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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jay8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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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20, 2007


(第一組:贊成同性戀者)

對異性戀者而言,同性戀者的確很難想像,因為要他/她們試著去想像、去迷戀一個同性,確實很困難,甚至覺得噁心,但在同性戀者眼中,異性戀者也一樣。

 

 

 


 


現在社會多元開放,能夠容許的感情型態也越來越多,同性戀,以心理的角度來看,就和一般的感情一樣,很單純的只是愛一個人,願意為對方付出,如此而已,基本上,勇於追求心裡所愛是很值得被鼓勵的,但基於人權與自由,並不能說他們的行為就是錯,因為人都有愛人的權利,更何況天生的性向無法強迫,同性戀者只是一個族群。像其他各種團體一樣平等,我們要尊重他們的存在,讓他們也能享有愛與被愛,其實,當你專注於感情的問題上,他們的愛也像一般人一樣感動。在一個多元價值的社會,要尊重每個人的選擇和偏好,只要他的行為沒有傷害他人。如果我們強制禁止同性戀者,不只徒勞無功,而且不人道。
    想喜歡性別不同或者是性別相同的人,不應該受到以前的人的先入為主觀念的影響。喜歡一個人是自己的自由,不應該受到性別的束縛。

 

 

 

 

所以,我們的結論是:贊成同性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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