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19,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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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C(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于當地時間上周六在針對IAB(交互式廣告局)的一封公開信做出回應時表示,新修訂的社交媒體監管法規將不會被廢止。
“盡管交互式廣告局認為聯邦貿易委員會的政策是違反憲法的,但我們的政策並違反憲法。”新修訂的社交媒體監管法規僅僅適用于營銷行為,而且它們試圖表明廣告和媒體內容的差異。如果社交媒體中不包含有廣告性質的內容,那麽則不適用新法規;但如果包含有廣告性質的內容,則傳播者需要確保內容不會誤導受衆。即便不是明顯的廣告信息,傳播者也應當表明自己因傳播這一信息而獲得了報酬。
這封公開信要求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採取“公開公平的程序”,以便讓更多的博客和社交媒體專業人士對新修訂的社交媒體監管法規發表各自的看法。據由375多家媒體和科技公司組成的交互式廣告局表示,新監管法規將遏制社交媒體的向前發展。
由執筆這封公開信的交互式廣告局總裁、CEO蘭道爾·羅森伯格指出,出版商向博客贈送的圖書被認為是報酬,需要在博客文章中予以披露,而傳統媒體接受出版商贈送的圖書則沒有任何問題。然而,依據新的監管法規,如果出版商向在亞馬遜網站上發表書評文章的用戶贈送圖書,那麽,出版商就會受到制裁;而如果出版商向《紐約時報》或自由作家贈送圖書,但如果是《紐約時報》或自由作家在《出版商周刊》上發表相關書評文章,則不會受到制裁。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不會追究博客的責任,新監管法規主要針對的是廣告客戶。而交互式廣告局則認為,像報刊等傳統媒體一樣,社交媒體應當進行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