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1, 2009
islamriver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9:10:24 |
孟加拉遊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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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銀行
源起
1974年,孟加拉發生大水災,許多瘦骨如柴的飢民如潮水般湧入孟加拉的首都達卡,這個景象令尤努思感到愀心;他向來對於其在大學裡所教授的經濟理論可以解決各種經濟問題極有自信,但現在映入眼簾的卻是一群群在生死邊緣掙扎的災民,他禁不住開始思索:『貧窮可以安插在經濟學方程式中的哪裡?』(Where did poverty fit into the economics equations?)尤努思決定悄悄地走訪吉大港市附近的小村落─久伯拉(Jobra),他想親身觀察貧窮村民的生活。
有一天,他遇見了一位從早到晚都在編竹凳的單親媽媽蘇菲亞(Sufia),顯然,她的生活極為困頓。他問那母親:「這些竹子是妳的嗎?」「是的。」「妳怎麼會有這些竹子?」「我買的。」「妳花了多少錢?」「五塔卡(大約0.22美元)。」「妳有五塔卡嗎?」「不,我賒的。」「那個中盤商?那妳要怎麼還他們?」「我必須在最後一天把我的竹凳賣給他們當作還債。賣掉之後所賺的就是我的。」「妳賣他們多少錢?」「1.5塔卡。」「所以妳只賺0.5塔卡?」她點點頭。0.5塔卡還不到0.02美元。「那妳可以借到現金買這些原料嗎?」「可以,但是借錢給我們的人會要求更多,跟他們借錢的人往往變得更窮。」「借錢給你們的人怎麼跟你們算?」「看情況。有時候他們每星期收10%。甚至我有一個鄰居,每天都得付10%。」「所以,妳做這些漂亮的竹凳子,全部只得到0.5塔卡?」「是的。」
蘇菲亞不願浪費任何時間,她在談話的同時,雙手仍繼續者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編織工作。尤努思看著她;他從沒想過有人會因為0.22美元而如此辛苦。蘇菲亞的情況無異於一個奴隸,如果她無法找到五塔卡,她永遠都無法改變她的生活。但借貸可以給她那筆錢。她可以把她的產品帶到自由市場去賣而賺取更多(原料和售價間)的差價。
隔日,尤努思將久伯拉村落裡像蘇菲亞那樣向中盤商借貸而失去賺取其合理勞力報酬的窮人列了一個名單,總共是二十四個人,他們總共需要856塔卡(不超過二十七美元)。「我的天啊!這四十二個家庭只因為缺少這二十七美元就必須被人剝削?」尤努思喟嘆著。他自己掏出二十七美元借給他們,並跟他們說可以等到有能力償還時再還。然而接下來的一個星期,尤努思陷入了一個思考:他只是借出二十七美元罷了!原來一點微小的錢,就可以改善窮人的處境,但這也只是他個人一時情緒化的做法,該如何提供整個社會機制一個解決貧窮的方案,才是他所必須深思的。 發展
首先,尤努思在1975年提出「三個分享農場計劃」(Tebhaga Khamar),且為使該計劃更為有效,他和助理認為有必要在每個村落設立一個新機構─「村公所」(Gram Sarkar),以令所有村民可以參與決議與其切身相關之事務。這個計劃在七十年代末受到當時的總統齊亞烏爾.拉赫曼(Ziaur Rahman)的青睞,到2003年之前,孟加拉政府總共設立了40,392個村公所作為第四級行政機構。但這個制度在2005年遭到廢除。
儘管上述的經濟計劃並未取得重大成功,但探訪久柏拉村的經驗始終在尤努思的腦中縈繞不去。不久他又向吉大港大學(University of Chittagong)提出「鄉村經濟計劃」(Rural Economics Project),決定以”Grameen Bank”的名字(”Grameen”在孟加拉語中即為「鄉村」之意),先實驗性地提供鄉村地區的貧民貸款和銀行服務,而久伯拉與吉大港周邊的其他村落則成為第一個實行該計劃的地區。結果這個計劃獲得極大成功,並於1979年得到孟加拉中央銀行(Central Bangladesh Bank)的支持,被引介至達卡北方的坦蓋勒地區(Tangail District)。之後,鄉村銀行很快地遍及整個孟加拉,並於1983年正式轉型成獨立銀行。
關於微額貸款的運作
鄉村銀行的除貧方案就是微額貸款─把錢貸給最貧窮的人;所謂的「微額」是指貸款金額基本上不超過一百美元。窮人往往因為提不出財力證明而無法向銀行貸款,而轉向其他管道借貸的結果,就是一年得付120%的超高利息才有辦法借到一筆資金。於是,窮人永遠都在高利借貸和還款的循環中打轉,很難有翻身的機會。因此鄉村銀行的微額貸款方案是毋需提供財力證明的。但為了保障窮人還款,鄉村銀行以「團貸」(solidarity lending)和倡導紀律的方式取代一般銀行所要求的財力證明,來規範借貸者。何謂團貸?就是每個借款人都必須屬於一個五人團體,鄉村銀行貸款給其中的兩個人,而剩餘三個人必須等到前兩個人開始還款時才能借款。然而還款之責仍只歸屬於團體中的借款個人,團體其他成員只負責監督其團員是否行為負責,不涉入還款問題。但實際上,團體的成員們經常會主動幫其未如期還款的團員先行墊付,之後再跟該團員拿錢。此種「團貸」可謂構成了微額貨款的基礎。此外,鄉村銀行亦會定期派人到村落中放款和收款,並視察借款人的表現。
另外,每位借款人向鄉村銀行借款時,都必須誦讀一套名為「十六決心」(Sixteen Decisions)的法則,並發誓遵循該法則。「十六決心」中強調「教育」和「衛生」的觀念,如家庭計劃、必須讓孩子到學校受教育、飲用清潔衛生的水等等。由於孟加拉的貧民都是未受過教育的文盲,在缺乏知識的情況下,貧窮的狀況只會每下愈況(如生育太多子女卻沒錢教養)。誠如尤努思所云:「遵循這些法則代表─一旦經濟上許可,窮人將成為解決人口問題、終結文盲、過更健康和更好之生活之最有決心的鬥士。」而這個做法的確發生很大的正面作用,尤其是單純的婦女們,她們非常認真地恪遵這些法則;例如,當她們接受了這些觀念上的教育,且在經濟上獲得獨立後,即開始將家庭計劃付諸實現,她們認知到生較少的孩子,然後好好教育他們成才。這點也反映出,鄉村銀行的微額貸款方案,不僅在經濟上實質地幫助窮人脫困,更間接地把知識傳遞給窮人,帶動社會變遷。
而為了填補放出去的款項,鄉村銀行也要求借貸者定期存少量的錢在銀行中作為應急基金或團體基金等等。
特點
一、 毋需財力證明(上文已述及)。
二、 銀行與借貸者間沒有任何法定機制來約束,亦即,銀行和借貸者間的關係是靠人(而非一張紙或契約)來維繫的。銀行的運作是建立在對借貸者的信任以及與借貸者的關係上。然而出乎意料地,鄉村銀行的呆帳率只有2.06%,亦即借貸者的還款率幾乎高達98%。對於無法如期還款者,鄉村銀行並未將之視為壞人,相反地,他們會認為對方是因為情況過於窘迫以致無法還款;2.06%的呆帳由銀行當作生意成本自行吸收。
三、 以婦女為主要放款對象。在孟加拉,一般大型銀行鮮少會貸款給婦女,然而鄉村銀行卻以婦女為主要放款對象。鄉村銀行的會員中高達97%是婦女。實際上,在孟加拉─這個世界最貧窮國家之一,女性獨撐家計、同時擔負家庭內外之責是不爭的事實。因此鄉村銀行特別關照貧民中的婦女,鼓勵她們利用借來的資金從事一些小規模的產業,如縫衣服、編織地毯、組裝玩具和電子零件等家庭手工業。
然而這個做法也面臨了一些反對聲浪。有些人主張在伊斯蘭裡,女人不應出外工作或賺錢,男人才應該養家活口,但尤努思卻以先知穆罕默德作為實例辯護。他說:「先知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幫一位從商的婦人(哈蒂嘉)工作。…而在伊斯蘭歷史中,婦女無處不在。她們出現在戰場,她們參戰,手上拿劍。伊斯蘭並非他們所想的那樣。」
四、 所有借貸者都是鄉村銀行的股東,鄉村銀行的股份有94%屬於借貸者,剩下的6% 則屬於孟加拉政府。
成效
如今,鄉村銀行已發展到共有2,548個分行,分佈於84,096個村落。到目前為止,其所借貸給窮人的金額高達七十八億美元。還款率則高達97.94%。而更值得注意的是,鄉村銀行本身是個自給自足的銀行,其所放出去的款項全數來自於其本身的基金和存款者的存款。
而根據最近的統計,鄉村銀行的借貸者中,有68%的家庭已經擺脫貧窮。貧窮與否的評判標準是:有能遮風擋雨的住屋、衛生的廁所、乾淨的飲水、每週還款三百塔卡(四美元)的能力、家中的學齡兒童必須入學、每天三餐皆有著落、以及有能力定期做醫療檢查。
此外,鄉村銀行也擴展到亞洲、美洲及非洲的許多國家,支援當地的小額借款機構,而這個現象亦令世界銀行主動提供資金給世界各地實行「鄉村銀行」模式的經濟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