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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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被提名PTT風雲人物,提名理由只有四個字:「有為青年」。也曾在某個場合碰到黃舒駿,他看到我的樣子,
說很像他大學時代,一副「有為青年」的臉。
對這四個字,我感到很心虛。
因為我常常不小心在該正經時不正經,該嚴肅的摸們嘻皮笑臉;
像「強者我同學」寫的,
在要多悲情有多悲情、要多催淚有多催淚的新詩朗誦比賽中,
凍未條噗哧一聲笑出來,然後被全班唾棄那樣。
連看個婆媽日劇,像《最後的禮物》,都可以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淚,
恐怖片則是又怕又愛看,看完不敢上廁所或做惡夢;
更雖的是,正在吃滷味看到《三更》一堆斷指掉下來,
正在吃煎餃看到《從地心竄出》的大怪物,長得超像一沱蛇包著餃子皮,
好像一口咬下去就會一條一條爬出來,
要多噁有多噁,害我很想吐,遭到家人恥笑。
愛看電影的我,留意到楊德昌病逝的消息,
上大學前專看台港片,幾乎不錯過任何一部,
有一次中影辦回顧影展,我也場場重溫了一回。
那一批台灣電影新浪潮導演,可以說我最喜歡楊德昌的作品了。
他的電影總是「碎碎唸」,非常投合我「愛講道理」的龜毛個性。
昨天跟學姊聊到司法制度,
我想起《一一》裡小男孩洋洋寫給外婆的信:
婆婆,我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所以你知道我長大想做什麼嗎?
我要告訴別人他們不知道的事,給別人看他們看不到的東西。
戲裡的高中男孩則說:「電影發明以後,人的壽命至少延長三倍。」
也許楊德昌是用這樣的野心和信仰在拍電影。
而我,是用小孩子的好奇和高中生的飢渴在看電影。
所以,對於每一種知識及經驗的傳播形式,來者不拒。
因此我不由得迷惑,很多人認為法官應該要有常識,問題是,什麼是常識?
當我們去界定常識的範圍,難道不是對我們所陌生的經驗世界的一種傲慢嗎?
強調對人的尊重,會不會比強調常識更好呢?
可不可以,在面對自己不了解的事情時,同時面對自己的不了解,
抱著「請讓我理解看看」的心情去聽面前的人說話?
赫胥黎說:「經驗不是發生在一個人身上的事,
這個人如何運用發生到他身上的事,才會變成他的經驗。」
如同我很喜歡一個句型:「xx並不存在,除非你能看見。」
xx可以代換成任何一項事物,而總結於經驗。
或者是另一個句型:「驅動xx的都是人的情感。」
其中xx可以是文明、科技、歷史或法律;
對我、一個法學生而言,讀法律意味著理解法律之中隱藏的人的情感。
黑格爾一句通俗的名言:「人類從歷史中學到的唯一教訓,就是人類從歷史中學不到任何教訓。」
或許也可以說:
「人類從經驗世界裡學到的唯一常理,就是人類從經驗中學不到任何常理。」
所以,經驗可能不一定與時間和年齡正相關,
審判蘇建和案的五十幾位法官,不是個個都很「資深」很有所謂的「經驗」嗎?
然而如果內心的自覺之眼沒有睜開,也許時間只會使人腐朽,不會使人成長。
《20世紀少年》裡說:「你們不懂,你們什麼都不懂,你們連自己不懂什麼都不懂。」
呼應麥克阿瑟老掉牙的禱詞:「自知乃知識的基石。」
﹝以前被我改編成:「自宮乃入宮的基石。」from 東方不敗為子祈禱文...XD﹞
承認無知,就像「欲練神功,必先自宮」一樣,很少人有這樣的勇氣,
因為我們都怕:萬一「如不自宮,亦可成功」或「即使自宮,未必成功」怎麼辦?
在沒想通這麼困難的問題之前,我實在算不上「有為青年」,
隨著馬齒徒長,也不敢妄稱「要告訴別人他們不知道的事」;
只希望賺到一點閒錢,泡我的茶、蹺我的腳、看我的小說電影漫畫,
活在法理學和詩歌裡面,做一輩子學習「聽別人說話」的學生。
這樣清淨無為的日子,需要平靜的社會作本錢,
拜拜總要說一句:請保佑台灣,風調雨順,國泰民安。
現在,能夠多寫一些自己滿意,別人喜歡的文章,就是我最高興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