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25,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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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現鐵路平交道、陸橋、涵洞等重要設施故障或受到破壞時,請馬上撥打0800-800333鐵路緊急免付費電話,利人又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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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通過平交道時平交道,請確實做到停、看、聽,並在駛至平交道時,
等前車開駛離平交道適當距離,後車才能通過,以免進退不得。
汽車行駛中,駕駛人看到鐵路平交道標誌或標線後,應即將速度減低至時
速十五公里以下,接近平交道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鐵路平交道設有遮斷器或看守人員管理者,如遮斷器已開始放下或看
守人員表示停止時,應即暫停,俟遮斷器開放或看守人員表示通行後
,始得通過。如遮斷器未放下或看守人員未表示停止時,仍應看、聽
鐵路兩方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
二、鐵路平交道設有警鈴及閃光號誌者,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駕
駛人應暫停俟火車通過後,看、聽鐵路兩方確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
。如警鈴未響,閃光號誌未顯示,仍應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駛來,
始得通過。
三、鐵路平交道上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閃光號誌之設備者
,駕駛人應在軌道外三至六公尺前暫停、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來時
,始得通過。
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道適當
距離而後車能安全通過後,始得通過。
口訣:1按 2推 3快跑
● 使用時機:萬一車輛在平交道上拋錨、因塞車無法動彈時,或發現有其他 障
礙物時,請盡速按下 平交道旁紅色的『緊急按鈕』,以避免 發
生重大傷害事故。
● 使用方法:一按:趕快按下平交道旁紅色『緊急按鈕』並確認已經啟動。
二推:再將愛車推離平交道,或將障礙物排除。
三逃:若無法推離愛車或障礙物,聽到警鈴響起時,請趕快離開。
● 確認「緊急按鈕」啟動:1.按下緊急按鈕後,環繞按鈕紅色圓燈會持續閃爍。
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
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
已顯示,仍強行闖越。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
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
慢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第五十四條各款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
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一、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
二、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
邊通行。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四、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
一輛150節列車,在時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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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4條
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九千元以上
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
已顯示,仍強行闖越。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
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
第80條
行人行近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罰鍰: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
已顯示,仍強行闖越。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
不依規定暫停、看、聽、有無火車駛來,逕行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