我不像書中的海瑟一樣,曾經在唱片界待過,但我卻真真實實地曾幫一個私家偵探做過事,好支付我當時的房租。(我那偵探老闆就像書中的庫柏一樣,也必須常常為了客戶任何芝麻綠豆般的事情拼命。)
整個故事最難的部分可能在於謀殺事件的描寫了,因為在我工作的宿舍裡,從未真正發生過命案。
還有一件事也值得一提,感謝宿舍餐廳裡的豐富美食,讓我的身材從6號一路飆到12號,雖然後來因為感染了萊姆症,讓我的身材因生病而腫到16號,但為了治病而服用大量的抗生素,再加上自己確實戒掉吃零食的習慣,以及每天騎半個小時的單車,我終於又回到了6號的身材……但我確信自己可能很快又會胖回來,因為在我開始動筆寫這本小說時,我忍不住又買了一整個抽屜的零食,準備在小說完成後,好好地犒賞自己。
到現在我都還非常懷念宿舍餐廳裡的餐點,更別說我的最愛,德芙巧克力棒(DoveBar)。
最後,我衷心地期盼你會喜歡這本書的故事,並與書中的女主角海瑟.威爾斯以及她的朋友們,一起進入詭譎多變的偵探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