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2, 2008
holmes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8:51:58 |
火星宅世界之老二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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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古典音樂的類比關係,除了音符是法條文義、
立法精神是作者原意、均以人的情感為目的等等,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古典曲目和判決字號一樣的難背。
對這兩者,我通常只記內容,
例如旋律、配制、聲部之類,
至於它是第x號第x樂章,我則是過目即忘。
考試作答,我也常引出條文後,直接寫:
根據實務見解,oo者,xxxxx...也,
跳過靠背得要命的xx年台上\上\訴字第xxxx號判決\例,
不消說,有寫跟沒寫,分數當然有差。
像野田妹對讀譜沒輒一樣,這就是所謂的罩門。
或者,我搞不懂背這種書上一翻就有的東西要幹嘛?
另一個罩門是,從小我就擅長論說文勝過抒情文,
為了防範比賽或考試踩到地雷,
我還練了一手硬把抒情文寫成論說文的本領...XD
所以我自認不太會安慰人,唯一安慰別人的方法也是,
把抒情文寫成論說文。
例如,同學跟我說他跟另一個同學溝通不良,
心情很沮喪,懷疑自己是否容易誤解別人說的話;
我聽了他們的對話內容,原來問題是出在他們對名詞的理解不同,
甲要求乙提出「論理」,乙論理之後,甲說:你還是沒說你的論理是什麼呀!
乙就覺得莫名其妙啦...
其實甲想說的是「論據」,顧名思義,
論理者,推論之理由也。--1
論據者,論理之依據也。--2
由1代入2,可知:
論據=用來推論的理由它背後的根據。Q.E.D
以三段論法來表示,最有名的例子:
人都會死。﹝大前提\論據﹞──┐
蘇格拉底是人。﹝小前提\論據﹞├論理過程
所以蘇格拉底會死。﹝結論﹞──┘
如果有人不會死,或蘇格拉底不是人,當然就不會產生上述的結論
人都會死這件事,屬於訴訟法上規定的:
眾所週知之事實,無庸舉證﹝唉我又忘記條號了﹞。
所以,質疑人都會死的那個人,就要負責提出反證,
也就是證明人不一定會死這個論據成立。
當我這麼告訴同學,不是你的理解能力有問題,
是對方用詞不習慣造成的誤會,他就稍微安心了。
結果是:抒情文寫成論說文,過關!:p
術語,也和樂譜上的記號一樣,不會沒關係,
我相信撇開論理、論據這些名詞不用,甲乙之間的對話還是可以滑溜的進行,
就像不懂樂理仍可以享受聽音樂的樂趣;
反之,會一半比不會更恐怖,要是樂團之間對樂譜的理解不諧調又堅持己見,
像特別篇千秋第一次指揮蒂爾的惡作劇那樣,代誌就大條囉!
抒情文寫成論說文容易,論說寫成抒情難,偏偏世上多的是硬要抒情的論說文。
所謂的愛國電影、淨化歌曲、樣板戲,就是置入性腸胃藥行銷最成功的例子。
無奈,更多原本可以專為抒情而抒情的好題目,
常不知不覺的愛國、淨化、樣板了起來。
例如,阿甘的媽媽跟他說:
「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遠不知道會吃到什麼口味。」
﹝當然也可能有人和我一樣愛吃瑞士蓮,每一片都一樣,這招無效。XD﹞
假設阿甘他媽跟他說:
「人哪!最重要的是要有想頭,有了想頭,就什麼都有了...」
阿甘大概只會一頭霧水:義大利?維大力?哩工啥?
說好一句話不簡單,把一句好話放進對的嘴巴也不簡單,
吳念真的師傅不會自己說:
「村裡的人一個月沒見村長沒關係,幾天不見我可不行。」
那該是村民的台詞。
然而,一句家常的問候:
「你那會這久沒來,是不是發生什麼代誌?」
彷彿一句「寒梅著花未?」
恐怕比「假如你先生來自鹿港小鎮...」落落長問東問西,
要多一分盡在不言中的親切和相惜。
終究是,抒情的還給抒情,論理的歸諸論理,最好;
我這種愛囉哩吧嗦講龜毛道理的個性,
和不愛記條號字號的毛病,該改;
不過,所謂:刻鵠不成尚類鶩,畫虎不成反類犬,
雖然我不知道像鶩的鵠跟像狗的老虎到底哪個比較慘,
或者更恰當些:偽君子不如真小人,
同理:假抒情不如實論理。
因為指揮在台上是不動口的,只有樂評家才會,
我們買票進音樂廳總不是為了看樂評家上台演講吧?^^;;;
立法精神是作者原意、均以人的情感為目的等等,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古典曲目和判決字號一樣的難背。
對這兩者,我通常只記內容,
例如旋律、配制、聲部之類,
至於它是第x號第x樂章,我則是過目即忘。
考試作答,我也常引出條文後,直接寫:
根據實務見解,oo者,xxxxx...也,
跳過靠背得要命的xx年台上\上\訴字第xxxx號判決\例,
不消說,有寫跟沒寫,分數當然有差。
像野田妹對讀譜沒輒一樣,這就是所謂的罩門。
或者,我搞不懂背這種書上一翻就有的東西要幹嘛?
另一個罩門是,從小我就擅長論說文勝過抒情文,
為了防範比賽或考試踩到地雷,
我還練了一手硬把抒情文寫成論說文的本領...XD
所以我自認不太會安慰人,唯一安慰別人的方法也是,
把抒情文寫成論說文。
例如,同學跟我說他跟另一個同學溝通不良,
心情很沮喪,懷疑自己是否容易誤解別人說的話;
我聽了他們的對話內容,原來問題是出在他們對名詞的理解不同,
甲要求乙提出「論理」,乙論理之後,甲說:你還是沒說你的論理是什麼呀!
乙就覺得莫名其妙啦...
其實甲想說的是「論據」,顧名思義,
論理者,推論之理由也。--1
論據者,論理之依據也。--2
由1代入2,可知:
論據=用來推論的理由它背後的根據。Q.E.D
以三段論法來表示,最有名的例子:
人都會死。﹝大前提\論據﹞──┐
蘇格拉底是人。﹝小前提\論據﹞├論理過程
所以蘇格拉底會死。﹝結論﹞──┘
如果有人不會死,或蘇格拉底不是人,當然就不會產生上述的結論
人都會死這件事,屬於訴訟法上規定的:
眾所週知之事實,無庸舉證﹝唉我又忘記條號了﹞。
所以,質疑人都會死的那個人,就要負責提出反證,
也就是證明人不一定會死這個論據成立。
當我這麼告訴同學,不是你的理解能力有問題,
是對方用詞不習慣造成的誤會,他就稍微安心了。
結果是:抒情文寫成論說文,過關!:p
術語,也和樂譜上的記號一樣,不會沒關係,
我相信撇開論理、論據這些名詞不用,甲乙之間的對話還是可以滑溜的進行,
就像不懂樂理仍可以享受聽音樂的樂趣;
反之,會一半比不會更恐怖,要是樂團之間對樂譜的理解不諧調又堅持己見,
像特別篇千秋第一次指揮蒂爾的惡作劇那樣,代誌就大條囉!
抒情文寫成論說文容易,論說寫成抒情難,偏偏世上多的是硬要抒情的論說文。
所謂的愛國電影、淨化歌曲、樣板戲,就是置入性腸胃藥行銷最成功的例子。
無奈,更多原本可以專為抒情而抒情的好題目,
常不知不覺的愛國、淨化、樣板了起來。
例如,阿甘的媽媽跟他說:
「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遠不知道會吃到什麼口味。」
﹝當然也可能有人和我一樣愛吃瑞士蓮,每一片都一樣,這招無效。XD﹞
假設阿甘他媽跟他說:
「人哪!最重要的是要有想頭,有了想頭,就什麼都有了...」
阿甘大概只會一頭霧水:義大利?維大力?哩工啥?
說好一句話不簡單,把一句好話放進對的嘴巴也不簡單,
吳念真的師傅不會自己說:
「村裡的人一個月沒見村長沒關係,幾天不見我可不行。」
那該是村民的台詞。
然而,一句家常的問候:
「你那會這久沒來,是不是發生什麼代誌?」
彷彿一句「寒梅著花未?」
恐怕比「假如你先生來自鹿港小鎮...」落落長問東問西,
要多一分盡在不言中的親切和相惜。
終究是,抒情的還給抒情,論理的歸諸論理,最好;
我這種愛囉哩吧嗦講龜毛道理的個性,
和不愛記條號字號的毛病,該改;
不過,所謂:刻鵠不成尚類鶩,畫虎不成反類犬,
雖然我不知道像鶩的鵠跟像狗的老虎到底哪個比較慘,
或者更恰當些:偽君子不如真小人,
同理:假抒情不如實論理。
因為指揮在台上是不動口的,只有樂評家才會,
我們買票進音樂廳總不是為了看樂評家上台演講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