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看到mail通知覺得滿開心的,
一段時間沒發文章還有這麼多留言,
結果一看,大多令人失望的結果。
很多廣告留言、很多不堪入目的留言,
我不曉得會留這些的人心態是什麼,
但我的想法是這些人很自私,
為自己的利益與一時快樂卻造成別人困擾。
每個人的確都有自由留言的權利,
就像身為台灣人民所享有的權利一樣,
只是為什麼要訂定法律規則,總是有它的道理在,
大家都不喜歡別人這樣對自己,
自己也就不要去做同樣的行為!
有人認為在網路上就是代表"
我覺得不過就是換個行使權利的地方罷了,
只是別人看不到你的臉,如此而已,
就像每個人家裡都有自己的規矩,
進到別人家就該乖乖遵守,不然會讓人討厭,
這不是限制發言,是一種規範,
是一種維持整體狀態的遊戲規則,
留言就代表自己的身分,就算匿名也是一樣的,
即使別人不知道,但是不好的標籤已經貼上了,
這樣反而有損自己的形象,不是嗎?
其實想告訴大家的是:網路使用者具備該有的禮貌也是尊重自己。
關於這裡(1)














































































遇到的話我就把它改成 私密留言。
讓它變成是來我部落格充人氣的路人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