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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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政府1949年來台後,秉持著「中華民族」的概念,要求所有的人口都變成「中國人」,並且創造出所謂的「漢滿蒙回藏」五族共和的想像,在台灣的原住民在此論述下,不僅沒有主體地位,連邊都沒沾上。為了維繫這樣的「國族想像」,父系的血緣主義成為創造此神話的重要支柱,不僅在民法的親屬篇維持這樣的父權主義,針對外國移民者也是採取此主義。
(圖為在台移工的宿舍,小小一張床擠滿了生活必需品與未來的夢想)
國民黨政府1949年來台後,秉持著「中華民族」的概念,要求所有的人口都變成「中國人」,並且創造出所謂的「漢滿蒙回藏」五族共和的想像,在台灣的原住民在此論述下,不僅沒有主體地位,連邊都沒沾上。
為了維繫這樣的「國族想像」,父系的血緣主義成為創造此神話的重要支柱,不僅在民法的親屬篇維持這樣的父權主義,針對外國移民者也是採取此主義。例如1949年前後的國共內戰所引發的大量流離軍民,許多人經由陸路抵達緬甸、泰北地區,或經由海路抵達越南、馬來西亞,這些流離的中國人民,假如仍繼續持有「中華民國護照」,那麼其子女也都被視為中華民國的子民,可以經由駐外單位的申請而歸化(國籍法第四條:父或母現為或曾為中華民國國民者,得申請歸化)。此外,以前的國籍法規定,嫁給台灣男子的女性,可以取得台灣的身份與國籍,但是娶台灣女子的外國男子,則不能成為台灣公民;嫁給台灣男子的外國女子,在登記戶籍時,必須冠上夫姓才得以入籍。1999年修訂的國籍法,在「洋女婿」的努力爭取下,外國男子才得以歸化成為台灣公民。
這樣的血緣主義人口觀,還搭配著階級化的「人口素質」觀。1960年代台灣政府決定推行家庭計畫後,便開始設立所謂的「人口政策委員會」(內政部還殘留著此組織),希望為人口政策提出指導綱領。根據此委員會建議而擬定的人口政策綱領,其前言是:「人口為國家基本要素之一,其數量、素質及分布,關係國家之發展與社會之福祉,為求人口政策與國家建設之目標相配合,特訂定本綱領」。換言之,人口有所謂的「素質高低」。誰才是「素質差」呢?雖然該綱領沒有指出誰是,但根據第三章的「人口素質」部分來看,政府指出的「素質差」人口,是「有遺傳性、傳染性及精神疾病者」、「老人、婦女、殘障者及低收入者」。因為這些人素質差,所以是社會的負擔,政府的工作不是保障其生存權利,而是「提昇老人、婦女、殘障者及低收入者之服務社會能力,以充分運用社會之人力資源」(第十五條)。
此階級化的人口素質觀,反映在目前的移民相關政策上,就是歸化的條件相當程度立基於所得差異,而讓許多「一般收入」的外籍配偶「實質」困難成為台灣公民。例如國籍法施行細則第七條規定,如要歸化,必須符合以下各種條件之一:「最近一年於國內平均每月收入逾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基本工資二倍」(目前約三萬一千元)、「最近一年於國內金融機構儲蓄存款,逾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基本工資二十四倍者」(約三十六萬的現金存款)、「國內之動產及不動產估價總值逾新臺幣五百萬元者」,這些條件,國內一般大學畢業生都幾乎不可能達成了,更何況是一般收入的外國人。
這樣的人口素質觀,同樣反映到目前的移民政策:台灣要吸引所謂的「高素質」移民人口,排除「低素質」人口,台大社會系曾嬿芬教授稱此政策為「階級的種族主義」。在目前移民政策綱領草案中,提出接納技術與投資移民的類別,要「提供優惠」「引進優質專業人才」「吸納外來投資移民」,這些在人口學者的眼中是「高素質人口」,所以要努力吸引進來。但藍領外勞則被視為「低素質人口」,所以在草案中還明訂「規範以外籍勞工或學生身份者,不得申請永久居留或歸化國籍」。
但台灣每年需要三十萬的藍領移工,利用完六年後,就強制遣回,覺得他們沒有用。而白領階級的外勞,則可以無限期停留台灣,並且得以申請在台灣居留。同樣是對台灣社會有貢獻,為何獨厚白領而歧視藍領階級?是因為「人口素質」的因素嗎?雖然沒有人敢說藍領階層的人就是「較差素質的人口」,但政策的設定其實已經明白說出此階級偏見了。
最後一個人口/移民政策核心概念,則是「國家安全」。過去的冷戰時期,所有的人口移動都被視為有潛在威脅性,所以不管是國內的或國際的人口遷移,都要加以嚴格管制。即使到現在所謂的「流動戶口」,仍必須到警察局去登記。在國境管制上,除了嚴防匪諜外,也是防堵國內異議份子的手段,在1980年代出現的「黑名單」,目的就在此。許多現今的知名政治人物如陳唐山、許信良、李應元,都在當時的名單之列。
但是進入到1990年代後期,隨著與中國關係的變化,以及大量的中國女性配偶的移入,「國家安全」再度成為移民政策上的焦點。在草擬的移民政策綱領第一項目標就是「保障國家安全,維護國家利益」,而第一項策略則是「加強人流管理,總量配額管制」,這些都是把國際的人員流動視為潛在的威脅因子,加上大量中國配偶的移入,此概念而衍生的政策成為當前的爭議焦點。
但是如前所述,整個世界資本主義結構產生許多矛盾點,讓台灣政府無法禁止那些「不想要的人」移入,也吸引不了所謂的「高素質」人口來台。這個結構矛盾點就是在第一節所說的人口老化/少子化,使得台灣必須使用大量的藍領外籍移工,來從事體力勞動與家事勞動;無法以金錢來購買家事勞務的家庭,則透過與外籍配偶的婚姻,來解決這樣的困擾。此外,另外一個矛盾點是亞洲各國的所得結構差距,只要此差距仍在,那麼人員往高所得的國家流動將會持續,東南亞國家的人口會往日本、亞洲四小龍地區流動,而亞洲四小龍人口則往歐美日等地移動。由三個概念所支撐起的人口/移民政策,也出現的結構性的破綻。
(圖為在台移工的宿舍,小小一張床擠滿了生活必需品與未來的夢想)

國民黨政府1949年來台後,秉持著「中華民族」的概念,要求所有的人口都變成「中國人」,並且創造出所謂的「漢滿蒙回藏」五族共和的想像,在台灣的原住民在此論述下,不僅沒有主體地位,連邊都沒沾上。
為了維繫這樣的「國族想像」,父系的血緣主義成為創造此神話的重要支柱,不僅在民法的親屬篇維持這樣的父權主義,針對外國移民者也是採取此主義。例如1949年前後的國共內戰所引發的大量流離軍民,許多人經由陸路抵達緬甸、泰北地區,或經由海路抵達越南、馬來西亞,這些流離的中國人民,假如仍繼續持有「中華民國護照」,那麼其子女也都被視為中華民國的子民,可以經由駐外單位的申請而歸化(國籍法第四條:父或母現為或曾為中華民國國民者,得申請歸化)。此外,以前的國籍法規定,嫁給台灣男子的女性,可以取得台灣的身份與國籍,但是娶台灣女子的外國男子,則不能成為台灣公民;嫁給台灣男子的外國女子,在登記戶籍時,必須冠上夫姓才得以入籍。1999年修訂的國籍法,在「洋女婿」的努力爭取下,外國男子才得以歸化成為台灣公民。
這樣的血緣主義人口觀,還搭配著階級化的「人口素質」觀。1960年代台灣政府決定推行家庭計畫後,便開始設立所謂的「人口政策委員會」(內政部還殘留著此組織),希望為人口政策提出指導綱領。根據此委員會建議而擬定的人口政策綱領,其前言是:「人口為國家基本要素之一,其數量、素質及分布,關係國家之發展與社會之福祉,為求人口政策與國家建設之目標相配合,特訂定本綱領」。換言之,人口有所謂的「素質高低」。誰才是「素質差」呢?雖然該綱領沒有指出誰是,但根據第三章的「人口素質」部分來看,政府指出的「素質差」人口,是「有遺傳性、傳染性及精神疾病者」、「老人、婦女、殘障者及低收入者」。因為這些人素質差,所以是社會的負擔,政府的工作不是保障其生存權利,而是「提昇老人、婦女、殘障者及低收入者之服務社會能力,以充分運用社會之人力資源」(第十五條)。
此階級化的人口素質觀,反映在目前的移民相關政策上,就是歸化的條件相當程度立基於所得差異,而讓許多「一般收入」的外籍配偶「實質」困難成為台灣公民。例如國籍法施行細則第七條規定,如要歸化,必須符合以下各種條件之一:「最近一年於國內平均每月收入逾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基本工資二倍」(目前約三萬一千元)、「最近一年於國內金融機構儲蓄存款,逾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基本工資二十四倍者」(約三十六萬的現金存款)、「國內之動產及不動產估價總值逾新臺幣五百萬元者」,這些條件,國內一般大學畢業生都幾乎不可能達成了,更何況是一般收入的外國人。
這樣的人口素質觀,同樣反映到目前的移民政策:台灣要吸引所謂的「高素質」移民人口,排除「低素質」人口,台大社會系曾嬿芬教授稱此政策為「階級的種族主義」。在目前移民政策綱領草案中,提出接納技術與投資移民的類別,要「提供優惠」「引進優質專業人才」「吸納外來投資移民」,這些在人口學者的眼中是「高素質人口」,所以要努力吸引進來。但藍領外勞則被視為「低素質人口」,所以在草案中還明訂「規範以外籍勞工或學生身份者,不得申請永久居留或歸化國籍」。
但台灣每年需要三十萬的藍領移工,利用完六年後,就強制遣回,覺得他們沒有用。而白領階級的外勞,則可以無限期停留台灣,並且得以申請在台灣居留。同樣是對台灣社會有貢獻,為何獨厚白領而歧視藍領階級?是因為「人口素質」的因素嗎?雖然沒有人敢說藍領階層的人就是「較差素質的人口」,但政策的設定其實已經明白說出此階級偏見了。
最後一個人口/移民政策核心概念,則是「國家安全」。過去的冷戰時期,所有的人口移動都被視為有潛在威脅性,所以不管是國內的或國際的人口遷移,都要加以嚴格管制。即使到現在所謂的「流動戶口」,仍必須到警察局去登記。在國境管制上,除了嚴防匪諜外,也是防堵國內異議份子的手段,在1980年代出現的「黑名單」,目的就在此。許多現今的知名政治人物如陳唐山、許信良、李應元,都在當時的名單之列。
但是進入到1990年代後期,隨著與中國關係的變化,以及大量的中國女性配偶的移入,「國家安全」再度成為移民政策上的焦點。在草擬的移民政策綱領第一項目標就是「保障國家安全,維護國家利益」,而第一項策略則是「加強人流管理,總量配額管制」,這些都是把國際的人員流動視為潛在的威脅因子,加上大量中國配偶的移入,此概念而衍生的政策成為當前的爭議焦點。
但是如前所述,整個世界資本主義結構產生許多矛盾點,讓台灣政府無法禁止那些「不想要的人」移入,也吸引不了所謂的「高素質」人口來台。這個結構矛盾點就是在第一節所說的人口老化/少子化,使得台灣必須使用大量的藍領外籍移工,來從事體力勞動與家事勞動;無法以金錢來購買家事勞務的家庭,則透過與外籍配偶的婚姻,來解決這樣的困擾。此外,另外一個矛盾點是亞洲各國的所得結構差距,只要此差距仍在,那麼人員往高所得的國家流動將會持續,東南亞國家的人口會往日本、亞洲四小龍地區流動,而亞洲四小龍人口則往歐美日等地移動。由三個概念所支撐起的人口/移民政策,也出現的結構性的破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