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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apr/22/today-center2.htm
自由時報97.4.22
醫療糾紛 賠錢不再了事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
醫療糾紛愈來愈多,彰化縣衛生局醫事審議委員會(簡稱醫審會)近年來受理的醫療糾紛案件持續成長,值得關注的是,這些案件並非全部都是以金錢達成和解,打破醫院賠錢就能了事的刻板印象。
互動差 易有醫療糾紛
身兼縣衛生局醫審會委員的衛生局長葉彥伯表示,民眾自我意識提高,醫病雙方對醫療期待觀點不同,導致近年來醫療關係日益惡化,互動不好難免會有爭議和糾紛產生。
葉彥伯指出,醫審會受理醫療糾紛鑑定的案件,除醫療死亡案件外,其他陳情內容也無奇不有,例如抱怨醫生態度傲慢,罵病人不理會病人聲音,看病問診時間短,解釋病情時間又少,或病人術後感染、小傷口久病未癒等各種溝通不良的小案件都有。
不要錢 只要改善品質
一般人總以為金錢是解決醫療糾紛的萬靈丹,其實不然,去年就有一起病患親屬不求實質補償的案件,這個案件是發生在彰化基督教醫院。
葉彥伯說,這起案件是,鹿港鎮民許德芳在彰基接受手術後過世,他的家人認為彰基鹿基分院轉送過程有疏失,要求提升救護車設備,家屬的請求,讓在場醫審委員聽得感動,當場決議要求鹿基分院一定要改善救護車的醫療急救設備,並要求增購的救護車車名以去世的病患許德芳的名字命名為「德芳號」,結果醫院接受這項決議並照辦。
葉彥伯表示,醫療究竟有無疏失,權責在法院,醫審會只是扮演居中協調的角色,能協調成最好,協商破裂就只能打官司,醫審會平均協調成功機率約四成,比率不高的原因大都在雙方對和解的認知差異過大。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apr/22/today-center2-2.htm
傾聽病人聲音 減少醫療糾紛 記者張聰秋/特稿
醫療科技的進步一日千里,醫院競爭白熱化,醫療過程本來就充滿許多不確定性風險,未必能達到病人預期的醫療結果,所以,要降低醫療糾紛一個很重要的核心觀念,就是醫師要多體諒病人,要聽聽病人怎麼講,以病人的角度看事情,以此縮小病人與醫師間的認知差距,雙方建立信賴關係,醫病關係才能改善。
台灣對醫師專業的培訓扎實,社會大眾也把醫師認定在資質優秀的人,認為醫師有能力做最正確的診療,把病人治好。但是,大家卻忽略了一點,醫師是人不是神,醫療過程中又有很多不確定的風險存在,結果未必都能盡如人意。
醫病間之所以會對治療結果出現認知上的差距,最大癥結就在醫病間溝通狀況不良,之所以會有溝通問題發生,絕不是語言隔閡,更不是病人不願聽,而是出在醫師沒有細心解釋,講得不清不楚,沒有以病人聽得懂的話來對病人解釋病情。
講得白些,就是醫師用學醫的思維在跟病人做溝通,難免產生醫療認知的隔閡。另一問題出在國內的醫療體系,醫生看的病人實在太多,跟病人溝通時間不足,醫療品質降低。
要改善這些情況,醫院能做的,就是讓醫療資訊透明化,民眾自己也要不斷吸收醫藥知識,而醫師善盡醫療法所規定的告知與注意義務,用心「服務」病人,彼此尊重與信賴,才是化解醫療糾紛的正途。
彭立人醫師
醫療糾紛 的原因很多.
台灣醫療服務品質持續在下降, 當然醫糾案件逐年成長; 將其怪罪到 民眾自我意識提高 是很奇怪的說法 ...
有些醫院已經編列醫糾賠償預算, 但這絕不是正軌 ...
很多醫師參加醫糾保險, 這也非上上之策 ...
民眾經歷醫療傷害是痛在心扉, 這種損傷在國外是天價賠償金, 因為國外尊重生命; 反觀國內, 給人人命不值錢的惡劣感覺. 當然也不會使 醫師更小心 或醫院深刻檢討; 繼續要求醫師看越多病人越好 ...
去過世界很多國家, 發現越尊重生命越尊重人權的國家, 其人民生活越有保障, 通常其國民所得也越高.
在印度, 街頭您就可以看到病死的流浪漢; 在大陸, 您可以看到一群人大家坐成一排在打點滴 ... 在台灣教學醫院急診, 您照樣可以看到 急性病患推床一直滿到 領藥大廳, 毫無隱私可言 ... 這就是我們要的醫療品質嗎 ?
大家知道嗎 ?
病人住院, 就應該由護士全程照顧, 不需要有家屬陪同的.
但現今醫院積非成是, 若住院沒有家屬陪, 就會要求您一定要請看護 ...
查遍醫療法, 沒有這條規定 ...
也就是台灣人太善良了, 以為家人住院, 就需要全家動員去醫院照料; 錯了 ! 您們這樣做, 慣壞了唯利是圖的醫院; 他們正好可以節省很多護士人力, 讓醫院更賺錢 ... 而且家屬沒有受過醫療專業訓練, 病人突發的變化, 本應該由護士密集地來觀察, 現在卻因為家屬分擔, 變成不叫不理 ...
大家都看過日本或美國或法國影集, 沒有一個國家 是由病患家屬來負責第一線照料的 ...
上次美國朋友來到醫院, 他問 為什麼病床下面還可以拉出一張陪客床; 家屬不應該長期待在醫院的, 這會成為感染管制的死角 ...
很多家屬陪病患後, 自己也病倒了. 因為醫院有很多病菌或病毒是很毒的 ...
病人是不得已, 家屬不應該長期暴露在這些感染源下的 ...
我覺得 台灣的病患應該要知道自己的權益, 在門診 您就應該好好與醫師討論病情, 不需要被醫師牽著鼻子走, 不懂就問到懂; 絕不可以讓醫師幾分鐘就把您打發走 開一大堆藥 做一大堆檢查, 讓您吃藥吃到腎臟壞去, 檢查吃太多輻射線 ...
鼓勵病人帶錄音機去看診, 至少要求醫師給您完整十分鐘的病情討論時間. 看診完, 馬上取得隨身病歷, 回家重覆聽醫師講解病情的錄音 上網查詢補足不清楚的部份 ...
下次再回到診間, 醫師就再也不敢唬妳了 ...
沒有解釋不清楚的病情, 只有不耐煩的醫師 ...
如果多數病患開始要求醫療品質, 並付諸行動, 久了之後, 醫療環境就會慢慢改善 ...
否則, 因為醫病資訊鴻溝 (Medical Information Gap) 的關係, 醫師永遠高高在上發號司令, 病患永遠不知道 他本可以要求更高更好的醫療服務 ...
如果您不想在 發生醫療糾紛時還需面對醫院法務人員 醜陋的嘴臉 的話, 您今天就應該 多花工夫瞭解自己的病情, 取得與醫師平起平坐的地位; 如此才能徹底改善醫療品質. 若病患也就是一般大眾不覺醒, 醫界目前已無力單獨進行醫療大改革, 只會向下沉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