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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副院長不認私生子 敗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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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副院長不認私生子 敗訴定讞



蘋果日報 2008/10/28



拒交DNA鑑定 出遊照片證認領關係



【賴心瑩、丁牧群、高麗玲╱台北報導】新光醫院副院長楊國卿與莊姓女子婚外情並生下兩子,但十八年後楊拒認兒子雙方鬧上法院,全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雖然楊拒絕提供血緣鑑定報告,但法院仍根據莊女提供父子三人出遊照片等證據,昨判楊國卿敗訴,雙方親子關係存在。全案確定。



「爸爸寧花錢不認我」



四十五歲的莊女昨說:「訴訟期間楊國卿不斷放話,說我不擇手段只為要錢,又說和我只是普通朋友,這些話讓我人格嚴重受辱。」九歲的小兒子John則天真地說:「爸爸寧可花錢請律師說謊話傷害我,也不願意認我,那我為何要認他呢?」《蘋果》昨未能聯繫上楊國卿(六十一歲)不知他的回應。新光醫院則說,院方不回應私人事務。



新光醫院副院長楊國卿是國內胃腸肝膽科權威,新光醫師私下透露,楊國卿長得高瘦又帥,現雖已微禿,仍很有女人緣。但莊女指控說,她在一九九○年間因工作關係結識楊國卿,當時雙方都已婚,但楊與妻子只生三女,為求延續香火,楊希望她替他生兒子,她於是幫楊生下兩子。



書信討論有扶養證據



由於莊女未離婚,她丈夫也認定兩個兒子是親骨肉,還把患自閉症的兒子送到美國就醫,直到二○○三年莊女丈夫逝世,莊女負擔不起兒子的醫藥費與生活費,希望楊能負起養育兒子責任,但楊妻反對,莊女只好提告。



法院審理期間,楊國卿否認兩子是其骨肉,法官要求雙方做親子鑑定,楊雖驗了三次DNA(DeoxyriboNucleic Acid,去氧核醣核酸),卻拒交結果。莊女則提出照片與書信,包括楊曾多次與莊女及兩子出遊拍下親暱合照,且與莊女e-mail往來討論兒子教養、會面等問題。



法官認為這些證據顯示,楊已有實際撫育兒子的事實,視同他已認領兩子,因此判決楊國卿敗訴定讞,雙方親子關係存在。



莊女昨表示,將和律師討論後再提出給付扶養費訴訟,兒子John則說:「爸爸現在給我錢念書,我以後都會還他,如果爸爸老了、生病了,沒人照顧他,我也會照顧他的。」





大陸/內地香港人通婚漸增 夫妻分隔時間長婚外情趨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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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內地香港人通婚漸增 夫妻分隔時間長婚外情趨升



中央日報 2008/10/31 王鵬捷/綜合報導



 隨著香港與內地通婚增多,夫妻兩地分隔時間長等原因,引發不少家庭問題。由穗港兩地成立的穗港及海外分隔家庭服務中心,10年已接受諮詢近萬宗,求助個案2000多個,香港占逾六成,其中包括婚外情增多。



 據香港《大公報》報導,該中心副主任表示,隨著香港和內地通婚增加,兩地家庭問題呈增多趨勢,下周將與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簽署合作協議書,加大合作力度,幫助更多有需要的人士,促穗港兩地社會和諧。



 來自泰國的林小姐,與順德的男子結婚,之後雙雙赴香港定居。隨著香港與內地經貿頻繁,兩夫妻到廣東投資,先後在深圳、廣州開設汽車零件廠,林小姐主要負責廣州事務。隨著兩人分隔,關係開始疏遠,最後男方與女職員發生關係。林小姐向中心求助,希望能挽回兩者感情,給孩子一個完整家庭。不過,事與願違,男方堅持要離婚,最終未能複合。



 該中心副主任王少東說,好似林小姐涉及穗港兩地家庭問題不少,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家庭問題居多。成立10年來,中心已接受穗港及海外分隔家庭諮詢近萬宗,求助個案2000多個,其中香港占逾六成。據悉,夫妻兩地分隔時間長,男女雙方感情慢慢疏遠,引發不少矛盾。



 1998年10月,由廣州市婦女聯合會和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合作成立的公益性社會服務機構,專門為分隔海內外或港澳地區的家庭成員提供家庭類的各項服務,包括幫助赴港澳定居人士解決社會適應、子女入學等困擾;協助調解和辦理財產分配、遺產繼承等糾紛;為分隔家庭成員解決育兒、家務問題等。



「反二奶條款」 老妻贏回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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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二奶條款」 老妻贏回老本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游文寶╱桃園縣報導】 2008.09.17



桃園縣鄒姓商人被妻子指控外遇後,把市價二千多萬元的豪宅送給情婦,棄白手起家的髮妻不顧;妻子不甘便宜了情敵,以豪宅和股票是夫妻辛苦打拚賺來為由,訴請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桃園地院昨天判她勝訴,可討回一千二百多萬元老本。



「這都不是事實」被判財產分一半給前妻的鄒姓男子大聲喊冤,擔任山葉機車經銷商的他說,外遇是前妻默許,同住一戶;房子是他向情婦借款,後來賣給情婦,並非贈與,他要上訴爭權益。



桃園地院指出,夫妻財產制在九十一年六月修正通過後,規定夫妻關係消滅時,自有財產較少的夫妻一方,可向他方請求兩人婚後財產總額的一半。



這個條款又被稱為「反制包二奶條款」。當時有不少台商在大陸包二奶,台商妻子一生心血付諸東流,修法後,台商妻子只要發現丈夫在大陸包二奶,訴請離婚時可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原則上可分得一半財產。



鄒姓男子(五十三歲)和妻子許姓婦人結婚廿九年。許婦指出,她和丈夫白手起家,丈夫卻在十多年前搞婚外情,為討情婦歡心,把市價二千萬元豪宅贈與情婦。



法院調查,許婦因丈夫外遇,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後來發現丈夫竟以買賣名義把名下的房子送給小老婆,她因而訴請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許婦指出,房子加上夫妻持有的股票,婚後財產共兩千四百多萬元,丈夫應付給她一半一千二百多萬元。





妻偷情、夫偷拍 「有意」蒐證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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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偷情、夫偷拍 「有意」蒐證無罪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2008.10.02



桃園縣吳姓婦人偷情,丈夫裝針孔攝影機拍到A片級親熱畫面,吳女稱非志願性愛,但光碟中有她脫衣誘惑情郎,完事後抽菸滿足的畫面,被法官認定通姦,她反控丈夫妨害秘密,檢方以裝針孔並非「無故」,昨天不起訴。



桃園地檢署調查,擔任會計的吳姓婦人(33歲),去年姘上黃姓五金行老闆,並趁周姓丈夫值夜班時帶黃回家幽會,周雖懷疑妻子外遇,但二度抓姦失敗。



今年2月初,周不斷接獲鄰居和友人的「提醒和密報」,乃在家中裝設針孔錄影機,結果錄到妻子與黃在家中摟抱、熱吻和換衣服的鏡頭,並有不少限制級畫面,包括吳女撫摸情郎胯下性感帶等鏡頭。



吳女不知偷情被丈夫錄下,3月初又帶情郎回家恩愛,正在雲雨時,丈夫率警抓姦,吳女和黃光著身子躲進衣櫃,床上留下兩人的衣物,垃圾桶內也有用過的衛生紙。



周不堪戴綠帽,控告妻子,吳女開庭時則聲稱是和客戶商量生意,在「非志願」情形下被對方偷抱和強迫發生性行為。



檢察官勘驗性愛光碟,發現吳婦與黃進門後就熱情擁抱、深吻,吳女還穿著性感內衣展示身材誘惑對方,不像是被偷抱,接著是火辣和限制級的畫面,完事後吳女還抽菸、深情看著黃,一副很滿足的模樣。兩人後來被認定通姦,各判3個月徒刑,同時判准離婚及吳女得賠償丈夫30萬元遮羞費。



周告贏後,妻子反控他裝針孔攝影機是妨害秘密,檢察官認為,妨害秘密罪是「無故」竊錄他人隱私,周是為了保護婚姻而做出必要的努力。







捉猴抓到叫床聲 不算通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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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oct/2/today-so5.htm



捉猴抓到叫床聲 不算通姦



自由時報 2008/10/02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只聞叫床聲,不算通姦!



聽到叫床聲 妻、子破門不成



萬姓男子偷腥,萬妻到林姓情婦家中抓姦,在房外聽到情婦的「叫床聲」,進房後看到萬某僅著內褲、上身赤裸,情婦則躲在廁所,等萬某遞衣裙進去後數分鐘,才穿戴整齊出來。法官認為,發出叫床聲與性器官結合不能劃上等號,判決萬某與林女妨害家庭不成立。



情婦躲廁所 老公半裸開門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新竹市萬姓男子是有婦之夫,今年3月15日到台中縣大雅鄉林姓女子家中幽會,其妻及兒子得知後會同徵信社人員、管區員警一起抓姦。當天上午10時許一群人在林女住所,在門外就聽到屋內有女子「叫床聲」,萬某兒子一時按捺不住撞門,沒撞開,裡面的萬某得知有人撞門,穿上內褲趕緊來擋門,林女則躲進廁所內。



老公遞衣服 情婦著裝現身



萬某從門縫發現有警察,才開門讓萬妻、兒子、親友、徵信社人員、警察等人進入,現場看到萬某僅著內褲、上身赤裸,林女躲在廁所內不出來,最後是萬某拿床頭連身衣裙,從門縫遞給林女穿上後才出來,林女矢口否認雙方有姦情,林女辯稱正在幫萬某刮痧、按摩,並堅持萬妻等人私闖民宅,現場錄影是非法盜錄。



法官認為,萬某主動開門給員警及萬妻等人進入,沒有私闖民宅問題,而萬妻友人在現場側錄下來的場景,是屬於私人蒐證,依法可當證據。



至於錄到的叫床聲及現場萬某赤裸上身、床鋪混亂及林女遲遲才從廁所出來等場景,還不足以證明雙方已達性器結合的通姦、相姦行為,叫床聲與通姦不能劃上等號。



法官:間接證據 無法定罪



法官認為,「叫床聲」是人體大腦受到性刺激,原始本能而表達興奮度的聲音,音量、音調皆有強烈個人特異性,會達到這種結果,不一定要性器結合,舉凡前戲、愛撫或等行為,都有可能發出叫床聲。



至於錄影結果僅能證明兩人衣衫不整共處一室,法官認為這些與被告兩人性器結合沒必然關係,判無罪。



電信新貴被妻捉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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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新貴被妻捉姦



昔:百萬登報求婚 今:妻泣「誓言騙人」



蘋果日報 2008/10/05



【李文正╱台北報導】電信業高階主管彭集友前年12月花費百萬元在《蘋果》刊登大幅廣告,向女友陳芷婷道歉並懇求:「嫁給我吧!」昭告天下的浪漫舉動果然擄獲美人心,兩人隨即結婚,彭去年4月並斥資千萬元辦豪華婚禮。不料這樁轟動一時的婚姻僅維持年餘,彭日前被妻子報警捉姦,彭妻並訴請離婚,她氣憤地說:「報紙上登的誓言都是騙人謊言,這一切都是假象!」



彭集友(48歲)現任威寶、東元等公司轉投資的威邁思電信執行長,3年前他任威寶電信執行資深副總經理時,結識兼職模特兒陳芷婷(29歲),兩人交往後因彭集友愛上夜店,經常爭吵,後來彭使出登報求婚的猛招。



曾用生命發誓不再犯錯

彭集友在前年12月12日,買下《蘋果》體育版半版廣告刊登「致歉聲明」,強調「因本人做出了背叛、對不起她、惹她傷心難過的事,本人深感羞愧」、「我在此以我父母之名譽,用自己的生命發誓,不會再犯錯。我名下所有的財產無條件過戶給你,也不再去任何與聲色有關的場所…。」隔天再在同版面刊出「嫁給我吧!」求婚啟事。連兩日半版廣告定價100萬元。彭大手筆浪漫求婚,羨煞眾多女性,也贏得美人歸,兩人隨即辦結婚登記。



去年4月6日,彭集友斥資千萬元在台北亞太會館辦豪華婚宴,席開40桌,由威寶電信董事長許勝雄證婚,吸引大批媒體採訪。10天後,彭再在《蘋果》刊登半版廣告,慶祝結婚4個月,他向「溫柔美麗的妻子」表示「希望往後每個無數的四個月、四年、四十年…到一輩子,都請妳陪我走下去。」



旅館偷情被逮死不開門



但彭妻陳芷婷日前向《蘋果》哭訴,彭集友的保證「不到半年就破滅了!」不但違背絕對不喝酒承諾,且每天照樣出入聲色場所,大樓管理員還告訴她,丈夫帶女人回家。



今年2月,她回家時赫見丈夫和一名女子狀似親暱,她和丈夫大吵,丈夫竟說:「妳眼花、看錯了!」有一天她回家發現門鎖被換,她打電話給丈夫,沒想到丈夫叫她搬出去。



陳芷婷說,上月10日晚間10時許,她委託徵信業者跟監,發現丈夫開車載一名女子進入長春路一家汽車旅館,她向派出所報案,待警員到場後按鈴敲門,丈夫開門,探頭一見到她,隨即關門上鎖,她打手機,丈夫以「不管什麼事情回家再說」拖延,雙方就隔著門僵持,隔天凌晨2時許,丈夫趁她不注意衝出旅館,跳上計程車離去。她說,雖沒捉姦在床,但徵信業者發現丈夫把保險套往窗外丟棄。



登報承諾沒有法律效力



陳芷婷控訴,剛結婚時,丈夫每月給20萬元家用,自從她發現丈夫帶女人回家,家用變成2萬元,她反映「錢不夠用」,丈夫僅又給她幾千元打發,「這根本是施捨。」她上月22日委請律師以《民法》不堪同居之虐待為由,向法院訴請離婚,要求支付400萬元贍養費。



對於陳芷婷的指控,《蘋果》昨多次致電給彭集友,彭僅接聽一次,但他一聽到記者詢問,就以「我在洗手間」為由掛斷,之後數次撥電話都無人接聽。記者到他北市景美和北縣永和市另一住處採訪,沒人在家。



研究兩性關係的嘉義大學輔導學系教授王以仁說,登報求婚讓人感動,但最重要是彼此是否合適、能否長久相處,婚前最好先透過朋友打聽對方習性,若因一時衝動而結婚,恐造成遺憾。針對彭集友登廣告說名下財產都要給陳芷婷,律師林銘龍指出,登報無絕對的法律效力,除非契約經公證或是為了撫養父母、子女等道德義務,才無法撤銷。





元配想原諒 二奶不和解 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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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配想原諒 二奶不和解 起訴



自由時報 2008/11/07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陳姓女子與已婚張姓男子共拍裸照、又傳送曖昧簡訊,被張某元配王女發現後,她只希望陳女離開她的丈夫,附帶如有違反才重罰200萬元;陳女批評張某沒GUTS(勇氣、決心),不接受和解,檢方屢勸無效,依妨害家庭將陳女起訴。



起訴書指出,25歲陳姓女子前一段婚姻不美滿,正與前夫談離婚時,40歲有婦之夫、育有子女的張某,在陳女心靈空虛之際,雙方邂逅,張某當起婚姻導師,兩人發生姦情,原本偷偷摸摸往來,過了一段甜蜜的偷情時光,在張某的手機上留下兩人相擁、嬉鬧的自拍裸照;陳女還多次傳送曖昧、思念張某,甚至肚子裡有張某愛的結晶,張某有意要她墮胎,兩人在簡訊中討論是否墮胎?張某不敢明講要陳女墮胎,陳女漸漸感受到兩人有了愛的結晶後,張某反而失去GUTS。



這些照片、曖昧的簡訊被張某妻子王女發現,逼問下得知兩人姦情,持手機提告,陳女與張某坦承有多次姦情,檢察官請雙方先到法院調解。



調解時,王女頗為理性,只希望先生回到身邊,撤回對張某的告訴,張某願意回到元配身邊,陳女卻不說話;王女開出條件,只要陳女離開她先生,如果又被她抓到重罰200萬元,否則要告到底,這個條件連在場法官都說等於「放妳一馬」,可是陳女還是放不下,不接受這個條件。



本案偵辦時,張某還打電話給檢察官,希望檢察官勸陳女接受條件,張某已不敢面對陳女,在檢察官勸解無效下,昨日起訴陳女妨害家庭。



懷疑先生偷腥水中放符水 陸女遭訴離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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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先生偷腥水中放符水 陸女遭訴離獲准



中國時報 2008-11-09【陳俊雄/北縣報導】



 熊姓大陸新娘嫁來台灣後,只要先生外出工作就懷疑他在外偷腥,不但在飲用水裡加入不明符水,還要求先生以算命指定化名「坤睿」、「婉甯」在線上交談改善關係。法院審理離婚案時,熊女甚至還嗆聲表示,黃某此舉是「聯合法官一起欺負大陸人」,遭到法院判離。



 雖說「女怕嫁錯郎」,但娶錯對象的男人下場也很可憐,九十四年間到大陸廣東迎娶熊姓女子的黃某,沒想到婚前溫柔婉約的大陸新娘,嫁到台灣後卻變了一個樣。



 黃某表示,熊女爭吵時就會亂摔家中物品,這點他還能忍受,但熊女醋勁之大動輒以死相逼,讓他實在難以忍受。



 法院調查發現,每當黃某外出賺錢,熊女就認為先生在外和女人打情罵俏,懷疑他在外偷腥,不時還以服用安眠藥自殺威脅,甚至曾數度在家中的飲用水裡羼入不明的符水,嚇壞黃某一家人。



 黃某指出,熊女十分迷信,為了改善二人關係,還在算命後要求先生在她返回廣東以網路軟體聯繫時,要以算命仙核准過的名字「坤睿」、「婉甯」作為暱稱。



 由於不堪熊女長期精神虐待,夫妻二人分居兩岸亦已無婚姻之實,黃姓男子遂在今年提出離婚之訴,沒想到熊姓大陸新娘竟在法庭上嗆聲表示,黃某是卑鄙小人,才會「聯合法官一起欺負大陸人」。板院審結認為,黃、熊二人均對維持婚姻意願不高,加上審理期間熊女並未對婚姻破綻有效溝通,日前判決離婚。



不倫妻書桌炒飯 賴瑞金戴綠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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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倫妻書桌炒飯 賴瑞金戴綠帽



聯合新聞網 2008/11/11 編譯張佑生/綜合報導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脫口秀天王賴瑞金(Larry King)的妻子被爆紅杏出牆,還與情夫在老賴的書桌上炒飯!



賴瑞金(74歲)縱橫全美談話性節目多年,主持的「Larry King Live」遍訪全球名人。最新一期「國家詢問報」宣稱,與老賴結婚11年,並為他產下2子的蕭恩(Shawn Southwick, 48歲),與小牌演員海克特潘奈特(Hector Penate, 29歲)有染,時間長達1年以上。海克特並且是賴瑞金夫婦兒子的棒球教練。



賴瑞金得知後既生氣且困惑,不敢相信這段不倫戀已發展1年以上。周刊爆料,蕭恩和海克特曾經趁著老賴不在家時,在老賴的大書桌上面翻雲覆雨。



這段不倫戀原本很隱密,但是當老賴發現妻子服用止痛藥Vicodin的量愈來愈大時,終於東窗事發,蕭恩進入勒戒中心。今年7月,盛傳老賴在等蕭恩一結束勒戒就要辦理離婚,但他終究忍了下來。直到老賴直接找上海克特攤牌,這段不倫戀才畫下句點。



蕭恩是賴瑞金的第7任妻子,為他生的2個兒子分別是9歲和8歲。夫妻去年就傳出爭吵不斷,還有一次在餐廳大吵,蕭恩奪門而出,老賴抓住她的手臂,結果被賞了一個耳光,氣得老賴當場痛罵:「妳這個蕩婦!」。



事後面對周刊查證,老賴輕描淡寫回答:「一點小爭執而已,2秒鐘就過去了。已經沒事了,我們沒有要離婚,我們是快樂的夫妻。」







妻攜子出國不歸 原來有外遇(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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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攜子出國不歸 原來有外遇



【聯合報╱記者熊迺群╱台中市報導】 2008.11.12



台中市楊姓畫家的妻子,2年前帶兒子遠赴加拿大至今未歸,他搜尋電子郵件才發現妻子是奔往國外找外遇對象,氣得訴請離婚,台中法院昨天判准並取得兒子監護權。但他想要回兒子,卻還得面對繁雜的交付訴訟或請求國外司法協助。



法官表示,楊姓畫家離婚官司雖勝訴,也取得兒子監護權,但這只是確保在台灣的監護義務與權利,若要到國外強制把孩子帶回,恐有爭議,得看加拿大的法律是否認可,況且目前妻兒人在何方也毫無頭緒,唯有待妻兒回國才有抱回孩子的機會。



判決書指出,楊姓畫家7年前與吳姓鋼琴老師結婚,隔年生下一子,但婚姻維持5年,妻子即突然帶著兒子不告而別,2年來,兒子曾打過一通越洋電話給祖父報平安,之後母子音訊全無。



楊姓畫家對妻子突然離去,一直不解,月前無意搜尋網路郵件,赫然發現加拿大男子寄給妻子的郵件,內容提到「我真的很愛妳,也很高興妳願意跟我在一起,到時候會到機場接機」,才知道妻子帶兒子私奔國外找男友。



楊姓畫家思念兒子,又氣妻子外遇離家,以妻子2年未履行同居義務,及語意曖昧的電子郵件,向法院訴請離婚,並爭取兒子的監護權。審理期間,他的妻子均未到庭,法院判准離婚,並將監護權判給楊姓畫家。



不過法界人士認為,楊可先對前妻提出掠誘罪刑事告訴,一方面可作為向國外法律取得認可的機會,如妻子不出庭,被列為通緝犯,一旦回國即遭拘提,更有機會透過交付子女的強制力帶回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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