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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前強制協商
joinjoin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8:27:47 | 卡奴陽光專案

破產前強制協商


 工商時報    A5/ 2008/02/12
消債法細則 強制卡奴再協商 避免卡奴走上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一途

【張國仁/台北報導】
  為配合 4月 11日實施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司法院 已公布消債條例施行細則,該細則強制規定,消債條例施行前,卡奴(債務人)依銀行公會所訂無擔保債務協商機制,協商未成立或協商成立後又「毀諾」者,仍應依消債條例規定,可請求再一次協商,避免走上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一途。

  司法院指出,在消債條例施行前,銀行與債務人進行的協商,銀行多僅是寬延還款期限,對還款金額讓步條件甚少,協商不易成立。

  根據銀行公會統計,截至去年 10月底止,共有 22萬7415件債務協商成功案件。但今年一月底時,有高達 42.9%、即 9萬7766件的卡奴,業已「毀諾」,不再依協商結果繳交本息還款。

  司法院民事廳長吳錦源表示,消債條例施行後,可期待債權銀行有較大的讓步空間,如能協商成立,對雙方當事人都屬有利。

  吳錦源說,為促使債務人與債權人雙方自主協商債務清償方案,讓司法資源的運用更有效率,應給予再次債務協商機會。所以消債條例施行細則規定,這些毀諾或本來就沒有協商成功的卡奴,可與銀行再進行協商。

  司法院今日將所有消債條例的相關子法規定,例如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法院辦理消債條例事件選任法人為監督人管理人辦法、各項當事人聲請更生或清算書狀、表格等配套措施,全部公布並且上網。

  施行細則其他重要條文包括:
  ─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前,認有選任監督人或管理人的必要者,得預估其報酬的數額,定期命債務人預納之,逾期未預納者,除有消債條例所規定無力支付由國庫墊付情形外,法院得依逾期未預納聲請費的規定,駁回更生或清算的聲請。

  ─債務人提出的更生方案最終清償期逾 6年者,應表明無法於 6年內清償的特別情事。 

  ─債務人依消債條例第 151條第 1項規定請求協商債務清償方案後,任一債權金融機構於協商期間內對其財產聲請強制執行者,視為協商不成立。債權金融機構在債務人請求協商前已聲請法院開始強制執行程序,而不同意延緩執行者亦同。俾利債務人得以儘速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彭立人醫師


從我 形成第一篇 關心社會上卡奴問題的文章開始, 至今屆滿兩年了 ... 

還是有近 10 萬卡奴雖協商成功, 繳款一段時間後還是撐不下去, 被迫毀諾; 向宣告破產靠近 ...

還有更多的卡奴(估計至少還有 10 萬人) 是連第一次債務協商 都無法成功進入的 ...

債務協商成功, 現在勉強繳款的 13 萬卡奴中, 也還有 為數眾多的人之後 可能會繳不出錢來 ...

也就是台灣目前潛在破產個人 接近 20 萬人 ...


強制卡奴破產前再協商一次, 立意雖好, 但我估計成效不大 ...

基於賽局理論, 銀行早已將這些人的呆帳打消了, 也就是銀行立於不敗之地, 早已不在乎這些卡奴還錢與否了; 另一方面, 卡奴到這個時候(幾年過去了), 會還的早就還了, 剩下的就是真的沒錢的或打死不想還的了 ...

也就是協商的雙方 根本沒有交集了. 政府只是想讓破產的人數降低 顏面有光而已 ...

兩年前我曾經將 "卡奴陽光專案建議"上呈銀行公會 財政部; 卻完全沒有回音 ...

在對的時間做對的事, 事半功倍; 現在 Timing 已過, 人民 社會及政府 只能默默啃食苦果 ...


台灣走出雙卡風暴陰霾
joinjoin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8:45:07 | 卡奴陽光專案

工商時報    A6/2007/08/08

萬事達卡調查 台灣雙卡風暴 逐步走出陰霾 銀行整頓奏效,今年第二季總交易金額跌幅大幅縮小,發卡數逐漸恢復生機

【李國煌】

  萬事達卡國際組織七日發布,2007年第二季營運報告,今年第二季和去年第二季比較,包括亞太、中東、非洲等泛亞非地區、數十個市場,信用卡總交易金額、發卡量,整體呈現兩位數成長。而經歷卡債風暴衝擊的台灣,信用卡總交易金額跌幅則大幅縮小,逐步走出卡債風暴陰霾。

  萬事達卡組織人員指出,從台灣信用卡總交易金額的數字變化來看,去年第四季和前年第四季比較,下跌 10.94%,今年第一季和去年第一季比較,下跌 3.5%。到今年第二季,下跌幅度只有 0.34%,跌幅明顯縮小,顯示這一年半以來,銀行面對卡債風暴、強力整頓已然奏效市場逐漸趨穩。

  第二季,台灣信用卡總交易金額依然負成長,最主要原因是,銀行持續嚴格控管發卡,流通卡數持續下降所致,未來隨著市況趨穩,銀行信用卡業務將逐漸恢復生機。

  和去年同期比較,信用卡總交易金額下跌千分之 3.4,其中,刷卡簽帳金額部分,去年是 3786億元,今年是 3595億。預借現金部分,去年是 231億元,今年是 178億元,不論刷卡簽帳金額、預借現金金額,都衰退。

  流通卡量部分,去年六月底是 4111萬張,今年六月底是 3679萬張,減少 11%。

  依據萬事達卡組織這項最新報告,亞太、中東、非洲等數十個國家、市場,今年第二季的信用卡總交易金額成長 18.1%、零售交易金額成長 21.3%、零售交易筆數成長 21.7%、預借現金筆數成長 26.9%、發行卡數成長 13.3%。

  台灣現金支付佔八成、信用卡支付佔二成。未來,隨著信用卡市場趨穩,民眾支付習慣的改變,以及信用卡特約商店的拓展,民眾使用更便利,台灣地區信用卡交易總金額、支付比重,預計將逐步上升。

  賺手續費 勝過賺利息錢

  台灣信用卡市場五年大起伏,經歷三年多激烈廝殺,近一年半卡債風暴、呆帳衝擊,今年來,逐漸從動盪紛擾情勢中,慢慢趨穩。

  今年來,台灣的信用卡市場,明顯轉變,銀行全力搶攻優質客戶,推出世界卡、無限卡、白金商務卡、尊榮白金卡,看中的就是富裕人士的消費能力,以及違約率低的特性。
 
  除了客群嚴格區分,發卡審核、信用卡相關授信,也都嚴格評分,銀行愈來愈注重風險控管。金融界人士說,以前,大家拼發卡量、衝循環信用餘額、拼預借現金生意,大賺 18%、20%的利息錢,但是賺到的都是社會中,年齡較輕、收入相對低的一群人的錢。

  銀行辦信用卡業務賺的錢,只有二成是手續費,八成是利息錢,支付工具弄成信用工具,一旦信用泡沫破裂,銀行不免自食苦果。

  現在,銀行重心放在優質客戶,大力促刷,量少質精,卡友一樣花錢、消費,銀行最重要的是,請客戶多刷卡、少付現金,銀行從中賺取些許手續費。這種手續費收入和動不動 18%、20% 的利息錢比起來,收益不高但是比較穩當。

  信用卡優惠M型化、區隔化,一方面增加頂級貴客的服務品質、項目,包括頂級卡友的高檔健檢、精緻紅利贈品,另一方面,縮減刷卡金額低、甚至不刷卡的呆卡卡友的權益。相繼取消各式成本高、效益有限的優惠,像免費機場貴賓室、市區免費停車、免費機場接送、免年費優惠等。

  香港、韓國,當年也都曾經歷卡債風暴,而今已陸續走出陰霾,同時,隨著這一波全球景氣擴張,香港、韓國人民消費能力、消費意願大幅上升,當地信用卡市場,穩定成長。

  未來,台灣信用卡市場也有機會像香港、韓國一樣走出一片藍天。 


彭立人醫師


好像, 好像雨過天青了 ...
但受苦的人還是在受苦 ...

這篇報導從 信用卡公司 及 發卡銀行 角度, 宏觀的解釋 說 
"台灣信用卡總交易金額的數字變化來看,去年第四季和前年第四季比較,下跌 10.94%,今年第一季和去年第一季比較,下跌 3.5%。到今年第二季,下跌幅度只有 0.34%,跌幅明顯縮小,顯示這一年半以來,銀行面對卡債風暴、強力整頓已然奏效市場逐漸趨穩。"

事情總會過去. 銀行呆帳打一打, 是股東的損失; 當初不當大肆衝刺個人消費金融坐高位的人, 現在位置更高了 ...

希望, 這些 犯下重大決策錯誤的 銀行經理階層 能 記取這個重大教訓 ...


鼓勵刷卡
joinjoin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0:32:11 | 卡奴陽光專案
工商時報 A6/2006/08/31

  從1914年第一張塑膠貨幣試行以來,信用卡從簽帳行為轉化成為國際性金融工具,目前全球約有23億張信用卡,每年刷卡金額高達6.6兆美元,為金融服務業帶來龐大商機。

  製卡成本約0.99美元到4美元,依晶片功能、卡樣花色、製卡數量而定。上半年在台灣卻因為卡債風暴波及,而導致有五百多萬張被剪,等於是剪掉新台幣好幾億的成本錢,發卡銀行怎能不心疼?

  一張信用卡成本約在一千到一千五百元,包括製卡成本一百元,郵資印刷五○元,通路獎金六百至八百元,首刷禮三百元等。這些錢花下去,要能回收需要一年半時間,但依台灣消費者喜新厭舊的特性,銀行業者指出,要回本還得靠運氣。

  信用卡二十四小時客服中心也是銀行省不得的成本。一般來說,每發一萬張卡,銀行就必須設置一位服務人員,以一位職員月薪三萬元來說,若是像中信發出超過五百萬張信用卡的大型銀行,每月就須花掉一千五百萬元來養客服人員。

  中信銀信用卡副總張智銓也指出,現在不會衝卡量,但會鼓勵持卡人多刷卡,因為刷卡可增加銀行向特約商店收取的手續費,以現在來說,約是刷卡金額的1.55%,不以單筆消費為單位,所以刷的金額愈多,手續費愈高。

  另外,中信銀信用卡主打的策略是非接觸式信用卡。中信銀和VISA WAVE合作的捷運悠遊卡,就屬非接觸式信用卡,但以小額消費為主,最高金額不得超過三千元。至八月為止,中信銀非接觸式信用卡,含稍早發行的手錶卡,已突破四十萬張,這種卡,每筆都是小額消費,但螞蟻雄兵力量不可輕忽,積少成多量可大到驚人,也為銀行帶來豐厚收益。

  非接觸式信用卡因為不用簽名,頗受小額消費持卡者喜愛,過去小額消費多以現金支付,現在中信銀要鼓勵小額消費以信用卡為支付工具,由於是處女地市場,中信銀有信心搶到市場先機,相當看好非接觸式信用卡的前景。

  以今年六月底金管會的統計資料, 國內信用卡以有效卡來計, 前八名依次為 中國信託(400萬張), 台新銀行(231萬張), 國泰世華(173萬張), 玉山銀行(145萬張), 台北富邦(136萬張), 聯邦銀行, 新光銀行, 兆豐銀行. 前八名的 有效卡總和是 1300 萬張; 循環信用餘額總和是 1944 億元; 單月利息收入是 23.9 億元.

  國內流通的信用卡數在去年九月達到4579萬張高峰,循環信用餘額在十一月攀高到4952億元。此後受卡債風暴影響,銀行開始強制停卡,另一方面持卡人主動剪卡,使得原本每月發卡量高於剪卡量的長期趨勢大逆轉,迄今年六月底止,流通卡數已降至4111萬張,循環信用餘額也降至4119億元。

  聰明的持卡人,明瞭信用卡只是支付工具,能清楚評估「自己的消費能力」到何種程度;其次,則是是否了解「自己的消費習慣」,比方說,各金融機構都有提供比例高低不等的現金回饋機制,但部分銀行是採「平準式」、部分銀行則是「級距式」。

  「平準式」的現金回饋,沒有上下限門檻,也未限定特定消費地點,但回饋比例略低,例如上海商銀即有0.5%的現金回饋。至於「級距式」的回饋,華僑銀行則規定刷卡滿兩千元,才能享有,最高回饋比達1.3%,但每月有二千元的回饋金上限;另外,花旗銀行則以累計應繳金額做區分,從0.3%到2%不等。

  惟據金管會統計,平均每張有效信用卡每月消費金額為6500元,若是「級距式」門檻偏高,辦了卡,反而沒佔到好處,因此,平常收到帳單,裡面附上的小傳單,多瞄個兩眼,也可能為自己省下一點開銷。

  卡神畢竟是少數人,做不成卡神,不要作卡奴就好。首先,勿擴張信用,收入若只有五萬塊,每月消費不要超過一半,支出超過一半,即可能動用循環利息。

  第二、勿以債養債,若負債已造成,可以允許自己做第一次的貸款,整合負債,但不能再有第二次,若再向第二家銀行申請,製造債務,就可能毫無節制導致信用破產。

  另外,面對分期付款活動,易誘導持卡人產生臨時性的衝動,但累積下來,也是一筆龐大可觀的負擔,因此,能降低使用頻率,才是聰明的作法。



彭立人醫師

平均每張有效信用卡每月消費金額為6500元; 銀行向特約商店收取的手續費,約是刷卡金額的1.55% ;前八名的 有效卡總和是 1300 萬張; 循環信用單月利息收入是 23.9 億元.

以前八名發卡銀行向特約商店收取的手續費, 每月就有約 13 億元.
這是 "穩當沒有風險"的錢. 難怪 現在銀行都不再衝卡量, 卻鼓勵人們刷卡 ......

一張有效卡一個月帶進來的 "穩當錢" 也不過 100 元, 難怪 銀行經理會說 "一張信用卡成本約在一千到一千五百元,要能回收需要一年半時間" ; 這還是有效卡, 以去年九月 流通卡 4579 萬張, 有效卡卻只有 2450 萬張 來看, 難怪 "依台灣消費者喜新厭舊的特性,要回本還得靠運氣" ......

我有三張卡, 但每月信用卡 總花費 也很少超過 10000 元, 又從不動用循環信用; 看來我不是銀行眼中的好客戶 ......

另一種貸款
joinjoin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8:16:01 | 卡奴陽光專案
工商時報 B2/2006/07/06
農林漁牧沾一點邊 無擔保就可借到錢


  臨時缺現金周轉或是想自行創業的民眾,只要經營的行業與農、林、漁、牧沾上一點點邊,都可以向農業信保基金以無擔保品、免保人的方式,向與農業信保基金合作的銀行貸得款項,只要過去信用無瑕疵(無借錢不還的記錄),即使背負其他無擔保品債務都也可順利借款成功。

  農業信保基金與多家銀行合作,針對從事農、林、漁、牧相關行業的工作者,不需提供銀行擔保品,頭家最高可貸 300萬元,雇員最高可貸 50萬元,對年滿 20歲至 50歲的民眾,是一時資金周轉的好選擇。

  自從卡債風暴後,銀行緊縮銀根,有不少經濟較弱勢族群,如果沒有足夠的擔保品,都無法向銀行借到錢,但農業信保基金推出的貸款,就可以幫上一些小商小民,在臨時缺錢周轉的救命丹。

  且只要跟農、林、漁、牧沾上邊的行業,都可有貸款的機會,如菜市場菜販、早餐店、夜市攤販、釣具店,甚至是便利商店或超市的職員,不再求貸無門。

  農業信保基金與銀行合作的農家消費性貸款,擴大貸款對象,早餐店的老闆和員工、麵包店師傅,甚至是如雨後春筍冒出的咖啡連鎖店,都是農信保基金大傘下的受惠者。

  目前共有台灣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華南銀行、慶豐銀行等 11家銀行,再加上各地的農漁信合社,提供平均六%的農家消費性貸款,依個人信用評等不同而有調整,貸款利率定價基礎主要依各銀行指數利率,每三個月調整一次。

  在手續費部分,約為貸款金額的 0.7 %,必須在開辦時一次繳清給貸款銀行。銀行表示,此項貸款由農業信保基金作擔保,不納入個人無擔保放款總額不得逾月薪 22倍的「債信總管制」範圍內,所以貸款人不會因之前申請現金卡或其他無擔保品消費性貸款額度,而排擠到個人申貸額度,可讓金融弱勢族群,有一個更便捷的融資管道,減少走向高利貸地下錢莊的機會。


彭立人醫師

即使是 7 % 都比 雙卡協商後的利率來得優惠.
被卡債壓得快透不過氣的卡奴們, 若無借錢不還的記錄, 都可以嘗試看看 ......

銀行做白工
joinjoin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9:28:38 | 卡奴陽光專案
工商時報 A8/2006/05/31
雙卡指標惡化 九月才會平息

  金管會公布四月底雙卡財務資訊,信用卡整體逾放比攀上 3.38%,現金卡逾放比也上升到 6.75%,雙雙創下新高。

  四月信用卡逾放逾 5%者有 法商佳信銀行、中華銀、台新銀、安泰銀、友邦信用卡;現金卡逾放逾 5%者也有聯邦銀,逾 8%者有東企、中華銀、寶華銀、台新銀,這四家都已暫停發現金卡。

  信用卡總流通卡數四月底降到 4280萬張,較三月少了 88萬張,較去年同期減少 212萬張,同時循環信用餘額也較三月少了 131億元,更重要的是四月單月刷卡金額只有 995億元,比三月減 122億元,衰退 10.92%。

  現金卡已動用卡數四月底降為 294萬張,較去年同期大減 88萬張,放款餘額較去年同期少 202億元,降為 2592億元。

  本國銀行前四月已較去年底淨增加 527億元呆帳。 三月 45家本國銀行有 15家單月出現虧損,四月情形更形惡化, 19家單月虧損,且有 17家銀行前四月累積亦呈虧損,如大眾銀行、中信銀、寶華銀、中華銀、聯邦銀、新光銀前四月累虧都逾 15億元以上,甚至逼近 50億元。

  銀行四月底放款餘額為十六兆六千六百多億元,較三月底增加 175億元放款,同時間卻也多出 131億元呆帳,逾放比達 2.54%;前四月 45家本國銀行累積獲利 336億元,較去年同期衰退 46%。

  國泰世華銀總經理陳祖培表示,其雙卡整體放款約 450億元,國泰世華銀最多損失金額約 100億元至 130億元。雙卡最大損失率為 25%到 27%。而其雙卡問題大約要到九月才會平息。四月債務協商後,還款率都在八成以上,且逾放增加速度也開始趨緩,不再像年初急速增加。許多債務是在協商過程中變成逾放,但如果協商成功就會轉為正常放款。


彭立人醫師

國泰世華銀 向來是本國銀行的模範生與獲利王.其雙卡整體放款約 450億元,卻損失 100億元至 130億元。

銀行不是在做白工嗎 ?
前四月獲利 還比不上 規模比其小很多的上海銀行 ......

更不論以前消費金融做得嚇嚇叫的 新光銀, 中信銀 ; 兩者前四月 都是大幅虧損, 也就是拿了其他部門獲利來補都還不夠補 ......

若國泰世華銀 說其雙卡問題大約要到九月才會平息,那其他銀行可能要到年底去了 ......


" 銀行四月底放款餘額為十六兆六千六百多億元,較三月底增加 175億元放款,同時間卻也多出 131億元呆帳,逾放比達 2.54% "; 我算了一下, 就是說 全體銀行的逾放 高達 4232 億元.

" 前四月 45家本國銀行累積獲利 336億元 " ; 若 4232 億元中的一半變成呆帳 , 就會吃掉 兩年的獲利 ......


銀行是很明顯的在做白工 , 其中弱小的銀行, 會死得很難看 ......

除非是透過趙駙馬 關說政府來紓困 ......

破產門檻高
joinjoin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8:05:09 | 卡奴陽光專案
工商時報 A9/2006/05/09
《卡債解決方案系列﹝2﹞》破產門檻高 搞清楚免遭駁回

  不少卡債族誤以為,只要支付能力不足以清償債務,應該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使債務可以不用支付利息獲得,甚至債務獲得「打折優惠」,一紙狀紙就遞向法院。但往往得到的答案就是:「聲請駁回」。

  有些卡債族不免會破口大罵,為何財團聲請破產可准,窮人申請破產卻得到駁回的命運?

  其實,關鍵就在於破產法,對於破產的規範極為嚴格,其通過要件,包括:
  一、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如果財產總值超過債務,就不能宣告破產。而債務人之財產價值,是否足堪清償其債務,不僅以不動產之有無及其價值為認定依據,債務人是否尚有其他財產或信用、能力,都是檢視要件。
  二、債務人停止支付者,推定其為不能清償。
  三、要有破產實益:剩餘財產須超過破產財團之管理費、變價及分配所生之費用、因破產債權人共同利益所需審判上之費用、破產管理人之報酬等財團費用及財團債務。
  四、破產債權人要超過二人:如果只有一個債權人,是不能宣告破產。
  五、應檢具財產狀況說明書及其債權人、債務人清冊。

  換句話說,卡債族要申請破產,必須「有產可破」!如果單純只有薪水,亦乏其他資產,都很難獲得法院裁准破產。至於要有多少剩餘資產,才能獲得法院核准?法界人士估計,至少要有債務三成以上剩餘財產,才有宣告破產的實益。

  一旦獲准破產,其實還有很多限制,包括:
  -秘密通訊限制:法院於破產宣告後,認為必要時,得囑託郵局或電報局將寄與破產人之郵件、電報送交破產管理人。

  -居住之限制:破產人非經法院之許可,不得離開其住居地。
  -傳喚、拘提:法院認為必要時,得傳喚或拘提破產人。
  -逃亡、隱匿財產得管收:破產人有逃亡或隱匿、毀棄其財產之虞時,法院得管收之。
  -就業限制:估有一百八十多項工作無法擔任。

  此外,為防範破產人詐害債權,破產法也訂有多項刑事處罰條款,重要包括:
  -詐欺破產罪:破產人在破產宣告前一年內,或在破產程序中以損害債權人為目的,而有隱匿或毀棄其財產、捏造債務或承認不真實債務、毀棄或捏造帳簿等詐欺行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過怠破產罪:破產人在破產宣告前一年內,有浪費、賭博或其他投機行為,致財產顯然減少或負過重之債務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彭立人醫師

門檻高限制多, 不建議卡奴當成唯一 解決債務的方案.

金融現況
joinjoin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8:07:19 | 卡奴陽光專案
工商時報 2006/04/28

  金管會統計,四十五家本國銀行,有多達十五家業者三月份單月出現虧損,其中大眾銀行三月虧損四九億多元、中信銀也虧二一億元左右、中華銀單月虧損也接近十四億元,總計十五家銀行合計三月份出現高達一一六億多元的虧損,卡債風暴威力驚人。

  由於金管會要求銀行加速轉銷呆帳、增提備抵準備,使得許多銀行在三月份一口氣皆轉銷數十億元的雙卡呆帳,導致如國泰世華銀、中信銀等都在三月出現單月虧損,四十五家本國銀行三月僅賺二十五億多元,創下歷來單月新低。

  在雙卡風暴襲擊下,第一季獲利前十名的銀行幾乎都是企金為主的銀行,第一名是開發工銀、第二名為彰銀、第三名是台銀、第四名為台新銀、第五名則為一銀,台新銀行是今年第一季唯一以消金為主,且仍能維持獲利前五名的銀行,但台新銀三月底同樣也出現逾放比攀高、備抵呆帳率下降的問題,其帳上逾期放款已接近一一○億元。

  至於二月還在獲利龍頭寶座的國泰世華銀,三月因為一口氣打銷三十多億元的呆帳,使單月出現近四億元的虧損,也將第一季獲利拉回二八.五億多元;中信銀三月光雙卡就轉銷四十億元,使得單月銀行出現二十多億元的虧損,第一季累積虧損近五億元。

  另外,如大眾銀行第一季虧損五二億多元,光是三月就虧四十九億元;同樣在寶華銀行及新光銀行上都是三月單月虧損四到八億元。

  原本本國銀行每月大多有獲利一五○億元的水準,但三月因為金管會要求部分銀行大幅打呆及增提準備,使得有十五家銀行三月共虧損一一六億多元,連帶使得銀行三月賺的錢降為二十五億多元,第一季獲利也比去年同期少了一百多億元,衰退幅度高達三七%。

銀行紛紛停掉現金卡業務,改衝刺沒有卡債疑慮的金融卡 .

  據銀行局就金融卡最新的發卡數量統計,華銀發卡數達七百五十三萬張排行第一,彰化銀行六百八十七萬張居次,第一銀行六百七十萬張排行第三。

  金融卡發卡張數隱含的意義即是客戶基礎,可看出該銀行的客戶數實力。七大行庫中的三商銀金融卡量,分居前三大之外,依統計,其他的土銀、合庫、台企銀皆位居前十大,只有台灣銀行的排行是第十一名。至於民營的中信銀、台新銀、台北富邦銀、國泰世華銀,也擠入前十大。


彭立人醫師


  由於逾放不斷攀升,銀行都謹慎發卡或暫停發新卡,三月信用卡停卡張數衝上一○五萬張,創下歷來單月停卡新高,當月銀行新發卡數卻只有近三十萬張,流通卡數已多月呈現負成長狀況;循環信用也較上月少了二三六億元,僅剩下四六○四億元;現金卡放款則較二月少了一三五億元,總餘額為二六七四億元。

  三月份,金融機構光雙卡業務就轉銷了二一七億多元,第一季整體共轉銷五一三億元,幾乎是本國銀行半年的獲利量,如台新銀第一季為雙卡轉銷了一二八.九億元;中信銀也轉銷八二億多元,國泰世華銀則轉銷了四五億多元。


  總結來說, 雙卡風暴讓銀行吃足了苦頭. 把前兩年賺的都賠回去了.也讓銀行上了寶貴的一課. 要以客戶長遠利益為最主要考量. 若只看到自己本身短期獲利或暴利, 卻失去金融業最需要的警戒心, 則害人害己得不償失.

  若銀行及卡奴們都知錯能改, 現在要做的就是漂亮的收尾 --- 卡奴陽光專案 ......

債信的價值
joinjoin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8:06:16 | 卡奴陽光專案
彭立人醫師


還不出錢時會影響債信. 多次延遲還款, 債信就會變差.
打死也還不出錢來, 表示債信歸零, 信用破產 ......

債信似虛非虛, 它到底是什麼東東啊 !
可以把它實體化嗎 ?

債信簡單來說就是還錢的機率值.
銀行借您錢, 最怕您不還錢.所以通常都會要您有抵押品或保人......
而且要有足額的擔保抵押品; 我們常聽說的超貸案,就是本來 擔保品價值只能貸 譬如說 1億, 銀行卻讓他貸走 10億元......

無擔保貸款又是什麼東東啊 !
就是不需要抵押品或保人的貸款啊 !
包含信用卡、現金卡及信用借款.

您不是說銀行 怕不還錢,通常都會要您有抵押品或保人嗎 ? 現在又為什麼不怕了呢 ?

這就是好玩的地方, 銀行都很會打算盤 (現在應該說打計算機), 他用大數法則及概率來處理這種情況......

也就是若有足夠的數據, 當可攤開來算. 什麼情況下還錢的機率如何, 而這種情況佔全體的百分比又大約是多少. 整體損失的期望值是多少, 需用多少利率的利潤來打平 ......

算出來的結果就是, 若完全不徵信, 雙卡利率一定要逼近民法高利的上限 20 % , 才有利潤 ......
算好以後就敢放手在市場大肆招攬顧客了. 所以你會在大賣場旁邊就看到辦信用卡的攤子了.

但千算萬算,沒有算到 高利本身長期下來就會讓人還不起錢.
但千算萬算,沒有算到 同業如法泡製, 民眾得以卡養卡, 氣球總有被吹破的一天......
以前的成語叫做 寅吃卯糧, 現在的用語叫做 花未來的錢, 但沒有想到把未來也花掉了......

現今社會很多人債信趨近於零.所以解決卡奴棘手的問題, 可以從債信著手.
債信有一個特色, 像股票一樣, 它會趨漲趨跌.

當一個人第一次跳票, 所有債權銀行全部開始逼債 ......
當這個人連續六個月正常還款甚至提前還款時, 所有銀行又排隊要借他錢 ......

國家或個人的財務改善的 第一個現象就是還掉高利的債務.
世界銀行常貸款給貧窮落後瀕臨破產的國家, 協助其重新站起來.

這些國家就像卡奴一樣, 沒有銀行敢或願意再貸款給她們. 但她們要再站起來, 絕對是需要再得到一筆錢......台灣當初也是靠美援站起來的.

卡奴陽光專案就是為卡奴再爭取一筆卡奴絕對需要的貸款.
用的就是模糊轉移債信的方法 ......


一群卡奴借到模糊債信得以減債延債, 還款能力及機率都大增, 債信馬上回升. 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信用評分
joinjoin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8:29:21 | 卡奴陽光專案
彭立人醫師

工商時報 A8/2006/04/11

  諾貝爾經濟學獎提名人的Edward Altman來台參訪,專長破產管理的他看到台灣正飽受卡債之苦,義不容辭提出建議,強調處理卡債的重點不是在是否訂定破產法,而是銀行對高風險信用業務,應設置較高的停損點及災害控管。

  Edward Altman說,無法向銀行貸款者根本是信用不佳的人,居然還能用信用卡或現金卡,實在令人不理解,他擔心的是銀行會因此受到傷害。
  
  由於台灣有很多卡奴自殺,衍生成社會問題,Edward Altman也說,銀行業者要有高風險觀,同時也要有高道德標準,金融問題變成社會問題,所以政府公權力介入很正常,例如美國各州也有重利罪,所以發生社會問題時,銀行業者也有責任。

  聯合信用卡中心參考美國的Fico Score(費寇分數),依據客戶繳款延遲程度、負債、新的信用申請、使用信用的長度,以及信用型態等五大項目,計算出每個人的信用評分;分數將落在三○○分到八○○分之間,分數越高,代表信用越好,分數較低,則代表信用較差。

  但民眾只看到自己的分數,在不知道其他人分數的情況下,仍難以瞭解自己的信用狀況好壞;因此,聯徵中心的信用報告除列有分數外,還特別設計百分比,假若秀出來的比例是六二%,則代表你的信用是比六二%的人為佳。

  另外,聯徵中心也將設定一個門檻,低於某個分數以下,會列出信用不好的原因,例如因為過去一年內,有延遲繳款的紀錄,以在揭露個人評分的同時,也善盡提醒客戶信用管理的教育責任。

  但聯徵中心指出,信用評分系統是把五大項指標,加以量化而成,對於客戶本身的收入、存款並不清楚,舉例來說,負債高的人,可能存款或收入更高,因此,銀行仍需搭配金融機構本身內部的授信政策,不應單靠信用評分系統的結果。

  五大項目當中,比重最高的繳款延遲紀錄(Payment History),若客戶有繳款延遲達三十天者為M1,M2代表延遲六十天,M3表示拖延九十天,以此類推,聯徵中心設定延遲最長期限到M6,繳款延遲佔五大項比例最高,以美國來說,約三五%。

  第二是負債類(Amount Owed),計算每個人包含現金卡、信用卡、房貸、車貸等負債動用的額度,佔已被核定貸款額度的比例,比重越高,評分越低。

  第三項則是有關,新的信用申請(New Credit),簡單來說,當一個人有貸款需求,再經金融機構核准前,銀行會先向聯徵中心查詢該名客戶過去的信用概況;也就是,當銀行查詢的次數越多,代表一個人的信用可能擴張的潛在機會越多,則分數越低。

  在使用信用的長度越長(Length of Credit History),則金融機構對於這個人的瞭解越多,可供信賴的資訊也越多。

  除此之外,評分系統也考量到使用信用的型態(Types of CreditU sed),若是客戶的現金卡張數越多,則信用評分越低。


只是我覺得要解決哪奴問題, 現今更需要的是 在低費寇分數族群(大家都是M3以上)中再細分出高中低......

不過無論如何, 任何評分系統都有一個邏輯上的盲點就是以過去資料分析, 然後就認為未來也應該如此. 可是醫師都知道, 過去健康良好,並不表示未來健康不會快速惡化 ......

近期剪報
joinjoin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7:53:32 | 卡奴陽光專案

工商時報 D3/工商經營報/知營知識 2006/04/20

《觀念向前進》卡債風暴引發的管理啟示 由此暴露出銀行求短線利益,忽略長期經營本質的缺點。若連服務顧客的基本功都做不好,遲早會面臨被市場淘汰的命運。

【黃河明】
  最近雙卡卡債問題吵得沸沸揚揚,也造成社會莫大震撼。這個問題反映出銀行為了爭奪消費金融市場,疏忽了信用管理和風險控管,以至於擴大成更嚴重的社會和政治問題,令人遺憾。

  最新資料顯示,截至今年1月,雙卡累積債務餘額將近8000億元,約有50萬人背負雙卡債務。同時,銀行今年1月打消雙卡呆帳則高達115 億元,造成全體銀行的鉅額虧損。不但94年本國銀行全體股東權益報酬率僅4.41%,為91年來的新低,本國銀行員工的貢獻度亦下降,只有67萬餘元。影響所及,長期以來就業人數持續成長的金融保險業,在今年1月就業人口減少5千人,2月續減了3千人。往年積極招募儲備幹部的各大金控和銀行,今年也改弦易轍,不再大肆召募新員工。

  銀行為求自保,紛紛緊縮消費金融業務,核卡條件趨嚴,對於失去收入來源或患有重大精神疾病的現有持卡人,亦停止卡片功能,甚至停發新卡。根據信用卡業務的統計資料,自去年10月起,「當月停卡數」已超過「當月發卡數」。除了緊縮雙卡信用之外,銀行也緊縮其他小額信用貸款,截至今年1月底,金融機構的消費金融貸款餘額,較去年底減少153億元。

  銀行對消費金融收傘亦間接影響了民間的消費能力,並進而衝擊台灣的經濟成長。官方資料顯示,94年信用卡簽帳金額達1兆4209億元,年增率為13.3%,佔民間消費總額20.5%(相當於每5元的消費中,就有1元以信用卡支付)。由此可知,雙卡業務緊縮對我國民間消費將產生不小衝擊。

  此外,截至今年1月底,金融機構消費金融貸款餘額約1.9兆餘元,約占我國民間消費的28.8%,約占GDP的17.3%。經建會估計,今年民間消費將減少200億元,也使得經濟成長率下降0.15個百分點。亞洲開發銀行評估我國今年將因消費金融的萎縮,壓低經濟成長空間,估計我國今年經濟成長率為4.2%,於亞洲四小龍中敬陪末座(新加坡為5%,香港為4.9%,南韓為4.8%)。

  這些數字指出,銀行經營其實很早就出現了警訊,但是部分銀行仍舊習慣於過去的經營模式,無法跟上時代的腳步。最近我到一家屬於「百年老店」的老銀行開戶,看到銀行牆上貼滿了「服務、效率、創新」幾個大字,顯然是這家老銀行管理階層所訂出來的口號。但是我在那兒1個半小時的親身體驗,卻覺得這家銀行不論從任何角度看,都沒有做到自己所提出的口號。
  為什麼銀行已經面臨嚴重的經營困境,員工仍然非常的官僚、保守而緩慢,這實在令人百思不解。這些銀行的經營並沒有做好「服務顧客」的基本動作,反而爭相發行高風險的信用卡和現金卡,只能說是捨本逐末、緣木求魚。
  我的很多友人和我一樣,過去這幾年間,相繼因為另有所選擇,放棄往來了2、30年的銀行,但是我們並沒有感覺到這些銀行會緊張或有任何反應。任何企業如果對於長久往來的忠實好顧客不在乎,也不去探討客戶流失的原因,遲早會陷入遭受市場淘汰的悲慘命運。

  銀行管理若無法從資料庫上分辯顧客的好壞,只能盲目地增加新顧客,就會在不知不覺中流失好顧客。當然在這麼多銀行當中,我們也欣然看到積極改革而以客為尊的好銀行,在顧客至上的時代,這些銀行將會是市場最終贏家。


工商時報 A4/焦點新聞 2006/04/21
被卡債拖下水? 呂東英:銀行增資有困難

  卡債風暴衝擊下,金管會副主委呂東英昨日於立法院財委會備詢時證實,卡債的確加重銀行經營困境。的確有體質欠佳的銀行,受卡債風暴的影響,加重財務惡化情況,以金管會的了解,有四、五家銀行要辦理現金增資,甚至有ㄧ家銀行增資有困難。

  根據已經公佈的資料統計,八大發卡銀行中,中信銀、台新銀、國泰世華銀以及玉山銀,因資本結構較強,資本適足率較高,暫沒有增資的急迫性,而萬泰銀可望獲奇異資融入股,增資亦不成問題。中華銀、大眾銀及聯邦銀受卡債衝擊比較大。

  除了八大發卡銀行外,依目前法定規範,銀行資本適足率不得低於八%,否則就要馬上進行增資。而截至去年底為止,銀行局統計資料可見,花企、東企資本適足率已低於八%,花企淨值更成為負數,被要求限期增資。

 
工商時報 A4/焦點新聞 2006/04/21
RTC剩四百億 不夠處理一家銀行 金管會:萬一真的財源用盡,將再依存保進行接管

  金管會副主委呂東英表示,金融重建基金(RTC)目前可動用於銀行、信合社、信託的財源,僅剩下約四百億元。若以日前處理中興銀花掉五百七十四億元來看,剩下的四百億元可能連處理一家銀行都不夠,呂東英也證實,這些錢的確尚不足以完全處理問題銀行,RTC萬一真的財源用盡,將再依照存保條例進行接管!

  不過,對市場投資人與民眾來講,RTC從九十年成立至今,雖然處理掉四十多家的不良金融機構,實際上也花掉超過了約一千八百億元的資金,金額可謂相當龐大,現在卻又要因應卡債問題,使得財源可能不足,又要再行籌措,也令外界相當不能理解,這麼一大筆錢是怎麼花的?

  卡債風暴衝擊後,許多業者可能走向需要RTC奧援之路,金管會對此表示,要列入RTC處理標準,包括調整淨值已成為負數、或虧損超過資本三分之一,或逾放比偏高且備抵呆帳覆蓋率偏低等。


工商時報 A4/焦點新聞 2006/04/21
立法院財委會通過銀行法六十二條修正提案 銀行經營不善 金管會應勒令停業

  銀行經營不善,主管機關不能袖手旁觀。昨(二十)日立法院財委會通過銀行法六十二條修正提案,要求主管機關須對財務、業務惡化的銀行,進行強制性的勒令停業並限期清理等處理。
  未來銀行業經營不善出現顯著惡化,主管機關「應」勒令停業並限期處理、或停止其一部業務、派員監管或接管、或做出其他必要的措施。

  提案立委李紀珠表示,過去的RTC賠付,都是處理一些淨值已經為負的銀行,只是多增加RTC的負擔,因此,銀行在還沒有淨值為負之前,主管機關就應該要介入,避免銀行經營持續惡化,到最後僅是多增加RTC的負擔而已。



彭立人醫師

我的感覺是 : 銀行及政府沒有做好, 拖累了國家經濟,又打算再浪費納稅人的錢; 立法院已經打算讓經營不善的銀行倒閉了......

銀行界的大老闆們, 何妨參考一下利人利己(救人救己)的 卡奴陽光專案 呢 ?

銀行說我錯了
joinjoin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8:06:10 | 卡奴陽光專案
彭立人醫師

工商時報 A8/金融市場 2006/04/19
卡債風暴 讓企金高手上了一課

  「以陳亮丞的輩份,他說協商平台讓人失望,金管會就要注意囉。」一位金融股外資分析師在得知大眾銀行總經理陳亮丞對雙卡問題的觀察後,如此表示。
  去年國際金融評論(IFR)雜誌的聯貸排行榜中,大眾銀行意外以小銀行之姿,多次擠進前十大放款銀行排名;今年二月,大眾銀行更驚人的擠進台灣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量前五大銀行。這些成績的幕後推手,就是企業金融高手陳亮丞。

  「其實你說,做銀行的怎麼會不知道雙卡有危險呢?」講到這次踏入雙卡危機,陳亮丞倒是笑了,他說一開始看到現金卡業務,也覺得很奇怪,風險明明很高,一點徵信都不做就發卡,「這樣對嗎?」陳亮丞說,他也問過負責雙卡業務的部門,是不是應該更嚴謹。
  「不過大家都說,不這樣卡戶就去別家銀行辦卡,生意就不用作了。」陳亮丞說,當時自己沒有堅持,結果未能避免雙卡風暴,突然感覺到「堅持有其必要」,真是銀行總經理寶貴的一課。

「三萬人實在太少了,我原先期待有二十五萬人協商並簽約!」大眾銀行總經理陳亮丞表示,債務協商平台效果不如預期,五十二萬卡奴只有三萬人簽約,讓銀行界對卡債問題的預期,還無法脫離保守審慎的氣氛。
  金管會主委龔照勝今(十九)日赴立法院報告卡債處理結果,然而銀行圈普遍的看法是協商平台成效不如預期。陳亮丞則表示,多數銀行不願意採取「專案協商」,讓卡奴獲得本金折讓優惠。現行採取分成數十期、低利息的「一致性協商」方案,導致卡奴願意協商、簽約者偏少。

  陳亮丞認為,大型銀行因擔憂本金折讓,將使壞帳數字一次巨幅升高,因此不願採本金折讓,但背負天文數字卡債的卡奴,見到欠債未減,只是痛苦時期拉長,因此協商意願低落。
  大眾銀行由於有「MUCH現金卡」業務,因此雙卡受傷情形頗受外界矚目。大眾銀行在三月份一口氣提存了五十五億元呆帳,引起外界關注, 陳亮丞表示,其中有四十五億元是「特別提存」,由於部分卡奴實在有還債困難,因此若大眾銀行屬於最大債權銀行,即給予本金折讓優惠,卡奴無須全數償債,可以依案例條件獲得本金折扣的優惠。

 
曹啟泰做廣告的大眾「MUCH現金卡」, 強調借錢是高尚. 卻不做好徵信的工作, 現在終於自食惡果. 銀行承認我錯了......

不能說別人做錯事, 我跟著做就沒錯. 這個道理我在高中就知道了. 一定要獨立思考, 獨立判斷 ......

知過能改,  "卡奴實在有還債困難,因此若大眾銀行屬於最大債權銀行,即給予本金折讓優惠,卡奴無須全數償債 ......" 表示 金管會「強硬關閉」所有銀行的自行卡債個別協商大門,現在又開了小門 ......

道理是, 卡奴們雖然還債困難, 但若向最大債權銀行充分表達還款意願, 提高自己的債信,而讓銀行相信的情況下, 似乎有折衝空間了 ......

我覺得卡奴若是在某家銀行的債務成分是 衍生利息遠大於本債 的情況下, 就可以嘗試向銀行 說明自己 雖然還債困難, 但有百分之百的還債意願, 希望能比照大眾銀行 ......

一封不知道寄到哪裡的信
joinjoin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9:43:39 | 卡奴陽光專案
彭立人醫師



警政署長侯友宜先生您好,


我是彭立人醫師, 現在林口開業當診所醫師,是白冰冰的鄰居.


約10個月前, 我建了一個部落格, 嘗試每天寫一篇文章. 上個月,我開闢了一個新的主題, 稱為卡奴陽光專案. 嘗試深入剖悉現今卡奴的社會問題.

以下是一個陌生女子的回應, 沒有留下任何聯絡資料, 只署名 ㄚㄚ......


"我和先生已經個別送協商.現在還在等待協商結果.先生在工作上積極爭取嘉獎.私底下除了捐血還捐血小板.因為若協商未過.警局的處分扣3分之1的薪水外.每一家銀行要記2支申誡.

而我本來只開一間超商.被24小時電動玩具超商雙面夾攻.營業額不如從前.為了幫忙分擔先生債務.又投資了一間早餐店.

天真的以為可以輕鬆兼顧.卻是累倒了自己.因此請了兩位兼差員工維持店的經營.剩下時間就由自己顧.我能利用的都利用了......"


基層員警也有成為卡奴的, 我覺得欠債還錢理所當然, 長官給予口頭訓誡甚或給予申誡處分都是適當的.但我覺得每一家銀行都記兩個申誡,累計處分下來會讓基層員警心理壓力極大. 因為任何一個警察的夢想就是像您一樣能成為警察的光榮......

您一定深刻了解心理學,當一個警察若因卡債累計好幾個大過處分而覺得升遷無望,對當初懷抱夢想來念警校現在的基層員警來說, 會是雙重極大的壓力. 若是抗壓性不強, 很可能會做出傻事 ......


在我深入研究卡奴問題後, 發覺除了減債延債之外, 更重要的是必須讓卡奴能有機會賺更多的錢. 所以我嘗試配合政府拼治安的政策, 提出鼓勵全體卡奴 "查贓車賺荷包" 的方法.


在這裡,我可以斗膽請命嗎 ?
我是希望各派出所都能多配置一台「小神捕」,讓基層卡奴員警能利用下班時間,走到哪裡就查到哪裡.一方面能使國內治安更好,另一方面也是給基層卡奴員警一個將功贖罪的機會......


敬祝您屢破大案,國內治安會更好.


立人
950417
http://blog.yam.com/joinjoin/archives/1280472.html

破產法不是萬靈丹
joinjoin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7:52:17 | 卡奴陽光專案
工商時報 A11/卡債問題面面觀座談會/金融資訊專輯 2006/04/04
助卡債族重生破產法不是萬靈丹

  編者按:「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草案將於四月十八日在立法院審議,金融研訓院於三月三十日下午二時三十分特別針對「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立法問題舉辦座談會,本報摘要重點內容刊載如下。
  主持人:薛琦(金融研訓院院長)
  與談人:(依姓氏筆劃)
  李懿哲(銀行公會信用卡法規組召集人)
  梁敬思(荷商安銀銀行台灣區總裁)
  鄭有為(中央大學教授)
  蕭長瑞(金管會銀行局三組組長)
  賴士葆(立法委員)
  謝天仁(消費者報導雜誌發行人)
  記錄、整理:陳桂貞

@借鏡他國 避免重蹈覆轍

  薛琦:「破產法」是兩面刃,過緊無法適用,過鬆問題更嚴重。過去舉辦座談會,立法與行政部門意見不盡相同,這次共同性卻相當高,雖從不同角度探討,卻有共識。
  針對謝發行人發言內容,有二點很有意義。第一,原希望對宣告破產者訂定一百八十項職業限制,然而一旦限制反剝奪其更生能力。第二,破產案件,超過九八%屬企業。法人企業是永續經營,法人破產等於對其可以無窮的生命宣告死刑;自然人正好相反,生命原本有限,但破產處理不好,等於對其有限生命宣告提前結束。因此,如果協商機制不健全,反產生反效果,不是破產法的原意。
  破產目的是讓無效率的企業結束生命,資源有效重分配,有效提升資源使用效率。故探討重生時,重點應放在自然人,非法人企業,生命是無價的,要注意的是應避免道德風險。
  鄭教授進一步闡述,我國法制基礎仍不夠發達,若看得不夠遠,反製造另一問題。如經濟學家亞當斯密所言,限制一國經濟長期發展的主因在於法律與制度。因此,「破產法」立法時應參考先進國家,避免重蹈覆轍。

@AMC以債抵股 較務實

  賴士葆:過去「破產法」只有「清算型」,無「重整型」。因此,此次修法,希望能增加「自然人更生程序」,納入「重整型」,即類似美國「破產法」Chapter 13(重整式的破產),當自然人提出破產程序時,有機會讓其重生。但「破產法」修正後,其實門檻也蠻高的,等於債務人宣告信用破產,食衣住行也受到限制,加上破產後,債務如何處理?是否打折?還款期限是否延長等問題。
  所以真正較務實有幫助的部分,應為新設之陽光資產管理公司(A MC),用銀行的債權以債抵股。對於失業者、低收入戶等以社會救濟概念協助其償還卡債,絕大部分卡債族仍依規定處理。

@貿然制訂破產法 社會成本龐大

  李懿哲:台灣並非有「破產法」實證經驗國家,因此,借鏡美國、香港的法制經驗應有所助益。美國於一九八○年制定之「破產法」,當時美國對「破產法」應走向自由化的論調及在消費金融方面所面臨的問題。當時制定之破產法因門檻寬鬆,導致破產申請案例激增,並引發嚴重道德危機。二○○二年美國每戶(household)取得授信的成本增加新台幣二百八十美元,利息則上升三%。
  香港是在二○○二年制定「破產法」,當時香港經濟狀況不佳,又有SARS,原本期望透過「破產法」解決問題,但香港後來花了五年時間,才緩和倉促施行「破產法」所產生之問題。當時聲請破產的人數激增,在配套措施又不完善的情況浪費了很多社會資源。
  事實上,清算破產對個人、社會均會造成很大影響。當香港花了五年時間、美國花了二十五年的時間,才體認到破產門檻過於寬鬆或配套措施不完整之情況下,社會將付出極高成本之際,國內不應重蹈覆轍。
  梁敬思:雙卡風暴不僅是金融問題,更凸顯出社會與經濟層面問題。銀行本身風控不足、卡債族缺乏適當的信用價值教育。根據統計資料顯示,九十四年年底雙卡放款餘額為八千億元,這幾天的數據雖降至七千四百八十億元,但若加上無擔保放款七千億元,兩者合計約占整體金融機構放款餘額一六‧六兆元的九%,可能太低估雙卡對經濟、金融、社會層面所帶來的影響。
  經建會估計,卡債問題將讓GDP減少○‧二五個百分點。另外,目前已有十三家金融機構資本適足率低於九%,若卡債問題處理不當,極可能引發系統性危機,正是外商銀行最憂心之處。
  政府為解決卡債問題所採取的各項措施,例如申請債務協商者。現金卡自五月起全部單利率計算,立意甚佳,但只能治標。
  治本之道須做全面性考量。「個人破產法」雖有制定之必要,但不可過於急促,應借鏡香港、美國、韓國立法經驗,寬鬆得宜,以避免債務人惡意破產,引發道德風險。更重要的是,應教育消費者重視個人信用,政府也須做清楚的政策宣示,建立高標準的道德觀,讓卡債族充分瞭解維持個人信用的重要性。

@立法太鬆將使信用緊縮

  蕭長瑞:「破產法」可分為更生(類似公司重整)與清算(類似公司破產)。有還款誠意之自然人可適用更生程序,相當於民法和解。清算則因債務人拋棄其信用價值,減債後必將造成債權人相對大的損失。就銀行業而言,不良債權財務上雖已承擔損失,但法律債權存在則仍有未來回收期待,債務人進入更生或清算程序,因均有免除未償債務效力,故在確保債權人權益,債務人進入更生或清算門檻應予管制。
  修法須經過社會大眾長時間討論,不宜在未經充分討論即行匆促立法。目前社會情勢很可能使「破產法」訂得較寬鬆,促使銀行為存款人及股東權益,而嚴格控管授信品質,此舉將導致信用緊縮,導致地下金融問題,死灰復燃。

@清算後 不應限制職業

  鄭有為:現代破產法體制係以一九七八年美國「聯邦破產法典」為根本,不論是第七章「清算」或第十三章「有收入的自然人重整」,皆隱含了更生的概念。在清算部分,自然人破產後,已無財產可清算,但生命依然存在,因此即使將來有很好的還款能力,仍准許在清算後,免責重生。
  至於目前國內擬針對破產者訂定一百八十項職業限制,個人認為破產清算後,應視同重生,不應再對其職業有任何限制。美國「聯邦破產法典」亦明文規定,不得有任何歧視破產者之條文。
  謝天仁:「破產法」之立法意旨在於提供債務人重生的機會。以我國現行「破產法」而言,法院裁定破產案例中有九八%是以公司法人為對象,且法人重生機制是訂定在「公司法」中的公司重整,有別於英美法制將重整視為破產先行程序的立法精神。
  根據我國「破產法」定義,公司清理後,無更生可能,因此,真正適用更生程序的應為自然人。此外,過去因人頭氾濫、自然人隱藏財產等因素,法院在裁定自然人破產上多所顧忌,造成立法意旨與實踐上有落差。
  現在經濟惡化,民眾普遍信心不足,目前的卡債問題並非只有過度消費的單一因素。加上銀行委外催收採用之方法,使債務人傾向自我了斷。但「破產法」不應是為解決社會問題現況而調整,更重要的是實踐其立法精神。


工商時報 A11/金融理財專輯 2006/04/11
助卡奴重生破產法配套須周全,政府應避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助卡奴重生,破產法不是萬靈丹,從美國、香港兩地實施破產法多年的經驗即可證明。美國花旗銀行法務室副總裁李懿哲在一項「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座談會中表示,政府在制訂破產法之前要有完善周全的配套措施,避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現象。
  
李懿哲指出,美國於一九八○年制定「破產法」,當時美國對「破產法」應走向自由化的論調及在消費金融方面所面臨的問題,都與現今的台灣環境相當類似。當消費者債務或利息負擔出現困難時,社會應給予更寬鬆的機制,只要債務人努力工作、真誠,就應提供重新開始的機會,而「破產法」的立法意旨即是強調社會慈善及鼓勵創業的精神。

  一九八○年代,美國消金業務相當繁榮,社會也認為解決卡債問題,應放寬破產門檻。美國有關個人破產之規定,分別規範於「破產法 」第七章及第十三章。第七章是清算型破產(liquidation)與債務免除。第十三章則是重建型破產(rehabilitation),即債務調整與暫緩債務免除,若債務人有能力以未來的收入還款,則必須遵循個人重整的方式。
  美國過於寬鬆的破產門檻,導致破產申請案例激增,除了造成債權人鉅額損失,因濫用「破產法」提供的保護,引發嚴重道德危機。根據規定,債務人宣告破產七年內不能再次聲請破產,但一項研究發現,曾宣告破產者,七年後再次宣告破產的機率是一般人的二倍。
  在過去二十五年間,美國個人破產案件自一九八○年的二十二萬件,提高到二○○五年的一百六十萬件,破產人數增加了七倍以上。美國聯準會前任主席葛林史班(Greenspan)就曾說過,美國人宣告破產的比率高,其實就是喪失了羞恥心。
  美國聲請破產浮濫,也導致銀行嚴格把關信用審查,相關費用也上揚,以彌補借款高風險,根據一項統計,二○○二年美國每戶(hou sehold)取得授信的成本增加新台幣二百八十萬美元,利息則上升三%。
  另外,據美國一位「破產法」教授的研究,消費者債務並非是卡債問題,雖然卡債成長,信用卡工具依產品特性只是取代親友融資或其他融資管道之工具,當消費者動用循環利率時,有相當機率都是出現財務較為侷促之情況,因此使用卡片僅是移轉其他管道的融資。
  有鑑於此,美國於二○○五年修正「破產法」,也就是「破產濫用防制暨消費者保護法」,大幅提高聲請破產的門檻,債務人在聲請破產前一百八十天,必須強制參加債務協商。

  香港是在二○○二年制定「破產法」,當時香港經濟狀況不佳,又有SARS,原本期望透過「破產法」解決問題,其實當時之金融問題可能花半年即可解決,但香港後來花了五年時間,才緩和倉促施行「破產法」所產生之問題。當債務人出現支付困難時,香港「破產法」提供兩種處理方式,包括破產與個人自願安排(Individual Voluntar y Arrangement,IVA)。當時由於香港施行「破產法」過於倉促,配套措施不完善,加上對消費者教育不足,導致聲請破產的人數暴增,二○○一年的破產聲請案有七千件,二○○二、二○○三年,高達二萬三千餘件,現在則降到八千件。多數案件都是走向個人自願安排或 IBRP (Interbank Debt relief program),也就是類似銀行公會的債務協商機制。

  近日,美國商會與歐洲商會聯手發布聲明,建議以三年時間檢討修改「個人破產法」。建議「三年」的主要原因,不是反對「破產法」之修正,而是希望能注意「破產法」實施之時機。



彭立人醫師 : 報載截至4月10日銀行債務協商累計

申請件數.............79294 件
協商成功件數.......56947 件
協商成功金額.......935 億元
契約達成件數.......25879 件
契約達成金額.......418.5億元

協商成功並簽完契約表示 欠款人與銀行達成默契將於未來若干年分期還款.
其中極大部分應該是本債全還完還加計利息,少部分是只需還完本債.
而破產法是用來 降低本債(本債打折還), 促使債務人更生的機制.

由上述剪報(以前我是用剪刀剪,現在不用了),可以得知社會上對於破產法還有很多不同的聲音......
也意味著立法院要通過破產法,還有相當的困難須待克服.

未簽約協商的卡奴們須先做好萬全的準備,不能只寄望破產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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