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
個人檔案
個人圖檔
ID:jamesphoto
暱稱:JAMES / 楊Sir

人氣指數
好時光貼曆
RSS 訂閱
RSS2
ATOM
贊助商
其它資訊
本部落所刊登之內容,皆由作者個人所提供,不代表 yam天空部落 本身立場。
POWERED BY
POWERED BY
會員登入免費註冊
February 6, 2009

婚嫁禮俗參考



文  訂(女方)

出發:
由男方攜六件或十二件禮物,鳴炮出發前往女方,到距女方家庭一百公尺左右,鳴炮,女方也應鳴炮回應,表示準備妥當。

迎賓:
媒人先下車,其餘的人接著下車。新郎由女方幼輩開車門請出。

介紹:
男方親友依序走進女方家中,媒人正式介紹雙方親友認識,先介紹男方給女方。

納徵:
男方抬春樹禮物進入女方家中,女方接受後並給予紅包;將禮物陳列大廳,媒人 居中將大小聘、金飾、禮單攣交女方家長,女方親友將禮物收好,並在 明桌上陳列供品。

甜茶:
女方長輩請男方屬依長幼入座,新郎居末;准新娘由媒人引導出堂,捧著甜茶向男方來賓敬茶。

壓茶:
片刻後新娘出堂收茶,男方親友需以紅包壓茶。

戴戒指:
在雙方家長親友的福證下,准新娘面向屋外坐在自家正廳中央(若招贅則面向內)坐高椅,低椅翹腳;戴戒指于中指(男左女右)。准新郎將紅包交給准新娘。

改稱呼:
媒人引導雙方改換稱呼。 祖:舅父攣燭燃香,媒人在旁念吉祥語,隨之由婦方父母 神明祖先,稟告婚事已定,祈求保佑。

回禮:
女方對男方所送來的禮物和聘金接受部分,並回禮以男用禮物六或十二件。

訂婚宴:
訂婚儀式完成後,婦方備茶攣開筵席來招待男方(座位男右婦左)女方備雞腿紮紅紙附上紅凶一份給男方幼輩,男方除備壓桌禮處並贈給所有幫忙的人紅包答謝。

送客:
宴畢,男方賓客啟程返回,女方幼輩捧面桶給男方客人洗手,如在外餐廳則免,送客不說再見。


迎  娶(男方)


祭祖:
男方在出門迎娶新娘之前,應先祭拜祖先。

迎親:
迎親車隊以雙數為佳,尤以6的倍數為最好。

燃炮:
迎親禮車行列在途中,應一路燃放鞭炮以示慶賀。

請新郎:
禮車至女方家時,會有一男童持茶盤(上有二棵蘋果)恭候新郎,此時新郎下車,給予男孩紅包答禮,再進入女方家。


討喜:
新郎與女方家人見面問候之後,應持捧花給房中待嫁之新娘,此時,新娘之姊妹或女性好友要攔住新郎故意阻撓,不准其見到新娘,在經過新郎苦苦哀求後,女方可提出條件要新郎答應,通常在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後都以 999 元紅包禮成交,意域喻「長長久久」。

蓋頭紗:
新郎給予捧花之後,應將頭紗放下,將新娘挽出大廳。


拜別:
新郎與新娘上香祭祖,新娘應叩拜父母道別,而新郎僅鞠躬行禮即可。
通常,新娘在走出門前都會忍不住哭泣,而在傳統上,哭泣是表示惜情且有哭的越悲傷、日後越幸福的說法,然今日的新娘已鮮少有嚎啕大哭的情形。

出門:
新娘應由一位福份高的女性長輩持竹篩或黑傘護其走至禮車,因為新娘子在當天的地位比誰都大,因為頭不能頂天見陽光,並希望也像這一位女性長輩一樣過著幸福美滿的日子。

禮車:
禮車上方懸綁一棵由根至葉的竹子,根上掛著蘿蔔,以示「有頭有尾」。禮車後方則有朱墨畫的八卦竹飾,用以驅逐路上之不詳。

敬扇:
新娘上禮車前,由一名生肖吉祥之小男孩持扇給新娘(置於茶盤上),新娘則回贈紅包答禮。

不要說再見:
當所有人要離開女方家門口時,絕對不可向女方家人說再見。

潑水:
在新娘上禮車後,女方家長應將一碗清水、稻穗及白米撒向新娘,代表女兒已是潑出去的水,並祝女兒事有成,有吃有穿。

擲扇:
禮車起動後,新娘應將扇子丟出窗外,意謂不將壞性子帶到婆家去,而另一種說法謂之為「棄姓」,從此跟著夫姓。

燃炮:
由女方家至男方家的途中一路燃放禮炮,車抵男方家門時,家人則燃放「炮城」慶賀告喜。

摸橘子:
禮車至後,由一位帶著兩個橘子的小孩來迎接新人,新娘要輕摸一下橘子,然後贈紅包答禮。這兩個橘子要留到晚上讓新娘親自來剝,意謂可招來「長壽」。

牽新娘:
新娘由禮車走出來時,應由男方一位有福氣之長輩持竹篩或黑傘頂在新娘頭上,並扶持新娘進入大廳。

忌踩門檻 :
門檻代表門面,所以新人絕不可踩門檻,而應橫跨過去。

過火盆踩瓦片:
新娘進入大廳後,要跨過火盆,並踩碎瓦片。過火盆意謂去邪,踩碎瓦片則比喻「過去時光如瓦之碎」。

敬茶:
男方家中之長輩,將新娘介紹給家中認識,此儀式即是承認她成為家中的一員。

拜天地:
新人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交拜,送入洞房。

進洞房:
新人坐在預先墊有新郎長褲的長椅上,謂兩人從此一心,並求日後生男。然後新郎揭開新娘頭紗,兩人合飲交杯酒,並吃由黑棗、花生、桂圓、蓮子、等物做成的甜湯,象徵「早生貴子」。

忌坐新床 :
結婚當天,任何人皆不可坐新床,而新娘更是不能躺下,以免一年到頭都病倒床上。


引用 (你可以針對此文寫一篇屬於自己的blog/想法,並給作者一個通告)
引用
留言 (0筆) (此文章不開放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