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27, 2007


再見吧老姐!謝謝祢老耶穌!以文找文

  哈囉老姊,好久不見,好久沒有和您同台演出了,這樣的感覺真好!剛才這一曲「哈囉老耶穌」有沒有勾起您什麼回憶呀?還是您很想高歌那首「感謝玫瑰有刺」?一如過去每次伊甸週年慶您都嘛會帶著大家邊唱邊感謝神,也趁機證明一下您不只是會寫作,更不是說的比唱的好聽而已!


  剛才這哈囉老耶穌倒是讓我感嘆往事只能回味,一切過往彷彿昨日卻又轉眼

已過了16年!我特別想起9週年慶那年您自編自導自演的《羊門之歌》話劇,就是您根據剛才那段新約聖經約翰福音五章1—8節,耶穌在兩千多年前治好38年病人的神蹟奇事所改編的劇本。您不但叫我替您表演那位38年的病人,也叫全盲的林德昌(就是剛才唱哈囉老耶穌的喜樂四重唱第二男低音),留著滿臉鬍鬚的林德昌穿上聖歌隊的白袍制服,手中握著牧羊人的棍杖充當導盲杖,腳底踏著鋪在舞台上的導盲磚,史無前例地演活耶穌的角色。我從舞台上看下去、當時您正容光煥發地端作在觀眾席第一排中央的輪椅上、關注著我和德昌可名慶臨的表演,滿足的笑容彷彿得意地向世人宣告:
誰說盲人不會演話劇?誰說盲人不能看見耶穌的慈愛和上帝的恩典? 

  我更看到您聚精會神充滿慈愛憐憫的雙眼,看著我替您表演那位
38年的病人,彷彿就是向全體觀眾訴說您重生得救的故事。雖然世人看不見您早已痊癒站立的身軀,但我卻在代替您被德昌耶穌扶起的剎那,看到了也體會了您屹立不搖的堅強身影;我也彷彿看到了那位坐在輪椅上,和您一起在靈魂深處的基督透過您的雙眼告訴我:

孩子,不是你等了我38年而是我等了你無數個38年!打從創世之初,我和父神聖靈就等待著你、疼愛著你、守護著你直到現在,直到將來永永遠遠…… 

  哈囉老姊,我實在不能忘記您的眼神,也正是四年前我在三軍總醫院目送您躺在病床上被推進加護病房之前,您與我四目交接的那個眼神。我相信也會是將來我們相聚天家時我一眼就可認出的那雙眼神!再見吧老姐
!謝謝祢老耶穌!謝謝你們林德昌、尹可名、詹慶臨。



Posted by at 天空部落 │11:16 │回應(2)引用(0)生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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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很懷念今年那一場景,看到這一篇文,心裡有一點感動,每個人都有來到伊甸的使命,也或許有人是迷迷糊糊的走進來,但我知道我......不是後者,當我參與這場感恩會的時候,我心中有一句話一直想說,我很羨慕一群人能在劉姐在的時候跟他一起打拼,一張一張照片,訴說伊甸的故事,我知道~~我來晚了,但希望選擇靠近主的工作不會太晚。
Posted by 陽光 at 2007-10-16 09:04:39
因著我太太是伊甸的員工,再加上這幾天我看了這個版的一些留言與回覆!!我實在忍無可忍一定要跳出來說說話了
貴單位公關在回覆(廠商被強迫購買)這篇文章時~特地強調伊甸基金會並未『強迫』員工吸收!!但是在11/13還透過貴單位(資源志工發展中心公共帳號)發信給全體員工告知牙刷不能退還~在這封信的開頭就寫到(牙刷義賣的活動,以不定期跟定期的同工每1人有100支的責任額要義賣,不含約聘的同工)!!
在這封信中不斷強調(德恩奈)這家廠商多麼有愛心~多麼支持伊甸!!並且強調不能退還!!
當我知道有這樣的消息時~我非常錯愕~居然每個人還有100支的配額~並且(不能退還)~當時我心想:好吧~反正1支10圓成本~我就配合太太盡量推廣~沒想到她隔天回家告訴我(當天她還加班到快10點才到家)~這一支要賣50圓~並且要交5000圓回公司~1000元交給貴總會~剩下4000另撥入該員所屬單位!!得知這消息我還是跟已經非常疲倦的太太勸勉好好加油應該是能賣的完!!
不料在11/15貴單位(資源志工發展中心公共帳號)又在發送一封信給全公司員工~內文不斷提到哪個單位又賣了幾百支~哪個單位不但賣了幾百支客戶還捐贈20萬??我看完我太太的這封信~!我認為有幾個令人爭議的地方~因為在文章的開頭說到(雖然知道不能隨便發信給大家…,但是還是忍不住手癢。)我才了解所謂(公共帳號)是貴基金會有重要事項佈達才會用此帳號公告全公司~但是這封信的內容顯然只是貴公司(資源志工發展中心)在述說該單位的內部情緒~這點我個人認為非常不妥當~因為這並不是每一位員工都應該花時間去閱讀的信件~若要抒發個人(或各單位)的想法~應該使用個人帳號~並且只發送給相關單位~而不是要所有人都去看~因為並不是每個人都有那麼多時間(你們基金會工作量有多大~自己應該很清楚)
第二個我認為不妥的是~當你們不斷提到誰誰誰或某某單位賣出多少支牙刷的同時~有沒有想過~收這封信的單位~其主管會如何看待自己單位的銷售量這件事!!當然~如果是正面積極的主管當然會激勵員工看齊!但很不幸~並非每個單位主管皆是如此~我太太單位的主管非但沒有鼓勵他們~反而每天詢問到底賣了多少支~還不斷的說誰誰誰又賣了多少支之類的話!!試想~賣牙刷每天的例行工作嗎??如果真要這樣壓迫~那乾脆叫我太太每天打電話給親朋好友銷售牙刷不就得了!!我認為貴基金會的(資源志工發展中心)在這方面的做法非常不妥當!!
我能夠了解你們說:(牙刷義賣的核心意義不是"產品",而是藉著"牙刷",讓伊甸同工有機會與親友或與個案家屬,或甚至社會大眾"溝通"服務內容,藉著"義賣"活動, 影響更多人關懷弱勢)但你們有沒有想過~並非每個人都有很豐厚的人脈資源~我們家雖不到貧困~但也是背負龐大生活壓力在度日!你們公司也說到:如果真的不好賣~可以跟著公司同事在12/1日到街頭義賣!我只想說~我跟我太太除了週一-週五正常工作之外~我們週六也還都兼差賺錢~我想支持公益~但誰支持我家的生計!!
所以在此~我要提出兩個問題!希望貴公司能正面給我答覆~並且給貴公司全體員工答覆:
第一.是否牙刷義賣的活動,以不定期跟定期的同工每1人有100支的責任額要義賣.並且不能退還
第二.在不能退還的前提之下,是否強制交回5000元給貴公司,或者只要交回成本1000圓!
我盼望貴公司不只能夠回答我的問題~並且還要告訴你們所有員工!!不要冠冕堂皇拿劉姐生前的話當藉口~我跟她老人家認識這麼多年~若知道你們今天的作為~我都不知道她在天上會怎麼想??
最後我再次強調我的訴求,若你們沒有強迫員工認購~那就大方告訴全體員工~賣不完的可以退還!!如果真的不能退還也別太過分~只回收成本才不會造成員工的負擔!!我明白的說~希望你們也明白的回答~不然我會交給政府相關單位以及媒體社會大眾來評論!!謝謝
Posted by Lisa at 2007-11-20 21: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