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by Jason Chiang
再過兩天 (九月一日起),透過網路進行的任何商務交易,都得依據財政部所訂定的
「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依法申報所得稅。拍賣賣場愈開愈多間,包括第一名的雅虎奇摩"什麼都在
賣,什麼都不奇怪"、
ebay台灣、PC home online
拍賣、
Hinet拍賣及樂多
市場等等。其實財政部該鎖定的查稅對象應該不是那些把家裡舊東西拿出來賣的人,而是那些透過拍賣平台來賣東西的"真"商家。
除了部份拍賣平台提供低價或免費的開店服務外,現在愈來愈多網站推出了進入門檻
相當低的網路開店平台,這對台灣的電子商務發展絕對是有正面提升作用,只是交易如果都是透過銀行轉帳或是物流代收,那是不是真的可以落實網路"拍賣" (或C2C)式的交易課稅辦法呢?政府官員及立法委員得先真的上網去逛一逛買買東西,才能了解其中的奧妙吧。
[圖片來源]
[參考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