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5,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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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典與管教】
我常在教會中聽〝恩典〞的福音,傳道人不斷宣揚:「只要有任何需要,用信心開口向 神求,神都會供應, 神是賜恩典的 神,不是降災禍的 神, 神不會審判人, 神只會祝福人…」
當我查考到以下經文就會疑惑:
3:13 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
3:14 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
3:15 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
12:5 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
12:6 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
12:7 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
12:8 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
12:9 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嗎?
12:10 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
12:11 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
為何我要提這些比較呢?因為我發現信徒中不少軟弱的,憂鬱症、恐慌症、失眠、癌症,或家中小意外災禍不斷,這些人不少是人前敬虔的長老執事,他們多為這些災難辯護說是上十字架或是魔鬼攻擊,神的恩典夠他用…實情為何呢?有沒有可能 神親自管教他呢?倘若是神的管教那他一定有甚麼地方得罪了 神,他卻選擇自欺與自義,加上又是教會的領導地位,誰能幫助他們呢?
前兩年從肢體口中聽到,○○地區某個教會體系的三間教會師母與傳道,在一年中各同時得到癌症,一位已經被主接走了,一位到加拿大休養很少回來,另一位開刀復原中,許多會友長期不能睡覺,執事家庭關係普遍很差,不是冷戰就是常爭吵,不超過百人的教會,兩三年中辦了40多場喪事… 傳道人還在傳〝糖果福音〞,完全沒有試著反省,有沒有可能我們整個教會偏離主道?哪裡跌倒就要從哪裡站起。
啟2:5 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哪裏墜落的,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臨到你那裏,把你的燈臺從原處挪去。
難道提醒肢體警醒主的管教,就是律法主義嗎?
小時候父母因我們犯錯責打我們,就是他們〝律法主義〞嗎?
甚麼是律法主義?甚麼是恩典主義?說實在的,一般基督徒並沒有那麼清楚這些名詞的真義。
先看聖經中保羅在那時候面對的傳福音障礙,多是猶太人中的法利賽人,他們是拒絕耶穌為彌賽亞的一群人,所以稱這些拒絕耶穌救恩卻嚴守摩西律法規條的這些頑固份子為律法主義。
今天我們都是接受耶穌救贖受洗的肢體,應該沒有聖經中律法主義的問題,因為接受耶穌的名受洗就是接受〝恩典〞,恩典從耶穌基督而來。而基督徒會用這名詞是泛指藉著經文強加在信心軟弱上肢體的稱號,這等肢體自恃聖經知識通達,讓某些肢體在分享中有被定罪的不舒服感,他們會稱給他們這種感覺的人是律法主義。
我細心觀察這裡面的模糊認知是需要被切割開來的,彼得在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時候講道,眾人聽了道就〝扎心〞,問:「我們該怎麼辦?」我想問弟兄,倘若以現代以上觀點,讓人感到不舒服就歸到律法主義,彼得若活在現代,他的言論不就被肉體不知分辨的吃奶信徒定義為律法主義了。責備與定罪有何不同?也請朋友思考喔,關鍵在於源頭與動機。

我常在教會中聽〝恩典〞的福音,傳道人不斷宣揚:「只要有任何需要,用信心開口向 神求,神都會供應, 神是賜恩典的 神,不是降災禍的 神, 神不會審判人, 神只會祝福人…」
當我查考到以下經文就會疑惑:
3:13 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
3:14 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
3:15 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
12:5 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
12:6 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
12:7 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
12:8 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
12:9 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嗎?
12:10 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
12:11 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
為何我要提這些比較呢?因為我發現信徒中不少軟弱的,憂鬱症、恐慌症、失眠、癌症,或家中小意外災禍不斷,這些人不少是人前敬虔的長老執事,他們多為這些災難辯護說是上十字架或是魔鬼攻擊,神的恩典夠他用…實情為何呢?有沒有可能 神親自管教他呢?倘若是神的管教那他一定有甚麼地方得罪了 神,他卻選擇自欺與自義,加上又是教會的領導地位,誰能幫助他們呢?
前兩年從肢體口中聽到,○○地區某個教會體系的三間教會師母與傳道,在一年中各同時得到癌症,一位已經被主接走了,一位到加拿大休養很少回來,另一位開刀復原中,許多會友長期不能睡覺,執事家庭關係普遍很差,不是冷戰就是常爭吵,不超過百人的教會,兩三年中辦了40多場喪事… 傳道人還在傳〝糖果福音〞,完全沒有試著反省,有沒有可能我們整個教會偏離主道?哪裡跌倒就要從哪裡站起。
啟2:5 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哪裏墜落的,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臨到你那裏,把你的燈臺從原處挪去。
難道提醒肢體警醒主的管教,就是律法主義嗎?
小時候父母因我們犯錯責打我們,就是他們〝律法主義〞嗎?
甚麼是律法主義?甚麼是恩典主義?說實在的,一般基督徒並沒有那麼清楚這些名詞的真義。
先看聖經中保羅在那時候面對的傳福音障礙,多是猶太人中的法利賽人,他們是拒絕耶穌為彌賽亞的一群人,所以稱這些拒絕耶穌救恩卻嚴守摩西律法規條的這些頑固份子為律法主義。
今天我們都是接受耶穌救贖受洗的肢體,應該沒有聖經中律法主義的問題,因為接受耶穌的名受洗就是接受〝恩典〞,恩典從耶穌基督而來。而基督徒會用這名詞是泛指藉著經文強加在信心軟弱上肢體的稱號,這等肢體自恃聖經知識通達,讓某些肢體在分享中有被定罪的不舒服感,他們會稱給他們這種感覺的人是律法主義。
我細心觀察這裡面的模糊認知是需要被切割開來的,彼得在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時候講道,眾人聽了道就〝扎心〞,問:「我們該怎麼辦?」我想問弟兄,倘若以現代以上觀點,讓人感到不舒服就歸到律法主義,彼得若活在現代,他的言論不就被肉體不知分辨的吃奶信徒定義為律法主義了。責備與定罪有何不同?也請朋友思考喔,關鍵在於源頭與動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