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8,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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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說」的把病歷錄完
用「說」的把病歷錄完
醫病糾紛 問題不在中文
【聯合報╱滕西華/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台北市)】
2009.05.16 03:12 am
媒體報導立委擬提案修法要求病歷書寫中文化,以降低醫療糾紛,事實上,病人看不懂英文病歷,與醫療糾紛的關係不若想像中深刻,醫療糾紛或訴訟的關鍵通常在治療程序上面,其中最重要的是「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
台灣的病人事實上相當程度仰賴與信任醫師,遵囑性也相當好;多數病人就醫時,甚至不問醫師任何與疾病或治療有關的問題,大部分醫師也較少主動向病人說明衛教或是治療的程序、方法與疾病的診斷問題,因此即便拿了中文診斷書,病人也甚少去閱讀或請教醫師。
會出現醫病之間對治療的誤解或是衍生醫療糾紛,都是在「治療結果」不若預期或是「治療過程」出現認知差異,而這差異,除了病人隱瞞其他病情或治療、醫師治療方法上的錯誤或是誤診、使用不確定的診療方式或照顧過程的疏失等惡意、蓄意或疏忽的因素外,多數是因為醫師可能在向病人解釋治療相關問題時,發生了諸如:沒有說明、說明不完整(如只用書面或是只說了部分、只說了好處卻沒說風險…)、病人聽不懂醫師的專業說明、醫師使用語文的限制(如國語、台語、客語或原住民語等)、醫師與病人對了解程度解讀的差異……等病情告知或治療告知的「知情同意」過程出了問題,與病歷的書寫方式通常沒有太多關係,手術同意書就是一例,即便病人看得懂「中文字」,也無法理解中文的含意。
中文病歷也會遇到某些專有醫藥名詞或治療方式無法中譯的情況,即便中文書寫也會有醫師書寫潦草或是書寫技巧、詞不達意等問題,台灣目前若持續推動電子化病歷,或是要使部分慢性病患、特殊疾病、癌症病患能隨身攜帶病歷摘要,英文病歷恐怕仍是主流。
當然,不是否定病歷中文化的優點,而是在推動病歷中文化的同時,更應在實質上更重視醫病互動;與醫病之間知情同意的行使過程,是否確實對知識較為弱勢的病人有利;落實醫師親自核實撰寫病歷;病人所需的各式病歷摘要及檢驗報告以 中文書寫 等,才更能減少醫病糾紛的產生。
病歷中文化 醫病第一步
【聯合報╱劉沛昌/耶魯大學內科總醫師(美國康乃狄克州)】
2009.05.16 03:12 am
近日欣聞立委提案病歷全面中文化,我舉雙手支持。
很多醫師忽略了病歷不只是醫生間溝通的工具,也是記載病情發展的法律文件,所以絕對有讓病人看懂的義務。美國上世紀初醫療改革時即明訂官方語言是病歷書寫唯一的合法文字,若以英語之外的語言寫病歷,保險公司是不會給付醫師費用的。同時,為了兼顧病人知的權利,在新英格蘭的醫學中心,每一間都有病歷翻譯處,可以把病歷翻譯成廿八種不同的文字。試想你修車時,難道只想把車修好而不想知道車子是怎麼壞的?
有人以為台灣醫師多以英文受醫學教育,要改過來不容易。其實在WHO的世界醫學教育年鑑裡,台灣所有的醫學院都是登錄為以中文教學。筆者不記得在台大醫學院裡有哪一位老師是以英語授課的。大學時真的把英文教科書看完的同學,不會超過百分之五。而台灣醫師在投稿國際期刊時,能不找翻譯公司先修改稿子的,一隻手就數得出來。就連醫師間討論或是思考疾病治療流程時,用的也還是中文,頂多就是把疾病或藥物的專有名詞改成英文而已,所以英文不應該是造成病歷中文化障礙的藉口。
激進者憂心病歷中文化會影響台灣醫生接收國際最新資訊的能力。在日法德等先進國家,病歷無不是用母語書寫,難道這些醫生就沒有閱讀英文醫學期刊能力?學習以英文吸收最新知識是每個醫生的義務,不是醫學教育的責任。醫學是個與當地人民和文化高度結合的科學,用自己語言表達可能更適合。文字本無貴賤之分。
也有不少論者以為醫學很多專有名詞,即使用中文寫,病人不一定看懂。但比起英文,中文總是比較能讓病人對自身疾病有個概念吧。病人不懂,自會來請教。
而病歷裡會記載病人主訴、症狀和病史。用中文寫,病人比較能知道醫生到底清不清楚自己的病況,或有沒有胡說八道、捏造事實。很多台灣人看不起中國的醫療水準,不過在大陸,即便小到地區醫院的層級,每一份病歷寫完後,都要給病人看過並且讓病人在上面簽名,以保護病人權益,這在中國的醫師法裡有明文規定。
另一個中文化的難度在於中文字筆畫繁多,需要花更多時間書寫。解決之道一樣可向國外借鏡。在筆者工作的耶魯大學裡,幾乎已沒有醫師自己手寫或打病歷了。醫院聘請很多專長打字的人,都沒有醫學背景,很多只是高中畢業。我 只要拿起電話,或打開電腦錄音系統,連接到醫院中控的病歷室裡,用「說」的把病歷錄完,不到廿分鐘,電腦就會出現文字的成品。即使有打字錯誤,也因為醫院有保存的錄音母帶,醫師也不至於有吃官司的危險。我想,要醫師們用說話的方式「寫」中文病歷,恐怕還比手寫英文輕鬆省時吧?
醫病本身已經在知識上是高度傾斜向醫生的關係,荒謬的是病人竟連自己的身體狀況都不能以直接而輕鬆的方式知道。病歷中文化只是第一步,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彭立人醫師
這幾天我一直在思考病歷中文化這個命題 ...
首先, 我先設想一個情況, 就是先提一個問題 ...
"民眾真的很想看懂病歷嗎 ?" --- "還是 她想要醫師毫無保留地 完全告知她所有 病情 治療選擇 及 預後 等等" ...
我想答案是後者 ...
但不可諱言地 病歷中文化 對 病人了解自己的病情 有某種程度以上的幫助; 但也有可能造成更多疑惑 更多的一知半解 ...
耶魯大學內科總醫師 文中所說的 "用「說」的把病歷錄完", 正暴露了一個很重要的訊息 ...
那就是 醫師人力是很貴的 且 醫師打字都是很慢的 --- 試想 養尊處優 的美國醫師 連英打都不必自己打, 一天看 18 個 病人就說受不了了, 都還需要把 病歷製作這種文書作業 分割一部分出來給工讀生來打字, 醫師用嘴來寫病歷了 ... 台灣 的醫師 為何那麼命苦 一天看百來個病人 還需用中文打字 慢慢敲鍵盤到天黑到凌晨呢 ?
醫師不是應該花最多的時間來問診病人, 來做診斷及最佳處置的嗎 ?
醫院肯花大錢建置 全院性的 中文病歷錄打系統嗎 ?
錄音打字出來 就解決所有問題了嗎 ?
所以, 我覺得病歷中文化 是 症狀解而不是根本解 ...
根本解 應該是 病人取得 隨身病資, 上網 Upload 到 "病資保管銀行", 在取用時, 由電腦系統自動翻譯成中文, 並可以隨時付費 做 網路醫療諮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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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說」的把病歷錄完
醫病糾紛 問題不在中文
【聯合報╱滕西華/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台北市)】
2009.05.16 03:12 am
媒體報導立委擬提案修法要求病歷書寫中文化,以降低醫療糾紛,事實上,病人看不懂英文病歷,與醫療糾紛的關係不若想像中深刻,醫療糾紛或訴訟的關鍵通常在治療程序上面,其中最重要的是「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
台灣的病人事實上相當程度仰賴與信任醫師,遵囑性也相當好;多數病人就醫時,甚至不問醫師任何與疾病或治療有關的問題,大部分醫師也較少主動向病人說明衛教或是治療的程序、方法與疾病的診斷問題,因此即便拿了中文診斷書,病人也甚少去閱讀或請教醫師。
會出現醫病之間對治療的誤解或是衍生醫療糾紛,都是在「治療結果」不若預期或是「治療過程」出現認知差異,而這差異,除了病人隱瞞其他病情或治療、醫師治療方法上的錯誤或是誤診、使用不確定的診療方式或照顧過程的疏失等惡意、蓄意或疏忽的因素外,多數是因為醫師可能在向病人解釋治療相關問題時,發生了諸如:沒有說明、說明不完整(如只用書面或是只說了部分、只說了好處卻沒說風險…)、病人聽不懂醫師的專業說明、醫師使用語文的限制(如國語、台語、客語或原住民語等)、醫師與病人對了解程度解讀的差異……等病情告知或治療告知的「知情同意」過程出了問題,與病歷的書寫方式通常沒有太多關係,手術同意書就是一例,即便病人看得懂「中文字」,也無法理解中文的含意。
中文病歷也會遇到某些專有醫藥名詞或治療方式無法中譯的情況,即便中文書寫也會有醫師書寫潦草或是書寫技巧、詞不達意等問題,台灣目前若持續推動電子化病歷,或是要使部分慢性病患、特殊疾病、癌症病患能隨身攜帶病歷摘要,英文病歷恐怕仍是主流。
當然,不是否定病歷中文化的優點,而是在推動病歷中文化的同時,更應在實質上更重視醫病互動;與醫病之間知情同意的行使過程,是否確實對知識較為弱勢的病人有利;落實醫師親自核實撰寫病歷;病人所需的各式病歷摘要及檢驗報告以 中文書寫 等,才更能減少醫病糾紛的產生。
病歷中文化 醫病第一步
【聯合報╱劉沛昌/耶魯大學內科總醫師(美國康乃狄克州)】
2009.05.16 03:12 am
近日欣聞立委提案病歷全面中文化,我舉雙手支持。
很多醫師忽略了病歷不只是醫生間溝通的工具,也是記載病情發展的法律文件,所以絕對有讓病人看懂的義務。美國上世紀初醫療改革時即明訂官方語言是病歷書寫唯一的合法文字,若以英語之外的語言寫病歷,保險公司是不會給付醫師費用的。同時,為了兼顧病人知的權利,在新英格蘭的醫學中心,每一間都有病歷翻譯處,可以把病歷翻譯成廿八種不同的文字。試想你修車時,難道只想把車修好而不想知道車子是怎麼壞的?
有人以為台灣醫師多以英文受醫學教育,要改過來不容易。其實在WHO的世界醫學教育年鑑裡,台灣所有的醫學院都是登錄為以中文教學。筆者不記得在台大醫學院裡有哪一位老師是以英語授課的。大學時真的把英文教科書看完的同學,不會超過百分之五。而台灣醫師在投稿國際期刊時,能不找翻譯公司先修改稿子的,一隻手就數得出來。就連醫師間討論或是思考疾病治療流程時,用的也還是中文,頂多就是把疾病或藥物的專有名詞改成英文而已,所以英文不應該是造成病歷中文化障礙的藉口。
激進者憂心病歷中文化會影響台灣醫生接收國際最新資訊的能力。在日法德等先進國家,病歷無不是用母語書寫,難道這些醫生就沒有閱讀英文醫學期刊能力?學習以英文吸收最新知識是每個醫生的義務,不是醫學教育的責任。醫學是個與當地人民和文化高度結合的科學,用自己語言表達可能更適合。文字本無貴賤之分。
也有不少論者以為醫學很多專有名詞,即使用中文寫,病人不一定看懂。但比起英文,中文總是比較能讓病人對自身疾病有個概念吧。病人不懂,自會來請教。
而病歷裡會記載病人主訴、症狀和病史。用中文寫,病人比較能知道醫生到底清不清楚自己的病況,或有沒有胡說八道、捏造事實。很多台灣人看不起中國的醫療水準,不過在大陸,即便小到地區醫院的層級,每一份病歷寫完後,都要給病人看過並且讓病人在上面簽名,以保護病人權益,這在中國的醫師法裡有明文規定。
另一個中文化的難度在於中文字筆畫繁多,需要花更多時間書寫。解決之道一樣可向國外借鏡。在筆者工作的耶魯大學裡,幾乎已沒有醫師自己手寫或打病歷了。醫院聘請很多專長打字的人,都沒有醫學背景,很多只是高中畢業。我 只要拿起電話,或打開電腦錄音系統,連接到醫院中控的病歷室裡,用「說」的把病歷錄完,不到廿分鐘,電腦就會出現文字的成品。即使有打字錯誤,也因為醫院有保存的錄音母帶,醫師也不至於有吃官司的危險。我想,要醫師們用說話的方式「寫」中文病歷,恐怕還比手寫英文輕鬆省時吧?
醫病本身已經在知識上是高度傾斜向醫生的關係,荒謬的是病人竟連自己的身體狀況都不能以直接而輕鬆的方式知道。病歷中文化只是第一步,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彭立人醫師
這幾天我一直在思考病歷中文化這個命題 ...
首先, 我先設想一個情況, 就是先提一個問題 ...
"民眾真的很想看懂病歷嗎 ?" --- "還是 她想要醫師毫無保留地 完全告知她所有 病情 治療選擇 及 預後 等等" ...
我想答案是後者 ...
但不可諱言地 病歷中文化 對 病人了解自己的病情 有某種程度以上的幫助; 但也有可能造成更多疑惑 更多的一知半解 ...
耶魯大學內科總醫師 文中所說的 "用「說」的把病歷錄完", 正暴露了一個很重要的訊息 ...
那就是 醫師人力是很貴的 且 醫師打字都是很慢的 --- 試想 養尊處優 的美國醫師 連英打都不必自己打, 一天看 18 個 病人就說受不了了, 都還需要把 病歷製作這種文書作業 分割一部分出來給工讀生來打字, 醫師用嘴來寫病歷了 ... 台灣 的醫師 為何那麼命苦 一天看百來個病人 還需用中文打字 慢慢敲鍵盤到天黑到凌晨呢 ?
醫師不是應該花最多的時間來問診病人, 來做診斷及最佳處置的嗎 ?
醫院肯花大錢建置 全院性的 中文病歷錄打系統嗎 ?
錄音打字出來 就解決所有問題了嗎 ?
所以, 我覺得病歷中文化 是 症狀解而不是根本解 ...
根本解 應該是 病人取得 隨身病資, 上網 Upload 到 "病資保管銀行", 在取用時, 由電腦系統自動翻譯成中文, 並可以隨時付費 做 網路醫療諮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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