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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josta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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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30, 2007

本網誌是司法人員 PHOSPHOR 的意見(phosphor-1,發表于2007630
http://blog.yam.com/jostar2/article/10674063#comment9887173

(ㄅ)
我是一個司法人員,我不認為蘇健和等三人無罪,但我也不認為他們有罪。

(ㄆ)
對於許多人來說,蘇案大概是司法史上列名爭議性高且屢創紀錄的案件(客觀上),但對於被害人家屬而言,那卻是永遠無法磨滅的傷痛,不論判決結果最後如何,失去親人的痛永遠無法被弭平。但不論如何,我只希望可以平靜且客觀地去說說自己的感想。

(ㄇ)
本案的進行中,有人從刑事訴訟的制度去著墨,有人從刑罰論的改革去著墨,也有人從犯罪心理學ˋ被害者學等等各種不同的角度去著墨,但很不幸的,許多案件往往是只有天知ˋ地知ˋ加害人知及被害人知而已,其他人往往無法得知事情的真相。但或許真的是我們這個圈子封閉吧?我們對於各種案件,往往只能客觀地從卷證資料ˋ證人之證述加以判斷案件,對於我們來說,被害人家屬的指摘,充其量只是在確定犯罪確實存在後,並作為量刑加減的因子之一。所以,文首意見臆測被害人家屬的心態,顯然失去依據。

(ㄈ)
馬英九當法務部長時,他說光看陳情書就知道他們(指蘇建和等三人)是冤枉的,但他似乎沒考慮到,陳情書是否會有利、不利併陳?以馬英九的經歷來說,他從未親身參予司法審判實務,他是否真能確實了解案件何以如此進行?況且,縱使他真的曾參予司法實務,在未親眼翻閱卷證的情形下,他憑什麼可以自信說蘇案三人是冤枉的?我並不是說蘇案三人一定有罪,因為我自己沒參予過該案的審判,我也沒見過該案的卷證,甚至我也從未去旁聽過該案的審理,所以我不敢妄下評論說他們有罪或無罪,但我想這正是我們社會對許多案件評釋的癥結點所在。宣判當日我親眼看到許多人在高院前面抗議,甚至電視上轉播有人為此痛哭,我真的想請問一下這些人,你們堅信的三人清白所憑為何?是否曾親身去觀察該案的進行?還是人云亦云地相信許多司法改革或人權鬥士所言的〔真相〕?我們的社會相信許多高舉人權大纛的人所言,卻未腳踏實地的親身監督ˋ參予關切議題的進行,在高院前抗議的人裡,到底有多少人從頭到尾親身旁聽該案審判(該案為公開審理)?我不知道!但我必須承認,若以社會上已被公開的蘇案〔事實〕,確實靳喪人權,但問題在於被公開的〔事實〕是否就是當年的〔歷史事實〕或符合〔審判事實〕?這三種事實是否可以完全重合?我不知道,但我可確認的是,那些斷然指責官官相護ˋ司法已死等等的人,你們是否真的確實從頭到尾地去參與審判的進行?或是看到相關的卷證資料,不知道是我們太過冷靜還是如何,當時有不少同事說〔又沒看到卷證資料,憑什麼抗議?〕(事實上,我們不敢就自己未接觸的案件公開評論,縱使是自己接觸的案件也要保守秘密。)

(ㄉ)
有許多人認為本案是官官相護,甚至直指法官認為自己絕對沒錯,但是這些人如何認定真的如此呢?我所接觸過的法官,對於案件的進行,確實會如同瀧岡阡表中歐陽修之父努力調查,畢竟人命關天!我並非幫數十位法官說話,但以最高法院向來對死刑定讞的保守態度(幾乎很少有宣告死刑的案件不會發回更審而能在上訴審就確定的),該案能被死刑定讞,確實已窮盡刑事訴訟法上所規定的調查途徑,且法律適用層面並無瑕疵。沒有一個法官會輕易地宣判被告死刑,也沒有一個法官會以宣告被告死刑為樂或為榮。

(ㄊ)
我知道一定有人對於我所說的很不高興,但我只希望大家能平靜下來,並非辯護律師或人權鬥士所說的一定正確。對於蘇案發展至此,我感到悲哀。日後爭議性高或涉及到道德性的案件(如趙建銘一案),大概也是人云亦云,各自表述吧!(周星星修正過錯字)


周星星的意見:我非常不希望一整局就是雞跟鴨在對話。針對 phosphor 的ㄊ點,周星星我不會不高興;我也希望其他人不要有什麼不高興的地方,因為 phosphor 您的留言我還是很尊敬,也感謝有您這樣一位「司法界」人士願意在本園地發表高見。

phosphor
在ㄇ點提到「許多案件往往是只有天知ˋ地知ˋ加害人知及被害人知而已,其他人往往無法得知事情的真相。」是,如果我們要像大衛休謨 (David Hume) 那般誇張,根本就沒有任何其他人能夠知道真相。沒有錯,所有讀者、觀眾都得藉由二手、三手、四手、N手資料形塑出一個判斷,我不認為所有這些人都該閉嘴。相反地,反而應該多說話、多討論。例如,張娟芬女士花了非常多時間才寫出《無彩青春》這本書,有誰能夠說張娟芬寫的每一個字全都是錯誤?基本上,我不是說她寫的每一個字都是對的,而是她寫的每一個句子都很有參考價值。有錯怎麼辦?有錯更好,等於我們又修正了一個錯誤。每一位人士,包含當事人、律師、檢察官、法官、記者、人權鬥士、部落格格主(部落格格格?),他們的敘述難道都要全部都歸零嗎?

phosphor
在ㄈ點提到「你們堅信的三人清白所憑為何?是否曾親身去觀察該案的進行?還是人云亦云地相信許多司法改革或人權鬥士所言的〔真相〕?」可見 phosphor 根本也不去看現有的出版品、網路上鉅細靡遺的分析。所憑為何?所憑不就在那些著作中嗎?動輒說一般人沒參與審判過程所以一定不知道事實真相,這句話是什麼意思?不就是這種心態:「〔又沒看到卷證資料,憑什麼抗議?〕」蘇建和案已經公開的卷證,蘇建和等三人的律師也都已經將之公開,張娟芬女士也都照抄,何必跳過那一堆老早就已經存在在網路上的疑點分析卻高舉只有司法界人士才有機會閱卷的道德高度?

老實說,我比較期待一個人的一致性。換句話說,我可以現在就邀請
phosphor 針對二○○三年一月十三日的「無罪」判決也提出一套看法,針對未來的再一次判決還要再現身一次再提出一次看法。因為,我就搞不懂,如果二○○三年一月十三日的那一次「無罪」判決已經距今四年多了,其他人「〔又沒看到卷證資料,憑什麼抗議?〕」唉,是耶,為什麼受害者家屬也沒看到卷證資料,憑什麼抗議二○○三年一月十三日的那一次「無罪」判決?

如果永遠這樣打高空,請其他想繼續辯論的人轉移地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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