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24, 2007

Rose: 台灣網路廣告佔總廣告量並沒有比美國低喔!以文找文

posted by Jason Chiang

[更新 - 2007/01/27 23:34
根據Max回應李提供的線索,我用Google搜尋了一下得到了Group M在2006年12月初提出的一個針對2006年的總結及2007年的展望文件,裡面提到如果包含搜尋廣告的話,美國的線上廣告保守估計已佔全部廣告量的12%,所以Rose的數據是正確的,只是這12%應該是5%左右為banner類型廣告,7%左右為搜尋/關鍵字廣告,以這個數據回頭來看台灣的網路廣告市場,其實今年該有大幅成長的是關鍵字廣告,而關鍵字廣告在台灣還是以雅虎奇摩為主要玩家,其他包含Webs-TV/Yam及PChome Online都沾不上這塊餅,就看看Google如何開發台灣這塊處女地囉。]

昨天雅虎奇摩的董事總經理Rose在記者會提到網路業者應該多盡力擴大台灣網路廣告市場的餅,而不是花精神在彼此角力互相拉扯,其中大部分的論點我都能認同,除了以下兩件事情:

1. Rose說台灣網路廣告市場仍在起步階段,目前台灣網路廣告量才佔整體廣告量的5%,比起其他國家例如美國的12%,但是根據Google到的eMarketer數據,2006年北美的網路廣告佔總廣告量應該台灣差不多一樣的約為5%。我想,目前這個所謂雅虎奇摩可能壟斷台灣網路市場的問題並不只是在如何擴大廣告主的網路廣告預算而已,而是這塊逐漸增大的餅有多大的比例是雅虎奇摩即將吃掉的。

2. Rose說Webs-TV蓄意只提出台灣網友最常使用的前十大網站來算雅虎奇摩的網頁瀏覽量所佔的比例並不公平,因為長尾的根部總是比較大,剩下成千上萬的網站加一加也是很多的流量。有關這點,下一篇將會以台灣網友最多人瀏覽的前一百及五百個網站的網頁瀏覽量來話個餅圖看看會是怎樣的情況。不過,重要的是這只是在繞著數據說故事,並不代表網頁瀏覽量多就是壟斷或是賺比較多錢。 
Rose說在這個Web 2.0時代,台灣網友有權利選擇他想要去的網站,如果以網頁流量數來算誰是壟斷的話並不公平。我完全認同絕對沒有人逼著網友去用雅虎奇摩,甚至付費給奇摩拍賣,但是網友的時間是有限的,並不可能隨著新服務新網站的出現而產生24小時以外的時間,不過,重要的是,即使最後的結局是台灣網友不需要去其他的網站,大部分的活動都在雅虎奇摩內完成,因為那些其他的網站並沒有提供好到非得去用的地步的話,也都是網友的自由選擇。甚至,雅虎奇摩併購無名小站一案,也都是在合法合理的範圍內各企業自由的選擇,無名小站決定加入雅虎奇摩團隊絕對是他們自己最後最適時恰當的決定,畢竟這個是個自由競爭的市場,當雅虎願意出資併購奇摩及無名小站的同時,姑且不論什麼壟不壟斷的問題,我們也得看看台灣其他網路公司甚至傳統產業有沒有這樣的遠景及視野去投資創新事業呢。

[參考連結 - Yahoo!併無名/被批壟斷 鄒開蓮:大家應努力做大市場]
[參考連結 - (部分記者會影音片段) 20070123:雅虎奇摩記者會《如何促進台灣網路產業正向說明會》1]
[參考連結 - Online advertising to hit $16.7 billion this year]

Posted by at 天空部落 │17:45 │回應(12)引用(4)網路行銷
相關閱讀

引用URL

http://blog.yam.com/ixblog/trackback/7730413
引用列表:
Atorvastatin. Atorvastatin efficacy comparison. Safety and atorvastatin. Atorvastatin calcium.
Safety and atorvastatin.【Atorvastatin.】 at May 28, 2009
Evista breast cancer.
What are the side effects of evista.【Evista.】 at May 28, 2009
Bupropion naltrexone. What is bupropion used for. Bupropion hcl. Bupropion. Picture of bupropion sr 150. Bupropion pregnancy registry.
Bupropion.【Bupropion side effects.】 at May 30, 2009
Tylenol with codeine elixir dosing. Codeine.
Codeine.【Can motrin be taken with codeine.】 at May 31, 2009
回應文章
Google 與 Yahoo 在美國的兩強爭霸,並沒有阻擋如 MySpace / YouTube / Digg 這些新生代網站冒出頭

台灣本土網站業者如果能夠做出網友真正要的東西,雅虎也沒辦法阻擋網友去使用的

Webs-tv 與 PChome 的記者會,實在是可笑至極,除了展現自身的無能,還有趁機炒作一下知名度外,實在看不出意義在哪邊。

---
Miula Business Review
http://blog.miula.cc/
Posted by Miula at Jan 24, 2007
"台灣本土網站業者如果能夠做出網友真正要的東西,雅虎也沒辦法阻擋網友去使用的" ,所以市場有無名小站

我不會去評定說這場記者會是炒作知名度,還是...?因為這樣如果說炒作,最大的得益者反而應該是yahoo才對。

Posted by 錢錢錢 at Jan 25, 2007
對於Webs-TV提出用以證明壟斷的數據實在不能認同,PV能夠代表市佔率嗎?而且直接拿來計算HHI更是奇怪了。
Posted by kabaism at Jan 25, 2007
我個人也覺得台灣的網路產業已經嚴重傾斜,因為能夠創造出營業額的廣告與電子商務,大部分都被雅虎所囊括,這些資源很大部分在雅虎手上,以至於競爭對手難以與其競爭。
即使無名小站不併入雅虎,也根本無法撼動雅虎。只要依靠本身98%的到達率,不用七億也可以把部落格流量衝起來。對雅虎來說,重點是無名小站不能落入Google手上。
所以最為可惜的是到底這些眼紅的反對者有什麼高明的策略?
"陳正然觀點:一定得有本土網路媒體的出現",這種想發很八股,難怪蕃薯藤對早在入口網站中出局。
"陳銘堯觀點:Yahoo!奇摩等於網際網路的執政黨,我們應該聯合成為網路在野黨,制衡Yahoo!奇摩。",這也是好笑,市場機制本來就是自由"競爭",而不是在"禁止"競爭對手阿。
"如果無名小站與Yahoo!奇摩併購成功,可能會扼殺下一個無名小站的誕生。"這樣的觀點也很難有說服力,畢竟網路力量是由民眾選擇所產生的。
或許Google現在可以跳進來說,"賣給我們好了"。其實這樣子最好了。

所以流量有多少其實並不是主因,
台灣雅虎奇摩主導台灣網路的發展已經早就這樣了,
Posted by Richard at Jan 25, 2007
"鄒開蓮:大家應努力做大市場"

不斷的狂打自己是全台灣最大的網站來吸引廣告商。
廣告商下了廣告後,就用幾千塊外包給連學生都不如的美工,不用創意也不用好的設計,只要便宜就好。口口聲聲還敢說要努力做大市場。錢都進到你們口袋,鄒開蓮想說的應該是:大家應該努力做大Yahoo吧。
Posted by Johnny at Jan 25, 2007
把google放到哪去了???
google剛成立台灣分公司而已
人家來台灣 絕對不是為了台灣東西好吃就來了
2007年應該要關注一下google到台灣之後
對台灣網路的發展
還有Google AD對台灣廣告商與雅虎奇摩的改變

Posted by 野蠻人 at Jan 26, 2007
Jason的數字可能報錯了,eMarketer中美國不到5%是單純指display ads而不包括搜尋廣告,如果加在一起,是12%沒錯。大多數人對網路廣告的定義,的確是霧殺殺!

"On this basis it is already 14% in the U.K. and conservatively 12% in the U.S.A.”Group M

Posted by Max at Jan 26, 2007

回 .->
或許Google現在可以跳進來說,"賣給我們好了"。其實這樣子最好了。

這樣不好
卑鄙人 給 blogger 化以後
就不會再卑鄙了 ... 也沒有笑話看了 ...
Posted by phhaung at Jan 30, 2007
哈囉~~很開心能逛到你的部落格唷!!
你的文章很棒唷!!
有空也歡迎來我家玩玩囉~~

http://www.itochu.ws
gigi8877@hotmail.com..tw
Posted by ivy at Jun 8, 2009
你好....安安
Posted by 夏美玲 at Sep 15, 2010
Specialists argue that <a href="http://bestfinance-blog.com/topics/credit-loans">credit loans</a> aid people to live the way they want, because they can feel free to buy necessary things. Furthermore, some banks present student loan for all people.
Posted by BrennanJill at Oct 7, 2010
留言,回應是一種友情..惜緣之..隨緣之..
Posted by 吳雅裕 at Oct 2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