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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頭讓一讓,行的更放心
jjestraffic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4:54:08 | 學習教材
今早打算開車上班,出了停車場在路口準備右轉;等到路口的綠燈亮起,趕著上班的開車族都把握時間的加速。只見斑馬線的這頭站了一群行人,雖然人行的綠燈一樣亮起了,但右轉的車輛卻沒有停過。輪到我轉彎時,我決定停下來禮讓行人先過;我舉起手來比個「請過」的禮讓姿勢,行人們也高興地對我微笑回應,不禁讓我心情也開始愉悅起來。

對一向弱勢的行人而言,通行的權利能受到尊重,是一件美好的事。只要開車的駕駛們普遍都能做到禮讓,不僅僅會提升交通的安全與順暢,更是促進社會良好風氣的最佳示範。因為在「行」的方面,「禮讓」向來都是最被忽視的。

駕駛人若實踐禮讓的行為,相對的,行人也應該「迅速通過」。除了迅速通過外,行人亦可簡單做一個點頭回禮的動作,適度表達對禮讓者善意的回應;這樣對雙方而言,心裡應該都會滿愉快的。我們不該把「駕駛」跟「行人」對立;當駕駛離開車輛,就會成為一個行人。所以禮讓行人其實是在保障每個人的道路使用權利。

想想,行人無「鐵」可包,其人身安全,只能靠跟車輛保持「安全距離」來維護;而這個「距離」,必須仰賴駕駛的主動配合。所以,「禮讓行人,行人優先」不應只是政策,更是人性美好一面的表現。


◎基本觀念

行人是用路人中最弱勢的一群,在飛馳而過的車陣中,行人專用穿越道是行人行走最安全的道路。行車時除了尊重行人在行人專用道的絕對路權,更該存有禮讓的心,讓行人行的更安心。

◎安全守則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警察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行人先行通過。
行人穿越道是為了保障行人穿越馬路的權利與安全,一旦車輛未禮讓行經路口行人,便會威脅行人安全。「車讓人」及「行人優先」的路權觀念,便是為了實維護路口行人安全。
駕駛人應禮讓行人優先穿越交叉路口,尤其對於老弱婦孺、行動不便者及學童應特別注意禮讓。對於設有行人道的交叉路口,車輛請確實依照號誌指示行進,以確保行人穿越的安全。

駕駛處處要小心 路口減速禮讓保安全
jjestraffic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4:52:41 | 交通糾察隊
近日在雲林斗六市區,有一輛小貨車疑似駕駛疏忽,追撞前方發財車,又衝撞路邊停等紅綠燈的車輛,一共四輛車相撞,並造成兩名駕駛受傷,幸好沒有造成重大傷亡,但是卻造成了交通一度壅塞中斷。

  

「紅燈停,綠燈行」是最基本的世界交通共通語言。提醒駕駛朋友,行經路口時,應要減速慢行,以免燈號轉換,煞車不及容易與前方車輛追撞,造成事故。




以下提供駕駛人幾個行經路口時應要注意的事項:


一、當路口有執行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指揮交通及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指揮,應以其指揮為最優先遵行。


二、路口設有紅綠燈號誌,遵行「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不搶過」原則,並依箭頭方向燈號的指示前進。


三、路口設置有「停、讓標誌或標線」、「紅黃閃光燈號誌」者,表示有劃分幹、支道。設有「停、讓標誌或標線」和「紅色閃光燈號誌」的道路,表示是支道,必須讓幹道車輛優先通過。


四、路口未設置有任何標誌、標線、或號誌者,多線道的ㄧ方為幹道,少線道的則為支道;少線道必須讓多線道的車輛先行。


五、在沒有任何標誌、車道數又相同,無法分辨支、幹道之路口,則應遵循幾點原則:


(1)轉彎的車輛讓直行的車輛先走。

(2)讓在自己車輛右手方向的車輛先行。

  

除了遵守規定之外,也提醒駕駛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另外在第 58 條也有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一、不依規定保持前、後車距離。二、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不依車道連貫暫停而逕行插入車道間,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三、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有前行或轉彎之車道交通擁塞而逕行駛入交岔路口內,致號誌轉換後仍未能通過,妨礙其他車輛通行。」,千萬不要為了爭搶幾秒鐘,不僅影響交通順暢,而且還需受罰,得不償失。

  

與其互不相讓而塞在路上,不如大家都能確實遵行路權優先順序,彼此禮讓,交通就能夠更安全順暢,交通安全入口網站關心您的駕駛安全。


鐵馬安全行 逍遙好心情 
jjestraffic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4:46:31 | 交通安全政令宣導
近幾年隨著環保減碳的意識抬頭以及休閒運動的風氣盛行,騎自行車儼然已蔚為風潮。大部份的民眾以為自行車的車速慢就安全,其實不然,畢竟自行車的體積小、重量輕,穿梭在車流量多的街道上,容易發生危險。自行車的事故時有所聞,像前幾日,在花蓮縣就發生了一起自行車事故,一名老先生於清晨騎乘自行車外出買早餐,由於天色昏暗、視線不明,結果被同向的機車從後方撞擊而不幸死亡。因此,民眾在騎乘自行車時應特別注意自身安全。
自行車的車款多,有適合運動休閒的登山車、追求速度感的公路車、也有輕鬆優雅的淑女車,或是輕巧方便收納,適合都市風的折疊車,民眾應依自身需求,挑選適當的車種,才能充分發揮單車的效能,騎得輕鬆也騎得安全。另外,依自己的身高挑選適合自身的單車尺寸,是相當重要的概念,因為挑選不適合自己的單車尺寸,是容易影響自行車的正常操控而產生危險。





當選定了符合自己體格的自行車後,應再將座墊調整到最適當的騎乘高度。因為如果座墊的高度不當,過高容易使肌肉因伸展過度而拉傷,過低則會使腿部無法充分伸展而疲勞。因此,可以依下列原則適當調整座墊高度:

●坐在座墊上,雙腳將踩踏板踩到底時,腳應可自然彎曲。若發現腳可以完全伸直,則表示座墊太高,或是過於彎曲,則表示座墊太低。
●坐在座墊上,雙腳著地時需稍微墊腳才是正確的高度。
●調整座墊高度時,切記不能高到露出座墊桿上的安全刻線,否則座桿支撐的距離太短,易斷裂造成危險。此時該換一部尺寸較大的單車才合適。

騎自行車發生意外的情形頗多,而頭部外傷仍是單車交通事故的主要致命傷,因此應挑選有經濟部商品檢驗局合格標章的單車專用安全帽,並以「前圓後尖」的正碓方式配戴,才能在發生事故時,有效降低頭部意外撞擊的傷害。而民眾在騎乘自行車時,也應盡量穿著白色、淺顏色或有反光條的服裝,因為深色的衣服在晚上容易被忽視,等看到時大多來不及閃避,容易產生危險。別忘了,也要記得把褲管綁緊,以避免褲管被鏈條絞到。

除此之外,自行車亦應安裝反光及照明設備,以使其他駕駛人容易辨識及注意自行車的存在,尤其是在夜間騎車時,更應該在車前安裝白色燈做照明之用,自行車後面也須裝紅色燈或反光鏡,以能達到警示效果。在騎乘自行車時,須留意周遭是否有大型車輛接近,因為自行車的車體較輕,穩定性不佳,容易在大型車經過時,被大型車產生的氣流捲入、或影響騎車的穩定度而導致危險,因此在路上如果遇到大型車輛時,建議先靠邊停,禮讓大型車先行通過,以免發生意外。

其實在車水馬龍的都市街頭,在騎乘自行車時,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服從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之指揮;另外,自行車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依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也應靠右側路邊行駛,不可騎在人行道或快車道上,不可以擅自穿越快車道。

最後,提醒民眾,騎乘自行車如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還是可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執行罰緩喲。因自行車輕巧、方便的特性,逐漸成為短程路途的代步工具,民眾千萬別輕忽自行車可能導致的意外傷害,應建立自我保護的觀念,養成良好的騎乘習慣,才能讓自己更輕鬆、也更安全的恣意享受著騎乘單車的樂趣。


禮讓大型車 確保距離才安全
jjestraffic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1:51:11 | 交通安全政令宣導

  隨著經濟的繁榮發展,道路上除了常見的汽、機車外,大貨車及聯結車也因應載貨增加不少。由於大型載貨車輛的車身長,在視野上容易產生一些死角,發生事故的消息時有所聞,又因噸位重,發生交通事故時常會造成其他人車嚴重的傷亡事件,因此行經該類車輛旁,應留意行車的安全。



說明文字


  依汽車基本構造與作用原理,當車子轉彎的時候,其前後輪前進的軌跡不同,會有輪差,在轉彎內側者,稱為「內輪差」,而內輪差隨著前後車輪軸距的長度及轉向角度而不同,通常車身愈長(即軸距越長)內輪差就愈大。譬如聯結車這種大型車輛在轉彎時,其所需要的迴轉半徑就比大貨車大,當其打右邊方向燈準備要進行右轉時,聯結車車頭必須先偏左爭取足夠之轉彎角度後再右轉,此時,其後輪的軌跡會比前輪內移很多,內輪差會更嚴重,如果再加上駕駛者視覺上的死角,其危險程度自然也隨之增高。如果行人或是汽、機車駕駛人,不知道或是忽略了「內輪差」問題的情況下,過於靠近聯結車旁,就容易誤闖聯結車前後輪輪差區域,遭撞及而發生事故。因此,行人在交叉路口等候穿越道路時,建議應先退至人行道上,以確保自身安全;而其它汽、機車或道路使用者則應和聯結車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並退後至輪差範圍外。


說明文字


  另外,無論是騎車或是開車,應儘量避免行駛於聯結車的前後及兩側,這是相當重要的安全概念。因為聯結車的輪胎大,車身離地高,行駛中難免會產生一些氣流的改變,除了容易使行駛於車身兩側的自行車或機車搖晃不穩外,自行車或機車一不小心行駛在所謂的車輛視覺死角時,就容易在轉彎或是變換車道時,發生交通事故;其次,聯結車載重大、車身長,所需的煞車距離相對也較長,與前車需保持較長的安全距離,小型車或機車駕駛人等在未瞭解下,逕自插入前面的安全距離,讓大型車未有足夠煞車空間,容易發生追撞意外。
因此,在行駛中若有大貨車、聯結車接近,此時建議可先拉長與大型車之間的安全距離,機車及自行車等則應防患大型車車輛行進中產生的吸、排的氣流,避免併排行駛,建議可在安全情況下變換車道或靠邊暫停,讓大貨車、聯結車等大型車輛先行通過,確保自身的行車安全。


[交安影片分享]一路都有愛
jjestraffic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1:23:13 | 學習教材

正確繫戴安全帽,交通安全一把罩
jjestraffic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4:52:35 | 導護志工
據交通運輸研究所統計,我國自民國95年起,65歲以上高齡人口占總人口已達10%,目前65歲以上高齡人口約有37.2%會騎機車(約有90萬人),預估未來10年,高齡駕駛汽、機車的人口將呈現倍數增加。為宣導高齡駕駛安全,交通部請來高齡者熟悉的黃西田先生代言,期許能以本土親切的「老朋友」形象,提醒高齡者騎乘機車應該注意的交通安全事項,並加深高齡者對交通安全的認識。

  影片中黃西田因視力模糊、無法清楚辨識標誌,險些發生車禍,這直接點出高齡者視覺退化的問題,根據研究發現,高齡者視覺容易產生下列變化,包括:(1)視力降低、(2)視野範圍降低、(3)對眩光敏感及夜間視力退化、(4)易罹患白內障、青光眼,或糖尿病引起的視網膜病變之情況。其實高齡者除了視覺退化,像是聽覺、處理訊息能力、記憶力、注意力、空間方向感及協調反應能力也會退化,這些都會增加高齡者在道路上駕駛的風險。

  另外,劇中黃西田為了到對面買東西,貪圖方便即隨意穿越道路,這樣的場景您或許也曾在路上看到,這除了違反道路安全交通規則,也是非常危險的行為,一不注意即有可能被車輛攔腰撞上。

  部分國人可能跟劇中人物一樣,存在輕忽心態,認為在住家附近騎車,行駛距離又不遠,就隨意將安全帽戴在頭上,帽帶也不繫緊,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規定,機車駕駛人或附載的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500元罰鍰。道路交通安全第88條也清楚規定,配戴安全帽應正面朝前及位置正確,於顎下繫緊扣環,安全帽並應適合頭形,穩固戴在頭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動,且不可以遮蔽視線。所以安全帽帽帶不繫也是會被處罰的。唯有選購經濟部檢驗合格及正確配戴安全帽,才能真正發揮保護頭部的作用。

  目前台灣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數,每4人就有1人是65歲以上高齡者,提醒高齡者為了自己的安全,開騎車前應先評估自己的健康狀況,檢視駕駛能力是否已經退化,另外開騎車時也特別留意遵守交通規則,顧好自己,就是顧好家人。


請不要漠視行的權益
jjestraffic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0:10:58 | 交通糾察隊
近年來,社會愈來愈進步了,交通也愈來愈便利,但是相對的,各種交通事故也層出不窮,因為各種車輛的快速增加,行人擁擠,加上很多不守交通規則的人,使得交通秩序十分紊亂,交通事故也不斷地增加,形成了當今社會一個相當重要且不容忽視的問題。根據統計報導指出,交通事故佔所有意外災害死亡的第一位,而交通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又多為駕駛員或行人沒有遵守交通規則,例如行人沒有遵守交通規則,駕駛員超速開車、爭搶車道、闖紅燈、酒後駕車、飆車等。

6月初TVBS曾獨家披露,台北市一名金甌女中的女學生,在上學途中,就在學校對面的馬路,從杭州南路沿著捷運工地,穿越信義路口時,因為捷運工地的圍籬太高,擋住視線,被逆向公車撞成重傷,事發後,公車駕駛和捷運工地互相推卸責任,還怪這名同學因為闖紅燈才會出車禍,家長則痛罵草菅人命。然而根據TVBS記者的進一步追蹤報導發現,大台北地區其實有多處的捷運工地,都隱藏著類似的危機因子,也曾經發生過類似的車禍,只是通常這類的報導可能持續追蹤不到兩天,就湮滅在其他頭版的新聞中了,以致於可能讓社會大眾忽略了我國現行的交通安全問題,其實是隱藏著相當大的危機,而以上這個案例不外乎正是「馬路如虎口」的最佳寫照。

在得知了這項消息後,本會基於一直持續關心交通安全的立場,即邀請了本會的安全委員實地走訪出事現場勘查,發現捷運工地把馬路截成兩半,雖然有設置臨時便道,但是民眾要過馬路,確實是危機重重,簡直是拿生命開玩笑。

就以我們現場勘查出事路口的結果顯示,捷運施工圍籬突出的狀況,將會造成駕駛與行人視野上的死角,因視線不明的關係,當行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時,在沒有緩衝的情形下,需特別小心通行;加上捷運施工沿線之警示標語不足,標線或標誌設置不當,無法適時發揮作用,隨即而來將會發生什麼危險,真的是令人戰慄!因此建議於行人穿越道適當地點標示注意警告標語,好讓即將要通過此路口的行人能多多注意沿線行駛之逆向公車,否則恐怕會有更多危險事件發生。

另外我們也發現當地十字路口路幅寬闊,但交通號誌的設置卻無法清楚的讓行人了解行進方向與剩餘時間,因此可能造成有些行人在秒數不足的情形下開始行走,行走到中途就遭遇到紅燈的狀況,因此停在路口中間,真的是險象環生。在這一方面,我們於勘查期間也發現其實很多行人尚不熟悉行人專用時相,政府仍需加強教育宣導,以避免更多交通事故發生。從這個案例探討中,我們只能說捷運要施工,民眾要過馬路,但安全還是最重要的,要不然一再地發生交通事故,到底應該由誰來付出代價呢?

針對金甌女中這個危險路口,本會也將現場勘查後整理之建議書發函致台北市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希望能針對此路口多處需改善部份,轉知所屬單位配合辦理,目前針對此案例本會仍在持續追蹤中。然而要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最重要的還是希望社會大眾能建立起「交通安全人人有責」的一種觀念,這不僅僅是一句口號而已,而是希望能真正落實到社會的每一個角落,成為大家必須確實遵守的信念,因為交通安全的價值,不僅在保障自己生命財產的安全,也必須維護他人生命財產的安全,希望大家每一天都能「快樂的出門,平安的回家」。


好康報報
jjestraffic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0:00:23 | 導護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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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編製國小國中高中行人安全教學活動設計
jjestraffic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6:23:46 | 交通安全政令宣導
檢送99年禮讓行人..「交通安全教育【行人安全】教學活動設計」3款(含高級中學以下各級學校版本)各乙份,惠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城市任我行-安全騎乘腳踏車
jjestraffic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0:06:01 | 未分類
當孩子學會騎腳踏車的那一刻,相信您的心裡必然感到非常驕傲,孩子一定也十分興奮,在這同時,您是否也告知孩子在馬路上騎腳踏車的安全守則了呢?   

近年來,隨著國內外環保議題的宣導,國人的環保意識也隨之提升,騎乘腳踏車的大朋友、小朋友在馬路上穿梭的畫面越來越常見,但有時卻也讓人不由得替他們捏把冷汗,例如下雨天腳踏車騎士一手撐傘、一手控制手把,騎在人行道上左右閃躲迎面而來的人群,或是在慢車道上逆向行駛,甚至騎在快車道的車陣中,應該是你我都十分熟悉的畫面。   

其實,目前台灣對於腳踏車的相關法條與騎乘空間尚未有十分明確的規定,隨著腳踏車使用情形的增加,意外事故更是層出不窮,因此,在孩子開始騎乘腳踏車時,教導正確的騎乘行為更是不容輕忽。   

首先,家長應為孩子選擇適當的腳踏車與安全配備。腳踏車高度應該配合孩子的身高,大小合宜才能騎得舒適又安全。當孩子坐在座墊上,腳踩在踏板時,腰部能自然擺直,腿也可以自然垂下擺直,這是因為若讓孩子騎過高或過矮的腳踏車,除了造成騎乘時的不舒服以外,當意外狀況發生時,腳如果沒辦法及時踩到地上,就有可能因為重心不穩而摔跤。因此,在選購時帶孩子到店內親自試車,應是最好且安全的方式。   

另外,家長應清楚告訴孩子腳踏車可以騎乘的空間,及其需遵守的規則:

1.腳踏車也是交通工具的一種,所以要指導孩子認識基本的道路交通標誌、標 線與號誌,提醒孩子騎在馬路上應該要遵守指示,並且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

2.腳踏車應該在慢車道或是靠右邊騎乘,不可以騎上人行道或是快車道,更不可 以任意穿越道路、逆向行駛。

3.下雨天不宜撐傘騎腳踏車。這是因為單手控制手把穩定性不足,當遇到強風或是突發狀況很容易摔跤。希望您提醒孩子下雨天最好不要騎腳踏車,或是牽著腳踏車行走會比較安全。 除了上述需多加提醒之外,有時候孩子會喜歡挑戰危險行為來證明自己的能力,比方說放手騎乘、蛇行,或是在馬路上比賽,希望您看到類似情形發生時,把握機會教育的提醒孩子行為可能引發的危險性,以免日後孩子讓自己受傷也傷害了別人,造成無法彌補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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