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 2007年11月的文章    檢視方式: 列表 摘要
全班go start便利商店營業規章
gostart97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1:23:57 | 企劃書 氣象

以下是我寫的規章
請大家幫我檢驗一下
順便看看可否增減幾條
拜託了 各位!!!!!

全班go start便利商店營業規章
第一條 權利所屬
一、 全班go start便利商店經營權為高雄師範大學美術系97級學生所有
第二條 交易方式
一、 全班go start便利商店之交易行為,是由顧客與商品主人進行條件交 換,取得商品主人同意後,該交易商品即為顧客所擁有。


條件交換:如以物易物、用勞力換取、達成商品主人之要求,視商
品主人如何訂定其條件
二、 商品主人可自由訂定顧客取得該商品之機制。
第三條 交易者之義務
一、 凡全班go start便利商店之商品交易行為皆需要被紀錄,並且留下交易證明。其紀錄內容與交易證明隨即公開展示


紀錄內容:交易日期、時間、地點、交易雙方、該商品、顧客以什麼條件換取,呈現交易之過程。
交易證明:如顧客以物件交易,該物件則須留在本店直到營業日期結束。如顧客以行為的方式交易,該行為以照片或錄像為紀錄,則照片或錄像同樣須留在本店直到營業日期結束。
第四條 異動
一、 顧客取得本店的商品後,未經全班go start便利商店之經營者同
意,不得利用本店再度進行交易行為。
二、 假如顧客不願意暴露身分,可以取消對該顧客的紀錄,但其交易證
名仍需要公開展示。
article by 柯合倍

觀看全文...
草稿議題回覆 - monkey甘
gostart97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23:00:55 | 畫冊 氣象
突然發現這個平台還真是好,能夠讓原本不清楚的問題變得顯而易見,畢竟很多事情不是短短的開會能夠說明清楚的,加上我口才又不是很好…
  這裡先提醒大家,未來三梯次的繳交時間,包括了能夠上版面的完整作品,另外一個就是計畫草稿。而這個草稿當然包含了詳細的圖說還有任何你所想要附加的訊息,並非如同小藍說的,會把這些東西置放在版面裡,因為一切以雜誌質感作為基本考量,而這個質感當然是全班塑造出來的,不是我們畫冊組說的就算。因此繳交的正式作品時大家真的要非常慎重,這是關乎於其他人的「優質感權力」。
  而小藍提出的質疑,在於“輕鬆做"的這個環節上,我必須說聲抱歉,我口才真的不好,我再重新敘述一次好了。
  也許我曾經在畫冊會議的時候跟小藍討論到了我的一個想像,就是畫冊裡的東西甚至可以輕鬆的如同草稿一般。像是達文西手稿會傳達出的韻味一般,視覺時空會穿越紙張的表面,達到某種感覺的在場,這也許就是手稿的特色吧。我自己也很喜歡樂譜的手稿,這類“靈魂的縮寫”不是硬冷的機械線條能比擬的。
  所以,我暗自遐想我們的作品集是不是能夠有多一點點“靈魂”少一點點雜誌性的編排,留一點屬於我們美術系的質感空間,或許會比我們要模仿的PPaper來的更卓越些。當然,如同我上述所說的,整體感跟商業價值的基底要被看見,所以未來,草稿或手搞類型的作品若真的要放置,那還真的要像奈梁美智的手稿一樣,是那麼的耐看。我依然鼓勵輕鬆做,依然鼓勵有草稿,但我也堅持我們畫冊組的原則,就是“雜誌”。
  我不算什麼,我只是提供一些意見讓作品集“可能”更有可看性!至於小藍的問題正好幫助大家思考草稿在被當作主體時,我們的心態應該要怎麼處置。是設計草稿呢?還是隨緣?我想重點還是在反應某種異於“作品”的體感吧!
  還是一樣,什麼都收,不管是你畢生的偉大創作、一時突發奇想或是日常生活的隨筆,大家只管努力的隨便交,其餘的畫冊組來頭痛….

何謂草稿?--我是小藍
gostart97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21:12:42 | 畫冊
在上次的會議中,甘嘉偉提到了鼓勵大家放輕鬆去做,並可以繳交草稿等

我可以很快的想像到所期望的固定形式,那麼,自由度的問題,是否被侷限了?
因為我想像到的是一種很明確的作品形式與期望。

而且問題來了,何謂草稿?
草稿與可看性之間的關聯是甚麼?
好比說我現在正在擬一份作品草稿,然後我突然知道了畫冊組組長鼓勵將草稿放入畫冊中。
然後我繼續做,並且真正打算將草稿放入畫冊裡。
這時我可能會想說,既然要放入畫冊裡,那麼我就.....

這時製作的心態還會一樣嗎?草稿的本質何在?

其實這有關於同學的觀念轉變,但我相信無論每一個人,在潛意識上都會對準備出現在畫冊上的草稿,
進行了冥冥之中的修飾動作。

草稿具有個人性、隱私性和隨意性,更可發現一些無意識狀態和想像。奈良美智的草稿,是不公開的,他也無法界定這些東西
應該如何定義,但他出版了一本草稿札記集,其中所顯露出草稿應該有的狀態又有多少?

印出來的,會是經過修飾,且掛著草稿名稱及外表的完整作品嗎?


我並非反對草稿的形式,我也沒有真對任何事物

如果說這是一個自由徵稿的狀態,會讓我覺得OK

但是現在是在一種被鼓勵的情況,會變成甚麼樣子,執行的心態如何轉變,我覺得需要考慮。

我們虛擬了一個便利商店,而且其中確實有意義存在。

但我們需要虛擬的草稿嗎?


也許,這一切是我多慮了
也許並不會發生這種問題。
Keep Your Change(交易機制)
gostart97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2:02:27 | 企劃書 氣象
這是初稿
先給大家認識一下
歡迎批評指教
因為大家都是使用同一個帳號進來
所以在發表文章時
請記得在內文 附上你是誰啊


全班便利商店

動機:
我們想要排除藝術機制這部機器,所生產出約定俗成的藝術作品,除了美術館、藝術特區、替代空間等以藝術為名的場域中展出外,我們是否可以刻意製造、經營出另一種性質的乘載體,去容納我們的創作,並且因應其性質而轉換自身的技術,靠著我們的展出內容與方式來達成藝術性的可能。
理念:
便利商店提供的商品與服務,極力滿足民眾生活的各個層面,其消費方式也因應著網路時代而增加,由於講求便利、快速,其生活化的程度與人極其緊密,而且服務項目仍在不斷的擴增中,有著高度靈敏反應的行銷策略、宣傳手法,便利商店的數量在地狹人稠的台灣更是居於全球之冠,在都市裡隨處可見。
而我們建造的便利商店,沒有如此多的連鎖商店,也並非是商業利益的取向,這裡的便利之處是取得作品的便利,您不一定需要用花錢的方式來購買作品。也就是說顧客可以選擇自己想要的交易方式來取得這家便利商店中創作者的作品,同樣的這也必須經過創作者本人的同意才行,你們必須親自的協商、溝通,達成協議,比如說是以物易物、用勞力換取的方式。或者創作者也可以先行開出條件,達成條件的顧客才有資格獲得此作品,其中也有可能發展出像競標活動般的行為,總而言之,顧客必須要付出某種程度的代價去換取創作者的心血結晶,可以善用自己的優點與製造誘惑來爭取交易資格,而創作者就是可以選擇顧客進行交易,作品的主人也可能向全部的人說不。
依照其方式,交易過後顧客帶走作品但他們所留下的「東西」必須放在便利商店裡直到展期結束,這「東西」像是一種交易結果的證明,比如說是顧客自己的手工藝品,那麼此手工藝品就必須留在便利商店裡頭,當然其所有權已經是交易對象所有,假如是顧客的一項行為,那麼至少必須有張照片與其文字描述來當紀錄。因應特殊狀況,像是顧客不願曝光,還是都可以彈性調整,交易過程最後的呈現也都是納入交易協商的內容之一。此外,還必須事先聲明的是在便利商店中所進行的交易是純屬創作者與顧客個人彼此之間的行為,高師大美術系全體並不負擔責任。

article by柯合倍

系統公告
人氣指數
當日人次:
累積人次:
我推薦誰
目前無名單
誰推薦我
目前無名單
誰來我家
文章分類
好時光貼曆
每月文章彙集
行事曆
Dec 2009
S M T W T F S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行事曆
Dec 2009
S M T W T F S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每月文章彙集
RSS 訂閱
贊助商
其它資訊
本部落所刊登之內容,皆由作者個人所提供,不代表 yam 天空 本身立場。
POWERED BY
POWERED BY 天空部落
會員登入免費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