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頭迴轉後我想起已故輪椅作家和伊甸創辦人劉俠女士當年獲得國家文藝獎的感言:"焉知我今日所得的榮耀不是為了我的同胞嗎"ˋ她因此創辦伊甸基金會開始推動關懷台灣百萬殘胞身心靈全人發展和權益倡導的各項工作ˋ24年來在國內外成就一番有目共睹的公益愛心事業ˋ我只是有幸恰好被上帝安排成為劉俠的左右手而已ˋ更何況第三部門非營利組織講求團隊運作與資源運用ˋ較私人企業更不容易歸功於個人ˋ今日我認為自己可以代替劉俠和伊甸全體一千位員工獲此殊榮ˋ深感慶幸!
三十年來我始終很感謝上帝讓我這樣"學非所願又用非所學"者ˋ像一隻誤入叢林的小白兔轉演變成了非營利組織中的老紫兔ˋ我體認了很多"施比受更為有福"的教誨ˋ也獲得一個333的非營利經營原則:"1/3捐款捐物收入1/3政府資源收入1/3事業經營收入"ˋ希望在全球化高齡化少子化而又貧富懸殊兩極化的M型社會來臨之際ˋ非營利組織能夠勇於承擔"知其不可ˋ捨我其誰"的使命天職 ˋ繼續協助弱勢族群在天助自助人助中安身立命!
首先ˋ為了募集資源供應並協助弱勢族群予以有效分配使用ˋ我認為第三部門非營利組織必須擅於掌握社會脈動倡導關懷議題ˋ勇於再造組織變革因應趨勢變遷ˋ更必須腳踏實地做好使命任務ˋ建立管理制度自我要求績效並落實財務徵信ˋ才能在傳統捐款資源擁有起碼口碑與重要份量ˋ也才能進一步自立更生自給自足兼能提供弱勢族群免付費或優惠價或成本價之產品勞務或庇護性就業服務˙
其次ˋ我經常告訴自己和社福夥伴們縱使我們不管政治但政治還是會管我們ˋ況且善用政府資源就是善盡公民社會責任和納稅人權利義務ˋ所以第三部門要爭取政府計劃方案補助款或公辦民營經費委託金ˋ但不可超過總收入的三分之一ˋ避免過度依賴政府而喪失自主性淪落為第一部門的附庸!
第三ˋ追求利潤是第二部門企業的天職ˋ企業不會做虧本生意ˋ然而為了拓展市場利基或建立良好企業形象ˋ通常會利用法定節稅額度作為公益捐款或使用公關廣告經費進行公益行銷ˋ樂意與第三部門合作或捐助ˋ此為現代非營利組織有別於傳統的契機應善加結合運用!
總之ˋ面臨全球化高齡化少子化與貧富懸殊兩極化的M型社會ˋ第三部門非營利組織應勇於承擔"知其不可ˋ捨我其誰"的使命天職ˋ讓"天助自助人助"繼續成為弱勢族群賴以安身立命的愛心力量與公民社會得以傳承發揚的寶貴資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