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4, 2005
做十六歲,轉大人
你知道七夕在台灣傳統習俗的意義是啥嗎?

在看我這篇廢話前,還請一定要先拜讀這幾篇文章-
雙餘館囈語《
七夕一:做十六歲》、《
七夕三:節後增補》
茄苳樹窠的《
台南的七夕》
「做十六歲」的習俗,請參考
此頁。
台南市政府每年都辦的「
做十六歲,轉大人」活動。
我也算是台南人(在台南市出生,老家在台南縣將軍鄉,這樣算不算攀親附貴啊!),小時候也聽過有人來問阿嬤做16歲的習俗,像是準備雞酒、油飯,拜床母等等。
這部分Arkun跟judie的文章中,已經介紹相當清楚了,我還是少廢話。
在雙餘館囈語的
這篇文章下方的回應欄,看見苦桑跟Arkun的對話,我貼了些粗淺的意見:
那張照片是上世紀最偉大的天才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1879-1955),16歲時候的照片,有人說是一臉聰明樣,有人覺得一臉呆樣,你覺得呢?
至於為何要「做十六歲」的原因,上面提到的說法不外下面兩種:
1>16歲之前的孩童是由七娘媽(或是臨水夫人、陳靖姑)保佑,所以在平安成長至16歲時,要謝謝天上神祇這些年來的保佑,需行這樣一個謝禮。(其中陳靖姑一說中,苦桑引林國平‧彭文宇合著的《福建民間信仰》補充說明,說是因為"陳靖姑16歲入閭山修道,是成年自主的表現")
2>另一個說法,是源自府城西外城五條港區的碼頭工人。當時碼頭行商鼎盛、交集熱絡,其中不乏未滿尚16歲的童工幫忙搬運,但規定不到16歲只能領半薪,所以當地工人家的小孩一到16歲,即為小孩做16歲,請來工頭及親朋好友歡宴慶祝、同時證明小孩已經長大且從今以後可以領取大人全額的工資。
我有些不同的想法:
我想滿16歲可以領全薪、歡宴慶祝,是做完16歲的果,而不是「做16歲」的因。
陳靖姑16歲可以辭別雙親入閭山學道,也是做完16歲的果,不是「做16歲」的因。
也許真正的原因應該是,在過去傳統的認知上,16歲之後就是個成年人,享受負擔的權利義務將會有所不同。(現在的民法規定20歲成年,刑法是18歲負完全的罪責,是因為晚清繼受外國法的緣故。)
1>中國法制大備於《唐律》,在《唐律》中言定「男女始生為黃,4歲為小,16歲為中,20有1為丁,60為老」 ,所謂「中男」就是指滿16歲的男子。唐朝自開國時起到實行兩稅法之前,基本上是沿襲北齊、北周到隋朝的均田制度和租庸調法,丁男跟中男(唐朝的均田制,限18歲以上的中男才能配田)才有配田的權利,同時必須負擔繇役。
2>唐刑律中也規定16歲之後,就要負擔完全的責任(15歲以下、70歲以上,才有減刑的規定),例如謀逆"皆斬",所謂「皆斬」就是罪犯家中16歲以上的男子均斬,16歲以下流放或配為官奴(至於「誅九族」滿門抄斬這種不人道的東東,印象中是明代之後才出現的,這我不確定,知道的人還請指正...... )
3>中國的各個朝代中,成丁(就是成年,「丁」為草木強盛之貌)之年略有不同:
漢為20歲、魏晉為16歲、隋代改為22歲、唐代為21-25歲(唐初21歲,天寶年間改為23歲,廣德年間又改為25歲,逐漸放寬是為與民休息)、宋為20歲、明清以降皆為16歲。
成丁的效果,就是配田跟負擔賦役,我想當局者較關心的通常是賦役,而非配田。因此,這些年紀分野的標準,大抵是取決於幾個因素,像是掌權者當權者對臣民的控制力強弱(黃冊明細是否清楚、官吏政令是否通達)、國家建設對繇役的需求度、國境平靜與否等等。我推測,明清以降,因為不再配田,如何加強對人民征捐賦稅勞役,就變成決定「成丁」與否重要的標準,加上當權者對人民的掌控力大幅提昇(明初大規模編修黃冊及魚鱗圖冊),因此大幅將「成丁」年齡一舉降到16歲。
4>明末,解除海禁政策後,泉、彰兩州才開始大量渡台移民(著名的海賊頭顏思齊也是這時候來台的),台南的大規模開發也是始於明末,當時的泉彰習俗,16歲為成年應是可信。因此,可以合理推論,台南府城的成年(成丁)分際,應該是承繼明朝以後的16歲。
5>至於女子,在《禮記》內則篇中言「十有五而笄」,笄(讀音同雞)是髮簪的意思,在周代女子15歲就可以把頭髮盤起來插上髮簪,表示可以待嫁了,「及笄之年」就是指女子15歲代嫁之年。再來要說個尷尬的名詞,女子16歲,稱為「破瓜之年」,這是因為在漢隸體、魏碑體中的寫法,瓜字可以拆成二個八,二八得16,故名之。我猜想,也許15歲時就是待嫁之年,正常的人家通常在這年就把女兒給嫁了,過去的女子幾乎16歲時就非處子之身,故「破瓜」又被延伸為其他的意思。
那為何女子不在及笄15歲時辦成年禮,而要拖到16歲才辦。這裡我有兩個猜測:
一是因為父權社會的緣故,女子成年不若男子成年重要,故附隨在男子成年禮中辦,久而久之就延到16歲才辦。
二是因為過去封建時代,常要從民間選宮女入宮,好人家的女孩不喜入宮,這一去除了少數幾個運氣好的外,通常就是守寡到死,而選宮女的年紀,多數的朝代都限制在13-15歲,滿16歲就不會再被選入宮。是不是因為這樣,所以女孩要藏到16歲,確定不會被選入宮,才來慶祝成年。這兩點純粹是我的猜想,完全沒有根據,有不同意見請大鳴大放。
易言之,16歲是當時的成年分際,所以才會有做16歲的古禮,所以才會有16歲之後領全薪,才會有16歲的陳靖姑可以離家修道......
這是我的推論,當然也只是說法之一。
另外,剛剛survey的幾個網頁,都說小孩在16歲之前均是受七娘媽保佑。
可我小時候聽過阿嬤說過不同的說法,阿嬤說法複雜多了。
阿嬤說小孩出生後到4歲前,是由主管麻疹天花的「痘娘」保佑;5至8歲的小孩都叫猴囡仔,由「齊天大聖孫悟空」保護,9到12歲開始有較強的行動能力改由「中壇元帥李哪吒」保護,12歲至16歲成年前才是由「七娘媽」保佑!
不同階段對應不同的神明保佑,4年一輪,也許是怕這些神明照顧到煩吧!
那種有神明觀照的感覺真好,真是不想長大,長大以後,什麼都只能靠自己了!
Posted by at
天空部落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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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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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7-07-18 11:34:08
我只看的懂最後那一句.....
施主相當有慧根
是的,整篇文章的重點就在那句!
還好我也是個有慧根之人
因為我看到最後那一句時
忍不住在網咖笑了出來
(這樣會不會太邪惡啊?)
竟忘了向閣下敬意。
這是咱po在Arkun那兒的1些蕪見~
heuss的精闢考掘,倒給了咱站在庶民立場的某種文化想像,就是:
庶民階級另立「夫人/守護神」的祭祀信仰再現了對統治階級/政府的不信任與不合作(因統治者從來無能給予未成年人庇護福利?),
成年禮則是宣告「自然人」歸順國家機器掌控秩序,對法制臣服的1場儀式;是慣習風俗最后1道防線的演練,也是自然人正式被社會收編甚至捐軀的典禮。
現代性國家機器則老奸許多,乾脆全盤收編,由公部門滲透民俗活動,這樣的民粹策略,有助於政權的穩定自不待言………
………庶民階級的集體意識 集體無意識,真的有待辯證考掘。
未成年人的哺育自有其前科學的民俗文化型態,似閃爍著說不出口的‧自力救濟的鬥爭性意涵………
握手
我覺得能找到愛因斯坦16歲的照片很厲害...
彥子,
一個有著美麗靈魂的人,要是再能帶點小邪惡
會覺得這個世界更美好吧!
苦桑,
別折煞我,您(知道您不喜敬稱,以下稱你)的回應給了我許多觸通,
應該是我謝你,求求你,就別致意了.
你的回應我在雙餘館那,都已認真拜讀過,實在話,真是被你的犀利奇論給嚇著了,如你這般觸類四通敏捷的思路,我是深深折服!
既然不揣陋見,提了個說法.
只好厚著臉皮繼續衍論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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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民階級另立「夫人/守護神」的祭祀信仰再現了對統治階級/政府的不信任與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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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樣一個庶民對天子之聖旨,如同天令般聽從的時代,說不信任與不合作,故意另立說辭對抗官府,實在有些殊難想像.
中國從來不是福利國家(現在也不是),依當時的民智,說是在潛意識中,希冀統治者能給未成年者庇護福利未果,而生反抗思想,也是有點匪夷所思.
如此,庶民階級另立民間祭祀信仰、或是仙人傳說為憑,來"做十六歲",所由為何?實在很難看出有政治上的動機.
我大膽猜測,
毋寧說是官府為確實課捐歛賦,遂從民間傳說取材,透過傳統信仰,賜福儀式來確立民籍資料,減少黎民心理抗拒,俾使新的課徵制度能順利推行.
如果先前的推論可以成立,是由於國家機器宣示的成丁(年)分際,因此約民成俗的話,明朝是個關鍵的時代.
明朝自蒙古人手中接手中原後,一直強調唐宋文化的復興,明律基本上是在唐律的基礎上編修,要換成我是朱元璋,國庫虛空之際,絕對不可能捨棄唐朝16歲,而去用宋朝的20歲當成丁的標準,提前4年成丁,代表的是國家可以搜括更多的民脂民膏.
這點道理,自開國之初就被召集來編修明律的大學士們,心裡不可能不光亮.
他們一定老早就確立了以16歲作為成丁的分際標準,以邀天寵.
而明朝從洪武13年(1368)始開始大規模調查戶口版籍,最遲到洪武20年(1375)就使用"黃冊"做為賦役的根據;明律諸例也約在同時間(約洪武18、19年間)頒布.
我們或許可以合理推論,在調查戶口、建立資料的近20年間,技術官僚們為了減少民怨,順利推行賦稅事務,很可能會利用傳唱歌謠,杜撰傳說,附會信仰等方式,將---【16歲就算成年,要開始獨立負擔賦稅】---的觀念,牢牢建立在廣大的被統治階層心中.
這有點像是杭士基(Noam Chomsky)所說"媒體操控、建立共識"那套政治手段,也許600多年前朱元璋就已經深得箇中三昧了.
在那樣一個官威天威的時代,我想,統治者想在"20年間"建立起一個普同的習俗,絕對不是件難事.
當然,明清至今已超過600年,習俗的樣貌是否因土因民遷化,想是當年一手形塑的官員,也無法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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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禮則是宣告「自然人」歸順國家機器掌控秩序,對法制臣服的1場儀式;是慣習風俗最后1道防線的演練,也是自然人正式被社會收編甚至捐軀的典禮.
現代性國家機器則老奸許多,乾脆全盤收編,由公部門滲透民俗活動,這樣的民粹策略,有助於政權的穩定自不待言………
………庶民階級的集體意識 集體無意識,真的有待辯證考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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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我前段所論,接到苦桑的這段話,竟是天衣無縫,哈.
所謂”集體無意識”是否可以解讀為”被官府操弄而不自覺”?
還有待苦桑解答.
BTW,苦桑的文字,讀來真是令人舒服,雅俗交雜,簡潔通亮興味十足,好看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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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哺育自有其前科學的民俗文化型態,似閃爍著說不出口的‧自力救濟的鬥爭性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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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個有趣的觀點,很傳神,很犀利.
握手(雙手,緊).
拉斐爾,
這是愛老1895年的照片,
看得出來頭髮是從小就亂捲的,
至於最可愛的,當屬那條大領帶吧!
失禮失禮,今夜來訪安導才讀到閣下熱情的回應。
閣下的闡釋十分有啟發性,可咱讓人匪夷所思的進1步引申,實非獨創,而是援引上世紀末,社會人類學或歷史人類學對民間宗教儀禮的文化解析,涉及官方-大傳統vs.民間-小傳統;象徵vs.隱喻;對帝國意識型態的支持vs.民間象徵性抵抗力量………等議題,
剛好閣下立論恰可楔入所謂Symbolic Resistance的論述。
以上
這"對抗"的觀點在我看來實在是有趣極了!
老實說,
社會學或人類學對我來說是十足陌生的,
苦桑跟Arkun,judie,bd間在雙餘館那的論述,
已遠遠超過我的知識程度,
很高興有機會當個觀眾,
領受了許多你們機峰的對話.
好巧喔
竟然可以遇到同是台南的人
不過我沒做過16歲說
家裡太窮了
我爸爸是北門鄉的人
應該算是將軍鄉隔壁吧
所以我幼稚園以前是在那個小鄉度過的
昨晚謝謝你的MP3ㄋㄟ
不過好像少ㄌ一首爵士版的
看在台南兩個字
可以麻煩你再寄給我嗎
好心的人 謝謝你了
很高興你也是府城子女,不過,台南人應該很容易遇上吧!
做16歲不用有錢,純粹是因為這美麗的傳統被遺忘,你才會沒做到16歲!
檔案已補寄,你該回信告訴我,不該貼回應的!
收到請別再通知!
ごめん造成你的困擾了
打擾你了
那你可以把之前的留言給刪掉啦
謝謝你喔
你是怎麼辦到的呢 真是佩服你打了那麼多文章
但卻又不是在說廢話 有給他厲害到
而且文章的內容都還頗具可讀性 也頗流暢
佩服佩服 有機會可以互相討論討論
"你是怎麼辦到的呢"
-->會打字就可以了,不過得犧牲些中午的休息時間.
歡迎討論,都是些隨筆,不甚嚴謹,為文貽誤還請不吝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