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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30, 2009
依據民法的規定,離婚有兩種方式,一是兩願離婚,也就是協議離婚,必須在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的前提下才能辦理,夫妻需簽立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協議書須由兩位以上證人簽名,然後雙方共同親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登記後離婚始生效,如果只有離婚協議書,但未辦理登記,則離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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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30, 2009
〔記者孟慶慈╱台南報導〕油性肌膚容易長痘,估計全台皮膚科門診病患治痘者佔4至6成,夏天即將到來又是痘痘好發季節,傳統的抗生素、果酸治療外,如今還可借助儀器--油切雷射治療,最高可減少8、9成出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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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30, 2009
劉宇凡 (香港先驅社)



先驅第55期, 2000年春季







  最近香港某大學進行有關消費者購買盜版光碟的調查,顯示在購盜版貨者中有四成具大專學歷。負責調查的那位教授驚呼這種「只講價錢不講道德」的風氣要不得。







  街頭訪問顯示有些消費者是買得理直氣壯的。他們質疑﹕「人人知道光碟製造成本很低,但他們卻賣得那麼貴,有什麼理由一定要買正版?」但也有人始終感到買盜版的確是道德上不好。「畢竟那是人家的知識產權啊!」







  不過﹐不管你們消費者怎樣看﹐政府都正在大力掃蕩翻版﹐而且不斷盤算怎樣連購買翻版也列為刑事罪行。因為啊,政府要主持正義,捍衛「知識產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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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30, 2009
談悔恨>> 劉墉











我們可以轉身,但是不必回頭,



即使有一天,發現自己錯了,



也應該轉身,



大步朝著對的方向去,



而不是一直回頭怨自己錯了。







人生路,不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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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30, 2009
  TVBS 2009-05-23





一名長期和妻子分房的水煎包小販鄭先生,在私娼寮認識一名吳姓女子,沒想到卻落入溫柔鄉陷阱!警方說,這1年來,吳姓女子假借辦喪事,做生意等理由跟鄭先生借了3百萬,鄭先生瞞著妻子以房屋抵押貸款籌錢給對方,最後卻只拿到一張芭樂票,才發現被騙,妻子得知後和他鬧離婚,如今鄭先生婚姻破裂,還得揹債。


鄭先生:「我自己做的事自己擔。」





賣水煎包起家的鄭先生,一把鼻涕一把淚,想到自己都已經62歲了,還落入溫柔鄉陷阱,不僅被騙300萬,還跟妻子離婚。鄭先生:「她(吳姓女子)說她母親生病,還說要用2百萬買攤位,拿來做生意。」





因為和妻子分房長達9年,鄭先生為了解決生理需求,去年1月在基隆私娼寮,認識了吳姓女子,兩人隨即交往,但後來吳姓女子假借辦喪事、做生意為由,跟他借3百萬,鄭先生不疑有他,一步步往陷阱裡跳。鄭先生:「我不知道這是假的,我當初想說有支票在我這。」





瞞著妻子,偷偷拿房地契抵押籌錢給吳姓女子,最後卻只拿到一張芭樂票,如今還得每個月要繳利息,妻子知道後堅持要離婚,裡子面子都沒了,鄭先生悔不當初。






June 30, 2009
  中國時報 2009-06-09 【中廣新聞/郭希誠】


由於金融危機,英國人現在幾乎不敢離婚。





調查顯示,經濟差、房價低,英國夫妻不願賣掉兩人共有的房屋,寧願不離婚、再忍耐一陣子。依照英國官方統計,目前英國的離婚率是二十六年來的最低點。





另外,準備結婚的年輕男女,現在都會先談好「財產協議」再結婚。協議內容多半會註明,房價下跌時處理房屋的方式。這和以往只簽一張籠統的協議,大不相同。



June 30, 2009
  自由時報 2009/04/10





協議內容違善良風俗





〔記者楊政郡、歐素美/台中報導〕台中縣大甲鎮男子白丁城原本將財產登記在妻子劉秀鸞名下,後來疑因感情出問題,夫妻倆竟簽下協議書,約定「5年內兩人未離婚,對方名下不動產需變更為兩人共同所有」,屆滿5年後,白某請求判決將不動產移轉登記為兩人共有;法官認為協議內容違反善良風俗,駁回白某之請求。





針對司法判決,白丁城昨天獲知後甚覺訝異,卻不願多表示意見;劉秀鸞則感謝法官同情其處境,還她一個公道。





據了解,白丁城在大甲鎮開設藥局,是地方的善心人士,不過,他和妻子劉秀鸞感情不睦,在地方也是公開的秘密。據地方人士說,白丁城夫妻感情原本很好,加上早期沒有夫妻財產分開制,白丁城為了「疼某」,財產幾乎都登記在妻子名下。但多年前夫妻感情生變,夫妻更因財產問題鬧上調解委員會,調解不成才走上司法一途。





判決書指出,白與劉兩人在1977年結婚,婚後購置的不動產都登記在劉女名下,可是2003年雙方簽下一紙協議書,約定如果5年內雙方未離婚,劉女名下不動產(土地5筆、房產4筆)更改為兩人共有。還規定每天晚上10時30分關門,雙方不可無故不回家等。





眼見2008年9月7日期限已屆,雙方未離婚,白某請求法官判決劉女名下不動產,應轉移登記為兩人共有。





法官指出,本案雙方的爭議是,劉女供稱簽下這份協議書是被白某設門禁逼簽的。但法官認為劉女高職畢業,已有相當人生歷練,協議書上的文字又非艱澀難懂,說被騙或被脅迫而簽名,說不過去;而白某稱協議書是爭取剩餘財產分配。





法官對雙方以上辯詞都不採信,但重點是,觀察協議書內容,白某另有目的,而且雙方婚後也在台中縣大安鄉購買土地一筆,登記在白某名下,卻隻字不提,顯然該協議不是為了剩餘財產分配,而是為了逼迫劉女同意離婚,違反善良風俗。






June 30, 2009
  NOW news 2009/01/26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王靜瑩23日下午被目擊到與友人相約出遊,更與其中一名男子狀似曖昧。陳威陶聞訊後,雖然在記者面前表現出「無所謂」;但私底下,傳他將在年後以此抗告女方行為不檢、不適任照顧小蝦米,藉此重新爭奪監護權。





除夕當天,平面媒體刊出王靜瑩與友人玩樂、打保齡球的消息,更指出當中一名男子頻獻殷勤、狀似曖昧。陳威陶獨自帶小蝦米返鄉過年,當記者告知訊息,陳只回應:「不干涉她的交友狀況,目前只希望讓兒子快樂。」





表面上,陳威陶看似「無所謂」;實際上,他正是用36計中的第26計「扮豬吃老虎」,來奪取小蝦米的扶養權。據傳,年後他將抗告女方行為不檢、疑似出軌,進而提出她不是個稱職的母親,再次爭奪監護權。





據瞭解,與王靜瑩狀似曖昧的男子綽號叫Benny,已婚,根本不可能追求王。藝人曾國城也認識該名男子,認為Benny是個大方好相處的人,高爾夫球打得很好,他也否認Benny追求王之說。陳威陶友人也表示,Benny和王靜瑩是球友,當兩人婚姻觸礁時,女方還會找Benny談心事。





陳威陶日前才表示:「為了兒子,其實沒必要離婚。」如今180度大轉變,不但要控告女方行為不檢;更要再次奪取監護權。而王靜瑩的委任律師賴芳玉,已用簡訊傳達她:靜瑩的行為並不影響離婚官司。












June 30, 2009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苗君平╱台中報導】 2009.04.10





台中縣白姓藥劑師與劉姓妻子感情不睦,私下協議5年內未離婚,原登記在劉婦名下價值數千萬的5筆土地、4棟建物不動產,必須更改為兩人共有,但事後劉婦不履行,白訴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法官認為以財產給付作為維繫婚姻的條件,有違公序良俗,昨駁回請求。





白姓藥劑師說,他與劉女結婚32年,共同經營藥局,工作所得購買房地,全數登記在劉女名下,但婚姻生活不和諧,他92年間訴請離婚,為給雙方緩衝冷靜期,雙方私下達成協議。





白與劉婦達成協議,分別是如五年內未離婚,劉女名下不動產,由兩人共有;倘五年內離婚,不動產即歸劉所有,雙方達成協議後,白撤回離婚之訴。





未料,至去年9月,即5年後,雙方依然維持婚姻關係,劉女未將名下不動產登記為兩人共有,白認為劉婦未履行協議,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





劉女辯稱她在婚前就領有藥劑師執照,開設藥局執業,而白當時尚無藥劑師資格,為考取執照,天天上課讀書,準備考試,有空暇時才在藥局協助處理事務,當時婚姻生活美滿,待略有積蓄後,由白購買不動產登記在她名下。





白取得藥劑師資格後,獨當一面執行業務,對她厭惡嫌隙,甚至在住家內設了通道,她進出都要填寫表格簽名,白趁她精神不濟、身體虛弱時,隱瞞協議條件,使她誤認是是填寫進出表格,而取得她的簽名,這並非她的本意。





法官查出,白姓藥劑師欲以離婚,讓劉保有名下不動產;或維持婚姻,喪失二分之一不動產所有權,本案既以財產給付作為兩人維繫婚姻的條件,有違公序良俗,因此將全案駁回。









June 30, 2009
  自由時報 2009/05/22


〔記者蘇福男/高縣報導〕家暴夫殺妻、畏罪跳港自殺,不幸的是,被害人保護令早已生效,卻因公文傳送,警方來不及宣達,悲劇就已發生!





要不到錢 家暴夫揮刀





警方調查,53歲曾姓男子有長期家暴紀錄,20日深夜10時許,曾某向在高雄縣梓官鄉蚵仔寮漁港旁開設檳榔攤的曾妻(51歲)伸手要錢未果,又不滿妻子要求離婚,就在離婚案開庭前夕,涉嫌持刀殺害妻子,隨後沿蚵仔寮漁港岸邊跑了約20公尺後,畏罪跳海自殺,沿路血跡斑斑,令人怵目驚心。





保護令生效 還沒送達





梓官消防隊趕抵發現,曾婦下顎和左胸口都有刀傷,大量失血已無生命跡象,曾某則不見蹤影,警方順著沿途血跡,研判曾某落海,昨天消防隊將曾某屍體打撈上岸。





依高縣社會處的紀錄,4年前即介入曾婦家暴案,曾某有工作時,夫妻關係較沒問題,每當他失業,就常酗酒、上網咖,向老婆要錢,要不到就拳打腳踢。





社會處表示,曾妻上月又遭丈夫家暴,社工員協助聲請一般通常保護令,並建議曾妻避開丈夫,當時曾妻認為多年來都沒事,應該不會有問題,社工員尊重其決定,未料還是發生憾事。





而法院核發的保護令5月12日即已生效,卻因公文傳送關係,派出所案發前還未收到保護令核准公文,警方無法前往住處宣達,令人遺憾。





曾表示會簽字再輕生





被害人家屬告訴警方,曾嫌行兇前一天曾向長子表示,會與母親簽字離婚並輕生,前晚案發後,長子在父親房間找到一封遺書,內容並未透露殺害媽媽原委,只交代個人漁保、保險金和一切物件,全部給予長子、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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