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2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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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所以不只是網站的限制是 5%, 而是要如何好好
的應用這 5% 的力量, 因為 5% 的重度使用者
是很多社群網站的衣食父母, 比從廣告賺到錢
還重要, 因為要去賺錢的是給讀者, 而非這
5% 的人, 甚至還要想辦法去賄賂他們留下來都
來不及了.
我通常是說, 像 funp, 部落格觀察, hemidemi
等網站, 是一個屬於 5% 的重度使用者在玩的網站,
所以即使所有的重度使用者都有來了, 這個網站的到
達率最高只有 5%.
當然說 5% 可能還是太多, 因為這原始的數字是
五分之一的五分之一, 也就是 1/25, 事實上是 4%,
這句話的意思是上網的人中, 發言的人數只占瀏覽人
數的 1/5, 而會持續發言的人中, 占發言人數的五分
之一.
而部落格或者是一些重度使用服務的網站, 事實
上就是做給這些人來使用, 而說 4% 好像很可憐,
所以我加了 25% 上去變成 5%, 至少變成 1/20 分之
一後感覺不會那麼慘.
這個 1/5 的說法最早是從 BBS 下來的, 因為大
家發現, 會上 BBS 的人, 有八成的潛水族, 只有兩
成的人才會發言, 而這些會發言的人中, 又有兩成可
以成為活躍的網路使用者, 而這個定律似乎不只可以
用在 BBS, 在網路的世界也可以廣汎套用.
像部落格觀察的對像, 雖然說有一條是給 "給部
落格讀者的指引", 來說自己不是 5% 的網站, 事實上
目前部落格觀察還是給部落格主 "自嗨" 的系統為主,
說有多少讀者會上來, 我是很懷疑.
而社群書籤網站, 更不用說了, 看文章的人很多,
但從看文章轉化成來用書籤, 然後又鼓勵做評語及討
論等社群, 擺明的就是追求 5% 的使用者的功能,
有多少使用者會看到別人的文章下評語呢?
甚至原本轉寄的人本來就只占 1/5, 且這個是轉
給親朋好友的比例, 真的會持續的轉寄, 甚至建立自
己的郵件清單等等的功能, 就真的只有再 1/5 的可
能性了, 所以去想社群書籤網站有超過 5% 的使用者,
是有點困難.
當然又拉回來, 若能掌握這 5%, 事實上也可以
擴展到 20%, 甚至到 100% 的讀者, 但此時要設計出
一套完全不同的界面給不同的使用者.
以愛評網為例好了, 的確有 5% 的使用者會寫評
語, 甚至作推薦, 但大部份的人只要跟你講他有去過,
就已經了不起了, 所以最好以這 20% 為主的人去設計,
而非 5%, 除外, 設計一個給 100% 的讀者來看的介面,
完全不要有 "輸入", "搜尋" 等等的介面給他.
所以不是網站的限制是 5%, 而是要如何好好的
應用這 5% 的力量, 因為 5% 的重度使用者是很多社
群網站的衣食父母, 比從廣告賺到錢還重要, 因為要
去賺錢的是給讀者, 而非這 5% 的人, 甚至還要想辦
法去賄賂他們留下來都來不及了.
只是現在目前台灣所謂 Web 2.0 的網站, 不只
是流程, 內容, 機制, 界面, 可讀性, 跟本就是做給
這些 5% 來玩的系統, 幾乎不太考慮一般使用者的,
甚至是有點去驅趕一般使用者的介面, 說那時要突破
2%, 3%, 4%, 5%, 都還言之過早吧.
而部落格觀察事實上本來就是做給 5% 的人看的,
雖然不是說不能去延伸, 但這個部份的工作是寧願交
給其他的商業網站來做, 畢竟這系統是非營利的, 但
我知道有很多網站的目標是能夠成功的, 就要努力的
去跳脫這限制.
[連結]
1. 網路社群的實體活動
http://blog.roodo.com/genehong/archives/2471146.html
2. 從有人不再愛黑米談共享書籤網站的首頁該擺些什麼
http://www.javaworld.com.tw/roller/page/qing?entry=2007_5_6_the_home_page_of_a_social_bookmark_service
3. 幾個 Web 2.0 網站
http://geneoralspeaking.blogspot.com/2007/09/web-20.html
[TAG]Heavy User, Web 2.0, BBS
**********************************************
*後
2007-10-29 15:39:53, 本來是沒想寫的, 但因為
3G 卡出問題, 所以在板南線完成, 甚至是坐在後山埤
站過了三班捷運了.
的應用這 5% 的力量, 因為 5% 的重度使用者
是很多社群網站的衣食父母, 比從廣告賺到錢
還重要, 因為要去賺錢的是給讀者, 而非這
5% 的人, 甚至還要想辦法去賄賂他們留下來都
來不及了.
我通常是說, 像 funp, 部落格觀察, hemidemi
等網站, 是一個屬於 5% 的重度使用者在玩的網站,
所以即使所有的重度使用者都有來了, 這個網站的到
達率最高只有 5%.
當然說 5% 可能還是太多, 因為這原始的數字是
五分之一的五分之一, 也就是 1/25, 事實上是 4%,
這句話的意思是上網的人中, 發言的人數只占瀏覽人
數的 1/5, 而會持續發言的人中, 占發言人數的五分
之一.
而部落格或者是一些重度使用服務的網站, 事實
上就是做給這些人來使用, 而說 4% 好像很可憐,
所以我加了 25% 上去變成 5%, 至少變成 1/20 分之
一後感覺不會那麼慘.
這個 1/5 的說法最早是從 BBS 下來的, 因為大
家發現, 會上 BBS 的人, 有八成的潛水族, 只有兩
成的人才會發言, 而這些會發言的人中, 又有兩成可
以成為活躍的網路使用者, 而這個定律似乎不只可以
用在 BBS, 在網路的世界也可以廣汎套用.
像部落格觀察的對像, 雖然說有一條是給 "給部
落格讀者的指引", 來說自己不是 5% 的網站, 事實上
目前部落格觀察還是給部落格主 "自嗨" 的系統為主,
說有多少讀者會上來, 我是很懷疑.
而社群書籤網站, 更不用說了, 看文章的人很多,
但從看文章轉化成來用書籤, 然後又鼓勵做評語及討
論等社群, 擺明的就是追求 5% 的使用者的功能,
有多少使用者會看到別人的文章下評語呢?
甚至原本轉寄的人本來就只占 1/5, 且這個是轉
給親朋好友的比例, 真的會持續的轉寄, 甚至建立自
己的郵件清單等等的功能, 就真的只有再 1/5 的可
能性了, 所以去想社群書籤網站有超過 5% 的使用者,
是有點困難.
當然又拉回來, 若能掌握這 5%, 事實上也可以
擴展到 20%, 甚至到 100% 的讀者, 但此時要設計出
一套完全不同的界面給不同的使用者.
以愛評網為例好了, 的確有 5% 的使用者會寫評
語, 甚至作推薦, 但大部份的人只要跟你講他有去過,
就已經了不起了, 所以最好以這 20% 為主的人去設計,
而非 5%, 除外, 設計一個給 100% 的讀者來看的介面,
完全不要有 "輸入", "搜尋" 等等的介面給他.
所以不是網站的限制是 5%, 而是要如何好好的
應用這 5% 的力量, 因為 5% 的重度使用者是很多社
群網站的衣食父母, 比從廣告賺到錢還重要, 因為要
去賺錢的是給讀者, 而非這 5% 的人, 甚至還要想辦
法去賄賂他們留下來都來不及了.
只是現在目前台灣所謂 Web 2.0 的網站, 不只
是流程, 內容, 機制, 界面, 可讀性, 跟本就是做給
這些 5% 來玩的系統, 幾乎不太考慮一般使用者的,
甚至是有點去驅趕一般使用者的介面, 說那時要突破
2%, 3%, 4%, 5%, 都還言之過早吧.
而部落格觀察事實上本來就是做給 5% 的人看的,
雖然不是說不能去延伸, 但這個部份的工作是寧願交
給其他的商業網站來做, 畢竟這系統是非營利的, 但
我知道有很多網站的目標是能夠成功的, 就要努力的
去跳脫這限制.
[連結]
1. 網路社群的實體活動
http://blog.roodo.com/genehong/archives/2471146.html
2. 從有人不再愛黑米談共享書籤網站的首頁該擺些什麼
http://www.javaworld.com.tw/roller/page/qing?entry=2007_5_6_the_home_page_of_a_social_bookmark_service
3. 幾個 Web 2.0 網站
http://geneoralspeaking.blogspot.com/2007/09/web-20.html
[TAG]Heavy User, Web 2.0, 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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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
2007-10-29 15:39:53, 本來是沒想寫的, 但因為
3G 卡出問題, 所以在板南線完成, 甚至是坐在後山埤
站過了三班捷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