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提社教、台研兩所合併至今,基本上我認為,我們完全無法針對並所提出任何意見。為什麼呢?因為我們什麼都不知道。
我們不知道校方為什麼要做這樣的決策?原因何在?已經做了哪些程序?我們可以因為併所得到什麼利益?我們不知道社教系方面老師態度如何?對於併所這件事他們在學術方向上做了什麼調整?並且對於合併這件事,他們採取什麼態度?我們也不知道,在談並所的過程中,我們所上的老師態度如何?有做調整讓步嗎?希望未來把我們的研究方向帶到哪裡?
我們無法對於並所給予任何意見,因為我們完全不瞭解。我們所知到的資訊,都是片面的、耳語式的非正式說法。一場正式的說明在哪裡?我不知道?在這整件事情的過程中,我不想急著討論名稱問題。我想先提醒各位的是:我們知的權利在哪裡?
學校是研究單位,也是教育單位。基本上我們努力考進來,交了學費,我們就有『應有的』受教權,並且針對自己的系所就應享有『知』的權力。
我想提醒決策者一件事情,之所以會有系所,是因為有學生。之所以會有教育這件事,也是因為學生的存在。這一切,主體應該是學生,不是所長,不是教務長,不是本所老師,更不是社教系老師,而是我們。今天,台研之所以優秀,不只是因為老師的努力,學生的素質也是重點。之所以值得合併,我們這些付出學費的學生才是主體。
不要怪我市儈或俗氣,基本上『上學』這件事情還是脫離不了交易行為,我今天之所以付出學費,是因為這間學校販賣的教育、知識、理念我喜歡,適合我,而我也正好有這個資格來這裡消費。上研究所這樣的消費行為,基本上跟去美容中心買會員課程很像,也很像加入什麼健身俱樂部一樣。我們在無形之中被綁了一個『約』,請我們必定得在固定場域消費。當業主需要更改服務內容時,依法應該向顧客正式說明,並給予選擇的機會。當顧客不希望更改契約時,業主是不能片面更改交易內容的。(嗯講起公平交易法來了)然而們現在面臨的狀況是:業主希望強行更改交易內容,並強迫消費者必須無條件配合,沒有選擇的機會。並且過程中沒有任何正式說明。
我想,在做出選擇或說出看法前,校方應該辦一場說明會。我必須強調,要一場面對面可以互相交流的說明會,而不是單方面給官方說法的說明會。我們必須瞭解我在第二段所提出的所有問題。在充分瞭解之後,我們才能決定要不要併所,如果要,我們才需要再進一步討論所名問題不是嗎?
我們現在根本沒時間管所名問題,我們現在面對的問題是,我們的基本權利正在被嚴重侵犯中。這無關所長的壓力,這無關併所後的名稱,這直接關乎你我現在與未來是不是一個被尊重的研究生。如果我們默默接受,那麼我們就註定變成不受尊重的研究生,未來那個『大官』想怎麼亂搞都沒關係,因為我們是默默的研究生,是可以侵犯的研究生。
一個研究生之所以珍貴,之所以和一般知識份子不同,是因為我們有邏輯、懂得思考,懂得堅持。研究如是,生活如是,面對莫名其妙的政策,更要堅持如是!
台研一 李怡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