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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9, 2009

檜山幸夫,〈解說〉,《臺灣史料綱文》,頁327~。

頁327

代替序
明治二十八年四月十七日,日本以中日戰爭代償之一,定下割地臺灣的馬關條約,一個半月後六月二日樺山資紀第一任總督與清朝代表李經芳轉移臺灣主權,完成法律形式,開始了日本的臺灣統治歷史。臺灣統治有著日本近代史上最早的殖民地支配,開啟了第一次異民族支配,有其特殊的歷史性。可是,在領臺初期統治因殖民地經營的財政問題及內部利害關係的對立,由於先住民族「臺灣人」與漢族系臺灣人有了抵抗運動,導致相當程度困難的狀況。為了解決這種情形,兒玉源太郎總督與後藤新平民政長官在統治期之後,計畫臺灣經濟的自主,佐久間左馬太總督進行大規模的「蕃匪討伐」,由於中國人對臺灣的移民是殖民支配以來最大的課題,日本統治及漢

頁328
族系臺灣人共通的課題是對先住民族「臺灣人」的武力支配達到相當程度的安定統治期。同時鎮壓受到辛亥革命的影響而有臺灣獨立運動的漢族系臺灣人,由斷髮會及臺灣同化會成立,及林獻堂成立的啟發會來看這樣的漢族系臺灣人對現狀容忍度較強,確立了日本統治臺灣的基礎。在本書收錄的史料中,到進入一個新階段,是從明治二十八年至大正八年間的二十五年。
在統治臺灣二十五年間,是臺灣統治五十年的前半期,臺灣總督府領臺是二十八年時,在大正十一年四月一日於臺灣總督府中設置了臺灣總督府史料編纂委員會,進行收集及編纂「臺灣總督府」史料。這是在領臺的明治三十年有這樣的意識。可是史料編纂委員會欠缺組織結構,編纂事業的中心人物持地六三郎編纂部長與田原□次郎編纂部主查相繼病逝,不幸之事發生,造成中途的挫折。史料收集事業的二個編纂責任者沒有繼承者,並沒有任命替代持地、田原,無法預定年限完成初期事業的目的,僅僅編纂委員會的官制留下,事實上是中斷的。
收集的史料在總督府書庫沈寂了五年,至昭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新的編纂組織臺灣總督府史料編纂委員被設立,承續的事業再度展開,新的編纂組織規模大幅縮減,由原收集的目的轉移到史料編纂的工作,至昭和七年完成。
在編纂中以「臺灣史料」主要部分是《臺灣史料稿本》,其基礎不外是《臺灣史料綱文》。《臺灣史料稿本》與《臺灣史料綱文》是相互關對應關係,缺一不可。進一步,兩書是臺灣總督府在其編纂事業最大政治的目標,作為「新臺灣史」編纂事業的基礎。可是,兩種編纂圖書在編纂組織的改組與編纂責任者、擔當者大幅
頁329
改變,並且編纂事業主要在後期進行編纂,可發現有誤植及缺乏統一性的記載,在註解指出其基本的錯誤。特別是《臺灣史料稿本》以《臺灣史料綱文》為基礎,其日期的確認是最重要的事項。若日期有錯,則導致社會對編纂事業的信賴。並且從《臺灣史料稿本》來看誤植很多,對於編纂者抱持著懷疑的心態。
從以上來看,本書在復刻《臺灣史料綱文》不得不多用註,基本上確定日期及史料出處的檢驗是必要的。近年不僅在臺灣關係,在以往出版品的復刻也很盛行,但多數沒有針對其內容作檢驗。特別是本書作為臺灣史的基礎史料,對於內容的檢討是復刻者的責任之一。當然,由於對史料的限定,無法得到充分的檢驗,對史料復刻的責任者要強調的。
本文的目的是就《臺灣史料綱文》試著作一些解說,為了這個目的,與本書相對關係之一的《臺灣史料稿本》其敘述是有其必要性。因此必要論及(一) 《臺灣史料稿本》的文書學問題、(二) 《臺灣史料稿本》的編纂過程、(三) 《臺灣史料稿本》的編纂組織、(四)《臺灣史料稿本》的?。可是因為篇幅的關係,無法全部論述。《臺灣史料綱文》與《臺灣史料稿本》的具體關係在註解中詳述,在此不得不省略。特別是各個事件註解,因為篇幅的關係,而對部分割愛,並且為了省略內容的問題,論述改稿。因此就本文中「臺灣史料」編纂,限定在編纂組織的問題與《臺灣史料稿本》的編纂上,具體論述「臺灣史料」編纂事業的開始
頁330
,與臺灣總督府史料編纂委員會的再恢復。之後進行檢討以《臺灣史料綱文》為基礎的《臺灣史料稿本》的文書學的檢討。

一、 臺灣總督府史料編纂委員會
臺灣總督府史料編纂委員會(以下簡稱編纂委員會),依據大正十一年四月一日田健治郎總督時訓令第一○一號設立。作為形式上的編纂委員會察際上被設立,不外是在此之後。編纂委員會,實質上在同年五月十四日的訓令第一○一號以「臺灣總督府史料編纂委員會規程」正式成立。
下引訓令第百一號
頁331
依據史料編纂委員會規程,於總督府內設立史料編纂委員會,實際上與這個有關的規程已開始進行。即在同規程於五月十四日制定、公告時,由於同規程中附則溯及四月一日適用,在該規程公布日已於四月一日正式成立。作為法令上,沒有體裁上的理由。史料編纂委員會的組織,是不等同臺灣總督府行政機構,為立成立委員會,無法對應總督府內的行政機關
頁332
。「臺灣總督府史料編纂委員規程」的立案、構想階段,離開總督府內的行政機關為專門機構是必要的。可是可是,對此委員會規程制定留下缺陷。因此,對於編纂事業無法充分的檢討與準備。形式上,溯及法的適用,依史料編纂委員會規程制定回溯一個月前發布持地六三郎、田原 貞次郎等的派令。
派令內容
持地是第一個,田原、宇野英種、下村充部為四月一日,尾崎委員則同月三十日,各個委員又任職幹事,持地則任職編纂部長。當然在人事由訓令第百零一號來看的話,作為實質機關的史料編纂委員在之前已有組織。為了整理形式的體裁,在人事上是不自然的。在人事命令發布之前,已有史料編纂的組織設置,然而規程被制定的前面階段,
頁333
組織的全貌仍是不明確的狀態,會名名稱、職稱、配置等都沒有決定。因此右邊的人事命令在持地以下四名,實際上是在同會規程立案同時討論編纂委員會的目的及活動內容的準備階段。特別是他們的人事命令在《府報》公布是在二個月以上的七月十九日。
在此,由「臺灣總督府史料編纂委員會規程」來檢討其同會的目的與內容。同會的目的是在「調查、編纂臺灣總督府史料」(規程第1條),如此的話同會調查編纂的是限定在「臺灣總督府史料」。並無法判定所謂「臺灣總督府史料」具體內容是指何物。臺灣總督府所典藏的全部史料,是由臺灣總督府所有的全部史料。前者的話,調查、編纂的對象是總督府及其機關所作成及繼承的史料;後者是指總督府所統轄的全部史料。同會編纂具體的「臺灣史料」為例,前者是《臺灣史料稿本》的「臺灣統治史料」有關,後者是《巴達維亞城日記》。嚴謹的來看該規程,同會設置的目的應為前者,總之關於臺灣總督府的臺灣統治史料的調查、編纂,是視為臺灣總督府史的編纂,主要不是以臺灣統治以前為對象。可是,實際上並非如此,與臺灣史料編纂事業有關,進一步在設置初期,最後影響到後期。為了臺灣總督府史編纂,而尋求領臺前史,是為了讓臺灣史中日本的臺灣支配其正當性明確化,是有政治意圖的。
設置目的並不明確,由組織規程表示一定的方向。同會主要的事業對象是設定「臺灣總督府史料」的編纂,在規程第二條以後各條項。在第二條總務長官為委員長,由總督任
頁334
命,設置若干委員,委員長管轄該會的庶務部由總督任命,編纂部長是管理編纂部(同第三條),庶務部長是「關於庶務的一切事務」(同第四條第一項),編纂部長是掌握「關於史料的調查、編纂一切事務」(同條第二項)。第四條第二項編纂部長負責「史料」的調查、編纂,限定「臺灣總督府史料」。第四條第二項就「史料」不限定與第一條「臺灣總督府史料」不同義,是含其意義嗎?
為了主要以「臺灣總督府史料」為調查、編纂對象,必須有總督府行政官吏的協力與動員。為此,同規程主要依據史料編纂委員會的委員長總務長官,進一步加上幹事與評議員。總督由總督府高等官中任命幹事(第五條第一項),幹事在委員長的管轄下從事庶務(同條第二項),另方面由總督府高等官、陸海軍所屬職員任命評議員(第六條第一項),評議員職掌是「關於委員長諮詢史料調查與編纂」而提供意見(同條第二、第三項)。在第五條與第六條規程,說明含陸海軍的總督府行政關係史料、軍方關係史料與民間史料的圓滑調查、收集。史料編纂委員會是以學識經驗者的高等官、陸海軍職員、民間人士的大組織,這個事業是總督府的一大事業。這個事業是怎樣的大規模、組織如何龐大,在下面的人事命令可看出來。
頁335
人事命令
頁338
依據七月十八日人事命令顯示史料編纂委員會的大半陣容,大部分是總督府的行政官吏及陸海軍人士。評議員是新元鹿之助鐵道部長以下十五名的局長、部長、州知事、廳長任職,在民間人士則是李春生以下十六名,陸海軍則是佐藤小次郎參謀長與立野德次郎海軍大佐。幹事在四月一日任命宇野警視、下村參事官加上松田三德秘書官、大澤清高事務官,委員在四月一日持地、田原與同三十日尾崎及鼓包美參事官以下二十五名的事務官、技師、翻譯官、理事官、警視、市尹,進一步有森岡□陸軍大尉。加上委員長賀來佐賀太郎總務長官,總人數中委員二十九名、幹事四名、評議員三十三名共計六十七名。可是總督府、陸海軍中樞及各行政官加入李春生、林熊徵、辜顯榮的買辦漢族系臺灣人中有力者及赤石定藏臺灣日日新報社長、富地近思臺南新報社長的加入,在史料調查、編纂下
頁339
不容易知道。在其中作為學者,不過只有吳德功與許廷光。
因此,同編纂委員會在實際的創立前的七月十四日,由田健治郎總督進行規程改正。
訓令第百四十七號

依據改正規程,編纂委員會新設立編纂顧問,但在此不敘述編纂委員會人事的派令。依據訓令第百四十七號改正規程,委員、幹事、議事在七月十八日被派任編纂顧問。
顧問名單
頁340
顧問名單
依據臺灣總督府史料編纂委員會規程在製定後僅二個月追加改正,之前六十七名,加上顧問二十一名
頁341
第一表 臺灣總督府史料編纂委員會構成員變遷一覽

頁349
總共八十八名。在持地、田原、尾崎等的人事任命之日與史料編纂委員會規程制定日的關係而言,評議員、委員、幹事的任命乃至囑託的人事派任日及編纂顧問的人事派任日,與訓令第百四十七號的公佈日的關係,是十分不自然。史料編纂委員會規程的公佈與規程的改正及各種委員的人事命令的關係也是不外如此。各種委員會的人事派令發佈延遲,是委員會規程的缺點,在規程的訂定方面,實際上是不適用的。在各種委員的人事派令,期間的規程改正詮衡著各種委員。描述作為臺灣史研究者的持地、田原、尾崎的編纂構想與作為行政官廳的總督府意圖的編纂構想是大大的不同,有其調整的必要。在此妥協的產物,是大規模的編纂組織產生的原因吧?

頁350
可是要整理全部陣容作為編纂事業的構成員是有基本的缺陷。在其中專門家與臺灣史研究者,僅有持地六三郎、田原貞次郎、尾崎秀真、吳德功、許廷光、伊能嘉矩、林知義、陳信齋、蘇雲芸等,其他人不外乎實質上在臺灣史是很貧弱的。從大正十一年至十三年《臺灣總督府職員錄》來整理右邊的第一表關於編纂委員會的人事變遷,從表來看持地六三郎病死後空出的編纂委員長的席次也不補充,進一步田原貞次郎死後也沒有任命編纂部主查,這是中間核心的人事問題。第二與總督府官吏有關的人事,當然由各部署來任命,人事也沒有固定。第三是委員會的態勢固定一年後的大正十二年才完整。大正十二年與十三年官吏人事大幅變動,木村增太郎等加入計畫,陣容才能理解。
由第一表,史料編纂委員會構成人員的變遷過程來看,就委員首先大正十二年七月的階段,在宇野英種警視、田坂千助州事務官更迭,也無任命後繼者,加入新的伊能嘉矩、隈元繁吉、藤田捨次郎、鷹取田一郎。特別是伊能由編纂顧問轉任委員。可是大正十三年七月大幅移動。淺野安吉事務官、近藤十郎技師、大橋毅州理事官更迭,替代事務官有田端幸三郎、佐藤正俊、中瀨拙夫、戶水昇、松岡一衛、野口滿,在州事務官中三浦碌郎、東忠藏,技師中福留喜之助、井出熏、山口鈕五郎被派任,代替林岡□臺灣軍幕僚附陸軍步兵大尉是三浦忠次郎陸軍步兵大尉,同時新的高田雄種與木村增太郎加入計畫。在幹事中,宇野警視更迭後也不派任,新任松下芳三郎事務官,翌大正十三年替代松田三德秘書官昏是小林音八秘書官。在評議員中,大正十二年替代末松偕一郎內務局長的警務局長轉任內務局長的相賀照鄉,相賀警務局長的後任是竹內友治郎警務局長,在立野德治郎海軍大佐沒有後任。但是,大正十三年立野更迭後
頁351
的空席由藤澤宅雄海軍中佐就任,替代吉岡荒造臺南州知事是松井榮堯臺南州知事,替代梅谷光貞新竹州知事的是佐藤勸新竹州知事,替代池田幸甚專賣局長的由臺南州知事轉任專賣局長的吉岡荒造,臺灣軍參謀長陸軍少將佐藤小次郎的後任是渡邊金造陸軍少將,替代竹內警察局長的是尾崎勇次郎警務局長。在此是關於總督府的人事移動。書記豐原瑞穗屬的後任,同樣是屬的武井雪三與門田幸吉,但武井在大正十三年沒有記名。就囑託,有其重覆,無法一率來看,除小川清,屬中的藤田忠四郎、中山孝太郎、中野洋與技手橫尾善夫全部在大正十二年被解任,替代的是持地、尾崎、鷹取、藤田、豬口安喜、今關壽麿,翌大正十三年替代持地、小川、今關的是東鄉實、高田雄種、陳炎甫。雇在大正十二年加入了廣田員子與關根哲,翌十三年減少了西山初太郎與廣田員子二名。在其中,僅編集顧問全沒有異動。大正十二年七月一日現在與同十三年七月七日現在,總督府官吏與軍關係者的移動是顯著的,臺灣總督與臺灣軍司令官的替換。從大正八年十月二十九日成為第八代總督的田健治郎,同年十二年九月六日由內田嘉吉任職第九代總督,並且從大正十年五月三日任職臺灣軍司令官的福田雅太郎,在同十二年八月七日由鈴木莊六陸軍大將替任。特別是受到總督更迭有重大影響。田總督在大正十二年九月二日任職農商務大臣兼司法大臣,同九月六日元民政長官的內田嘉田任職第九任總督。特別是內田總督從神戶搭因幡丸渡臺是在十月十一日,同十五日到基隆,內田在翌十六日初登總督廳舍。
十一月三日代替梅谷光貞任職新竹州知事為總督府事務官兼參事官佐藤勸,翌十二月八日吉岡荒造仿文官分限令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四號休職臺南州知事,由任職專賣局長池田幸甚替代,同時法院檢察官松井榮堯任職臺南縣知事,佐藤新竹州知事與松井臺南州知事
頁352
則在大正十三年四月二十四日任職史料編纂委員會評議員。但是佐藤是在大正十二年七月二十六日以總督府參事官任職史料編纂委員會委員。即佐藤以參事官任委員,新竹州知事時為評議員。
並且宇野英種警視委員(理蕃課長兼警官司獄官練習所舍監),在大正十二年因為車禍意外去世,內定田坂千助州事務官為名古屋市高級助役,大正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榮轉參事高等官二等,翌二十七日依願退休,七月六日離臺。在評議員中,總督府評議員、勳六等新竹的名望家鄭拼辰,在大正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年六十四歲病死。
有關任免狀況,竹內友治郎警務局長在大正十二年一月四日任職評議員,總督府屬門田幸吉以最早的書記任職,同年五月十二日總督府屬武井雪三任職書記,用七月二十六日東忠藏、三浦碌郎兩州事務官任職委員,藤澤宅雄海軍中佐被委任評議員,同七月二十六日前述佐藤勸參事官、福留喜之助技師、羽生雅則事務官、松岡一衛同、野口滿同、山口鈕五郎技師任職委員,淺野安吉事務官則免除委員,同年十月一日佐藤正俊事務官任委員,同年十一月七日井手薰技師任委員,同年十二月十日小林音八臺灣總督府秘書官任職幹事。翌大正十三年四月二十四日前述的松井臺南州知事、佐藤新竹州知事及尾崎勇次郎警務局長任職評議員,同時事務官田端幸三郎、中瀨拙夫、戶水昇任職委員,同年五月三日渡邊金造陸軍少將被囑託評議員,三浦忠次郎陸軍步兵大尉被囑託為委員,另佐藤小次郎陸軍少將囑託評議員,森岡□陸軍步兵大尉放解除委員,佐藤新竹州知事免除委員,同年十月二十四日任命木下信內務局長兼土木局長與坂本森一警務局長被命為評議員。特別是這些官吏的場合不是以個人為對象,基於職種而規定為史料編纂委員會的職掌,這個的事例以大正十二年十二月十日任職幹事
頁353
的小林音八是很好的例子。臺灣總督秘書官小林音八是在大正十三年十月十八日被任命為總督官房秘書課兼秘書官室勤務,同時任免文官普通懲戒委員、官國幣社神職尋常試驗委員、社司社掌試驗委員、社司社掌試驗委員、普通試驗委員、臺灣總督府評議幹事、市區計畫委員與臺灣總督府史料編纂委員會幹事,進一步解除了臺灣總督府遞信局及通信官署職員共濟組合審查會委員,但替代的臺灣總督府秘書官平山泰在小林任免後解職。
實際上負責編纂事業的人,在大正十三年九月十二日任免塩谷新總督府屬以書記任職,替代的是同屬的永野能記。又,大正十一年七月十八日任職委員的以農學博士的代議士東鄉實技師,是以總督府技師任免,之後同十三年七月一日改以委員任職,但這是特別的例子。
在編纂委員人事中,除了由總督府高等官及陸海軍所屬職員中任職,在民間被任用者的採用基準是必要的,但所幸史料編纂委員會設置翌年大正十二年四月十二日起同年五月一日(滯留臺灣期間四月十六日起至二十七)之間皇太子的臺灣行啟,此時被賜宴、賜茶的人及在皇太子行啟時下賜菓子的人,從賞勳局受敘勳及褒賞的,表彰其孝子、節婦、義僕者,以「本島學者」而下賜菓子,在各地治理臺灣於殖產經濟、慈善事業、社會事業、教育及軍事各種有功勞者,在各地泊所賞賜菓子,當時總督府留下以認定評價標準。從總督府的絕對人物評價中,史料編纂委員會的人選標準是可以推測的。在關於認識為前提,這是總督府的基準,從民間等任命來區分,如第二表。表中皇太子行啟欄沒用印者,山口透是臺灣神社神司,在人事命令中沒有記其職掌,而在表中另外加入區分。尚且,表中區分欄中的區分,是根據總督府在皇太子行啟時的評價為基準
頁354
,但其他以外使用相關史料。由表來看的話,與編纂事業直接有關受到期待者,僅如前述的持地、田原、尾崎、伊能、吳、許、林、陳、蘇九名。特別,是臺灣電力會社社長高木友枝以醫學博士且研究所所長(高木任研究所所長是在明治四十二年四月一日,但根據同年三月二十七日敕令第四十三號在同年四月一日施行臺灣總督府研究所官制。請參見關於研究所在本書中卷註頁271~279全部收錄)
第二表 臺灣總督府史料編纂委員會構成員中民間等任命者區分表

頁356
在臺灣以撲滅傳染病最具貢獻的人物,有學職的人也在史料編纂職掌框架外可看到。另,吳德功是彰化銀行董事及彰化農會副會長之職,同時也以磚瓦製造業、石材販賣商任職彰化廳參事的紳商者,許廷光是以秀才、大地主為紳商,同時任職臺南州協議會員敘勳六等,另有販賣菸草八人、委赤鴉片煙膏。在其中,明治三十七年任職北支帝國義勇艦隊建設臺灣委員部臺灣支部分區委員,及臺灣私立商工學校講師及五股庄長的名望家學者林知義是以特例存在。
在學者以外來看,首先是是知望家(教育者)的富地近思是任職臺南新報社董事社長,陳鴻鳴是臺南州協議會員、擁紳章者,在臺南製糖株式會社、臺灣製鹽株式會社中歷任臺南煉瓦株式會社的董事、臺南印刷株式會社社長、阿片煙膏仲取業,也正任灣裡支廳善化里東堡庄長及臺南廳參事,同時「精通五經、古詞文,在領臺後進入國語練習所,專門研究國語作為普及同化,當時唱導要進行教育,希望當局設立灣裡公學校,獲得同意。率先投入巨大資金」的人物。
石坂莊作是以臺灣耐火煉瓦株式會社專務董事、藤田豆粕株式會社董事、基隆戲場株式會社董事任職臺北州協議會員,一方面專心於教育創設補習學校,設有石坂文庫,著有《北臺灣之古碑》,該書「認為在石頭上刻不朽的文字,以存當時史實,留於後世是有意義之事,雖然難保其因滄桑的變存,多年因風雨侵蝕而破壞殘缺,或是草童破壞貴重遺物,而深感遺憾,地在蒐集北臺灣遺留的古碑,在余暇時跋涉最得碑文,照像外又騰寫為一卷」(前書序),大正十二年三月完成,內容是「二百多年前的北臺灣見取圖」開始,
頁357
收錄從領臺前史的金石「蘭字洞」(1661)「採炭禁示碑」(乾隆元年)、「崇德橋」(道光十六年)、「討匪曉諭碑」(咸豐六年)、「雄鎮蠻煙」(同治六年)、「昭然萬禪碑」(光緒四年),元基隆石硬港忠魂堂「軍人軍屬火葬場之碑」(明治二十八年一月),同地「近衛師團戰死者之墓」(明治三十一年八月)、元基隆市高砂公園「招魂碑」(明治三十一年九月)及現在作為「抗日紀念碑」改刻「北白川宮征討紀念碑」(明治二十九年)至「基隆神社碑」(大正八年)收錄五十三個,水準相當高。以知望家(教育者)來看富地與陳是無法被區分,就石坂在略歷上被視為實業家,以教育者、臺灣史研究者被評論,無法一概論之。
就這點延續,就治島有功者、實業家(民間有力人士)、舊官吏來看,治島有功者有大和製糖株式會社社長、大和商行社長、明治製糖株式會社監查役,而任職總督府評議員、臺中州協議會員,同時將近衛師團和平引入臺北城的辜顯榮,和李春生為始,華南銀行總理、材木源製糖株式會社董事社長、內外製糖株式會社長,擔任臺北州協議會員佩有紳章的林熊徵,擔任阿緱廳辦務署參事、同廳參事佩紳商,以臺灣興業株式會社監查役、租館、糖廓主、糖行、藍武製糖公司代表的評議員藍高川,在臺中廳參事、紳章佩有者,臺灣製麻會社副社長、中部臺灣日報社董事、委賣阿片取次業的蔡蓮舫。特別,其中林熊徵、辜顯榮、許廷光、藍高川是作為漢族系臺灣人為最初的評議會員來任命。作為實業家(民間有力人士),臺灣銀行頭取中川小十郎、臺灣日日新報社社長赤石定藏、彰化製糖株式會社社長、臺中實業協會長,臺灣果物株式會社社長、海南製粉株式會社社長、臺中輕鐵株式會社社長、新竹製糖株式會社社長、臺灣製腦株式會社取締役、菲律賓產業株式會社取締役、臺灣軌道株式會社取締役、打狗土地株式會社常務取締役、臺中劇場株式會社監查役、臺灣煉瓦株式會社監查役、株式會社臺灣新聞相談役等重職,任內地人組合長在「臺中市的重鎮」受評「地方金融合會的重鎮」,在大正九年高知縣第三區選出的眾議院議員,進一步同年臺中州協議會員
頁358
,同十年任總督府評議員,興趣在「中國青磁器的研究」的坂本素魯哉,在臺南新報社相談役,以打狗內地人組合長、土木建築請負業、材木商澤井組打狗支店主任任職總督府評議會員的古賀三千人,任職臺北商工會副會長、臺北府前郵便局長、愛國婦人會臺彎支部臺北地方委員、帝國軍人後援會特別會員、臺北製冰會社專務取締役,任職臺北州協議會員,之後被命為總督府評議會員,被評價為「官界的大久保彥左衛門」、「民間總督」,在臺彎的茶業栽培製造的改良有重大貢獻的臺灣茶業株式會社監查役三好德三郎,創立臺南打狗兩南興公司及鳳山新興製糖會社的紳商佩有者陳中和等人。
以實業家、民間有力人士而言,從純粹的產業界、民間的生活而與總督府結合者,並沒有這樣的人。領臺後三十年弱的問題,臺灣的特殊性是日本殖民地收奪,產生這樣的特異現象。這個事例,可以木村匡、小松吉久、三村三平、藤野幹、今井周三郎等來看。木村匡是舊仙臺藩士木村景直的二男,生於萬延元年,畢業於三菱商業學校回鄉,任教於師範學校,後轉任東京高等商業學校教授,明治二十二年魰久保田讓遊歷歐洲。領臺後成為臺灣總督府秘書官,在樺山、桂、乃木三總督下任職,之後歷任事務官、文書課長、殖產課長、學務課長,明治三十四年三十九歲掛冠成為第三十四銀行臺灣支店負責人,同四十四年任職臺灣貯蓄銀行取締役、臺灣商工銀行監查役,翌四十五年兩行合併,成為商工銀行董事長。大正九年成為臺北州協議會員,翌十年加入策畫臺灣貯蓄銀行的創立。木村以總督府要職為基礎,加入臺灣產業界。小松吉久是神奈川縣士族小松吉晴長男,生於慶應三年小田原,任職裁判所書記、司法屬,領臺後從事臺灣司法部的創立事務,明治二十九年任職臺灣總督府民政局屬,在法務部、參事官室工作,同三十四年為典獄、高等官七等任職臺北監獄所長,同三十七年被囑託為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講師,之後歷任彰化廳長、宜蘭廳長,在大正九年「踏入實業界」而退休。退休後小松任職臺灣炭業株式會社社長、朝日製糖株式會社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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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電氣興業宜蘭殖產中壢軌道株式會社董事,同時任職日本拓殖株式會社董事,也任職總督府評議會員、社團法人臺灣鑛業會長。小松也是跨越總督權力與臺灣殖民地經營的構造的一人。今井周三郎是臺灣日日新報第二任社長,從明治四十三年五月到大正元年八月,文久三年生於埼玉縣熊谷町,渡臺歷任總督府土木局、臨時工事部、作業所及總督府工事部的事務官,明治四十三年就任臺灣日日新報社社長,退職後在大正五年任職淺野セメント株式會社臺灣支店長,同九年被選為高雄州協議會員。
總督府與民間相關的構造,從近代官僚中也可看到。明治三年三村俊信長男生於東京的三村三平,在明治三十三年畢業於東京帝國大學後,渡臺被命為總督府屬官兼內務省遞信省,同三十六年為總督府海事官,同四十一年成為總督秘書官,在大正三年為新竹廳長,翌四年為臺中廳長,同八年依願免官,就任臺灣製腦株式會社專務董事,翌九年為臺北州協議會員。並且,明治十六年生於鹿兒島的藤野幹在明治四十一年畢業於東京帝國大學法科政治科後,任職專賣局書記,翌四十二年通過文官高等考試,翌四十三年任總督府事務官兼專賣局事務官,從歐美出差回國,大正三年就任專賣局腦務課長,之後為殖產局糖務課長、糖業試驗場長、兼任大南庄及後里庄庶苗養成所長,同八年依願免官,同時就任明治製糖株式會社董事。翌九年為臺南州協議會員,在昭和五年任為總督府評議員。總督府為殖民地收奪構造基礎的頂端,成立了官民關係,史料編纂委員會的構成員大分為官民是沒有意義的。由於總督府有著權力支配,有著特權的民間資本,保有密不可分的關係,是作為收奪地臺灣殖民經營不可缺乏的條件。由此產生人的密切關係是必然的結果。
可是,總督府與民間人的密切關係,不是單單利益。臺灣總督府的言論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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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的《臺灣時報》發刊時「臺灣時報發行所」的役員與史料編纂委員會的役員關係,在第二表中臺灣時報役員欄可看出。第二表臺灣時報發行所役員大正十一年七月現在,表中所印※全是同所的評議員。評議員長是總務長官的賀來佐賀太郎,表中沒有記載其名,後來史料編纂委員會的委員鷹取田一郎為同所事務員轉任編輯係,作為官吏為委員的農學博士東鄉實開始,生駒高常、法水了禪、富田松彥、和田一次、淺野安吉、水越幸一、下村充郎、本山文平、深川繁治、田坂千助、岡本佃是總督府事務官及州事務官來任編纂委員,池田幸甚、市來半次郎、新元鹿之助、富島元治、常吉德壽、梅谷光貞、江口良三郎、相賀照鄉、阿部滂、喜多孝治、末松偕一郎是以州知事、廳長、部長、局長及武藤針五郎的市尹的高級官吏為評議員。但在史料編纂委員會中,任書記的柘大雄是在臺灣時報發行所也編輯係的常務係,大槻綱彥是常務員的囑託。其構圖與史料編纂委員會一樣。限定在第二表可看到史料編纂委員會役員內民間起用者四十名中,臺灣時報發行所役員兼任的,有二十一名佔全部達到525%。與文化事業有關在民間的依存度很高,以殖民地特殊性的日本統治下的臺灣,人材不足是主要的因素。因此總督府與民間之間的關係,產生相互依存是必然的,這不得不為殖民地支配的實態。
在其中也有特異的例子津田毅一。津田在明治元年十二月生於千葉縣山武郡片貝村,東京專門學校法律科畢業後,通過判檢事登用考試,被命為司法官試補,被補為鹿兒島區裁判所兼鹿兒島地方裁判所判事,明治三十二年任臺灣總督府法院檢察官,之後為臺中地方法院檢察官及臺北地方法院檢察官,同三十九年桃園廳、翌四十年臺南廳長、同四十二年為嘉義廳長,大正五年依願免官,翌六年後補為眾議院議員,同時成為律師,同九年在臺南市以律師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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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命為臺南州協議會員,翌十年也任總督府評議會員。
史料編纂委員會是以總督府各部與軍警組織為基礎,舊總督府高級官吏與一部分民間人士、有力漢族系臺灣人與一部分學識名望家加入,是官民界全體的一個大組織。以史料收集、史料編纂專門的事業,全是不同的組織。組織的陣容是問題,構成者自己也是問題。例如:井村大吉是任臺北廳長時代提倡的全盛期,一時成為大連取引所所長與關東都督府有衝突而歸臺,赤石定藏為後繼者,就任臺灣日日新報社長,但在就任之時對臺灣日日新報的批判誌《臺政新報》給與嚴酷的批評「也不讀書不思想」、「沒有學問文章的才能」。並且在皇太子行啟時,作為學者蘇雲英以「屏東地方名士」,在領臺後任阿緱廳參事、阿緱區長,在大正九年就任高雄州協議會員,不過是總督府權力結合漢族系臺灣人地方名望家。特別是漢族系臺灣人中吳德功、許廷光、林知義、陳信齋、蘇雲芸等,我不認為他們作為臺灣總督府史料編纂事業的學者有積極的成果。他們作為主要的學者不過是史料提供與情報提供嗎?史料編纂委員會中臺灣研究者不過持地、田原、尾崎、石坂、伊能五名,在其中在臺者僅有尾崎、石坂二名。這意義是史料編纂委員會的陣容中,日本支配的不動性對於臺灣的絕對權力機關表現對臺灣府的權威,領臺三十年紀念的事業,有其政治的象徵意義。
就陣容而言,井出季和太著有《臺灣治績志》中,「委員由總督府事務官技師等充任,作為囑託有村上直次郎、今關壽麿、尾崎秀真、豬口安喜、鷹取田一郎、隈本繁吉、伊能嘉矩、木村增太郎等學者以臺灣研究者任委員」。這個記載是有疑問的。首先就細點來說其中只有豬口、今關、村上是囑託,尾崎、鷹取田、隈本、伊能、木村是委員任職,同時又是囑託的有尾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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鷹取田,伊能等也是當初的編纂顧問,井出的「委員是以總督府事務官技師來充任,作為囑託……學者以臺灣研究者任」這是有誤的。問題,是在史料編纂事業內容的評價中,井出的人員配列來看,井出對村上直次郎評價過高。的確,村上在《臺灣時報》「村上直次郎氏(史料編纂囑託文博)舊臘來臺中南部視察,九日歸京」有這樣的記載,後來參加了史料編纂,從事業全體來看是無法切割。進一步,編纂事業最中心的課題是編述新臺灣史,以誇示日本對臺灣統治的實績,林上負責蘭領時代史不過是日本統治前史的傍證。進一步,井手對史料編纂委員會的陣容有高評價,在第一次編纂事業,根據史料編纂委員會回顧編纂事業加以尖銳的批判是尾崎秀真「在官廳規則為職所置的人員,到底十年二十年的日子並沒有完成應該的部分。若是作為強而有力官廳事業的組織的話,為了首先得人而設此職,這樣決對無法完成。如何作,在歷史是要有特別智識的純正科學。總督府史料編纂委員會的組織有沒意義,編纂領臺以來三十年的新統治史為目的,不過是一種記錄掛的工作。」的確尾崎的指摘是臺灣史料編纂事業失敗的原因之一。有關編纂組織,可是作為「官廳的事業」「為規則職掌而設人」而言,作為「記錄掛的工作」,整理總督府內部史料的收集應有相當的成就吧?
根據編纂委員會規程與人事,進一步同委員會的組織成為大規模的理由是總督府部內容易提供最大限的文書史料。編纂委員會規程公布於五月十四日《臺灣日日新報》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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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編纂會規程 評議員從全島來詮衡是學識名望者
總督府從今年度後三年以繼續事業,總督府史即是在領臺之後的臺灣統治史,今十四日的府報也有相關的總督府史料編纂委員會規程公布,其中由於該委員會是以委員長一名及若干委員組織,其中設有庶務部、編纂部,委員長是賀來總務長官,當然是委員,持地六三郎、田原天南、尾崎秀真之外,山田寅之助等二、三人也參加編纂,此編纂委員會是右委員之外,作為委員長的諮詢有若干評議員,從府內各高等官及民間任命或囑託,由民間的評議員則從全島來詮衡,,在臺北有木村匡、林熊徵、王慶忠、赤石定藏、小松吉久等人,其他還有臺中、臺南、高雄等有學識名望的人被囑託為評議員。
在這個記事後日被發表有持地、田原、尾崎的人事命令,實際上他們在編纂委員會設立的準備階段已存在。民間的評議員中木村匡、林熊徵、王慶忠、赤石定藏、小松吉久等人名也有,實際上的派令中,王、小松是任編輯顧問,編纂工作是沒有山田寅之助的名字在派令上,由新聞情報推測應無誤,在該編纂委員會規程公布起二個月後,才定其陣容,有組織的形態,其有何關係應可展現吧?評議員中全島各地學識者及名望家也加入策畫,推測正式發表較遲的原因之一。因此編纂委員會的陣容與事業的目的有相當大的差異。根據同紙,事業目的,是「總督府史即領臺後的臺灣統治史」的編纂(與委員規程一樣有明確的目的),以臺灣史及至領臺前史的認知是沒有的。總督府高等官及陸海軍關係很多參加,這是調查「總督府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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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編纂「總督府史」及「臺灣統治史」,作為官僚化,從總督府內進行總督府部內的史料收集,進一步從臺灣全島漢族系臺灣人中的學識者及名望家大量參與,在委員會規程定的目的以外,是「總督府史」、「臺灣統治史」以外,何如領臺前史、臺灣史為史料編纂的對象。這並不是委員創立遲緩,與之後活動有重要的影響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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