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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社會文化學習網

唉!寫了一堆簡歷,發現實在沒什麼用處,還是說說我打算如何經營此部落好了。現在台灣雖然有大量的越南籍女性配偶,也有許多台商到當地投資,但翻遍文獻,就是找不到相關的越南社會文化資料。希望透過這個部落,可以慢慢蒐集一些資料,供有興趣的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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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7, 2008
醫院強制通報無證移工 違反健康人權以文找文
hongzen63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23:50:29 | 越南移工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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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上任後,第一件有關的外籍移工政策,竟然是「加強預防行蹤不明外勞」,並且是放在所謂的「強化治安會報」來進行。其中引人注目的新措施,就是要求醫院通報無證移工,這種作法,一方面延續過去桎梏的移工政策,把藍領移工視為潛在的治安威脅者,另一方面,將來無證移工即使有重大傷病,也不敢上醫院求診,變成完全沒有健康醫療人權的群體。(圖為來台照顧老人的越南移工,但是他們的健康,誰來照顧?)



醫院強制通報無證移工 違反健康人權

中國時報 2008.06.07

王宏仁、唐文慧


   新政府上任後,第一件有關的外籍移工政策,竟然是「加強預防行蹤不明外勞」,並且是放在所謂的「強化治安會報」來進行。其中引人注目的新措施,就是要求醫院通報無證移工,這種作法,一方面延續過去桎梏的移工政策,把藍領移工視為潛在的治安威脅者,另一方面,將來無證移工即使有重大傷病,也不敢上醫院求診,變成完全沒有健康醫療人權的群體。

   政府單位總是迷信更嚴格的移工政策,就可以降低移工不告而別;卻從不去問,為何這些移工要離開原來的雇主而冒著身家性命危險做不穩定且常是高危險的工作。NGO團體跟學者研究早就指出,產生無證移工的結構性問題,是高額的仲介費用、勞動契約不自由(例如不能參加工會)、惡劣勞動條件、沒有完整的公民權,而絕非貪圖較高的工資。移工被雇主虐待時,政府一直要他們「循正常管道」申訴,但政府有給他們足夠的資訊到哪裡申訴嗎?馬來西亞政府在移工入境後,會有一天的權益培訓營,台灣政府有這樣的制度來告知移工相關資訊嗎?

   目前箝制性的移工政策,把無證移工視為潛在的罪犯,但這是台灣社會的文化偏見,早已經有數字說明,在台移工的犯罪率,遠低於本國人。況且移工的居留身份不符合規定,並不代表他們就是罪犯,而即使是罪犯,也有基本的人權,有一定的法律與就醫保障,如今這個新措施,不僅繼續把無證移工當成罪犯看待,而且將其基本醫療人權完全剝奪。

   無證移工就醫,都是自費,對他們已經是一筆龐大的支出了,而未來假如醫院被強制要求通報無證移工,將造成他們不敢就醫的嚴重後遺症,不僅危害其健康人權,也將造成台灣社會公共衛生與防疫的漏洞,更可能降低整體社會的健康水準。試想,一個跨國來台的女性移工,可能因雇主虐待,或處於極度不安全和惡劣的勞動條件而逃脫。她如果生病,或因懷孕而需就醫,未來可能因為害怕醫院通報政策,根本不敢前往就醫。其危害不僅止於女性移工個人的健康,也可能造成流產,甚而波及胎兒,或影響未來新生兒的健康,結果只會增加更多醫療成本,造成更嚴重的社會問題。

   在瑞士,即使是無證移工,沒有錢而生病就醫時,也會得到醫療單位的照顧,且醫療單位不得詢問其居留身份,或者因為其居留身份差異而有醫療的差別待遇,更不用說要通報警政單位來抓人了。這是基於健康的基本人權需求,不會因為身分的差異而得到不同的對待。但在台灣,一個懷孕或待產甚至有生命危險的無證女性移工,可能只因為其無證身份,就被整個政策所佈下的天羅地網而剝奪其就醫的權利,這樣的政策,符合基本人權嗎?

   如果我們不能反思自己的文化盲點,便很容易相信主流媒體與政府的宣稱,認為管制無證外勞是治安考量,認為醫院通報政策是為了取締非法外勞保障合法。然而,無證外勞的形成因素是結構性的,這些已經深陷泥淖的移工,除了面對工作的不確定,勞動權益被剝奪外,新政府還要進一步剝奪他們的醫療人權,這種政策,只會讓人覺得台灣社會與新政府的外勞政策是殘酷嗜血,並且對弱勢者落井下石。

   新政府的勞委會主委是婦運出身,更不能無視眾多無證女性外勞可能因此成為政策的受害者。健康醫療是基本人權,我們不應該以治安為名,以保障本國人的工作為由,而剝奪這群外勞的醫療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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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7筆)
1.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新聞稿
日期:97年6月7日
承辦單位:外勞管理組 新聞聯絡室電話:(02)8590-2935
主管姓名:蔡組長孟良 聯絡電話:(02)8590-2292




有關今(7)日媒體時論廣場刊載「忍令移工健康權被剝奪嗎?」乙文對於政府研議推動醫院通報行蹤不明外勞之看法,認有「剝奪健康就醫權」之說法,係屬嚴重誤解,特予澄清如下:

外勞之健康就醫權,為其固有之權益,不應予以剝奪,不論其身分、合法與否,均應一體重視,係本會制定外勞政策依循之理念。

有關本會當前研議推動之「醫院通報行蹤不明外勞」措施,係因醫療院所中常有病患家屬非法僱用外勞擔任短期看護之情形,致有非法媒介存在,利用該等非法外勞害怕曝光之心理,從而產生剝削、操控該等外勞之弊端,對我國國際形象、外勞管理及國人就業造成重大影響,故而政府研議促使醫院就其場所內如上情事主動通報,以利主管機關查處,與外勞本身就醫權益無涉。文中有關此措施將使無證移工不敢上醫院求診,變成完全沒有健康醫療人權的群體等節,係屬嚴重誤解,特此澄清。

王如玄主委上任以來,即揭櫫「平等、人性、安全、尊嚴」為本會施政核心理念,本會將比照113婦幼保護專線作法,設置外勞24小時申訴保護專線,以保障外勞生活及工作權益。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於 2008-06-10 15:09:07 留言 |

2.
勞委會的此份聲明稿,不知道報紙是否有刊登。不過裡面所謂的澄清,其實沒有澄清核心的問題:

假如發現了無證移工,為了避免他被剝削,因此通報警察來。

結果呢?

是不是無證移工一樣被遣送回國?
這是在保障他們?還是在做績效?

假如是為了移工好,為何這種事情放在「治安會報」討論?
為何不是去通報非法雇用的老闆?

勞委會是否願意:
假如有發現無證移工被虐待、剝削的情形
則透過通報系統,讓雇主曝光,而且同時也讓無證移工可以留在台灣工作?

***********************************************
實際的狀況是這樣:
假如勞動條件很差的話,無證移工會繼續換雇主
一直到勞動條件合理為止,也就是市場機制。

但更常看到的,是在換到合理勞動條件之前,
就被所謂的通報機制查獲,遣送回國了。

***********************************************

另外一個問題是:

會制訂此政策,是因為醫院內的人員,以及台灣籍的看護工,
覺得機會被搶走了,因此透過此「治安」口號,來排除移工介入此市場
這對於合法的監護工,一樣有阻嚇效果,
因為他們開始會擔心,是否幫隔壁病床的病患一點小事,
就被舉發「非法打工」。
或者具有騷擾聘用外籍移工雇主的效果,讓病患家屬只好去聘用國內的看護工。

但是,若不是中產階級以上的家庭,誰有能力負擔一個月6萬元的支出?



阿仁 於 2008-06-10 15:25:05 留言 |

3.
底下是廖元豪教授針對當前台灣無證移工的社會論述,所做的批判。
從美國的規定來看,台灣的作法實在令人悲哀。

=======================
中國時報 2008.06.16 
行蹤不明之罪
廖元豪

 抓拿「逃跑外勞」,一直是我們的治安單位與移民機關(兩者經常是一體)的重要業績之一。雖然在現在改了一個比較好聽的名字「行蹤不明外勞」,但全力「查緝」則一也。

 「行蹤不明」的外勞,到底犯了什麼滔天大罪,值得警政治安單位把「查緝」這些人當作是優先任務?甚至殃及池魚,使有些膚色較深的原住民或是合法的新移民女性,也經常遭到臨檢與騷擾。

 事實上,「行蹤不明」本身根本不是犯罪行為,頂多是違反勞動契約,或是在居留許可失效後違反移民法。何況,統計數據證明「行蹤不明」外勞的犯罪率遠比「台灣人」低:這些「影子人口」躲躲藏藏,凡事低調,忍氣吞聲,唯恐被找到後驅逐出境,哪兒敢隨便惹事?把抓逃逸外勞當成執法重點,真正的原因在於找「代罪羔羊」:

 首先,政府在消費台灣既有的歧視氣氛。不可諱言,台灣社會對於外來的藍領有色人種,瀰漫著鄙視與敵意。一旦外勞逃離桎梏,行動自由不再受到嚴格監控,有些人就感到不安。而捉拿他們,正好是讓部分台灣人「安心」的作法。至於這樣對治安有何幫助,並非所問。

 其次,政府是柿子挑軟的吃。治安機關要說服社會大眾有「績效」,其實很不容易。捉拿這些手無寸鐵、忍辱負重,只想討一口飯吃的外勞,是相對簡單安全的方向。而且逮到之後,無須經過嚴謹繁瑣的司法程序,很快就可以遣送出境,連機票錢多半都由雇主支付,多划算!

 然而,政府從來沒有深究,他們為什麼要「逃跑」?為什麼光明正大的工不做,要偷偷摸摸躲躲藏藏做黑工?包括美國人口販運年度報告在內的許多國際觀察單位,一再指出台灣對外勞的剝削與人權侵害,已經快把整個台灣變成一個奴工島。政府從來不敢真正認真保障外勞權利,卻在他們被逼走後,追究他們的不告而別。

 舉例來說,就業服務法明定雇主不得要求外勞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也嚴禁扣留護照。但我們卻到處看到「外籍看護」要同時接送小孩上下學、買菜、煮飯、遛狗…。同時,幾乎每一個外勞的護照都是「自願」委託雇主或仲介「保管」。怎麼從不見各主管機關嚴厲認真地執行這些法規?我甚至聽過移民官員說:「難道要我們去處罰台灣人雇主嗎?」

 如果我們真是一個法治國家,那麼違法者的「國籍」就不該列為考慮。如果我們的執法者把平等、公平放在眼中,那就絕不該只抓被剝削的受害者,而不追究加害者責任。挑軟柿子吃,形同默許,甚至教育台灣雇主繼續這些不當的行為。

 最近,勞委會甚至打算要求醫院通報「行蹤不明外勞」,真難想像這是「為勞工喉舌」的主管機關想出來的招式。美國許多地方政府的衛生所,在表格上的「移民身分」上會註明「不會將此資訊通報聯邦移民局」。就是知道需要醫療照護的非法移民,會為了擔心被遣送出境而不敢就診。舊金山市的行政法典甚至明文禁止市府單位詢問任何人的移民身分,更不准在政府服務上附加「應告知移民身分」的要件。相比之下,我們的勞委會不但不處罰剝削的台灣人,反而積極配合這種拿外勞當代罪羔羊的作法,實是令人嘆為觀止。
阿仁 於 2008-06-16 07:09:05 留言 |

4.
政府的心態與一般無知的民眾一樣蠢,只會搬出一堆教條式的推託之詞,為自己辯護,再追問下去,就躲了起來。
有本事就出來和人權份子作政策探討,心態正確,政策才會正確,好好的研擬出符合人權的政策,就沒人會挑戰你了。
換了新政府,只換湯不換藥。可悲。
Tim 於 2008-06-26 00:20:10 留言 |

5.
I put Professor 廖元豪's comment on CLA's response. He has very good points to refute what CLA claims.


**************************************
看了 貴會新聞稿,我卻覺得罵得沒錯耶?

我本來昨晚就應該上飛機,現在理應在美國。不過拖延了一下,但依然馬上就要出發。如果可能,請將以下意見轉告 貴會主委。

一、勞委會的這個政策,如果是要取締「非法仲介」而非「非法(行蹤不明)外勞」,那標題就不該訂為「醫院通報行蹤不明外勞」,而是「醫院通報非法仲介」或「醫院勸告患者勿雇用行蹤不明外勞」。

二、請問,個別的「行蹤不明外勞」如果到醫療院所就診,身分資料會不會被「通報」?如果會,那就是我要批評的;如果不會,新聞稿裡頭就應該說清楚啊。

三、通篇新聞稿看完,最後的結論還是要「杜絕及查緝行蹤不明外勞,維護國人就業權益及社會安定」,所以看來要對付與歸責的,還是「外勞」。如果照您剛剛電話所說的意旨,那新聞稿應該強調(無論合法或非法)仲介對勞工的剝削,而非非法外勞剝奪「國人就業權益」或影響「社會安定」。

四、「行蹤不明外勞」的成因之一(而且可能是主要成因),在於現行「合法外勞」的體制(包括勞工主管機關的執法態度—扣護照、扣薪水什麼時候被罰了?)具有高度的剝削性,極度偏袒雇主與仲介所致。藍佩嘉的研究甚至指出「非法外勞」的勞動條件有時甚至比「合法外勞」好得多。所以「非法外勞」未必處於較為不利處境。

五、根本之計,政府機關(當然含 貴會)應致力根絕「上游」(台灣人雇主與仲介)的剝削壓迫行徑,而非以對付「行蹤不明外勞」為核心。同時,應致力打擊非法雇主與仲介,以保障外勞權益。

六、勞委會不是移民署,也不是警政署,所以關切的應該不是「移民身分」或「治安」,而是「勞工權益」。勞委會請勿跟著治安與移民機關起舞,而要積極地把因剝削壓榨而逃逸的「行蹤不明外勞」,當作「被害人」來給予充分保護—包括懲罰前面在剝削的雇主(前面有剝削,則依照人口販運的原理,這些「逃跑者」就可能成為強制勞動之受害者而應受到高度保護)、不通報移民機關,以及防止移民機關與仲介任意遣返外勞等。

七、台北市勞工局長台北市勞工局長在部落格上也回應了我的文章(http://blog.udn.com/akueisu/1966411 ),他指出台北市試圖減低對「非法外勞」的處罰,卻遭到中央(尤其是警政機關)的糾正—怕影響績效獎金。若屬實,勞委會也可以力挺地方政府較合情合理的作法,駁斥警政署的歪理。

八、王主委讓大家期待殷切,相信也會有心從不同角度來處理這個問題。

阿仁 於 2008-06-26 11:10:34 留言 |

6.
老話一句,心態正確,政策才會正確。
解決問題要先找出問題的根源,再對症下藥,而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更甚者醫生自己找不出病因,只會完全聽外行人的指導。
可悲,聰明的勞委會。
Tim 於 2008-06-26 12:40:24 留言 |

7.
聰明的勞委會,最近宣稱要召開「勞動公民論壇」(見下面報導),
但可悲的事,佔台灣勞動力將近5%的移工,卻被排除在「公民權利」之外,這樣的會議,與這樣的排除,再度證實勞委會根本只關心移工雇主的權利,而不是「勞工」。

===========================================
廣泛聽取民意 勞委會7月設勞動公民論壇
2008-06-29 中國時報 【中央社】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委王如玄來自民間,並曾長期投入社會運動,入閣後一直希望擴大民間組織參與公共政策,廣泛聽取民意,勞委會將在七月設立「勞動公民論壇」。

 根據勞委會的規劃,「勞動公民論壇」比原先就有的勞資政對話,更能深入民間,參與的團體除了相關部會及學者專家外,主要是勞工、婦女、身心障礙等非政府組織。

 未來「勞動公民論壇」將定期選擇重要勞動議題,邀集相關民間團體代表、專家學者及部會廣泛諮詢及交換意見,結論作為政府施政參考。

 不過,勞委會表示,第一次「勞動公民論壇」時間及議題,目前還未確定,當前較多人關心的勞動議題有基本工資調升與否、留職停薪育嬰津貼發放、中高齡就業、勞基法適用範圍擴大等。
阿仁 於 2008-06-29 16:39:25 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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