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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15, 2007

昨天在網路上看到有人對曾韋禎登在自由時報上的臺灣史 不是中國地方志有評論,
評論文章刊在Re: 臺灣史 不是中國地方志

以下是我個人對這兩個人爭論的看法:
針對N大與W大的爭論,引出了筆者的興趣,在此先把雙方的質疑點都說一下。

W大的文章針對性很強,主要是針對戚嘉林的文章,他是認為清帝國跟日本帝國對於台灣的處理方式都是特殊化處理,這種特殊化,而就是他認為的一種殖民。

而N大則是認為清帝國的這種對台政策諸如班兵制度,並非是殖民,至少不是西方意義的殖民,在此變成兩個沒有交急的對話。

W大的問題在於,N大也指出的,對殖民定義的問題,還有N大認為殖民是一種西方的產物,雖然沒有明說,但由他舉的例子可以看出他認為如果要冠上殖民就是有西方殖民帝國作為理念型。

但是N大的問題就在以下幾點:
首先,西方殖民的事例,是否是在軍事上以這種方式來進行?這個牽涉到17及18世紀重商主義下的所謂老式「帝國主義」,以及19世紀後的新帝國主義的問題,這個又會有人來吵那個帝國主義跟殖民主義有何不同,這個我也沒個定論,只是我們先來看看N大的問題,他舉的例子都是19世紀以前的事例,認為募兵,利用當地原住民的勢力是一種西方式殖民的特徵。假如我們接受他的這個定義,那他明顯地忽略了,原住民的熟番的歷史作用。從荷蘭時代以後,平埔族原住民作為一股軍事政治勢力被倚重,而清朝其實也延續這樣的作法,只是這種脈絡可以從「以夷制夷」的方式來看。但是也是您所說的利用印地安或印度當地住民的例子這點您就出現破綻。如果N大有去看番頭家的話,其中由歷史制度論中的機遇所產生的三層制族群制度,漢人/熟番/生番,這種方式,甚至出現屯番制度,後來在19世紀由於漢人私墾生番地嚴重,而逐步衍生的隘制,也是體現了帝國下的族群政治,在某種意義下這也算是一種殖民主義特徵


但是這時W大的問題就出現了,因為清帝國在正式軍隊體制下,確實是不准台灣漢人為常駐軍隊,但是卻由於歷史機遇,使得屯番制度出現,而在屢次民變中,也出現了漢人地方武力保衛家園,被稱為義勇的情況,也就是在歷史的制度面不准台灣漢人為正式軍隊成員,但是作為戰時的地方武力則是被允許的。而到了綠營沒落後,雖然仍是以外來勇營為主要勢力,但是台灣的勇,也是逐步站上歷史舞台,個人覺得在戰時出現的這些武力,在平時其實是作為保衛村莊的勢力出現的,其實並沒有真正消失,因為有保衛地方治安及防所謂生番的功能在。

但是清廷基於歷史原因及地理原因對台灣漢人的不信任,則是無庸置疑的,班兵最早出現確實是在明朝,但是這是在實行上相同但內裡則未必如N大所言,因為班兵如果按照設定者施琅的想法,就是有兩個原因,一個是節省軍費,一個是防止反叛。其實實行班兵對清帝國來說一舉兩得,在財政上及軍事上都有益處。著眼點都在對台灣漢人的不信任,最早原因在於怕鄭氏事件重演,清帝國留台灣而守之原因也在於怕墟地後被紅毛或海盜所佔,更不利清帝國的海防。後來實際造反的不是鄭氏那樣的海上勢力,而是來自台灣的草根漢人力量,這點使得姚瑩做出同樣的判斷,從治安上,更不能夠讓台灣漢人充當正式武裝勢力,好歹要有清帝國自己可信任的武力,只是他認為雖然當時的綠營實力很差,但是仍有其益處,就是可以方便練習,但其實這是士大夫的一種論政,因為綠營的軍力從每次的民變都可看出由於分散各地,而無法成為一股成功的平亂力量。

W大著重點在於這種制度面上的「不平等」,這種不平等就是他認為的「殖民」(廣義的),而N大質疑的是從西方定義下的殖民來討論。或許可以說是中文的曖昧性所造成的誤解?

再來補充一下,N大對徵兵制的理解,西方近代徵兵制度就是伴隨著民族主義而產生的沒錯,但是這種徵兵制/民族主義,當防禦過頭時,就成為一種「帝國主義」(殖民?),如拿破崙就是這樣的事例。也就是在本國所產生的民族主義制度,當對外侵略擴張時,就不一體適用於當地,並進而進行差別對待,產生所謂的「殖民」,而被差別對待及奴役的民族,因而觸發了自身的民族意識,而對抗外來殖民主義。由這種定義來看,日本帝國對台灣也是一種殖民。只是日本帝國本身就有矛盾,因為他們的國體論,使得台灣人等「外地」民族不能被視為一種殖民,只能說是外地,而日本官方的文書也盡量避免用殖民來形容,而刻意採用外地,就在於他們的國體問題,因為日本是透過一君萬民的天皇制家族國家來讓日本簡便成為擬西方的「民族國家」,但是遇到異民族,就破功了,因為台灣跟朝鮮要說是「天皇臣民」,但是實際上卻又不是,於是出現各種奇奇怪怪的理論,說台灣總有一天會成為完全的臣民,成為一個真正的日本人,在那之前,有必要加以特別對待。到了1920年代出現了全世界的殖民地自決運動,先對朝鮮進行調整,然後連帶對台灣進行調整,這個就是內地延長主義的由來,但是這是一種向前跑的抵抗,就是日本人透過更緊緊把殖民地抱在一起,使內地的法制度延長適用到台灣等外地,進而阻撓殖民地的自決運動,只有在地方層級的部分做出些許讓步,有地方自治,但絕不允許有全島全朝鮮規模的議會。

也不讓他們有帝國議會的參贊權,就這個地方來說,其實是很弔詭的,即使台灣人朝鮮人在1920年代成為所謂內地延長,在法制度上是適用大日本帝國的法律規範,但是台灣人朝鮮人,仍然不被賦予臣民的完全義務,也就是日本帝國憲法第二十條的:臣民有依照法律服兵役的義務,雖然有納稅的義務,但是卻沒有帝國議會的參與權利,在這種情況下,是有條件的內地延長。這種情況下的內地延長其實對台人更不利,如台人在小學以前跟日本人是分開受教育,當然不是以種族分,但是基本上這樣的情況,中學的入學考試,卻是難度較公學校為難,在就學上,由於國語這個東西對在台的台灣人產生了入學的無形限制。當然台灣人也是會聰明地前往日本去留學,進而避開這種問題。不過制度面上沒有出現台灣人開設,以台灣人程度為考題的中學入學考試,也是不爭的事實。(但是有些不平等其實很難說是殖民,如日本人的六成加給,這個從日本人的角度是所謂「外島」加給,台灣人本來就是在台灣,幹嘛要加給?這是後話)

小結:

寫得很雜,我覺得清帝國是一個特異的存在,他的某些作為確實是有防範並將台灣漢人特別對待的作法在內,清帝國關內行省對滿人來說也是一種異族征服的「殖民地」,只是台灣則兼具兩個特色 一個是邊疆,一個是異族中有最後征服的叛亂危險的地方,而這個叛亂地方的人民更是不能信任。他們在歷史過程中,也採用了西方18世紀殖民帝國常用的以當地住民來平亂的事例,這點則是N大忽略的,但這是否能直接等同於西方的殖民主義,這點則可以討論,這端視我們要不要給殖民一個周延或廣義的定義來論。

如果要從最廣義來說,整個清帝國就是把關內漢人征服地當作殖民地,漢人都是被殖民者,而其中台灣的漢人則是特例中的特例,要特別加以防範。我們或許可以說這是殖民地中的殖民,不能僅從把台灣納入郡縣制度就據以認為是跟中國大陸的行省都一樣,因為在清廷只有把他們納入版圖或不納入版圖這兩種考量的可能,因為在中華帝國朝貢體系下,根本沒有其他選項,因為只有納入版圖,不然就是不入版圖,而台灣又沒有什麼當地政治勢力可以來朝貢,所以在考量後只有納入版圖這一途了。但是納入又要擔心他反叛,想一大堆方法來防堵,班兵制度就是一個方式。這問題就在於清帝國的雙重殖民啊,也就是清帝國對漢人是「殖民」,對台灣的漢人更要防範,由於邊疆地位也不能僅以中國本部的方式來對待,所以才有這些種種問題。但是台灣漢人對台灣的原住民來說也是一種「殖民」,對土地的需求孔急,產生種種糾紛。在這歷史過程中,出現了柯志明在番頭家一書中所說的三層族群制度,清帝國的土牛番界最早也是為了治安因素產生的,就是對防止漢人竄到內山去。未必只是您所說的不屑統治。但是台灣漢人的不斷進墾,使得清帝國逐漸制訂出三層族群制度,最後還有隘這種東西。不過這些都是因應情況做出對應下,對既有情況的追認及規劃,但是三層族群制度,則是一個原則。而一定要有一個官方武力不屬於台灣漢人,也不由原住民組成,則是在統治台灣時必要的。

如果我們把殖民下一個廣義的定義,可以說是只要對當地居民實行與母國人民不相同的政治/社會/文化政策待遇,差別化,(甚至利用當地居民族群上或階級上的差異,合縱連橫,操縱族群政治,以利其統治),或許就能稱之為「殖民」。

台灣數百年來各政權對待台灣「殖民」方式的不同及相同處,我們可以做成如下的表格(這個只是初稿,還需要再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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